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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游请特别注意最新的海关“54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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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3: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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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旅游请特别注意最新的海关

 “54号令” 

      2011-1-28 10:05 新华网 

  出境游的市民会购买一些境外商品,此时,需要特别注意最新的海关“54号令”。其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予以免税放行,但电视机、摄像机、电脑等在内的20种商品不予免税;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旅行社工作人员介绍,多数游客在出关前没有申报个人财产的习惯,若是出关前带了贵重物品没申报,入关时可能会被当作新买商品补税。因此,出境游客切记填写好个人财产申报表格。

   此外,旅客在出行前要注意查看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要了解出境的相关流程,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要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出入境证件一旦丢失,将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8 13:47: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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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5: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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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2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喜欢花钱,更不喜欢购物!

买回来的东西,绝大多数是没有什么用的东西,连摆设都算不算就被自己和他人遗忘了!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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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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