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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少年重大疾病患者家庭人道救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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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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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在行动之
武汉市青少年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人道救助活动

一、项目背景
本次救助活动针对的是青少年恶性肿瘤患者特困家庭。近年来,青少年恶性肿瘤已成为仅次于意外伤害的“第二杀手”,每一位恶性肿瘤患儿的背后都是一段家庭的灾难史,尤其对于那些原本生活就比较艰难的城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以及农民工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导致其生活异常艰辛、甚至难以为继。社会爱心人士也因为不了解他们的相关信息而无法给予帮助。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理应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开展这一救助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加充分地了解和关注这些特殊家庭,并汇集全社会的爱心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救助患者家庭,救助金既可以用于患者的治疗,也可以用于改善患者家庭的生活状况,让患者的家人生活得更好一些,让这些不幸的家庭真切的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从而增强他们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本次活动由市红十字会和市广播电台联合主办,并将整合相关媒体资源,救助活动全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项目目的:这次开展青少年恶性肿瘤患者家庭人道救助活动主要想达到三个目的:
(一)通过开展对50名恶性肿瘤青少年患者家庭的人道救助活动,希望能够引起全社会对青少年大病患者、尤其是那些生活原本就比较困难的患儿家庭更多地关注,并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增强他们与病魔抗争的勇气和生活的信心。
(二)希望通过这次救助活动,让全社会更多、更好地了解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活动的运作形式和过程,并根据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使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期待。
(三)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够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壮大红十字会救助实力,为武汉市红十字会逐步建立起稳定的青少年大病救助、甚至更广泛的人道救助平台和救助机制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希望能够最终实现市民在遭受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个人和家庭生存和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市红十字会申请人道救助的目的。
三、救助对象
凡本市0到14周岁恶性肿瘤患者且目前正在接受治疗的家庭,(包括父母在汉务工超过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申请救助。
(一)武汉市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户家庭;
(二)武汉城镇居民(含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011年武汉市平均水平(23738元)、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11年武汉市平均水平(9813元),因子女的治疗原因已对家人生存和基本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庭;
本次救助对象的上限为50个患者家庭,不足50个以实际数为准。
四、救助对象的征集方式
(一)可通过编辑短信、拨打电话、网上报名三种方式报名申请。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可通过市红十字会公布的报名专线电话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报名申请(工作时间以外只受理短信报名),也可以登陆武汉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报名。报名信息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户籍所在地、患儿所患疾病、符合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者其它哪种情形;
(二)申请人完成报名之后,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区红十字会(外来务工人员到工作单位所在区红十字会)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市、区红十字会对报名手续完备的申请者,依据报名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会同社会监督员或媒体记者对申请救助家庭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及时通过媒体和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一周(不接受公布相关个人信息的申请者,将不纳入此次救助范围),没有异议者为最终救助对象;
(四)符合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者,将不纳入本次活动救助范围:
1、报名时间排序虽然靠前,但直至本次救助活动最后一批或一个救助对象完成资格审核时,仍未办理相关申请登记手续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救助申请;
2、超出本次活动最多50个家庭救助上限以外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申请者。
五、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证明
(一)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供与患者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的住院治疗证明;
(二)本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还需另外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和低保边缘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低于2011年武汉市人均年收入平均水平的武汉城镇居民(含外来务工人员),还需另外提供患者医疗总费用账单,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材料,以及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街道(所在单位)出具的是否因为子女患病治疗对家庭生存和基本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外来务工申请人还需另外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汉连续务工超过一年的证明材料。
六、拟救助对象的审核和公示内容
(一)审核内容: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子女的患病治疗情况、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家庭生活现状等。
(二)公示内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需公示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低保证或低保边缘户证明材料、子女所患疾病等;其他申请人需公示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子女所患疾病及治疗总费用、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及其年收入证明材料、家庭生活现状等。
七、救助额度和捐赠资金使用办法
本次救助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前50个(不足50以实际数为准)家庭人道救助金额统一为3万元。
(一)若社会捐赠总额不够救助每个家庭3万元,差额部分由市红十字会报请市政府从政府前期拨付的青少年大病救助启动资金中解决;
(二)若社会捐赠总额超过救助每个家庭3万元标准,对每个救助家庭仍给予3万元人道救助;剩余捐赠资金将纳入市红十字会专户管理,并依据本次救助活动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按照本次活动的救助程序和办法,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实施救助,救助对象和资金使用情况均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定向捐赠款按捐赠人意愿办理,不受本次活动条件限制。若定向捐赠的对象为本次活动符合条件的前50名救助对象,定向捐赠款不足3万元,由市红十字会从本次活动社会捐赠款中补足3万元;若定向捐赠对象为符合救助条件前50名以外的申请人,以实际定向捐赠款为准;
