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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断脚狼

灯光何以招人嫉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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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9 16: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的群众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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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2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夕阳残雪:

杈子,你好像是在说你自己咧?

另外,个断腿的,跑这远发贴子,害我们为了友情回你的贴跑断了爪子.

倒是有句话,人活着,能被人妒忌也是一种幸福啊!

那我就准备嫉妒残雪姐姐。

断脚狼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7428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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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2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番茄是圆的,可有人偏要跟我说番茄是酸的。

女性的人格独立与真正的传统美德难道是相互抵牾的么?也许有人会说二者在灯光老师身上没有并存,那只是他对灯光这个人的认识问题。

现实中大多数女人,其实并不知道什么是女性独立人格,可他们都活得很滋润,可以让老公唯唯诺诺俯首帖耳,可以让丈母娘的地位远远高于婆婆,她们的思想是没有感染女性独立意识这种“病毒”的,可温婉、善良、和气、谦让这些美好的字眼,她们还真是担当不起。古来就有河东狮,这些雌性猛兽可不是独立自主的思想毒草给喂出来的。

我个人以为,强调女性人格上的自尊独立,强调在爱情上的主人翁心态,并不至于会要了传统美德的命。这只是思想意识领域的问题,不决定一个人的人品和修养。你可以质疑灯光的人品修养,那是你个人的权利;我也可以赞赏灯光文章中的思想观念,因为我认同这种思想观念。其实她也并非这些思想的发明者,一个自觉的传播者而已。从我认识的一些在婚恋问题上陷入泥潭的女性朋友身上,我觉得她们太需要改变陈腐的思想观念了,别忘了女人也是人,是跟男人有着同等权利的人。

身为男人,鼓吹女性人格独立对我有啥子好处呢?我只是很欣赏独立的女人,而那些不愿对自己命运负责的奴性深重的女人,把幸福完全寄托在一个臭男人身上的女人,我感到悲哀。

断脚狼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7428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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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0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信息 日志 短讯 邮箱 好友 搜索 引用 回复 No.69

我来谈谈我的看法,虽然我是马甲,但不妨碍我的独特而犀利的观点。

首先我不认为被人妒忌,是一种幸福,我认为被人妒忌,只能让人图增烦恼,我就不希望被人注目或妒忌,平平淡淡踏踏实实地生活就好。或许让人妒忌能满足某些很自我的人膨胀感和虚荣心,或许某些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所需要的炫耀和满足。

为何这样说,我是不经意地逛到这里,看了某些帖子,虽然在以户外运动和体育锻炼为主流的这个论坛里,谈论自己的儿女私情的这个版块并不惹人注意,但最近好象此版块特别招人现眼,热闹非凡,就象你走路时一个大活人挡在你眼前,你不可能不看见,所以无意中就看到了并关注了心版的一部分热门贴子,也就有了一些独立的想法,也可能不全面,因为我并不是从头到尾地关注有关的过程。

第一,之所以热闹,我认为主要是出了灯光这么个老师,也不知道是谁封的,跟叫大师似的,这个坛子好象还没有几个人得此殊荣,可能含有不怀好意的调侃意味不可得知。据说她来这里的时间不长,搅起的水可挺混,刚开始叫远方的朋友,大概不是这个论坛的原住民,移民来的,从哪来的,为何移民来此都不大清楚,为何改了个名字叫灯光,我想大概是因为她觉得这里太黑暗,以大师的身份来照亮一下,并带来光明,这些猜测来自她孤芳自赏的态度和瞧不起人的语气可知一二,一开始她还犹抱琵琶半遮面,仿佛日本某种职业的女人出场时用扇子遮面类似,不肯发布本人玉照,说话也是文绉绉的,客气十足,这没过一年的时间,天翻地覆了,自己把自己各种玉照在网上大发特发,包括泳衣时装和吃的喝的住的全发上来了,包括自己的情况(蓝严知己她自己的话)的照片都无所顾忌地发到这个全世界都看得到的地方,跟明星们发个人专辑差不多了。让人感觉一个字:俗。如果开头就跟大伙一样,也无伤大雅。可惜随着时间的推移此人隐藏不住自己的暴露欲和虚伪的作风了,既知今日,何必当初。关键是她做到这些还显得滴水不漏,过渡自然 。这样的女人必然引来论坛的热闹。

