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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对大学生同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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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1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大学生同居的思考

  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同居,说到底是社会化现象,社 会上越来越开放的性观念,屡禁不止的卖淫嫖娼等一股股 混浊的“黄” 流对校园的冲击可谓不小。从教育体制上说, 高校缺乏对学生的性教育和引导。极少高校有性教育课程, 许多高校的性教育只是给新生放一盘有关生理卫生的录像 带甚至有些连录像也没有。 对于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及同居并不能简单地用“对” 和“错” 判断之。大学生同居作为一个事实,高校教育必 须承认这一点,充耳不闻是对大学生的不负责任。 毫无疑问,目前同居是与高校校规相违背的,几乎所 有高校对非法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学生均作处分直至勒令 退学的处理。不久前某高校一对恋人在一凉亭里半夜进行 性行为,当场被学校保卫抓获,双双被作劝退、留校察看 半年的处分。但简单的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 教育界人士早已指出,学校加强对学生性观念的引导和教 育已迫在眉睫。不仅如此,家庭和社会也应当采取相应措 施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性观念,保证他们身心健 康成长。

  周边的声音

反对派 中间派 赞成派
A女生:绝对不赞成这有悖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同居, 万一他不要我了,岂不是很惨! B男生:我自己不会同居,作为一个学生,同居或多 或少会对学业有影响,同居是要负责任的,更是涉及到伦 理、法律等问题。 (注:反对大学生同居的占有一定比例,其中多为女 生以及比较传统的男生。) A:同居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同居都有自己的 特殊原因、条件、机会,有不同的社会经历和道德观,对大学生同居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B:自己不会,别人怎么样我无所谓。C:勉强赞成,但前提必须是两人的感情已发展到可 谈婚论嫁的地步,总之是必须考虑终身的。(绝大部分大学生的观点属于此大类,表明绝大部分大学生对同居较宽容,且有条件地承认,并不一口否定,但又不绝对地赞成。) A: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那么保守?想当年我国某 报刊出第一幅裸体照,第一次裸画公开展出时也大惊小怪 的,如今我们说它们是艺术。 B:性压抑的婚前性行为更可怕,所以我认为与其压抑,不如正视生理或心理上的需要,适度的性(即使在婚 前)是有好处的。(完全赞成大学生同居的为数较少)


  专家的看法

   某对中国传统婚姻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大学生同居不能仅从大学生自身角度看。从整个社会环境看,改革开放 在带来许多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观念以及洋垃圾, 如性自由、黄色文化。这未免会给校园带来强烈的冲击波; 从历史背景看,自宋明以后,社会对性压抑非常严重,对于女子来说,贞操重于生命,从某种意义上说,同居表明性观念的开放,具有进步的一面;从媒体方面说,越来越多有关性的报道、广告,尤其是那些淫秽书刊,还有很难 控制的网络上的黄色东西,给大学生造成负面引导;此外,今天良好的避孕工具、技术的推广为同居提供了条件和安全的保障。 但我反对大学生同居,毕竟学生是以学业为主的,同居或多或少地会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很难说同居都会有以婚姻而告终的圆满结局,这必然会给双方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



同居=爱情+性+金钱+怀孕……
同居,现代汉语词典这样解释:①同在一处居住;② 指夫妻共同生活。但一研究中国传统婚姻的专家给现代的 “同居”这样的定义:①为了一定时期的快乐的行为;② 试婚;③不履行法律的形式的事实婚姻。他还说,大学生 同居主要以前两种、尤其是第一种为主。本文对同居的理 解是:同居的必要条件是①发生了性关系;②同居双方共 同居住一段较长的时间。

大学生,同居生活你玩的起吗?
同居生活就像是一条高空的钢索,要能走好必须要有极好的平衡性,然而对于大部分大学生而言,似乎并不具备这样一种""平衡""的心理素质。
所以在你决定做一个“走钢索的人”之前,不妨先深思熟虑一下:大学同居,你玩不玩得起。

