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发声--
26日早上7点左右一直没有听到救援人员的声音,我和冯哥商议由他下山去找救援人员,我过去接应山上的几人,但因冯哥提出对路不熟以及速度安全等问题与种种考虑,最后还是决定由我亲自下山。我交代他一定要等到救援人员,指明遇难地点后和救援人员、其他人一起下山。由于25号救助“和尚”的时候,我连续2次踩空膝盖碰到石头上受伤,小腿肌肉拉伤一次,也直接影响到了我的速度,这个时候,忍着也好、斜着也罢、不敢做任何的稍停、一路急下山,从3300米营地一直到林护站。我是于26日的中午11点左右到达23公里护林站的。接下来便是:
1、请求工作人员帮我报警之后。
2、我立即与陕西EPV救援队总机联系,总机人员给我了救援队负责人的电话,得知他们在太白县正在研究搜救方案,我再次明确地说:我们不是等待搜救,我们需要紧急救援、抢救,并明确告知我和他们的具体位置。此时蔡家坡户外救援的车王、天网给电话说,他们马上出发,争取第一时间到达23公里(他们积极做出的救援方案里,包括兵分两路,一路塘口集结,一路县城集结准备去23公里处)。3、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就事故的情况简单进行了备案,并临时留下联系方式。
4、我找到林管站的护林员让其帮忙找些民工先行上山救援,这些可敬的民工朋友最后上去了10人,由于他们不知道上山的路,我说你们先沿着我下山的脚印先上,救援队的朋友随后就到,他们马不停蹄地出发了,在这里,再一次深深地鞠躬并感谢他们,这份危难处无条件地施以援手,实在无法用语言表达这份沉而厚重的感谢,他们也是第一时间与山上的朋友汇合的。
5、与“迪姐”和“和尚”的朋友偶遇,联系上彼此后,让其通知他们的家人。而四川的杨哥给我留的家人电话没有打通,就暂时没有联系。
6、通知群内的管理员,开放所有群,任何人加群一律同意,以便所有关注的人员可及时了解到第一信息。下午1点半左右,蔡家坡户外救援队与迪姐的几个朋友同时抵达23公里。我将山上的朋友所处的详细位置告知天网后,并告诉他们说,先于你们出发的10个民工已经上山了,但他们不知道路,你们轻装上去,装备安排随后的人员带上去。他们也就马不停蹄地一人带了一瓶水开始出发。下午2点左右太白县政府、生态办、公安局、医院的人员以及蓝天救援队、陕西EPV救援队的领导朋友也先后到达,下午4点左右参与救援的大部队都相继到达,并正装上山。直到下午6点左右最后一名伤员下山,一直未等到其他三人身影……我不得不相信,我失去了我的三名队友,他们已经离开了我们。那份难言之痛,不言而言在我与其他6人的握手拥抱里。晚上9点多我们回到太白县公安局,进行笔录,并送其他人去医院治疗,我则留下继续向公安局的同志讲述事情的先后,晚上临时住宿在了他们的值班室。
27日周二早上一到公安局,我就与惠泽保险平台我的理赔专员联系,由于我是选择了惠泽保险平台进行投保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款含高风险保险,所以惠泽保险平台我的理赔专员立即向太平洋保险公司进行了事件的通报,并得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肯定答复:保险公司对此事特别重视,并就此事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人手前往太白。事实上,太平洋保险公司对此事的重视程度,也清晰体现了“从简、从快、从速”处理此事的整个原则——从到达太白县的第一刻到最后签订赔偿协议,共用了不到5个小时。
27日早上我见到了迪姐以及“和尚”的家人,深深地致歉与无助是肯定的……迪姐和我走过几次山,好友关系也一年多了,虽然网上聊的不多,但平时的关注以及活动时有相见,人是有感情的,我的这种“如果不……也许就……“之种种可能性翻滚于心的歉疚与歉意,如果除了当面的致歉之外,还需要一个正式的表达,我愿意把它印记在这里。“和尚”是第二次见,在出发前的22日晚上,他们俩在一个朋友处聚会,我有幸也参加了,在那里见到了包括迪姐、和尚在内的他们俩;他们两位是这个群的领队,本次跟我去鳌山也是想“探路”……他俩发生了这样的意外,而我不管怎么说,还活着,有负朋友的信任与嘱托,这份痛疚,无以言表。27日下午18点多,我见到了杨哥的家属,当时正忙于给救援的人员办理保险……深深的歉意……次日,就事故的发生与整个过程,杨哥家属带来的律师,进行实际的讯答,非常感谢能取得他们的谅解;而我也无不积极地在配合处理善后事。
