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冰心玉壶

男人,为何要爱护妻子

[复制链接]

146

主题

1400

回帖

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3066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20: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叶飞舞:
    没有风雨躲得过
 没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
 不去想该不该回头

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主题

1400

回帖

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3066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2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发后面的世界:
晕,男人爱护自己的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难道还需要理由吗?

虽然道理都懂,但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做的到或者做的很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主题

1400

回帖

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3066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2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星光灿烂猪八戒:
天一生水:

其实人应该多为对方着想,而不是要求对方应该去怎么样做.如果只要要求与索取,没有付出,这样的爱情只会坍塌.

爱着人啊,在要求一个人的时候,首先先问问自己付出了多少?

恩,非常赞同你的观点!

只是现在年轻一辈的人太自我,

管它什么出轨或当第三者,只想着自己感受到开心就行.

不行了就离婚,哪会在乎对方的想法和自己家庭责任呢

非常喜欢听那首歌《牵手》,也总希望今后自己的婚姻能与另一半牵手到老!

 

[此帖子已被 星光灿烂猪八戒 在 2007-8-10 11:16:21 编辑过]

感谢!

祝朋友“今后自己的婚姻能与另一半牵手到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主题

1400

回帖

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3066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2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不咙咚:

现在恩爱一生、相敬如宾的夫妻太少了,

有句话正验证了现今夫妻的感情."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

感谢

虽然离婚率比较高,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夫妻,还占多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主题

1400

回帖

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3066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2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峻峰:
天一生水:

其实人应该多为对方着想,而不是要求对方应该去怎么样做.如果只要要求与索取,没有付出,这样的爱情只会坍塌.

爱着人啊,在要求一个人的时候,首先先问问自己付出了多少?

 

这话才是有才!

呵呵,看来峻峰对我转贴的帖子有异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主题

358

回帖

2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6676
发表于 2007-8-10 2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所有的人都把妻子当妻子的~~~
人生总有许多巧合,两条平行线也可能会有交汇的一天;
人生总有许多意外,握在手里的风筝也会突然断了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2814

回帖

1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175999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7-8-12 08: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理解下面的話呢: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

热爱大自然...拥抱大自然...情近大自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主题

1400

回帖

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3066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2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yoyoo:
不是所有的人都把妻子当妻子的~~~

感谢点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主题

1400

回帖

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3066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2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笑声:

如何理解下面的話呢: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

很想听听朋友的见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

主题

880

回帖

5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6375
发表于 2007-8-16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主题

1400

回帖

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3066
 楼主| 发表于 2007-8-18 2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孤独:
路过

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www.5zls.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 鄂ICP备11000556号 )

GMT+8, 2025-8-23 09:05 , Processed in 0.04432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