大学生如何面对性冲动
暨大医学院团委1997年在广州地区八所高校包括暨大、中大、华工、华师、 广工、广商、华建西院、广州大学的有关“婚前性行为” 的调查统计表明,1136名接受调查者中,14.1% 有过性经历;浙江大学也曾对319名大学生作过调查, 统计表明平时有性冲动的占87%,其中男生为96.3 1%,女生占68.7%。此外,发生过边缘性行为(包 括接吻、拥抱、抚弄性器官)的更是占相当大的比例,几 乎与谈恋爱所占的比例相等。

大学生同居弊大于利

同居“出事”被开除
2001年4月底,江苏南京某大学开除了两名学生的学籍,原因是这一男一女两名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女生怀孕后又在南京某医院做“人流”手术。校方知悉此事后认为这种事违反了校规,于是请二人拎起行装“走人”。

为筹堕胎费去抢劫
2001年4月底,江苏南京某大学开除了两名学生的学籍,原因是这一男一女两名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女生怀孕后又在南京某医院做“人流”手术。校方知悉此事后认为这种事违反了校规,于是请二人拎起行装“走人”。

为筹堕胎费去抢劫
   北京某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孙某为“筹措”替女友堕胎的费用,来到湖北省襄樊其叔叔家,向叔叔借钱未果,竟然上街持刀抢劫。今年2月7日,襄樊市公安局樊城分局依法对孙某刑事拘留。

“同居”引发伤害案
2001年9月中旬,在江苏南京,一对同居的大学生发生“情变”,不同意分手的女大学生竟然拿出锋利的菜刀砍上自己的纤纤玉腕,顿时皮肉外翻、血管割断后鲜血大量喷涌。其男友急忙报警,警方闻讯赶来把这个鲁莽的女大学生送往医院抢救。

为“同居”“抢”进班房
2001年8月初,哈尔滨警方以抢劫、伤害嫌疑将哈尔滨某大学三年级学生陈某逮捕。警方在向当地媒介透露案情时说据陈某交待,他干这一切都是为了新学期开学后凑足与女友外租房同居的费用。

专家指出
在校大学生同居引发的“事情”越来越多,小的危害身体,带坏风气,而大的则可能触犯法律,危及社会,近几年相关的案例层出不穷,大学生同居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切不可等闲视。

本文转自sohu,原作者不详

[此帖子已被 天之涯 在 2004-8-27 12:31:28 编辑过]
buzhidaoshuoshe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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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11: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正常的事情,值得一而再再而三的讨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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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的,没什么好讨论的。
天要下雨嘛。
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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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1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子已被 kekeya 在 2004-8-31 16:57:05 编辑过]

 笑红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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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1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我好毒[/B] 发表:
如此正常的事情,值得一而再再而三的讨论么?

同意!
这是人性问题,是是否尊重人滴问题。
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按特色定位。
http://q.blog.sina.com.cn/zlsd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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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13: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发表意见,不好意思谈论这个话题.
电脑城IT挨踢业内人士.从小不学好,长大卖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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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22: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有责任啊,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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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8 1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很正常.
武汉大学都同意大学生结婚了!!
着有什么不可.
只是别太过分就可以了.
再说了.这种事没法管的,
越堵越不行,着就是人们的逆反心理.
顺其自然就行.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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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8 12: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文由 [B]kekeya[/B] 发表:
同居倒没什么。只要相互都愿意。
鄙视趁mm不注意,在其水里下药,往家里带的家伙。这样的家伙,连招x的钱都想省。太过份了。


高见高见,哈哈哈哈哈,最下贱的男人莫过于此!!!
想就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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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8 14: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烟燃[/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kekeya[/B] 发表:
同居倒没什么。只要相互都愿意。
鄙视趁mm不注意,在其水里下药,往家里带的家伙。这样的家伙,连招x的钱都想省。太过份了。


高见高见,哈哈哈哈哈,最下贱的男人莫过于此!!!


那趁男人喝多酒之后来勾引男人上床的女人是什么呢?

[此帖子已被 我好毒 在 2004-8-28 14:21:3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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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8 16: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怕是借酒装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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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8 20: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我好毒[/B]
<br><br>那趁男人喝多酒之后来勾引男人上床的女人是什么呢?<br><br>
[/quote]



男人为什么要醉?是酒醉心明吧

简单爱我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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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1 16: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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