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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砖篇:试论降低户外安全风险及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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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17: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事故发生后谁该负责的问题没有什么意义,怎样避免事故发生和同行中行为人承担何种责任感觉更为重要。

   问一句:如果连责任都不敢承担的领队和队友还值得信任并与之同行吗?说一句:相信在同行过程中替别人和自己负责才会最大限度的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

    户外运动(活动)的风险性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大家都没有异议,但规避风险不是靠一厢情愿的所谓偶遇,免责,天意, 运气来做到的。保险又如何,毕竟是马后炮,它不会给你带来安全,只是给你事后的些许安慰。有人问那该如何?以下谨提出一些浅见。

   组织层面:首先,召集者要根据将要进行的活动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专业或商业的更要有相应的资质)。其次,参与者也要有自我良好的判断能力和行为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之前更多的要靠个人道德上的自律和团队内部的互助。这里还涉及到一些双向选择的问题:活动的召集人(领队,组织者)是不是能得到参与者的信赖?是不是具备他们所宣称的经验和能力?是不是能在某些特殊环境和时间里给予我们无私的,尽力的帮助和支持?反过来,参加者是不是了解自己将要进行的活动对自己的要求?是不是做好了认可并服从召集人(领队,组织者)预先告知或临时正确的决定和安排?是不是对自己和队友的能力和行为具有了解并一定的约束?

   技术层面:1.根据出行类型和内容制定符合实际的计划是必不可少的。休闲游就不必说了,稍有难度和强度的活动如果没有相应的计划书和应急方案其本身就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2.不提倡户外活动唯装备论,但技术支持和技术装备一定要唯专业论。最近经常上三峡大坝论坛http://www.sxdaba.com/bbs/,感觉到宜昌的朋友们在技术上的准备和实践已经超过了武汉,他们经常搞一些推广和交流活动,相互的学习和探讨对提高户外运动层次和参与者的经验能力,安全观念很有帮助,无形中降低了户外活动的风险成本。他们还组织了义务救援队,定期演练,这些都值得借鉴。3.参与者应具备一些户外求生和自救能力。结伴同行不是把自己的一切全交给别人,而是尽自己的能力来给别人减轻负担和帮助别人,这样的参与者才是合格的队员,有合格的队员组成的团队才是安全有保障的团队。4.保险。它不是保证不出险,而是出险后一种补偿机制。可惜现在国内针对户外活动的险种还不健全。

   道德层面:1.自律。前面说过,现在没有专门的规范和法律来指导户外运动的开展,那就只有靠自律来约束个人了。结伴同行者必定有一定的约定,或者是书面约定,或者是口头约定,或者是心照不宣,或者干脆就是潜在模式,这些东西在法律上面都是约定。有一个前提:因为事故的发生是不能预见的,所以活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都应该保持高度的注意和防范,如果签定这种约定会降低组织者对安全的注意度,因此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横线部分系引用)千万别再拿偶遇之类模糊说法来自欺欺人了,法律不是那么好忽悠的。所以,唯有自律才是出行者的准则。2.责任。又回到了责任,呵呵。出行的每个人都应该对同行者负有责任。既然选择同行同玩,就是一个团队,更不用说有召集人(领队,组织者)的团队了。我们一面指责社会冷漠,责任心缺失,一面却同行同伴之间都不彼此承担责任?不愿意替他人负责的人本身就是责任心缺失的人,这样的人,我是不敢信任并与之同行的。个人如此,召集人(领队,组织者)更是责无旁贷,应该公开宣布我对我组织的活动负有责任!参加我组织的活动必须对团队和他人负有责任!如果大家都做到这点是不是出行风险又可以再降低一截呢?3.利益。有人说责权利责权利,我负责任就要获取相应利益,否则我凭什么负责任?我要反问有什么比生命更有价值???你付出的是责任,有可能在出事故后你还要为你所负的责任付出物质的代价,但你收获的是友情,快乐,对生命价值的肯定。追求大自然的完美,寻求精神的安慰,洗涤自己的灵魂不正是我们热衷于户外运动的最本质的原因吗?