第二,我不欣赏这个灯光,更谈不上妒忌。原因是: 我认为妒忌是区别于羡慕的,羡慕是指喜欢并爱慕那些你认为比你好很多的人并希望自己达到那些高度,而妒忌则带着贬义,讽刺和挖苦的含义,认为某人不值得得到大家的尊敬,也就是不是打心眼里佩服某人。我对于灯光既不羡慕,也不妒忌,她做为女人,既没有吴仪那样的事业辉煌,精明强干(沾了改革开放的光,会几句阴沟里洗,有点资格玩玩小资,有点时间经常上网,或有点外水经常出游);也没有居里夫人那种贤妻良母同时事业有成的高度;更没有特里莎修女那样高尚的情操;也没有李嘉欣那样倾国倾城的美貌;可能有点小才。但比起小倩那样的林妹妹似的才华横溢,真还想不出可以把她比做谁,说起泼辣的作风有些像尤三姐,但没有人家那么坚贞,有些像尤二姐的娇滴滴,又骂起人来比人家泼多了;可惜她的才,只能说在这个坛子里稍微闪耀一点罢了,她大概觉得这里的人都是只会为了省点钱流一身臭汗的傻大黑粗的驴子,是没有文化的人居多,也许有一两个可以和她搭上腔的那只能衬托她的才华罢了,所以,我觉得她把这里当作炫耀她的才华兼儿女私情的一块风水宝地,目的不清,可能想展示一下自己的魅力,看看究竟有多少个傻驴子会拜倒在她的脚下罢了,但她不知,这里可是藏龙卧虎之地,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有的是不屑,有的是看戏罢了。

第三,做为一个女人,在中国这样的男权社会里面(恕我直言,目前还是),尽量还是要保持一个女人的本分,那就是中国妇女的端庄,矜持,含蓄和内敛,这不是孔夫子教的,这是骨子里的世袭,否则你无法生存,要么你就是无比狡猾,善于伪装并偷梁换柱的伪君子,试想,无论你是希拉里还是撒切尔还是伏明霞,你总归是你的丈夫的妻子,你孩子的妈妈,你学生的老师对吧?你有功夫整天胡思乱想么你?你可以选择精神恋爱,但前提是尊重你的丈夫和你的孩子还有你的学生,因为我相信他们并不是个傻子,如果他们知道他的妻子或他的母亲或他的老师在大玩特玩精神恋爱,他们能够不在乎并宽容对待,我想他们不是疯了就是思想有问题,或认为你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一个男人或一个儿子怎么可能容忍自己的老婆或老妈心里同时装别的男人,还占领那么重的地位,天知道玩什么花样,那样的男人是不是也有点不那个什么呀。即使是廊桥遗梦中那么开放的国家中的女人也只是把那美好的感情留在死后才告诉自己的儿女,而这个女人却在这里大晒特晒男女之间的那点破事,心里还认为自己活得特高级。这无论是从逻辑学还是伦理学那都是说不过去的,除非你从克格勃毕业,善于欺骗和隐藏。否则,我认为那是大粪不臭挑起来臭,自己把自己的丑事满世界炫耀还自以为特美,我看这种风气可能有点女权主义的影子罢,敢于和男性为主流的社会抗衡,叫做你花我更花,看谁花过谁。也许值得嘉奖,但我为那个老公感到悲哀,还酸溜溜地称呼为爱人,宋大嘴在这,肯定会说:我呸!!!

第四,其实灯光如果活得更真实一些,可能挺可爱。她无非就是一点小女人的心态,渴望别人羡慕她,渴望多几个崇拜者,那也是无可厚非的,但以这种方式恐怕难以实现。女人做为同类肯定不会买帐,因为她违背做人的良知,说轻点是张狂,说重点是无耻,毕竟儿子都老大不小了,要给后代做个榜样,要活出你那个年龄,那个环境女人的样子,别人不会因为你不扎着小辫子,不戴着帽子,不会说英语,不到处发表自己的情人给自己写的信就瞧不起你,做为女人心目中的好女人,那才是上上品,只能吸引几个男的算什么英雄好汉(而且我看了,那个权子是想赚眼球拿你混点,那几个愣头青目的不一,有的想展示自己的文采,吸引更多其他女生的眼球,有的则是在嘴嫂子玩),当然如果你满头银丝仍然能吸引不少男人那也能让女人佩服和刮目相看,但灯光不是那样,只不过是惺惺作态罢了。她内心深处的孤傲和清高远远地没有小倩来得纯粹,人家是女孩,人家有资本,而且人家是发自内心,没有功利性的目的,活得真实,让人怜爱。而你真的和她不是一类,别想高攀了,洗洗睡吧,您哪!

