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总是情绪化的,与哈姆雷特“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不同,女人的念头经常更加古怪离奇。 清晨忽然下起雨,接着竟变成了雪。从暖暖被窝里钻出来,已觉难过;在窗前看大片雪花飘起来的时候,忽然就有些发痴。 种种模糊的意象纷纷扬扬,看到一本杂志上的江湖老手笔轰火暴不灭的R&B音乐,标题就叫“我们还要二逼多久?”顿时笑喷一口咖啡,响亮笑声把自己蓦地惊醒,头脑立即清醒了几分。 注意到一个叫刘原的,每篇专栏标题都起得特响亮,“一转身已是荒原”有深沉时候;更多的是嬉笑怒骂肆无忌惮,写自己垂涎三尺的大闸蟹叫“露毛并贞烈着”, 写到人性不可遏止的欲望题为“母猪的眼神”,大言不惭道“有时想起来便觉得凄楚,人,尤其是男人,往往沦为某些棒状物的奴隶,要么是胯下那根棒,要么是嘴上那根棒,都会吸尽你的精血”,真正堪称男人的知音了;本想写出这等诲淫诲盗文字的人,定生了一副流氓面孔,哪料一见照片,好个白衣白面书生,想来是得了些阴间王小波的真传,只要不要写乏味长论,或许很快红遍大江南北。还有一个叫柏邦妮的22岁小女孩,不是凡人,总有一日,要横行江湖的。 揉揉眼睛,有些累了。 因为活着不得不鼓励自己要勤学上进,每日包里背个大笔记本,上面画满文字、符号、单词、乱线等等,在出租车里要求司机开音乐而自己在歌声里闭上眼睛,如雕塑般巍然不动,带着戒备状态渐渐神志模糊。 天冷,心也跟着冷。心情好的时候,就算孤单一个人,也是快乐的;心情不好,就算有温暖拥抱,仍委委屈屈地说“我不快乐,此刻。” 女人的心情好像天气晴雨表,随时变化不可预料,所有修炼的成果也只表现在烦闷的时候尽量不发脾气,不大声吼叫;但脸色、表情、眉眼却不由自主地黯淡低垂,想说话,一口气提不上来,便消了声;想微笑,嘴角还没弯起,就匿了痕迹。 白日忙碌,饭量大长,坐在电脑前时时觉得饥饿,中午奔下楼去吃了小炒,上楼时怀里还要揣大块德芙以补充热量。不愁这小身子骨会长横肉,只惟恐自己症状仿佛是得了恶痨。下午困得睁不开眼睛,一袋袋麦斯威尔速溶丢进水杯,喝浓咖象喝白开水,恨不能把自己混沌的脑袋使劲摇摇清醒。 戴上耳机听老谭的新歌《披着羊皮的狼》,“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而你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 我抛却同伴独自流浪 就是不愿别人把你分享 我确定这一辈子都会在你身旁 带着火热的心随你到任何地方 你让我痴让我狂 爱你的嚎叫还在山谷回荡” 忽然哈哈大笑,吓倒身旁同事。想起那日对女友故作高深面授机宜,“诱惑小男孩要有风情,因为他们阅历经验少,身体反应大于理性判断,最经不住这个;打动老男人不要用任何自以为是的技巧,只需最简单的纯真就好,因为女色见多了,便回头觉得青春自然最珍贵。” 其实自己就是白痴一个,向来是理论十足,实则是纸上谈兵。 看到大批红火老男人历尽了风月,又一一转头偏爱上妙龄女子,高晓松一手捧出妖娆盛开的阿朵,李宗盛与一上海姑娘纠缠不休而与林忆莲分道扬镳,周星驰身边那亭亭玉立的年轻女郎黄圣依,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漂亮,当年倾倒众生的紫霞仙子朱茵与之相较,终是红颜渐老。可想她在星爷的心里,也曾刻下深深烙印? 那日星爷在上海看画展,停立在一幅优柔仕女画前道,“好像朱茵。当年的她,真的很美。” 世上永不乏可爱的美人与优秀的男子,敌不过的,是经历的不息与岁月的无情。 也尤为证明了刘原所说“男人总为胯下物屈服”,想起一男同事叹气道,“男人天生就被动物因子控制,所以身不由己追逐美女;就像女人天生趋利,渴望拥有财富的男人,其实都是出于本能,或是无意识地为下一代考虑。只是一个为基因的优秀,一个为条件的优裕罢了。” 看看,放目四周,身边皆是过于聪明的人,个个都太聪明,这世界就越发冷漠势利起来。不由得赶紧把“有主了”挂在皮面上,以免别人在暗暗为我估价的同时,也自以为是地以为我单身便是在待价而沽。 想想某日与一认识不久的朋友吃饭,是位娇生惯养的公子,自我感觉极好的那种;耐着性子听他吹嘘最近交的几个女朋友人如何优秀家当如何雄厚,心里啪地一声就将他划为我最没兴趣的叽叽歪歪海派小男人;听来听去,只觉他在不断罗嗦迂回,我漫不经心哈欠连天楞是未懂话里深意,出门时轻扶我手也全当是不经意,回家后定坐半响才悟出来,原来他自个做了主张就把我当了排队候选人; 登时气得我面皮胀红暴跳如雷一个电话拨过去冲他大吼“难怪你打听我家长里短又算计我横竖优劣的,我跟你有什么干系?我有青梅竹马未婚夫!”“最讨厌别人把我当个商品估价,你也太自以为是了,也没想想对面的根本没这意图!”“我只当你今天郁闷所以如此真诚地如此耐心地听你倾诉,哪料你算盘打得啪啪响拿我当盘卖的菜了!”他听得委屈,倒也直爽,“我这种想法也没错嘛,现在社会不都是这样的。我本来没这么坏,都是被别人带坏的!还有,你不要老把你那不存在的男朋友挂在嘴边,就算存在也总有分手的时候”我登时气急,这什么世道,难不成真的要领个结婚证见了人就举着才能从“待价而沽”的未卖商品行列里脱身出来? 嫁谁也不能嫁浮光乱影里估价而娶的男人啊!难不成我是猪,就不知道嫁给那个就算我身无分文也视我为无价之宝的人!不过若是没有这些人这些事晃烦了心,又怎能意识到家常生活与自己男友的珍贵! 好比这厮,后来倒是与我成了好友。只是我哪天一高兴就在请他吃饭,这家伙向来是不惭愧的;而他见我是毫无委身于他的可能性了,便至今一碗面条也没请我吃过,虽然够毒,但也好理解:男人的钱,要用来娶媳妇,而女人花钱,则凭了个心情。 由此可见,生为女人还是幸福些! [此帖子已被 小倩 在 2005-1-23 22:34:43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