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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峡谷,驴友求助;民警进山,把人救出;整个开支,谁掏腰包?合理费用,受益者付
(2012-02-10)
前天下午5时左右,苍南县公安局桥墩派出所接到小伙子郭某某的报警电话,说他和两个玩伴在莒溪大峡谷游玩时迷了路,其中一名女性玩伴一度掉进小溪里,全身衣服湿透。此时,天色渐暗,气温越来越低,如不及时营救,后果不堪设想。
“呆在原地注意自身安全,尽可能节省手机电源。”交代完注意事项后,桥墩派出所值班民警和协警共10人朝峡谷方向赶去,并联系沿途熟悉路况的村干部参与搜救。
当晚6时,民警和村干部共10余人进入莒溪大峡谷。当时山间气温已经降到零下,民警卷起裤脚,走在冰冷的溪水里,拿着手电筒在大峡谷山间小溪艰难搜寻。同时,救援民警和受困人员保持电话联系,不断了解被困地点的地形特征。搜索2个多小时后,搜救人员在莒溪大峨村与田寮村交界处一山坳溪口发现了郭某某等3人。此时,这3人被困在溪边石头上冻得直抖,眼睛都已哭红了。
经了解,郭某某等3人均是苍南龙港人,还是大学在校生。开学前,3人在网上搜到莒溪大峡谷,于是相约到峡谷游玩。前天中午,3人从龙港乘车出发,在泰顺一山路口下车后,便沿着小溪绕回苍南境内,往莒溪大峡谷方向走去。走了4个多小时,3人在峡谷中走错了方向,一直未找到出口,只得拨打110求助。
搜救队员搀扶着3人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终于在当天晚上10时多将他们安全护送到莒溪。
有人说,驴友屡次遇险,要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救援,由此产生的大笔费用应由谁来埋单?
在国外,探险等活动通常要登记备案,购买保险,救援产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需要救援的人和社会共同承担。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通常不会为少数人埋单。而国内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是空白。
对此,有律师说,从公平角度讲,被救驴友是获益者,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比例的营救费用。这也能约束驴友盲目冒险。还有的律师说,这在法律上叫做无因管理,受益人应当支付费用,但这个费用要合理。如果不愿支付,相关搜救单位可以诉诸法院,列举出搜救费用,法院会支持搜救单位的合理诉求。
去年,有关单位在四川四姑娘山救出被困驴友后,要求驴友缴纳500元罚款和3600元人力救援费。老师伯打听到,这是国内首次向遇险驴友收取救援费用。
这正是:
被困峡谷,驴友求助;
民警进山,把人救出;
整个开支,谁掏腰包?
合理费用,受益者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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