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好玩的人一起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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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观居委会,为“群费”、“群设备”闹得鸡飞狗叫。
现象如下:
1、群结余?有的群,每次活动后为什么不及时与参预人员A清所有费用?若因无碎银找零,权益人明确表示放弃找零或捐赠另当别论。故意不找零,变成“群结余”为何?
2、群设备?“群”,本是一个松散的交流平台。这次活动参预者,下次活动不见得还会参预。某些掌握了“群权力”的人动用“群结余”或“群费”并以“安全”、“方便”为由购置手台等设备。这些用品,本身价值并不大,但其中的所有权及使用权,颇值得深思?
今天动用“群费”购置手台,或许将来的某一天,为了“群活动”更方便,动用“群结余”或“群费”购置宝马奔驰也难说。说起来冠冕堂皇:“所有权是全体群员的,只是为了群利益,群主或管管暂时使用”。
3、群费?听说有的群公开且名正言顺地以次、月、年,定期向群员收取群费。如此运作QQ群,完全成了组织机构。既然是组织机构,这个组织机构在收取群费的同时,依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机构或组织就有义务对群员负有责任。党员必须交党费,党员与党组织之间互相有义务,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如此运作的群,如果群员在出行途中出了人身损害事故。“群”负责得起这个责吗?
如下纯属个人臆想:
1、如果是纯AA的活动,费用还是当场A清为妙,以免为了丁点小钱大家心里都别扭。
2、本宝并不反对商业活动,如果有人想从活动中营利,可以在召集活动时明确表明:此次活动是商业性质的,每位参预者必须交“领队费”XX元,赚钱赚在明处,让人无话可说,愿打愿挨各取所需。但既然是营利性质的,收了领队费的领队,您可得对参预者负责。这种情况下,如果队员出了“风险”事故,上了法院,不是一句“AA活动,责任自担”就说得过去的。要赚这个钱,就得担起这个责。
3、由于某次活动确实需要某些设备,如手台、绳索等;驴子中很多同学都私人购置了。互助本是户外精神之一,拿出来公用一下又何妨?当然,其他同学适当出点费用补贴出设备的同学“折旧费”也是合理的。如果实在无人愿意拿出来公用或没有,去租呗,费用由实际参预人员A掉,当次活动当次结清,就这简单的事。
购置“群设备”到底是为了需要还是为了彰显“群威”?
4、说来说去,主要还是挂着AA的幌子行隐性商业才出现这多问题。
如果纯AA的,费用当场结清,谁也别JJYY。
如果是商业的,活动召集时就明说了是要赚钱的。你玩得起就消费,玩不起或不愿意玩就别跟。事后,如果谁JJYY,召集者完全可以说:“你TM以为老子是学雷锋的?老子要赚你的钱,事先都跟你明说了的,你心里有什么不平衡的?”
-----其实呢,能够出来玩的同学,至少也是衣食无忧的主。天天争来争去,可能也不是为了几块钱,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理念出现了冲突。
以本宝的理解:自助出游,费用AA,责任自担,美景共享。
商业活动更简单:把现有的旅行社与游客的权利义务要约直接拿过来就可以用。
话说回来,想从驴子中赚钱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活。俺亲眼见过一位大款,在平时生活中,花钱如流水,简直可以用花天酒地来形容,有一回与其出行,为了5毛钱,硬是与别个讲价了10分钟。事后,其得意洋洋,“如果今天不把这5毛钱讲下来,我这多年在路上就白混了”。各位想从户外圈赚钱的同学,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选择一个来钱快的行业去做,赚到了钱,再潇洒走到“在路上”,多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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