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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倩

[原创]永远的少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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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21: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12月10日上午10点多,2号线地铁上虎泉到中南路一段,看到一个瘦高个子女生,那个高挺的鼻子好眼熟,像极了小倩,害怕认错人,一直没敢搭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6-12-17 21:58:35编辑过]
断脚狼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7428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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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15: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随拍01.jpg
随拍02.jpg
随拍03.jpg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7-1-16 23:53: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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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15: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三流,阿冰。祝阿冰伉俪美满情深,祝三流家庭温暖幸福。

回段狼:不是我。我没去过那儿。可能鼻子像我吧,有点意思的。


近岁末,过来问候一声(我知道许多人,绝大多数人都不来这儿了,我也极极极少来;其实不少新朋旧友都仍在我的联系方式上,只是很少言语),写句祝福在这里,祝新年快乐。

“看我脸庞知我幸福,望我眼睛知我心明澈。”祝平安喜乐。



另,我再随写一份略带卖弄版回贴,也是事实,但多塞了点信息进去:

“回段狼:

不是我。我没去那儿。
前段时间把家里在京的房子收拾了一下,与家人去了一趟日本。

小外甥很可爱,非常聪明,上私立学校,四岁弹钢琴学绘画,五岁开始跟大人旅行多个国家,他打算去美国学理科,如果自己能行那就是哈佛了。生活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悠闲,下一代的奔跑已经开始,这是再真实不过的现实。
我很好,尚在行进中(充实,有目标有追求,有爱有温暖),没什么需要特别唠叨、强调、自我安慰或向他人证明的,也没什么需要抱怨、吐苦水、呻吟悲叹的(有也不用非跑到这个论坛上来),祝所有朋友一切都好。平安喜乐。”

大家对比一下上面的真诚版和下面的卖弄版。其中的气息是否有所差别。

所以真诚版是给真诚心看的,卖弄版是给虚荣心看的。
都是成熟的社会人,应该说成年人早已精于此道。许多人都经常在运用这些小手段,因人而异,因境而异罢了。不必在意。


还有,以前我为什么就对什么小资女人这类称呼没兴趣?因为,小气。小家子气。
谁总不会称宋庆龄为小资女人,也不会称美丽有才华的林徽因为小资女人吧,杨绛先生当然也不是。这些称呼对她们来说太扭捏矫情了。而她们才是我从小敬慕的女性(华人)。所以前路无涯,我辈(指我自己;我就不乏天性懒散,还在纠正中)总需努力。

如果一个人的自尊心不是特别脆弱,如果还愿意追求进步(有点累有点辛苦),最好跟那些真正优秀(在某个领域真正有见识有成就有建树)、比自己优秀的人同行。

当然,萧然淡泊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但前提是,承认自己真的不是因为优秀,而就是因为懒惰懒散。杨绛所谓不争,是她已经是优秀的作家、翻译家,寻常人说不争,那是天资实力不够。

祝大家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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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15: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来一趟,索性多发几贴算了。

近几年我又买了上千册书,每年大约二百多本,我看书还是比较快的,有的速读有的细读大多数还是看过了。但我还有别的打算,也在思考着调整自己的方向与方式。

总之,我还是喜欢不断成长成熟的。我爱这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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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15: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致D情史》

一本薄薄的小书,安德烈.高兹所著《致D情史》,袁筱一译。

D,多莉娜,是安德烈.高兹的妻子,“很快你就八十二岁了,身高缩短了六厘米,体重只有四十五公斤。但是你一如既往地美丽、幽雅,令我心动。我们已经一起度过了五十八个年头,而我对你的爱愈发浓烈。我的胸口又有了这恼人的空茫,只有你灼热的身体依偎在我怀里时,它才能被填满。”

初逢是青春而浪漫的,他第一次见她,“你是那么高贵,俏皮——Witty,几乎无法翻译成法文——美得如同一个梦。”“一个月后,我在街头又遇见了你,看着你舞蹈般的步态,很是着迷。”

高兹是个耽于思考而短于现实的哲学青年,也怀疑过婚姻的意义,多莉娜说如果他不愿与自己共同生活,那么她宁愿离开他,以免两人的爱情陷入争吵和背叛的深渊。“男人不懂得如何中断关系,女人则宁愿断得干干脆脆。”但是高兹明白“这是我真正的初恋。如果我不能真切地爱你,也许我再不能爱任何人。”“我总是能感觉到你的力量,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你深藏的脆弱。我喜欢你那种被克服的脆弱,欣赏你脆弱的力量。我们都是在不稳定和冲突中长大的孩子。我们注定要彼此保护。我们需要借助彼此,共同创造一个这个世界原本拒绝给予我们的位置。但是,为了这个,我们的爱情必须也是生活的契约。”

