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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红十字会公益救护培训课程教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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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1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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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命如此脆弱,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挽救同胞?我们应该知道,必须知道。

——联合国秘书长   安南

红十字救护培训背景:

  在公民中普及救护知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神圣职责。当突发的灾难事故或意外伤害不幸出现,在生死攸在的危难关头,在救援人员、医务久员尚未到达之前,应该怎样进行自救互救呢?通过参加红十字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您将掌握现场救护、家庭急救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心跳骤停、气道异物梗塞、动脉大出血、骨折、溺水、毒蛇()咬伤等常见急症及意外伤害的处理。当灾难降临时,可以为伤病人争取宝贵的救命时间、减轻伤痛,也许您的一次举手之劳即可赐给亲人和他人第二次生命。

第一部分  救护新概念

一、急救基础知识

1、救命的“黄金时间”

是指对于危重伤病员的最佳抢救时间,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得到有效的急救,其存活的概率就会变得非常小。如呼吸、心脏骤停的伤病员,最佳抢救时间是46分钟;严重创伤的伤员,最佳抢救时间是30分钟以内。

2、急救医疗服务(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EMS

是指急症急病、创伤、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伤病员从现场到最后送达医院接受专业治疗的整个过程,包括院前的现场救护、送往医院的途中救护和最后在医院内的专业医疗急救和治疗。

其中与非医务专业人员关系最密切的是院前的现场救护和途中救护,并且很多紧急伤病员能否存活或康复的最关键部分就是在送达医院之前的那段时间,这也就是为什么要提倡公民学习院前救护知识的原因。

3、第一反应者

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 1) 已经接受过培训和掌握较为全面的救护知识; 2) 能够在救护现场提供科学救助; 3) 身处救护现场。

4、现场救护目标:

1.首先是挽救生命,优先救助生命垂危的伤病员或最危及生命的伤病;

2.其次是避免伤残,在保证生命的前提下,才救助可能致残的伤病;

3.再次是稳定病情,进行稳定病情的救助措施,以防止病情恶化;

4.最后是减少疼痛,在病情稳定后,再采取救助措施减少伤病员的疼痛。

5、现场救护原则:

冷静面对  快速施救  安全防护  人文关怀

6、现场救护流程:

1.现场评估 :要确定现场是否安全,避免贸然进入危险环境。

2.病情判断:掌握好伤病员的病情,才能给予最为有效的救助。

3.紧急呼救:遇到任何严重情况或病情,一定要尽早求救和寻求帮助。

4.立即施救:尽快根据伤病情况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

5.安全转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7 9:36: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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