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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解放——废止农业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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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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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5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沿袭中华大地2600年的农业税,终于在新中国于2005年12月29日得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表决废止,并决定于公元2006年1月1日起,在中国永远消灭农业税。毫无疑问,公元2006年1月1日对于所有以农业为生存手段的农民来说,是一个伟大的解放日,尽管这个解放的路途经过了无法想象的2600年,但毕竟还是来了。

据《左传》记载,中国农业税始于公元前594年春秋时期的鲁国(现山东省境内),当时叫做“初亩税”。自那以后2600多年的历朝历代,无一不靠花样翻新又多如牛毛的农业税支撑国力。不过,因不堪重负的农业税而引发农民暴乱和反抗直至推翻王朝的教训也有记载,由此不难看出,看似简单的农业税,由于涉及人口众多的中国基本国情,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深刻的社会问题。

按照几千年的传统观念意识,农民缴纳“皇粮国税”(农业税)也是天经地义的匹夫之责,应当责无旁贷。但不幸的是,伴随单一农业税而附加出来的五花八门苛捐杂税远远超过了农民应当承受的赋役重担,致使几千年来中国的农民从来都没有从农业税以及五花八门苛捐杂税的压迫中解放出来,以至于在宿命论的封建意识传承下,农民始终都是遭受歧视的低等阶层。其实,对于人的生存来说,农业就是生命产业,基础产业,伟大产业。换言之,农业就是一种产业番号,农民就是一种职业代号,农村就是一种生活符号,而三农现象原本与世间各行各业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话虽然简单,理却很深刻,几千年来,恰恰是农业税这个特殊的税赋烙印,把农民压在了社会的最底层。

据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中国的农业税占据国家税收的40%,可见其农业税在中国国力贡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特殊作用。改革开放至今,虽然农业税的比例早已大大降低,但是,由于中国行政管理的设置原因,农业税不但把农民固定地栓在了难以自由迁徙土地上,而且以镇、乡和村的各级农业管理者,依旧需要靠农业税和附加的各种税与费来维持运转,这无形中就给本已处在中国最下层的农民造成了雪上加霜的生活困境。再加上以往改革开放对三农的发展关注“轻视”等原因,这么多年来,因农业税以及各种税和费而与镇、乡和村的各级农业管理者之间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不计其数,有的还非常严重,甚至付出流血和生命的代价。另一方面,农业税以及各种税和费不但是造成农民负担加重的原因,也是拉大城乡贫富差距的原因,同时也是扩大社会矛盾的原因。

今天,愚下把废止农业税看作是中国政府对中国农民的伟大解放,其意义将不言而喻永载史册。废止农业税不单是减轻农民负担,更重要的是让农民阶层平等地回归中国社会,抹掉农业税的印记而让农民不再受到社会歧视,还要让农民共同分享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经济成果,让农民在未来的城乡统一税制的公民纳税义务中重新分担公平税赋,农民阶层从此不再是带有单一歧视性的纳税阶层。让农业回归到产业番号中来,让农民回归到职业代号上来,让农村回归到生活符号里来,这也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愚下有理由相信,随着重新重视三农问题解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步伐的加快,将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农业产业队伍中来,加入到农民职业选择上来,加入到农村生活状态里来。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废止农业税后,镇、乡、村三级涉农管理者们怎样管理三农,眼下却并不明朗,愚下担心的是,会不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针对农民的新花样和新名目的税与费,继续换汤不换药地加重农民负担,以便满足镇、乡、村三级涉农管理者们的开支费用?但愿这只是愚下的多此一言,杞人忧天。总之,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废止农业税,就是又一次伟大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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