  呵呵以上胡言一派, 语糙理不明,对事不对人,希望引出金玉良言。只为户外的天空更晴朗,不愿为此挨人拍。

[此帖子已被 管窥 在 2007-8-25 17:54:0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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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18: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窥:

    讨论事故发生后谁该负责的问题没有什么意义,怎样避免事故发生和同行中行为人承担何种责任感觉更为重要。

   问一句:如果连责任都不敢承担的领队和队友还值得信任并与之同行吗?说一句:相信在同行过程中替别人和自己负责才会最大限度的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

    户外运动(活动)的风险性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大家都没有异议,但规避风险不是靠一厢情愿的所谓偶遇,免责,天意, 运气来做到的。保险又如何,毕竟是马后炮,它不会给你带来安全,只是给你事后的些许安慰。有人问那该如何?以下谨提出一些浅见。

   组织层面:首先,召集者要根据将要进行的活动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专业或商业的更要有相应的资质)。其次,参与者也要有自我良好的判断能力和行为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和标准规范之前更多的要靠个人道德上的自律和团队内部的互助。这里还涉及到一些双向选择的问题:活动的召集人(领队,组织者)是不是能得到参与者的信赖?是不是具备他们所宣称的经验和能力?是不是能在某些特殊环境和时间里给予我们无私的,尽力的帮助和支持?反过来,参加者是不是了解自己将要进行的活动对自己的要求?是不是做好了认可并服从召集人(领队,组织者)预先告知或临时正确的决定和安排?是不是对自己和队友的能力和行为具有了解并一定的约束?

   技术层面:1.根据出行类型和内容制定符合实际的计划是必不可少的。休闲游就不必说了,稍有难度和强度的活动如果没有相应的计划书和应急方案其本身就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2.不提倡户外活动唯装备论,但技术支持和技术装备一定要唯专业论。最近经常上三峡大坝论坛http://www.sxdaba.com/bbs/,感觉到宜昌的朋友们在技术上的准备和实践已经超过了武汉,他们经常搞一些推广和交流活动,相互的学习和探讨对提高户外运动层次和参与者的经验能力,安全观念很有帮助,无形中降低了户外活动的风险成本。他们还组织了义务救援队,定期演练,这些都值得借鉴。3.参与者应具备一些户外求生和自救能力。结伴同行不是把自己的一切全交给别人,而是尽自己的能力来给别人减轻负担和帮助别人,这样的参与者才是合格的队员,有合格的队员组成的团队才是安全有保障的团队。4.保险。它不是保证不出险,而是出险后一种补偿机制。可惜现在国内针对户外活动的险种还不健全。

   道德层面:1.自律。前面说过,现在没有专门的规范和法律来指导户外运动的开展,那就只有靠自律来约束个人了。结伴同行者必定有一定的约定,或者是书面约定,或者是口头约定,或者是心照不宣,或者干脆就是潜在模式,这些东西在法律上面都是约定。有一个前提:因为事故的发生是不能预见的,所以活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都应该保持高度的注意和防范,如果签定这种约定会降低组织者对安全的注意度,因此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横线部分系引用)千万别再拿偶遇之类模糊说法来自欺欺人了,法律不是那么好忽悠的。所以,唯有自律才是出行者的准则。2.责任。又回到了责任,呵呵。出行的每个人都应该对同行者负有责任。既然选择同行同玩,就是一个团队,更不用说有召集人(领队,组织者)的团队了。我们一面指责社会冷漠,责任心缺失,一面却同行同伴之间都不彼此承担责任?不愿意替他人负责的人本身就是责任心缺失的人,这样的人,我是不敢信任并与之同行的。个人如此,召集人(领队,组织者)更是责无旁贷,应该公开宣布我对我组织的活动负有责任!参加我组织的活动必须对团队和他人负有责任!如果大家都做到这点是不是出行风险又可以再降低一截呢?3.利益。有人说责权利责权利,我负责任就要获取相应利益,否则我凭什么负责任?我要反问有什么比生命更有价值???你付出的是责任,有可能在出事故后你还要为你所负的责任付出物质的代价,但你收获的是友情,快乐,对生命价值的肯定。追求大自然的完美,寻求精神的安慰,洗涤自己的灵魂不正是我们热衷于户外运动的最本质的原因吗?

