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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 金舰山庄户外拓展真人CS露营篝火烟火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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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2: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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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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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11-22 13: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了帖子提出以下几点疑问:

既然是一个商业活动的召集,为何不说明活动组织单位。(我个人一向认为个人组织户外的商业活动就是无证经营,)
组织及公共设备费用5元/人   这句话说明活动是有盈利的

既然是商业活动召集为什么有这样的解释:
本兴趣组为非赢利户外非正式组织,不具备旅行团保障能力。因此,本兴趣组召集的任何活动都是自由结伴同行,队员之间只存在友谊性帮助而不具备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之义务。
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意外损害的后果,本兴趣组不承担赔偿责任,领队及活动召集人会在第一时间内会协助救助工作并通知相关机构,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兴趣组活动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兴趣组声明。


请活动发起人做出解释

同时请参与者谨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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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12: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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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走向永恒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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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8: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围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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