所以,我不羡慕灯光,我更不妒忌她,我甚至有点同情她,因为她活得有些混乱。

另:隐私是不能用来晾晒的。做了名人也要付出一点代价的。

就像那句话:长得丑不是你的错,跑出来到处给人看就是你的错了。

你的隐私不是你的错,晒出来并炫耀其灿烂无比就是你的错了。

[此帖子已被 专骂苕货: 在 2009-10-30 2:03:02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大何 在 2009-10-30 20:15:09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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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谈谈我的看法,虽然我是马甲,但不妨碍我的独特而犀利的观点。

首先我不认为被人妒忌,是一种幸福,我认为被人妒忌,只能让人图增烦恼,我就不希望被人注目或妒忌,平平淡淡踏踏实实地生活就好。或许让人妒忌能满足某些很自我的人膨胀感和虚荣心,或许某些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所需要的炫耀和满足。

为何这样说,我是不经意地逛到这里,看了某些帖子,虽然在以户外运动和体育锻炼为主流的这个论坛里,谈论自己的儿女私情的这个版块并不惹人注意,但最近好象此版块特别招人现眼,热闹非凡,就象你走路时一个大活人挡在你眼前,你不可能不看见,所以无意中就看到了并关注了心版的一部分热门贴子,也就有了一些独立的想法,也可能不全面,因为我并不是从头到尾地关注有关的过程。

第一,之所以热闹,我认为主要是出了灯光这么个老师,也不知道是谁封的,跟叫大师似的,这个坛子好象还没有几个人得此殊荣,可能含有不怀好意的调侃意味不可得知。据说她来这里的时间不长,搅起的水可挺混,刚开始叫远方的朋友,大概不是这个论坛的原住民,移民来的,从哪来的,为何移民来此都不大清楚,为何改了个名字叫灯光,我想大概是因为她觉得这里太黑暗,以大师的身份来照亮一下,并带来光明,这些猜测来自她孤芳自赏的态度和瞧不起人的语气可知一二,一开始她还犹抱琵琶半遮面,仿佛日本某种职业的女人出场时用扇子遮面类似,不肯发布本人玉照,说话也是文绉绉的,客气十足,这没过一年的时间,天翻地覆了,自己把自己各种玉照在网上大发特发,包括泳衣时装和吃的喝的住的全发上来了,包括自己的情况(蓝严知己她自己的话)的照片都无所顾忌地发到这个全世界都看得到的地方,跟明星们发个人专辑差不多了。让人感觉一个字:俗。如果开头就跟大伙一样,也无伤大雅。可惜随着时间的推移此人隐藏不住自己的暴露欲和虚伪的作风了,既知今日,何必当初。关键是她做到这些还显得滴水不漏,过渡自然 。这样的女人必然引来论坛的热闹。

第二,我不欣赏这个灯光,更谈不上妒忌。原因是: 我认为妒忌是区别于羡慕的,羡慕是指喜欢并爱慕那些你认为比你好很多的人并希望自己达到那些高度,而妒忌则带着贬义,讽刺和挖苦的含义,认为某人不值得得到大家的尊敬,也就是不是打心眼里佩服某人。我对于灯光既不羡慕,也不妒忌,她做为女人,既没有吴仪那样的事业辉煌,精明强干(沾了改革开放的光,会几句阴沟里洗,有点资格玩玩小资,有点时间经常上网,或有点外水经常出游);也没有居里夫人那种贤妻良母同时事业有成的高度;更没有特里莎修女那样高尚的情操;也没有李嘉欣那样倾国倾城的美貌;可能有点小才。但比起小倩那样的林妹妹似的才华横溢,真还想不出可以把她比做谁,说起泼辣的作风有些像尤三姐,但没有人家那么坚贞,有些像尤二姐的娇滴滴,又骂起人来比人家泼多了;可惜她的才,只能说在这个坛子里稍微闪耀一点罢了,她大概觉得这里的人都是只会为了省点钱流一身臭汗的傻大黑粗的驴子,是没有文化的人居多,也许有一两个可以和她搭上腔的那只能衬托她的才华罢了,所以,我觉得她把这里当作炫耀她的才华兼儿女私情的一块风水宝地,目的不清,可能想展示一下自己的魅力,看看究竟有多少个傻驴子会拜倒在她的脚下罢了,但她不知,这里可是藏龙卧虎之地,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有的是不屑,有的是看戏罢了。