关于驴友及网友一些疑问中比较关注和涉及到的几点,我想借这里稍做补充(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每一字落款,都绝非以此来逃避责任的意思,正如我当着太白县宣传部的同志、陕西电视台记者、华商报的记者、太白县公安局、遇难人员的家属等所有人说的话一样,对于逝者以及家属:
1、在法律与道德、社会与责任的角度,我将为此承担一个“领队”或“个人”所有的责任与义务(包括法律意义上的部分,如果说有的话)。
2、向逝者的家属真诚致歉。本人愿就该事故,不逃、不躲、真实面对。
3、关于“队员受伤仍行穿越的问题”——24号就受伤为什么不下撤?我想说的是,“和尚”哥是25号中午我们过了导航架原返的时候才说受伤的,正因为其的受伤,我们才临时决定下撤到石海处避风休息,而并非网上流传的24号(周六)就已经受伤,已知受伤。
4、装备问题:虽然在召集帖里有多处提醒“昼夜温差较大,做好防寒准备”“中空棉睡袋或者羽绒极限温标为-20左右”等等,但我仔细省度,还是可以为安全考虑而做得更严谨、更好点的。这里首先在我作为领队,做得尚有欠细致之下,不得不提到几个重要的细节,以望后续驴友们不至忽略而规避一些风险,可以有所重视和关注:同行的这次的队友,其中,穿着自带帽子的冲锋衣,由于冲锋衣自带的帽子是没有带绑绳子的帽子,系紧靠冲锋衣上领外的塑料粘贴搭伴来进行与冲锋衣的连接,而天冷、风雪的时候,帽子下檐与冲锋衣的粘接处都因为结冰、而无法真正连接在一起,这就形成了冲锋衣的帽子实际起不到护风的要求,从而容易导致耳朵被冻伤,失去听觉,如果进一步延至头部,会很快导致意识模糊而失去知觉……还有就是所谓的“貂皮大帽子”,高海拔才知道,这类帽子在严寒情况下,会缩水,变硬变小,以致根本不能直接护住耳部……这二点,非常的至关重要,在这次事故中,它们也扮演了不小的一个角色。因此,希望能给到各位驴友以“提醒”。
5、扎营问题:由于特殊情况下选择的特殊区域,在导航架大梁偏东南方向一处石海下方进行的扎营(海拔大约为3350左右),虽然风没有大梁上那么大,但也不算小。不带加厚的手套5分钟就能冻僵,强子最后的冻伤就是实证。下到避风处后的石海找到一个大石头,最多只能呆2人,这样的条件下,让大家挤凑一起,貌似是一个权宜之选、而于那个当下的“实际”,不太可行的方案。
6、关于鳌山登山的次数问题: 三个鲜活的生命,从此失去了他们的“户外梦”与人生梦,三个家庭失去了他们的“顶梁柱”……在这样的前提下,关于媒体报道上,有一个数据:一年之70-80次鳌山行问题,纯系译误(原话为:一年7、8次,仅仅11年12月17日至12月3月17日就上走了9、10次,当时记者有记载)。关于这个,谨此更正。当然,较之逝去的三条生命,一些刚出离极端情境、魂不守魄的口误,以及由此而可能带来的误解之诸如此类,乃或即便是因着这么明显的口误性数据,而对我的人品之一些揣度与疑问,我都必须接受,我不回避地在这里希望做一个正式的澄清。这也必须是我做的,和必须承受的。
7、领队和收队的问题:本次活动本来是一个一日鳌山,一个两日重装鳌山,但因出发前的一周西安有队上去,回来说现在雪不厚,因而将一日鳌山17人的队伍进行了推后出发。剩下含我本人在内的10人,决定由我带队,强子收队,不知道,这是不是大家要的那个事实。但这一定是我可以承诺的事实。
8、关于微博以及朋友们的支持性言语:我想说的是,任何人,都会有他的三二好友与多少能够理解他一点的朋友;此事发生后,有许多朋友直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在传递着他们给到我的那份关心。能听出他们背后的牵挂和担心,由于一些短信与电话的当下,不甚方便一一回复与接听(谁没有那么几个属于自己的朋友呢),在谈妥保险及其他事宜后,我希望借用微博,向朋友和理解我的网友,致以某种意义上的感激与感谢。令人欣慰的是,我这么一个貌似“乏善可陈”的家伙,居然也是有一些自己的朋友的,他们不会因为这样一个意外事件,而改变对我的认可,或者因为我的“种种种种”,弃我而去。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灾难性事故面前。如果他们的理解,或者说他们的谅解,让另一些朋友不理解,让另一些朋友,即便是在这篇文字之后,依然不谅解,那也是这个世界的图像里,再正常不过的一个“拼版”。我告诉自己,在经历过所有的这一切之后,我会用我的理解,来理解所有的“不理解”。我会用我,正式在这里的请求谅解,来回应所有可能的“不谅解”……这些态度的选择,这些态度的陈明,都无关于一条字数有限的微博,被人误不误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2-5 18:46: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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