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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死刑+一个无期+一个五年再加一个无期,数罪并罚变成死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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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13: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志军的胞弟刘志祥在担任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买凶杀人,贪污受贿3000多万,不清楚案情的可以google一下,现在东窗事发,大家来看看法院的判决书,哈哈哈.......
    
  据此,根据刘志祥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悔罪表现及其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刘志祥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判决对刘志祥4000余万元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刘志祥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一个死刑+一个无期+一个五年再加一个无期,数罪并罚后却变成了死缓,中国的法律牛鼻吧,谁都知道死缓对他们这种人意味着什么,哈哈哈......
 
  
  联想到前一段被灭门的元宝紧,只能说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
  
  不过刘部长虽然保下了胞弟,不过现在的日子应该也不好过,毕竟犯了官场的大忌,呵呵。
  
  为凑500字下附案情:
  
  4月30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法院认定刘志祥犯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宜昌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刘志祥在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期间,被害人高铁柱因车站招待所转租一事,多次找刘志祥索要赔款,刘未予以解决,后刘志祥得知高铁柱准备与他人一起到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犯罪问题,便指使无业人员彭支红(已判刑)去“修理”高铁柱。在刘志祥的多次催促下,彭支红邀约并指使冯立海(已判刑)殴打高铁柱。2002年12月8日,冯立海邀约“长毛”(姓名不详,在逃)等人携带弹簧刀、铁管等凶器,窜至高铁柱住处,对高进行殴打,冯持匕首朝高的右大腿等处连刺数刀,致使高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同时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4年,刘志祥利用其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和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指使财务人员、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等从汉口站“小金库”中取出巨额款项,以外出学习、考察、办事、旅游、需要用钱、“感谢”有关方面等名义,采取无条和白条领款等手段,单独侵吞或伙同他人私分公款,贪污公款及公物折款共计人民币1227万元、美元58万元、欧元13.5万元。其中刘志祥个人实得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人民币1144万元、美元52万元、欧元3.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此期间,刘志祥利用职权,先后160余次收受工程建筑商、车票代售点负责人和所属工作人员等的巨额款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所得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人民币1435.4万元。
  
    法院同时还查明,有关机关依法扣押、冻结被告人刘志祥财产的数额特别巨大,扣除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合法收入、个人
  
  贪污受贿所得、违纪款物等外,还有共计527.5万元、美元88.744万元、欧元5.8万元、港币120.473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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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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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15: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要入党、做官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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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2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
玩  大家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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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22: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要入党、做官撒!我同意啊,不过也累啊

我要飞,但是不要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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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7 2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判死缓为荣,以判死刑立即执行为耻
天空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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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8 0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志军是谁?偶不嫩得列。。。。。。

大家一起共同营造”户外课堂“版面的健康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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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8 2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原文由 mm528 发表于 2006-5-5 15:50:27 :
所以要入党、做官撒!
胜则大喜;败则惶馁。胸无点墨而面如沙湖者,不可不拜上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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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0 16: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扬耻弃荣!!!!!与人民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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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0 17: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有举报立功表现----抖了几个出来了,他的无期是板上钉钉了
为爱找一个理由,
用一首诗,
也只有一首诗。

为出轨找一个借口,
用一个花瓶,
还是碎的。

城里有爱情,那是城里的。
乡下有爱情,那是乡下的。
在城里和乡下的路上,
爱情不会停留。

传统的世俗的,
自由的自私的,
爱情太重,
背不动,扛不起。
爱情太轻,经不起风吹。

爱,
在路上,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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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13: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刘志祥案一出来,俺们就议论,刘志军该出多大价,才能保住弟弟的命!黑是肯定的了,关键是这么明着黑,才是真正的黑暗啊!
人生比想象的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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