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1、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2、年龄已过三张;3、脑子里有点东东;那么这个薪水计算基本法或许在你跳槽时能够比较客观地帮你省却许多同老板讨价还价的苦恼,同时又能让你尽量规避就职风险。(注:1.此基本法适用的行业有化妆品、快速消费品、医药保健品、服装等。适于对照的职位为以上行业的销售经理(省级)、市场部经理、品牌经理、推广策划经理、客户服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培训经理、产品开发经理等中级职位。不适用于军火买卖、国际贸易、金融保险业、传销、娱乐等非传统行业。同时,此基本法是根据广东地区就业的基本状况进行制定。) 一、 基本底薪要求:税后人民币5000元(不含各种补贴、老板信誓旦旦的年终分红、股份许诺、提成等画饼状收入)。 二、 可增薪状况及额度: 1. 公司总部不在广州,加500元;(销售和管理中心不在文化、信息咨讯最发达的省会中心城市的企业是没有国际化战略眼光的。) 2. 公司总部在广州,但办公地点(不包括仓库)在天河北、环市东、东风路以外的地点,可加300元;(试想如果公司在新市或是天平架那样的地方办公,一来实力让人置疑,二来你的日常交通费和下次准备跳槽的面试车费都会增多。) 3. 公司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加300元。(连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社保都不能保障的话,那些一个季度算一次的提成,望穿双眼的年终奖很可能会打水漂。) 4. 公司不实行五天工作制(以一周上班40小时计):实行五天半:加200元;实行六天:加500元。(连《劳动法》都违反,加个几百块不为过。) 5. 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且不予以补休或发放加班工资(工作不负责,效率低下者不在此例):可加500元。(其实很多人宁愿不要这500元。) 6. 每月出差超过10天:加500元。(比起随时遭老婆抛弃、儿子忘记的风险来,500元其实太少。) 7. 公司不为正式员工提供年假、产假、婚假等法定有薪假期的:可加300元。(人生自古谁没点私事?) 8. 老板是台湾人、新加坡人、日本人、潮汕人:可加400元。(以上地区出产的老板长期以来的表现是完全值得受此礼的。当然,那些虽是以上老板的老乡,但敢于打破地域性陋习,有周公之心的老板不在此例。) 9. 老板或顶头上司为35岁以上离异或单身女性:加500元。(都是荷尔蒙的错。) 10.老板的教育程度为国民教育中专以下:加400元。(买的EMBA学位、捐钱得的名誉博士之类的不能充数。) 10. 从来不组织员工定期体检:加200元。(如果都有组织,或许现在就没非典型肺炎这种天灾人祸了。) 其他本法未尽事宜,各位兄台老弟可酌情处理。本法自各相关人士准备跳槽时开始施行。解释权归老呆打工权益协会(小算了一下,如果你有幸都遇上以上条文所列情形的总收入为:税后人民币9400元,含金量还马虎,不过这样的工作跟下地狱也没什么两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