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6日11点多钟,老公开着车载着我和女儿高高兴兴地向古田麦德龙超市出发。启程前还在车旁给女儿照了两张玩雪的相片。到达目的地,我们把车停在了超市里的免费停车场后就进去购物了.当我们推着满车的东西准备装车时,却发现轿车的右后玻璃整块碎裂了躺在后座上,车里一片玻璃渣。此时人一下子就傻了:完了,笔记本被偷了! 我立马叫保安过来询问,他们都说不了解情况。我说你总要给个说法我呀,一名保安指着悬挂在高处的告示牌说:“贵重物品你应自己管好,我们保安是没有责任的。”后来又来了一名保安叫我们打110.110来了看了现场后要我们跟他们一起走。我说那哪能走呢,他们领导总要来看看,了解一下情况吧?过了好一会儿,来了一位中年女的,说是保安部的,说了几句安慰话催着我们跟110走。我又问:“你们主管呢?”有名保安答有事不在,又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位瘦矮的年轻男的,站在警察旁边看了看说了几句什么就走到一边和中年女的说了几句话就走了。有位保安说这是他们的主管。这时110催促我们快点跟他们走。 到110那儿做完笔录,又返回来找到保安部找到那名年轻的主管进行交涉。那主管说:“你们这只能算做走在路上钱包被偷了的意外事故。我们麦德龙曾有过类似官司,我们还是被告。(言下之意指我们与他们打官司也没用)我们麦德龙在法律上来说没有义务负责赔偿."我说你们总要根据我们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吧?那主管说:“出了这件事我一直是积极面对的(真可笑!在我们找他交涉之前他连一句话都未曾和我们说过。也没有任何人要我们留下联系方式)出于人道主义,我们将一些赠品送给你们。” 最后,交涉不下去了。此时,已16点了。我们一行沮丧地来到车辆维修点安装完玻璃回家了。晚饭也不想吃了。 本来最近有些事不太顺的,又受了这个气。真要打官司我还没这个自信,又不知怎么去讨说法。真陏闷呀! 心里太憋屈了,说出来想舒口气。请大家把这事引以为鉴吧。别像我,快过年了,遇上了窝心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