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异常分为四大类:神经症、精神病、人格障碍、性变态。
一、神经症(轻度心理异常): 1、神经衰弱: (1)精神既易兴奋又易疲劳。 (2)情绪波动大、烦恼、易激惹,心情紧张。 (3)失眠多梦,头晕头痛,肌肉紧张性疼痛等。
2、焦虑症: (1)游移不定的广泛性,紧张不安与处境不符的痛苦情绪体验。 (2)精神运动性不安,伴有躯体上不适感的植物性功能障碍。
3、恐怖症 (1)对某一特定物体、活动、处境产生持续的、紧张的、毫无道理的惧怕。 (2)害怕与处境不相称。 (3)感到很痛苦,伴有显著的植物性功能障碍。
4、强迫症 (1)明知不对又不得不做——坚持重复自己明知毫无意义的动作、念头、意向等。 (2)内在驱使的主观活动,但有受强迫的体验。 (3)主观上感到必须加以抵抗,这种强迫与反强迫是同时出现的。 (4)仪式性特征。 (5)观念性强迫,情绪性强迫、意向性强迫、行为性强迫。
5、抑郁症 (1)长期的,无缘无故的心情低落。 (2)兴趣减退甚至丧失。 (3)对前途悲观失望。 (4)无助感。 (5)精神疲惫。 (6)自我评价降低。 (7)生活无意义感。
6、疑病症 长期过分集中于自己的身体健康,并且对其身体健康估计之坏与实际情况不相称。
7、癔病症(歇斯底里) (1)转换症状,刺激引起强烈的情绪反应,后有躯体症状出现,情绪便消失。 (2)与生理现象矛盾,床上活动自如,却不能下地行走。 (3)症状可以用暗示引起和消失。 (4)对身体症状泰然之。 (5)游离症状、遗忘、附体、身份障碍、特殊的情绪障碍。 (6)爆发、短路、肤浅、夸张。 (7)反应的原始性。 (8)僵、拖动、模仿、童样痴呆。 (9)反应的目的性,特殊场合犯病。 (10)自我、戏剧化、假戏真做、幻想代替现实、引人注意。
二、精神病(严重心理异常) 患者的整体心理机能瓦解,机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严重失调。
1、精神分裂症: 病症的早期症状:脏、乱、懒、差 (1)情感:患者对现实的兴趣减少,甚至对切身之事也漠不关心,对某些无关紧要的事反倒特别关心,情绪反复无常,无论喜怒都与现实环境不相称。 (2)思维:经常想入非非,不着边际,语言散漫凌乱,对问题的见解轻重倒置,易接受消极的暗示。 (3)行为:越来越不合群,尤其倾向于躲避同龄人,去与老人、小孩为伍。
2、情感性精神病 以情感障碍为主症的精神病。极度躁狂或抑郁,或者两者交替出现。 容易缓解,也容易复发。 与抑郁型神经症区别:兴趣的消失,绝望,想死,无冲突,不想治。
3、偏执性精神病 持久的妄想,妄想的内容多为迫害,嫉妒、伟大,无其他异常,人格完整。
三、病态人格或人格障碍(严重心理异常) 一般特征为:(1)难以相处的人际关系;(2)把自己的一切错误归于他人和社会;(3)没有罪恶感和责任心;(4)偏颇,猜疑或仇视;(5)智力中等偏上;(6)不自知。
四、性变态(严重心理异常) 性变态是性对象或性欲满足方式的异常。包括:恋物癖、窥阴癖、露阳癖、异妆癖等。[此帖子已被 芥末 在 2007-1-8 9:15:20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