  呵呵以上胡言一派, 语糙理不明,对事不对人,希望引出金玉良言。只为户外的天空更晴朗,不愿为此挨人拍。

[此帖子已被 管窥 在 2007-8-25 17:54:03 编辑过]

 

让正确的选择,为错的选择买单吗?

http://weibo.com/2070540033/profile?leftnav=1&wvr=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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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5 19: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胖丁所指何谓正确何谓错误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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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2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如你所说,没有任何人愿意召集了,结果是只有商业的户外了,商业户外俱乐部,旅行社肯定很欢迎你的提议.那我们就会丧失另一种乐趣了
户外娱乐群5176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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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2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体温计:
    呵呵,如你所说,没有任何人愿意召集了,结果是只有商业的户外了,商业户外俱乐部,旅行社肯定很欢迎你的提议.那我们就会丧失另一种乐趣了

如果不幸碰到差劲的召集者,的确会丧失一种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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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2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野海:

体温计:
    呵呵,如你所说,没有任何人愿意召集了,结果是只有商业的户外了,商业户外俱乐部,旅行社肯定很欢迎你的提议.那我们就会丧失另一种乐趣了

如果不幸碰到差劲的召集者,的确会丧失一种乐趣

    呵呵,跟他出去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他的背景,作出相应的判断,这也是你的责任当然,如果觉得不开心,下次不跟着出去就是了

户外娱乐群5176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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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7: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来一马甲!看来是出事后的感慨篇~
我羡慕那群牦牛,他们不用为明天上班而早起,不用忍受上司的责难,不用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他们只要在阳光下悠闲的吃草,然后走走看看,与自己喜欢的牛并行在草原上。
愿苍天佑我下世为塔公草原的一只牦牛!我羡慕这种幸福的没有压力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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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降低户外安全的风险难道是宣布了领队我是谁,对这次活动负全责的意思就真的可以降低吗?我认为不然。如果说团队的组织要靠自律性来约束,靠大家的公共承担风险性来降低危险才是最主要的。一个好的领队是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就算是专业的或商业的就会不出事吗?

     打个比喻:大医院和个体诊所的医疗事故的发生率来说,大型医疗机构的事故发生率比个体诊所的事故发生率还高些,只是有时候被媒体等介质宣传的时候好象个体诊所的出事故率显的特可怕,因为个体诊所的卫生、技术、以及个人综合素质都给大家造成了一种不信任感的潜意识,所以更多的人愿意选择去大型医疗机构看病,但是到了这样的机构就不出事情了吗?出的。但是大型医疗机构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承担损失呀,正所谓“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回到本话题上面来,我认为个人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必要的专业装备多方面的因素可以降低户外安全的风险,而且户外安全意识应该是牢记心中的。

     我知道的是好多个活动召集人的对安全的表现方式不同,有的人愿意把活动安全放在前头讲、有的人愿意把活动安全放在时刻提醒中间讲,有的人不讲,但是心里急得跳,但是说明的问题是至少作为每一个活动的召集人不会是没有责任感的人,只是每个人的水平和能力有高低哦!在这里我也想表达一下个人看法:那就是在召集活动的时候最好考虑一下子自己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不要光凭着一腔热情或者是多出点力气的干劲来做这件事情,需要的更多的是经验和头脑。有时候一些男领队巴不得有PLMM出来参加活动,但是请注意一条,如果MM没有基本的专业装备带着她一起走那是件有风险的事情哦,最好请拒绝!还有些时候,活动之前特定的是××多个人,但是到了时候来了N多人没有事先报名的,男领队讲义气不好意思回绝,统统带到一起走,我认为这样事实上是把危险的程度扩大化了,危险系数大家均担啦,能力有限萨!最好请拒绝!还有些时候,妈妈驴友们喜欢带小孩子出来长见识,锻炼身体,但是有些妈妈驴友自己的体能、精力、装备、水平跟不上大队伍,还要照顾小孩子,这样的时候是否在召集的时候领队能够对这样的驴友交待问题清楚点,千万不要事先指望其它的人来给自己帮忙的?是不是又可以把危险系数降低些咧?

