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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提倡“见义勇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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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2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再提倡“见义勇为”了

于是乎

  “见义勇为”曾经是一种受到广泛提倡和赞扬的行为,直到现在,还有许多地方设立着见义勇为基金,时不时地奖励或表彰一把见义勇为人士。但是,时代发展到如今,对“见义勇为”精神的提倡和鼓励,其副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并且将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的建设啦。因此,俺不得不见义勇为一回,勇敢地站出来大声疾呼:不能再提倡“见义勇为”了!

  “见义勇为”这四个字,最难解的是一个“义”字。什么是“义”?是主义?是正义?还是义气?谁能说得清啊。见义勇为的人们,自以为见到的是“义”,实际上却可能是不“义”。比如说,有人在大街上见到城管和小贩在撕扯,就想见义勇为了,他该上去帮谁呢?最近经常看到一些报道,说是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的挑唆下,做了不明智的事。这就证明,咱们中国人民的素质还比较低下,没有能力辨别什么是“义”。如果你还没有搞清楚什么是“义”就想见义勇为,那么,说轻点你是个不明真相的糊涂蛋,说重点你就是个别有用心的小坏蛋。

  一般人认为,“见义勇为”指的是不关自己的事却要上前打抱不平。如果事情跟自己有关,那就不算见义勇为了。比如说,一个小偷偷了你的钱包,你跟小偷撕扯,这不算见义勇为,而是小气自私,最多只能算是捍卫个人利益的自卫行动。如果小偷偷的是别人的钱包,这时候你上前管管闲事,就可以算做见义勇为了。可是且慢!别急着管闲事。前些日子已经有专家研究指出:这些年来时常发生一些不和谐的群体性事件,就是因为总有一些人,明明不关自己的事,在“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却要起哄架秧子,结果就扩大了事态,破坏了和谐。可见专家们也知道,“见义勇为”这种“无直接利益冲突”却要管闲事的行为,是很容易变成不稳定的因素的。

  因此,每一个愿意见义勇为的人,在你行动之前,你必须认真研究考察,你见到的是什么“义”?你是在见义勇为还是不明真相甚至是别有用心?这个问题不是一天两天能研究清楚的,为了防止你自己变成别有用心的坏人,强烈建议你不要随便“见义勇为”。

  此外,见义勇为的“为”字也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前不久,有几个见义勇为的或别有用心的人,把一个小偷打得当场丧命。如果说他们是见义勇为的话,显然是“为”得太过火了。可是话又说回来,那些见义勇为的人,怎么可能把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啊?小偷肯定不会听你的命令,乖乖地跟你去见警察叔叔,如果你不能当场让小偷丧失反击能力,焉知小偷会不会抽出把刀来当场剁下你的手?可见,让见义勇为者在这种紧张时刻做出准确的行动判断,是非常困难的,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变成了违法犯罪分子。

  建设法制社会,咱们大家应该培养什么精神?不是见义勇为的精神,而应该是“有事叫警察”的精神。也许有人会问:如果看到警察跟人打架了怎么办?嘿嘿,这个问题俺就不见义勇为了,假装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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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1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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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08: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氓打流氓的时候怎么办?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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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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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30 18: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am69:
流氓打流氓的时候怎么办?

 

 

孔zi曰:两人打架用砖乎!不亦乱乎!照头乎!乎不死再乎 一佛说:胡扯!我佛慈悲!不亦多乎!用刀减轻痛苦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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