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同学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同学由市民申请加群组成,必须是年满十八岁周岁无传染性疾病的成年人。经人介绍或自愿申请加入俱乐部。本俱乐部的同学会员制视今后的发展将逐步推进。
第十三条 同学素质要求:真正热爱徒步、热爱大自然,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承认本俱乐部章程,自觉履行俱乐部规定的同学义务,积极参加俱乐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 同学退出QQ群即算退出俱乐部。
第十五条 如同学在俱乐部有违公约行为,俱乐部管理员有权在任何时候清退同学其俱乐部成员资格。
第十六条 违反公约行为主要是:群内发布广告;群内发表反动、黄色话题及图片或者链接;连续一个月上线不交流说话;连续两个月不上线;私聊骚扰他人遭到截屏投诉,都属于违反公约的行为。
第四章 同学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同学拥有以下权利:有权参加俱乐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身体状况不满足活动要求的除外】;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对俱乐部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要求答复的权利;有推荐、介绍新同学加入的权利;有自由退出本QQ群俱乐部的权利;有同时参加其他QQ群或者QQ俱乐部的权利;有随时检查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权利。
第十八条 同学须履行以下义务:凡俱乐部同学须遵循环保原则与勤俭节约的原则,尊重自然,尊重他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俱乐部章程;积极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坦率发表自己的观点;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积极支持参与俱乐部的建设;维护俱乐部形象。俱乐部成员未经允许,不得以俱乐部及群名义发表任何声明和通告,不得以俱乐部及群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第五章 同学的活动准则
第十九条 同学应自觉维护环境,不随便扔垃圾、吐痰;爱护花草树木;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
第二十条 每次活动前,该活动负责人须拟一份详细计划,经管委会审议批准后,该活动方能展开;活动结束后两天内,活动负责人上交活动总结。每项活动负责人应严格登记出勤人员及表现突出者,为评选优秀同学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同学必须服从俱乐部的领导,在活动中,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对活动的建议及意见应以合理的方式提出。
第二十二条 报名参与的活动集合中,同学应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临时有事请假者,需向负责人电话澄清。
第二十三条 未经许可,任何同学不得以俱乐部的名义进行各类活动,不能做有损俱乐部名誉的事情。
第二十四条 同学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本会宗旨,或有严重的恶意行为并屡教不改者,由管委会决定,清退同时取消其同学资格。
第六章 俱乐部活动经费的筹集及管理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活动经费主要靠每次活动的AA,不向俱乐部成员收取任何会费,如有零头的结余将用于各种大型活动、探路、俱乐部组织建设等的需要。俱乐部接受个人或者组织的捐助,并纳入活动结余经费的统一管理,公开账目。
第二十六条 每次活动的AA费用,由领队及相关负责人随机指定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专人支出,公开账目。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结余经费全部用于开展本群活动,由资讯网络部管理。资讯网络部定期公布结余状况,并接受监督。
第七章 补充规定
第二十八条 每次活动以俱乐部的名义发起,但本俱乐部仅仅是一个名义组织,并非法人。 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同学在参加俱乐部【群】活动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俱乐部【群】纪律,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自助出游,AA驴行,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组织者、同行者只有帮助和照顾同伴的义务,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道义上的责任,这一点务必明确和心中有数。
第三十条 对本俱乐部清退的成员,本俱乐部有权在网络上刊登通告对该成员的清退决定,同时阐明清退理由。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修改和终止需经全体同学过半数通过。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俱乐部管委会。
武汉远足俱乐部
201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