第三,做为一个女人,在中国这样的男权社会里面(恕我直言,目前还是),尽量还是要保持一个女人的本分,那就是中国妇女的端庄,矜持,含蓄和内敛,这不是孔夫子教的,这是骨子里的世袭,否则你无法生存,要么你就是无比狡猾,善于伪装并偷梁换柱的伪君子,试想,无论你是希拉里还是撒切尔还是伏明霞,你总归是你的丈夫的妻子,你孩子的妈妈,你学生的老师对吧?你有功夫整天胡思乱想么你?你可以选择精神恋爱,但前提是尊重你的丈夫和你的孩子还有你的学生,因为我相信他们并不是个傻子,如果他们知道他的妻子或他的母亲或他的老师在大玩特玩精神恋爱,他们能够不在乎并宽容对待,我想他们不是疯了就是思想有问题,或认为你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一个男人或一个儿子怎么可能容忍自己的老婆或老妈心里同时装别的男人,还占领那么重的地位,天知道玩什么花样,那样的男人是不是也有点不那个什么呀。即使是廊桥遗梦中那么开放的国家中的女人也只是把那美好的感情留在死后才告诉自己的儿女,而这个女人却在这里大晒特晒男女之间的那点破事,心里还认为自己活得特高级。这无论是从逻辑学还是伦理学那都是说不过去的,除非你从克格勃毕业,善于欺骗和隐藏。否则,我认为那是大粪不臭挑起来臭,自己把自己的丑事满世界炫耀还自以为特美,我看这种风气可能有点女权主义的影子罢,敢于和男性为主流的社会抗衡,叫做你花我更花,看谁花过谁。也许值得嘉奖,但我为那个老公感到悲哀,还酸溜溜地称呼为爱人,宋大嘴在这,肯定会说:我呸!!!

第四,其实灯光如果活得更真实一些,可能挺可爱。她无非就是一点小女人的心态,渴望别人羡慕她,渴望多几个崇拜者,那也是无可厚非的,但以这种方式恐怕难以实现。女人做为同类肯定不会买帐,因为她违背做人的良知,说轻点是张狂,说重点是无耻,毕竟儿子都老大不小了,要给后代做个榜样,要活出你那个年龄,那个环境女人的样子,别人不会因为你不扎着小辫子,不戴着帽子,不会说英语,不到处发表自己的情人给自己写的信就瞧不起你,做为女人心目中的好女人,那才是上上品,只能吸引几个男的算什么英雄好汉(而且我看了,那个权子是想赚眼球拿你混点,那几个愣头青目的不一,有的想展示自己的文采,吸引更多其他女生的眼球,有的则是在嘴嫂子玩),当然如果你满头银丝仍然能吸引不少男人那也能让女人佩服和刮目相看,但灯光不是那样,只不过是惺惺作态罢了。她内心深处的孤傲和清高远远地没有小倩来得纯粹,人家是女孩,人家有资本,而且人家是发自内心,没有功利性的目的,活得真实,让人怜爱。而你真的和她不是一类,别想高攀了,洗洗睡吧,您哪!