    其它的有待高手再进行补充。

 

[此帖子已被 淘气兔 在 2007-8-26 8:10:44 编辑过]

我羡慕那群牦牛,他们不用为明天上班而早起,不用忍受上司的责难,不用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他们只要在阳光下悠闲的吃草,然后走走看看,与自己喜欢的牛并行在草原上。
愿苍天佑我下世为塔公草原的一只牦牛!我羡慕这种幸福的没有压力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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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18: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淘气兔:

     降低户外安全的风险难道是宣布了领队我是谁,对这次活动负全责的意思就真的可以降低吗?我认为不然。如果说团队的组织要靠自律性来约束,靠大家的公共承担风险性来降低危险才是最主要的。一个好的领队是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就算是专业的或商业的就会不出事吗?

     打个比喻:大医院和个体诊所的医疗事故的发生率来说,大型医疗机构的事故发生率比个体诊所的事故发生率还高些,只是有时候被媒体等介质宣传的时候好象个体诊所的出事故率显的特可怕,因为个体诊所的卫生、技术、以及个人综合素质都给大家造成了一种不信任感的潜意识,所以更多的人愿意选择去大型医疗机构看病,但是到了这样的机构就不出事情了吗?出的。但是大型医疗机构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承担损失呀,正所谓“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回到本话题上面来,我认为个人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必要的专业装备多方面的因素可以降低户外安全的风险,而且户外安全意识应该是牢记心中的。

     我知道的是好多个活动召集人的对安全的表现方式不同,有的人愿意把活动安全放在前头讲、有的人愿意把活动安全放在时刻提醒中间讲,有的人不讲,但是心里急得跳,但是说明的问题是至少作为每一个活动的召集人不会是没有责任感的人,只是每个人的水平和能力有高低哦!在这里我也想表达一下个人看法:那就是在召集活动的时候最好考虑一下子自己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不要光凭着一腔热情或者是多出点力气的干劲来做这件事情,需要的更多的是经验和头脑。有时候一些男领队巴不得有PLMM出来参加活动,但是请注意一条,如果MM没有基本的专业装备带着她一起走那是件有风险的事情哦,最好请拒绝!还有些时候,活动之前特定的是××多个人,但是到了时候来了N多人没有事先报名的,男领队讲义气不好意思回绝,统统带到一起走,我认为这样事实上是把危险的程度扩大化了,危险系数大家均担啦,能力有限萨!最好请拒绝!还有些时候,妈妈驴友们喜欢带小孩子出来长见识,锻炼身体,但是有些妈妈驴友自己的体能、精力、装备、水平跟不上大队伍,还要照顾小孩子,这样的时候是否在召集的时候领队能够对这样的驴友交待问题清楚点,千万不要事先指望其它的人来给自己帮忙的?是不是又可以把危险系数降低些咧?

    其它的有待高手再进行补充。

 严重的赞同!!!

 

[此帖子已被 淘气兔 在 2007-8-26 8:10:44 编辑过]

天-龙QQ37111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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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22: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淘气兔的这番话很有深度,

的确,我觉得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情.

很多事情不要撑着做,

特别是召集帖,没有那个能力就不需要召集偶遇

要为自己,为他人负责

生活着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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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7 18: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柳叶:

特别是召集帖,没有那个能力就不需要召集偶遇

要为自己,为他人负责

事实上,有的领队有这个能力,却不尽力保障安全,没出事只能说是他的幸运,是参加活动者的幸运。

享受阳光,享受风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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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LZ用的马甲,其实这个话题很好,不需要用马甲.

我带队不少,但是现在的南宁案件的大环境使得大家不敢发起召集.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不是大家不愿意重视安全,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是在户外,很多是不可控制因素,比如很多时候我们要走过悬崖边上,沿着山路,每个地方都可能滚下去,我只能提醒队员注意,却不能代替队员去走,要我为这个负责,我肯定不敢,老实说,我对自己也不敢保证不摔下去,何况是别人?

再比如说在悬崖边上,你可以提醒队员不要太接近悬崖,你不能强制他不接近悬崖,这个时候掉下去,我同样不敢担负这个责任.呵呵,后来召集的活动,都不敢要胆大的队员参加,怕他们到处瞎跑遇到危险.