(四)本次救助活动所需要的工作经费,全部从市红十字会办公经费中列支;本次活动所有捐赠资金将全部用于人道救助,市红十字会不从捐赠款中提取任何形式的项目管理费。
八、救助金发放方式
市、区红十字会对报名、登记手续完备的申请人完成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条件拟救助的对象将及时对外公示,公示一周后没有异议的申请家庭,市红十字会将根据社会捐赠情况,会同社会监督员、捐赠企业代表(个人)和媒体记者等,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直至救助的对象满50个为止(截止报名时间不足50名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九、捐赠的方式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向本次活动捐款,统一到市红十字会办理捐赠手续,也可以联系市红十字会委派工作人员到捐赠单位办理捐赠手续;
(二)非在汉的国际友好人士、友好团体、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可以通过向本次活动设立的专门捐赠账户汇款的方式捐赠;
(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可以到市、区红十字会捐赠,可以通过市红十字会在全市设立的红十字募捐箱实现捐赠(本次活动期间募捐箱捐款将全部用于本次活动的人道救助),同时,还可以到市红十字会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在全市有关社区、企业、广场设置的流动捐赠点实现捐赠;
(四)定向捐赠的企业(个人)既可以向市红十字会定向捐赠,也可对本次活动的申请对象直接捐赠救助,但定向捐赠信息应反馈市红十字会;
本次活动所接受的社会捐赠款都将及时通过媒体和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十、项目监督
(一)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征集5名社会监督员,同时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本次救助活动;
(二)监督员负责对本次救助活动的救助条件、救助对象产生过程、募集的救助资金及其使用情况等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活动全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市红十字会设立专线电话,开通官方微博,接受社会各界询问、质疑。
(四)本次活动结束后,由审计机构对本次活动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十一、项目实施步骤
(一)4月份完成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监督员工作;
(二)5月3日召开新闻通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活动主题、救助的对象、报名的方式、报名起止时间、申报的程序、救助对象产生方式、救助的标准、救助资金的来源等所有相关信息;
(三)5月6日,在湖北省红十字会、武汉市红十字会联合开展的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活动中正式启动这一救助项目。届时,市红十字会将通过媒体、官方网站(www.wuhanrc.gov.cn)、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博爱江城)向社会公布报名专线电话、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捐赠热线、捐赠账户;
(四)5月6日12:00—5月27日18:00,市红十字会接受申请人报名,并同步进行资格核实、公示、救助金发放等工作;
(五)7月中旬,向社会公布本次活动募捐情况、救助情况、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结余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
本次活动实施过程中,市红十字会将根据社会各界合理化建议适时修改和完善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后的相关规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最大程度地体现本次人道救助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报名电话:027—82850722(工作时间),
13871495602(短信报名);
咨询电话:027—82830743(工作时间),
13871495602(工作时间之外咨询);
监督电话:027—82858499;
捐赠电话:027—82210181,捐赠帐号:000201040005351,行号:830338,户名:武汉市红十字基金会,开户行:农业银行胜利街支行;
网上报名:武汉市红十字会官方网址www.wuhan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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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作为武汉市水上救援队队长,这次被市红十字会推荐为这个项目的监督员。昨天,举办单位之一的武汉电视台进行了采访,问了我对于项目监督员的的看法。我个人认为:
      第一、项目监督员不应该是花瓶,只作为一种摆设,监督应该是事前监督,全过程参与,要花很多时间参与到整个活动中去,才能达到监督的作用;
      二是设立项目监督员,对项目实施社会监督是有着非常好的促进的作用的。有监督和没有监督对项目实施者在执行项目过程中是有压力的,其态度和工作力度绝对会不一样,这是省市红十字会改变观念和作风的武汉精神:敢为人先,追求卓越;
      三是监督和执行者不是对立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将项目圆满完成好。所以监督不是去挑毛病,找刺,而是从程序上条例上去检查执行特别是受助家庭评比中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有问题时,积极协调、温馨提示、合议后向领导报告。

      四是设置社会监督员,是社会的进步。
      这次活动的目的是对贫家庭大病儿童的救助,而还有一个隐形的目的就是重塑红十字会的信誉。这个政府直接和贫困老百姓相关救助机构,如果能够改变作风和观念对普通老百姓而言不啻是一件好事。
      当监督员可能会占用我的一些时间,好在两个月,七月就结束。我会在悠网、路网和博客上将这次活动向大家公开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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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款善用、好事办好,支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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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08: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又有一些社会责任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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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08: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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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2: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市红十字会常务会长、秘书长及项目负责人召集社会监督员共同开会为制定被救助人员的标准进行了讨论。这次的活动报名时间和报送材料的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对每一个电话、网络报名都会记录下准确的时间,如果报名不送材料超过时间将会被废除报名,虽然后报名,但材料完整及时报送,可以将报名顺序提前。就是说:只要符合条件,谁在前面报名并附送了完整的资料,谁就可能获得救助。并不是等报名齐了后再去评谁最困难救助谁。
      其次,对这次的贫困人员的评比条件订出了一些硬性和软性的指标。对于第一条:(一)武汉市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户家庭;还比较好说,只要出示相关证明,并进行入户核实就可以了;对于第二条:(二)武汉城镇居民(含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011年武汉市平均水平(23738元)、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11年武汉市平均水平(9813元),因子女的治疗原因已对家人生存和基本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庭;
      最后作出了这样几条评比条件:所有符合条件者都必须入户核实上报资料;1是看居住条件,农村看房屋结构,城市看租住、自有房、地段、面积;2是看消费现象,必须用品和高档消费品,嗜好消费等,3是走访社区和单位,邻居反映。4是医疗费用必须是基本大额保险已经用完,自费达到一定数额以上。
      最后由项目执行、监督员、媒体共同给出评分。决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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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3: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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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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