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心情很不好。 下了班站在街上,看着呼啸的车流突然觉得无处可去。雨打湿地面也打湿了我的心,心很潮很湿。 秀玉是我孤独无助时常去的地方。所以,今天我又去了秀玉。我蜷缩在秀玉的沙发里,这里的沙发很舒服,这也是我喜欢秀玉的原因之一。 一个人孤独的时候总是希望能有个人能环抱自己。没有人愿意环抱的时,一个酥软的沙发,一个慵懒的抱枕也会给我一丝依靠和温暖。 我一个人吃饭、喝酒、逛街…….我已经习惯,但三杯两盏淡酒后,还是很期待一个人来陪伴。于是开始翻找电话簿,一个一个播出去,一句:你忙吧,改天见面。结束。 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天,天气:雨。每个朋友都那么的忙。有的要陪朋友,有的要陪孩子玩耍,有的宿醉未醒,有的电话关机……眼泪有些冲动,我努力忍住,瞬间,悲伤,逆流成河…… 我又一次的在秀玉盲目的等待,不知道是否能等待的到什么。因为无人知道我在等待,也无人知道我在秀玉等待。 今天是周末,人很多。显得比平常喧嚣很多。我却很安静,因为没有他人,我一个人。若有人陪伴,我想我们一定也会是这一份喧闹中的一份子。 我点了一份披萨和一杯铁观音。我一直很喜欢吃披萨,喜欢用手,用拇指和中指拿起一块拉着丝的披萨,很享受的咬一口,慢慢的咀嚼。我喜欢这种陷料在外面的馅饼,可惜,朋友们都不喜欢,所以我也从没有坚持过要吃。铁观音是上次来喝过的,喜欢它盛放的杯盏和味道,一杯一盏,自斟自饮很好也很有意思。 一中一西,西式的果腹,中式的消磨时间来等待。西式的未吃完,冷残的弃在一边,而中式的在反复的冲泡中更显一分等待的忧伤。 暖气足足的,背景音乐似有若无缓缓的潜唱低吟着,我无力的依在沙发里。 我想起了我的蓝艳知己,今天!忍不住想写一写他! 认识他很偶然,也很简单。他爱杯中之物我也恰巧爱杯中之物;他喜欢户外我也喜欢户外;他常一个人吃饭,我也常一个人吃饭,就这样熟识了。 他说很喜欢和我一起吃饭喝酒,因为我很随意。是的,常常是我俩一瓶白酒,先一人到满一杯,而后俩人随意,喝多喝少不劝。舒服!喝得及其舒服! 一般都是一瓶见底,二人还能各自归家。饭钱俩人AA,也看不出谁有谁无。但是我知道薪水他略强我一筹,可男人嘛!应该! 在户外,偶然与其同行。他并不特别照顾我,甚至还让我常做跑腿费力的活。让其帮背一壶水,还拒之:在路上,自己的事自己做!晕倒!但还是跟在他屁股后面吭哧吭哧的走。 我常给他短信:饭否?他有空则曰:好。繁忙则回:有事!我也不介意他曰好或否。好则吃之,否则独饮之。 他曾和我说过:朋友要想永久的成为朋友,那么就不能说太多的秘密,否则就成不了朋友了。我牢记他这句话,觉得说得有理,于是烦心的事少和他提起,到是开心的话题常和他共同一嬉。 慢慢的有些依赖他,周末想出去,几条线路让其挑选,他去那我就跟着去。他去而我不能成行的地方,他回来后会兴高采烈的讲给我听。他说得得意,我听得羡慕,还会嗔怪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同前往。 每次酒醉都会第一个给他打电话,每次他都会将东倒西歪的我送回去,也无他言。有时候会说句:死丫头!又喝这么多想死啊! 蓝颜的酒量很大很好,难得一醉。唯一一次醉倒,我送其回去的,才知道真费劲,以前真的是麻烦他了。 我当他是蓝颜,他并不当我是知己。我是另一个人的红颜,但那人也不是我的知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的微妙,你看的人在看别人,别人又在看你。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非常非常的喜欢。喜欢多一分则为爱,少一分则称之友。爱便是爱人,友为友谊,喜欢是知己。但就是这一分的多少太难把握,所以蓝颜知己红颜知己,不过是文人的理想罢了。 扯远了,服务生来请求结账了。很晚了,电话像坏掉了一样,安静的想仍了它! 2008年2月24日写于秀玉 昨天忘上PP了,今天补上:) [此帖子已被 独自上路 在 2008-2-25 3:15:28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独自上路 在 2008-2-25 23:16:51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