当然这种时候很多,我们回顾出事的案例,会发现,有的人是在很宽的路上出事,有的人是在下山路上摔下来,有的人是在瀑布下面出事,有的人是在雪崩时候出事,有的人是在很滑的水边出事,还有的人被上面掉下来东西砸到出事.......这些地方看起来都不会出事,但是,事实上都出事了,领队除了要求大家注意安全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让这些事故消失, 背着队员走?一路上拉着队员走?那就不叫领队了,改叫保姆,呵呵.

 

其实很多地方能做好的大家一定会做好,比如岩降,溪降,瀑降这些地方的可控性比较强,一般都会很注意上方和下方保护,,这些地方反而是难的出事.因为一个正常的领队都会做到这些.

我们大家都愿意为可控制的风险承担责任,但是,至少是我个人,不敢对非可控制的风险承担责任.

我们都承担不起生命的责任!!!

其实,现在中国的法律,谁也不知道所谓偶遇啊,碰巧啊是不是还会继续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至少,大家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在美国,有很多办法完全不承担责任的.只要有预先定好的契约)

户外的冬天,,,,,,呵呵

www.54c6.org 远行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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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3: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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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2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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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LZ用的马甲,其实这个话题很好,不需要用马甲.

我带队不少,但是现在的南宁案件的大环境使得大家不敢发起召集.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不是大家不愿意重视安全,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是在户外,很多是不可控制因素,比如很多时候我们要走过悬崖边上,沿着山路,每个地方都可能滚下去,我只能提醒队员注意,却不能代替队员去走,要我为这个负责,我肯定不敢,老实说,我对自己也不敢保证不摔下去,何况是别人?

再比如说在悬崖边上,你可以提醒队员不要太接近悬崖,你不能强制他不接近悬崖,这个时候掉下去,我同样不敢担负这个责任.呵呵,后来召集的活动,都不敢要胆大的队员参加,怕他们到处瞎跑遇到危险.

当然这种时候很多,我们回顾出事的案例,会发现,有的人是在很宽的路上出事,有的人是在下山路上摔下来,有的人是在瀑布下面出事,有的人是在雪崩时候出事,有的人是在很滑的水边出事,还有的人被上面掉下来东西砸到出事.......这些地方看起来都不会出事,但是,事实上都出事了,领队除了要求大家注意安全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让这些事故消失, 背着队员走?一路上拉着队员走?那就不叫领队了,改叫保姆,呵呵.

 

其实很多地方能做好的大家一定会做好,比如岩降,溪降,瀑降这些地方的可控性比较强,一般都会很注意上方和下方保护,,这些地方反而是难的出事.因为一个正常的领队都会做到这些.

我们大家都愿意为可控制的风险承担责任,但是,至少是我个人,不敢对非可控制的风险承担责任.

我们都承担不起生命的责任!!!

其实,现在中国的法律,谁也不知道所谓偶遇啊,碰巧啊是不是还会继续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至少,大家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在美国,有很多办法完全不承担责任的.只要有预先定好的契约)

户外的冬天,,,,,,呵呵

人狠了不缠,酒狠了不喝,狗子狠了弯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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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驴路过,忍不住说两句。组织户外活动是大家兴趣相投,有人组织就很不错了。如果一个人连带自己的安全责任都不能自己承担,那么最好不要从事这种活动,胆子太小的人最好跟旅游团活动比较好。

挣钱很辛苦,学习很必要,驴行很快乐,生活很有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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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wenwowo:

新驴路过,忍不住说两句。组织户外活动是大家兴趣相投,有人组织就很不错了。如果一个人连带自己的安全责任都不能自己承担,那么最好不要从事这种活动,胆子太小的人最好跟旅游团活动比较好。

新人说的好!

一味强调组织者的责任义务只会让户外的活动越来越少,过多的依赖领队只会让带头人越来越累,应该多想想自己该为团队做什么而不是领队该为我做什么。

我也曾组织过几次活动,最大的一次是30多人去婺源,我带着自行车和俱乐部的人一起,从头到尾联系那边安排吃住,给大家当导游我很开心,也知道了做领队的艰辛,我和大家一样AA,领队一般付出的都比队员多,图的什么?本来就是户外的热情,现在我也发现很多组织活动者和我当年一样,大部分都是户外不久的朋友,其实老户外也活动,但多不发贴了?为什么?

