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30 日的夜晚,我在杭州听慕容雪村老师说他的新小说快完工了,他说“好作品应该让人看了鸡巴不禁为之一抖”。现在是10月10的夜晚,11日的凌晨,我刚看完这本《伊甸樱桃》,而雪村现在应该在布达拉宫对面的出租房里。
这是雪村的第三本书了吧?《成都,今夜请你将我遗弃》我看的是新浪电子版,《天堂向左,深圳向右》我没看过。晚上和老朋友一起去当年念书的中学门口吃泰国菜,昆明一家五星酒店的大厨辞职出来自己开的小店,七八张台而已,但是味道却很是不错。尤其是那道青木瓜色拉,叫人放不下筷子来。吃完出来随意进了个小书店,居然就有这本书。
和作家认识了就这点不好,自己就不好意思再悍然买盗版书了。想着他在拉萨的房租是每月1500,所以掏银子出来买了一本。当然,我鼓动我朋友买了一套高阳的《胡雪岩》,于是给我们都打了九折。雪村的版税不会因此而打折吧?
包括漫长的《后记》,《伊甸樱桃》一共278页。我用一个小时读了101页,然后睡了一会。醒来是凌晨3点,又读了一小时,全书毕。记得我读《暗铺街》,头50页用了6个小时。读莱维150页的《没什么要紧的》,用了48小时。所以,《伊甸樱桃》是本通俗小说,可以维持相当的阅读速度和快感,像那道青木瓜色拉。
雪村是不大会同意这个比喻的,他是山东人。山东人都有种悲天悯人的倾向,李方整晚爬到楼顶看星星然后回家大哭,王佩成天在MSN上和我说英文的中国古文然后大骂,孔子就更不用说了。雪村讲了一个关于贪婪的故事,在他长达29页31节的《后记》里,他以神的口吻宣布:是时候播种泪水了!然后大谈环境污染和物种灭绝,以及中国人对传统文化的如弃敝履。核心一点:追求金钱的欲望在毁灭一切。
这本书虽然不以网络二字冠名,但是读下来却很网络的感觉。《穷爸爸和富爸爸》是这本书的主线,一个贫穷的年轻人处心积虑地想接近一个中年富豪,最终被对方埋在了地下300米的地方。富豪神神秘秘,终于揭开发家史的时候,书里讲述了一个《桃色交易》似的故事,达到了高潮。而富豪用奢糜生活摧毁年轻人的时候,又类似天涯社区里的汝南周公子,或者雪米莉。我在网络上见过的事情,在这本书里几乎全有了。
我猜测雪村最早的意图是写一个很悲伤的爱情故事:一对青梅竹马的小朋友,但是女孩子始终不爱那个男孩子。后来,女孩子在大学让某高干子弟始乱终弃,男孩子断了子弟一指,送进监狱。出狱以后,女孩子找到他,两人过着清贫的生活,但是子弟又来了,带着他的钱和保镖。为了复仇,男孩子同意子弟当着自己的面上女孩子一把,代价是100万人民币。
因为这段是全书里着力最多的地方,也写得最好。
很快,这个想法被推翻了。因为故事很单薄,不足以敷设成一篇小说,而且仇富心态很重。所以雪村退而求其次,加上《穷爸爸富爸爸》的壳,试图讲一个玄疑故事:年轻人处心积虑地接近,中年富豪心知肚明但是装作浑然不觉,而双方又似有似无地为对方安排下了某种杀机四伏的陷阱。在这种两个人之间的张力之下,维持故事的走向。
中间,雪村一度更改了自己的想法。想把整本书拔高一点,写成两个人之间的心理游戏。年轻人想感动富豪,利用对方对自己的喜爱而获得金钱上的帮助,成就一段传奇。而富豪利用自己的财富,想逼迫年轻人承认自己的真实意图,并利用这一点摧残折磨对方的心灵,彻底叫对方跪在自己脚下。但是很明显,雪村最终意识到了这么作对于他来说有力未逮,因此没有继续下去,改为描述奢华生活,用事件叙述代替了心理暗战。
这么做,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最近的各种作品,包括余华的《兄弟》,在行文上都暗暗瞄着电视剧,写记叙文的作家一时间风行大陆。大量心理描写是无法转换为镜头语言的,而事件叙述和精确的场景描写,则可以非常方便的形成镜头感。我们处在一个可以出现《在路上》那样作品的伟大时代,但是我们的作家却坚持把小说写成分镜头脚本。如此,黄鱼两吃,增加了小说做为商品的附加价值,满足二次再加工和周边产品的开发需求。
我看见了一个良好的构思,一份作家的诚意。同时,我还看见一张异常紧急的时间表,和无数内心的挣扎和退让,自己和自己的争吵与妥协,创造与敷衍之间的斡旋。
迫不得已唱下去的歌里 还有多少心碎? 在那些开放的路上 踏碎过多少理想?
雪村写一本书换一个地方,条件是下一个地方要有更多更漂亮的姑娘。从成都到深圳,从深圳到杭州。道理很简单:他要先为之一抖,然后别人看了他的书才能也为之一抖。这活全靠一口荷尔蒙撑着,否则抖不了几下子。现在,他人过三十,去了拉萨,估计心里有所悟,不想再抖了。
在房租烧完全部版税之前,他可以在小屋里呆上很长时间。那会是一段很安静的时光,尤其是等今年的雪落下来游人绝迹以后。在这段难得的时间里,他可以为了自己高兴而写点什么。忘记技巧,忘记书商,忘记读者,忘记改编电视剧,忘记身下3500米处的那个世界里的种种。这个冬天对于他而言可能会很漫长而寒冷,但是作为一个山东人他应该知道: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而在他现在的小房里看泰山,那不过是口痰而已。
如果他把拉萨当成了终南山,这些话算我没说。如果他剃了头,穿上红色的僧袍,这些话算我说错了。如果他在那里开始写字,我想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现代小说的技法已经成熟,生活虽然依然粗俗但是已经有了物质之外的痛苦,图书市场的虚假高温已经褪去读者开始期待真正的作品,对于小说家来说这是个黄金年代。
是时候播种龙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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