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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貌取人是社会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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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0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作者:江心岛

今天晚上闲极无聊,便打开电视,收看湖南卫视的恶搞节目《天天向上》,发现本期的恶搞道具,竟然是中国最著名的“小偷”郭敬明同志,作为一代青春偶像,郭董事长并没有在节目里表演“文字剽窃”的绝技,而是给观众陈述了一番男人化妆心得,不过,说得并没有他抄袭的文字那么精彩,倒让人觉得一个小伙子涂脂抹粉,扮出来的姿态,很像个人妖。

郭敬明同志的“小偷”经历早已成为过去,虽然不甚光彩,但这点破事被小风吹散后,似乎没人再关心,再加上郭董事长的嘴一直都像余秋雨大师,从来都是咬紧牙关拒绝认错,就凭这一点“坚韧”,也还是令很多人佩服,继而顶礼膜拜,尤其是在现在这么一个普遍道德沦丧的小时代,“剽窃”和“山寨”正以彪悍的姿态横行霸道,那“小偷”能混出人样来,绝对不是一件奇怪的事!

看完“小偷”的表演后,接着还是闲极无聊,便连着收看了湖南卫视的另一档栏目《快乐女生》,说句实话,唱的的确是乏善可陈,没瞧出来谁身上能带点星味,看来选秀并不是万能的机器,我一向认为明星都是天生的,因为有先天的素质,当遇到合适的舞台时,自然会星光迸发,就像郭董事长,骨子里就是个贼,遇到机会,自然而然的就被他抄个盆满钵满。所以说现在这帮快乐女生,也就是作作明星梦罢了,过完瘾之后,该干嘛还得回去干嘛!

虽然《快乐女生》并不精彩,但节目中有一个媒体评委,却比较雷人,我没记清楚,好像是一个什么时尚杂志的女总编,说的话比以前的杨二阿姨还二!在点评一个不漂亮胖姑娘歌手的时候,这个二姨大概说“以后可以买这个歌手的CD听,但决不会去看演唱会!”

丫这个女总编的潜台词,意思就是说人家歌手声音不错,但长相难看!

我靠,我最看不上这种以貌取人的态度,人家歌手来比的音乐,又不是选美,你想看好看的,可以去看穿三点泳装的职业模特儿,没必要拿一个自认为的傻逼时尚标准来衡量歌手,再说了,就这个号称是某时尚杂志的女主编,看上去也挺难看的。

没办法,以貌取人是人性的本质,也不能怪这位女总编的无耻,其实大众也是一样,都长着一双色迷迷的近视眼,所以像郭董事长这种“小偷”,自打从良后,就拼命地化妆,把自己涂抹得比女人还妖媚,就是为了满足大家的视觉需求,图的,也不过是多卖几本书而已!
一直认为不说话不会死的。 现在才知道还有一种死法: 看戏笑死。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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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07: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壹物,何處惹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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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可以说已经成为阅人的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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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1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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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1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必要拿一个自认为的傻逼时尚标准来衡量他人

本来要出去漂流的,最近怪忙的,——嘻,在忙着相亲咧!以貌取人总比以才取人还实在点。那些东拼西凑的“才”,不享受也罢,哪里找不出两篇好文章看看呢

溪桥渡晚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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