所以,我不羡慕灯光,我更不妒忌她,我甚至有点同情她,因为她活得有些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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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不错

但是一面之词。可信度不高

娱乐还是可以的。

[此帖子已被 大何 在 2009-10-30 20:16:4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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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16: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断脚狼写诗很自然了。

 

对于辩题的把握,还有更多发挥的空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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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20: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大家光临漫步三镇版,你们的光临让这里蓬荜生辉,在此表示感谢。

    重申一下漫步三镇版规:为创造一个和谐的论坛环境,提倡就事论事地发表观点,反对对人不对事的意气之争,杜绝任何人用马甲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对于同学之间的辩论或争论,本版的态度是“宁纵勿枉”;对于马甲的兴风作浪,本版的态度则是“宁枉勿纵”。如果得罪了那位大侠的话,还请谅解。

提倡“安全、环保、健康、快乐、持续”的徒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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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22: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何最近的工作量眼看着上去了

是否有加班费呢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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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1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狼兄:仔细看了你的主题帖,感觉你还真是越来越了解我呢!谢谢你对我的认真分析、善意批评和提醒。

特别是最后一段让我很受启发也很感动。真正的朋友应该这样直言。您劝我“作为一个有责任心想要传播正确思想的人,不应该过于轻率地给人盖棺定论,不应该过于随意地四面树敌。写好你的文章,传播你的思想,这些都没错,很多人本来都是可以支持你的。对于一个具体的路网ID,是不那么容易给出定论的,因为看清一个人真的很难”,是的,人都是在变化的(我本人也在不断的变化中)。看一个人,的确是不能用静止、片面、孤立的形而上学方式去看的。

当然因为这个帖子扰乱了我的安静小天地(引来一些马甲“追杀”我,我绝对相信非你本意),我刚看帖时心里还是多少有点“嗔”你的,可当我看完所有相关的帖子(包括心版的)后,感觉你“功大于过”:因为你的帖子把妞兄引来了(近期在论坛一直看不见他睿智、犀利的文字,真的让我不无失落感和想念感——我说的想念是想念他的文字,因为作为马甲他人是模糊的,可他的文字却一直是鲜活的,有其独特的风格、让人不时醍醐灌顶);而且某MM也出面为我说话(非常难得,仿佛又回到当初一起并肩“作战”的时候,让我特别温暖),这些都是我意料外的收获,让我非常欢喜,所以嘛俺也就不想与你计较了,呵呵……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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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1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妞兄:本来想进你的主帖说几句话,可进不去,可能被斑竹封帖了,所以就在狼的帖子里说吧。

第一,我再次真诚地对你说声谢谢!一直以来我对你有越来越浓厚的感恩之情,却总是无以回报(比如别人辱骂你的时候,我真想以“保护你”去回报你的保护,可你的文字能力、思维素质以及马甲身份根本不需要我的任何保护),所以每次我都只能简单地说声“谢谢”,而这两个字经常让我感觉太轻、太轻呵!唉,我欠你的越来越多,我对你的感恩之情已经达到“郁结”的地步。

第二,真的很想念你的文字、开导、保护。你的文字让我读着真正懂得什么是“嬉笑怒骂皆文章”,你的开导经常引导我走出人生困惑的迷宫。你的保护,无欲无求,让我特别感动。路网真的很象江湖,在我不断遭遇和感受到的人生悲凉中,你的侠义让我感觉特别温暖。重回路网后有此一段难得的江湖侠义道经历,真的让我感觉一切磨难都值得了。

第三,其实我非常怀念你的那些严肃文字。你掐架的文字当然也很有嚼头,但那些对人生所进行的深刻思考所凝结成的严肃文字,经常让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我已经在此发了几篇自己的人生思考帖子了,妞兄闲暇时可否认真地写点什么对我点拨一二?在路网,你是我眼里最睿智的人,思想方面总比我超前一步,你所说的一些东西到最后总是会得到验证,让我不服气不行。

第四,那两个马甲的话对我没有任何伤害,我笑了笑就过去了,请妞兄放心。倒是你的JP二个字母让我猜了很久,最后在网上搜索才查出意思来。

最后祝妞兄快乐!请多保重!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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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1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光老师居然一句都未提到我啊?!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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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知道灯光老师不会搭理那些恶意马甲的!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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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16: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风起秋寒

今天开始降温了

真的有些冷

 

灯光回来了

很意料之外的冷静和缓

这个贴有了一个温暖的收尾^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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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 23: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去了合肥两天,刚回来,发现两位马甲写了什么内容居然看不到。看不到也罢,总不至于是让我醍醐灌顶的至理名言吧。

欣赏大何版主的做法。

断脚狼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7428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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