 

Easy Life,Happy Day http://weibo.com/lefilm QQ:14941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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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2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

呵呵,LZ用的马甲,其实这个话题很好,不需要用马甲.

我带队不少,但是现在的南宁案件的大环境使得大家不敢发起召集.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不是大家不愿意重视安全,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是在户外,很多是不可控制因素,比如很多时候我们要走过悬崖边上,沿着山路,每个地方都可能滚下去,我只能提醒队员注意,却不能代替队员去走,要我为这个负责,我肯定不敢,老实说,我对自己也不敢保证不摔下去,何况是别人?

再比如说在悬崖边上,你可以提醒队员不要太接近悬崖,你不能强制他不接近悬崖,这个时候掉下去,我同样不敢担负这个责任.呵呵,后来召集的活动,都不敢要胆大的队员参加,怕他们到处瞎跑遇到危险.

当然这种时候很多,我们回顾出事的案例,会发现,有的人是在很宽的路上出事,有的人是在下山路上摔下来,有的人是在瀑布下面出事,有的人是在雪崩时候出事,有的人是在很滑的水边出事,还有的人被上面掉下来东西砸到出事.......这些地方看起来都不会出事,但是,事实上都出事了,领队除了要求大家注意安全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让这些事故消失, 背着队员走?一路上拉着队员走?那就不叫领队了,改叫保姆,呵呵.

 

其实很多地方能做好的大家一定会做好,比如岩降,溪降,瀑降这些地方的可控性比较强,一般都会很注意上方和下方保护,,这些地方反而是难的出事.因为一个正常的领队都会做到这些.

我们大家都愿意为可控制的风险承担责任,但是,至少是我个人,不敢对非可控制的风险承担责任.

我们都承担不起生命的责任!!!

其实,现在中国的法律,谁也不知道所谓偶遇啊,碰巧啊是不是还会继续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至少,大家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在美国,有很多办法完全不承担责任的.只要有预先定好的契约)

户外的冬天,,,,,,呵呵

石头  说的对!  大家不要一出去就都觉的一切安全责任都是领队的!

引用石头的话:"当然这种时候很多,我们回顾出事的案例,会发现,有的人是在很宽的路上出事,有的人是在下山路上摔下来,有的人是在瀑布下面出事,有的人是在雪崩时候出事,有的人是在很滑的水边出事,还有的人被上面掉下来东西砸到出事.......这些地方看起来都不会出事,但是,事实上都出事了,领队除了要求大家注意安全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让这些事故消失"  这段话说明了一切!!!

大家一起去玩,就都要肩负起安全的责任,安全的责任不是那一个人的,人人要首先从自己做起!

生命是可贵的,不要觉的 反正我出去前买了保险,好象买了保险就能保证你的安全似的!

 

玩  大家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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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6 0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重庆市万盛体育总会户外运动分会的,是民间社团组织,有会员一百多人,户外运动中发生意外案例,安全风险责任困扰着活动的开展。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一直是个难题,本是大家一起为了实现健身,淘冶情操,从麻将桌上走出来,无论对个人和构建和谐社会都是有宜的。但安全责任风险和法律责任确实是个问题,能够承担的倒还好办不能承担,承担不了呢?参与者都是成年人,都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人,发生意外如果算到同路人和组织者身上这不公平。假如独行发生意外呢?又找谁去承担呢?但从法律层面有人组织就得承担责任,谁还会去组织?户外活动是有风险的,大家都明白。

    楼主说的“如果连责任都不敢承担的领队和队友还值得信任并与之同行吗?说一句:相信在同行过程中替别人和自己负责才会最大限度的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楼主敢于负责是个男子汉,组织者不过是发出一个通知,安全谁都会注意和提醒。意外事故谁都不愿意出现也难以完全避免。遇受伤保险方式能够得到补偿,这可取,但死亡事故呢?保险虽然赔付了,如遇死者家人不依,责任还是没有规避得了。

     为此,为了鼓励民间开展各种有宜的活动,共建和谐社会,呼吁户外活动个人免责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呼吁有关方面予以确认。

重庆市万盛区体育总会户外运动分会
网站http://bbs.ws.cq.cn/行行摄摄户外旅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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