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这个流传上千年的千古罪人,人们只有一提起她,就会自然而然想起这个美丽女人是如何毒杀亲夫武大郎,如何勾引好汉武松,如何奸淫西门庆。好像潘金莲就是中国古代妇女一切邪恶奸淫歹毒最典型的象征。 其实,笔者却不以为然。对于潘氏金莲我认为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去看待。我以为,金莲是一个既有冤屈又有罪孽的女人。 首先,金莲有冤。 仅从字面上理解,就已经知道金莲的冤屈何在。她像中国古代所有的妇女一样,首先是遭受身体的摧残和折磨。金莲从孩提时代就要把脚儿裹成三寸的小金莲。试想,如果从男女平等的地位来说,天下男人又有几人裹成小脚?男人们又为何不该裹成小脚?这是冤其一。另外,从潘金莲的出身来说,她出身贫苦,从小就卖给了一个地主老财主当丫鬟。到了16~7岁的年龄,就被这个可恶的老财主奸淫。无奈那老财主却是敢做不敢当的主儿,这事被其老婆知道后,竟以无偿赠与的方式免费赠给武大郎。而众所周知的是,武大郎素有“三寸丁谷树皮儿”的雅称,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小侏儒了。大家想一想,潘金莲这个年方20来岁如花似玉青春美丽的姑娘,嫁给这么一个武大郎,冤不冤?这是冤其二。我们再从潘金莲的出生年代来说,假如潘金莲出生在现如今这个男女平等的时代,说不定潘金莲还是一个良家妇女,仰或冠以一个女强人、女企业家的头牌。生不逢时,这是冤其三。 然而,历史终归是历史,事实终归是事实。潘金莲在老百姓心中不好的形象已经根深蒂固,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现实。这里就引出笔者的第二个观点: 其次,金莲有罪。 金莲既已嫁与武大,就应该好好跟其过日子。然潘氏金莲却每每怀春之心不死,既勾引武二不成,却又转而勾引西门庆。也不想一想那西门大官人是干什么吃的,女子遇到这样的主儿,岂有不上钩的理由?无奈那金莲既已吃着了甜头,又岂肯罢休?却全然不想也全然不顾这毒饵的诱惑,终使自己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小淫妇。这正中了古人言:“莫道钓术高,只因鱼嘴馋。”骄奢淫荡,这是罪其一。既然与西门大官人相投相偷,又何必非得毒杀自己的亲夫?毒杀亲夫,这是罪其二。潘金莲行为不洁,淫妇毒妇,与其平时不读书不学习不严格要求自己放荡自己素质太差有直接的关系。游手好闲,贪图享乐,这应该定为罪其三。 关于潘金莲的故事,根据《水浒传》和《绣图全像金瓶梅》(以下简称《水》《金》)这两本书的记载,特别是《水》书里的武十回有关武松、武大、金莲及西门庆的故事,情节大致如此,只是《金》书把潘金莲的故事更加完整化情景化细节化夸张化了些。早年看这两本书,笔者就得出了以上两种结论。 我们知道,社会在发展,文化在进步,人们的思维方式也在不断提高。最近,笔者又听到另外一种有关潘氏金莲的传说。 传说,当年武松斗杀西门庆后,正要追杀潘金莲,无奈那金莲早已知道大祸临头,慌忙跑出来逃命。她想啊,这事全是西门庆给惹的,我这下可闯了大祸啦。西门庆这个小冤家,真该杀!西门西门,西门不吉利,往东门逃吧。金莲就一直往东没命地跑啊。最后发现没路了,只得漂洋过海,在一个小岛上存身。肚子里的孩子出世了,几年过后,孩子长得又矬又矮,她知道这是武大郎的,可给孩子起个啥名儿呢?叫太郎吧。确实,你可以考察考察,日本人有叫太郎、一郎的,从来没有叫大郎的,就因为武大郎是他们的祖宗。日本人的身材就是武大郎的遗传基因造成的。 金莲与太郎母子二人在岛上孤独地生活,那太郎眼看着一天天慢慢长大,无奈母子二人生活太过寂寞,又有了不可告人的苟且之事。于是,娘儿俩就叫起了日本人,下崽的后人因近亲结婚生得长得是人不人鬼不鬼,于是便统统叫做了日本鬼子。太郎年龄一大,思想成熟,子女后代越来越多,太郎想,我何不成立一个国家,过一把当皇上的瘾。于是,日本国就产生了。国家要有国旗,潘金莲一听,说道:“你爹是卖炊饼的, 就在被单上画个炊饼算了”,于是,国旗有了。为了老武家能交好运,加上金莲暗恋的叔叔武二又是练武之人,于是又特地在旗子上写了四个大字:“武运长久”。因为日本人的老祖宗很爱色,太郎旗下的军队便直言不讳统一叫做“皇(黄)军”。皇军整天出远门外出找不着媳妇,于是又改成“自慰军”。这还不说,出远门了还叫“远东国民自卫(慰)队”。 显然,这些当代颇具戏剧性的传说其真实性不可考证,也无从考证。但从日本人的文化发源就可以看出日本人至少已经和我们中国有着上千年的联系。不过,日本人千不该万不该去侵略他们的老祖宗! 我们暂不管它是传说与否,总的看来,潘金莲的罪孽不轻。 [此帖子已被 夜凉若水 在 2009-9-13 3:52:11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