两人结合后,一起度过战时的艰难岁月,但多莉娜都显得快乐。她是一个富有能量的女人,有爱,有热情,有朋友,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在高兹不能给家庭带来收入时总能想法找到各种工作,以使他能够安心著作。他的工作也有她的一份功劳,他们同进同出,他根本离不开她。

英国女孩多莉娜还有许多优秀品质,她天资聪颖,品性高贵,往往判断准确也不对什么退缩。她成长很快,从容应对生活,越成熟越有魅力。

“我需要借助理论来梳理我的思维,我反驳你说倘若思维没有清晰的结构,它就有可能坠落在经验主义和琐碎无谓里。你则回答说,理论总是有成为枷锁的危险,会妨碍我们看见随时都在改变的现实的复杂性。......你无需认知科学作支撑就很清楚,如果没有直觉和情感,就无所谓智慧和意义。”

然而她被查出多年前放射照影落下的疾患,后来又患上癌症。他提前退休,只为照顾她,与她相守。他拍下她在海边的样子,那年她五十二岁,很美。

后来他们住在一座乡间老屋里,“非常古老,夏天很是清凉,冬天却很温暖,还有一块很大的土地。”在那里她创造了一个花草小灌木园,而他种了两百棵树。他们在乡间生活了二十三年。

“‘世界是空的,我不想长寿’,然后我醒了。我守着你的呼吸,我的手轻轻掠过你的身体。我们都不愿意在对方去了以后,一个人继续孤独地活下去。我们经常对彼此说,万一有来生,我们仍然愿意共同度过。”
写完这本书后,八十四岁的高兹与不久于人世的多莉娜开煤气,双双离去。这不是逃避,而是对死亡方式的选择与尊重。这是一个有关一生的爱情故事,也是一对知心伴侣再真实不过的人生之旅。相濡以沫的深情。

【附:安德列·高兹(Andre Gorz,1924-2007),法国左翼思想家、萨特的学生、《新观察家》周刊的创始人。高兹于1924年生于奥地利维也纳,其父是犹太人,1938年奥地利被纳粹德国吞并后高兹和全家移居瑞士,并在那里开始学习哲学,受到萨特存在主义哲学影响。1948年,高兹移居法国,1954年加入法国国籍。】

致d情史.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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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16: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剑桥大学-大师访谈录》


剑桥大师访谈录.jpg

看了一部纪录片《剑桥大学-大师访谈录》,五集,录于2008年,采访者是剑桥大学的人类学教授艾伦.麦克法伦。采访了剑桥四位学者,简单总结一下,我注意到的。


艾伦.麦克法伦说他二十年来都在研究一些在某领域取得成就的人物,他们是如何思考,如何创造的,人生与事业有什么关联,在采访中,他似乎特别注意询问被访者的家庭与孩时经历对其影响,这个,应该是比较重要。然后就是除了研究领域以外,他们的个人私人爱好,主要是体育与艺术方面,你会看到,这些专业职业理性枯燥乏味的学者们多半会有些有趣的爱好来调剂思维与生活。


一、马丁.里斯勋爵,宇宙学与天体物理学家,皇家天文学家,剑桥三一学院第37任院长。马丁里斯看起来是个沉稳不张扬的人,双目有神,带点英文乡音。他1942年出生于威尔士乡村,父母都是教师且有着积极的教育理念,马丁里斯也受到影响。他认为自己的幸运之处是进入剑桥并遇上好导师、好的专业课题以及赶上了天文学与宇宙学发展的好时机。


二、詹姆斯.莫里斯。经济学家。1936年七月生,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奖人之一。他有一张笑起来温和的面孔。他受祖父的影响较多,少年时跟母亲不大合得来,但十岁左右就发现自己算数很快,数学很好。他的爱好是弹钢琴,喜欢巴赫时期以后的音乐,喜欢亨德尔。当感觉专业问题把人卡住的时候,他就会弹琴。音乐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享受。因为患白内障,他用了种植眼镜,这是因为看书太多——“现在日本人也是如此,然后是中国人”——看来东方人也开始勤奋了。


三、安迪.霍珀。剑桥计算机系负责人,专家。他给我以精明的印象。他1953年生于波兰华沙,1964年到英国。儿时父母离异,母亲另嫁,他随母亲生活。母亲个性要强,跟他关系亲近,他说生活在伦敦市中心对他有很大影响,他有过逍遥的玩乐时代美好时光,并且,喜欢“精明的朋友,至今还有联系”,早年他成绩平平,差点没上成大学,后来到剑桥几乎是个偶然。但一旦开始, “一旦领先,就一路领先”,他自己总结:“一,我擅长计算机,二,这与我的天资相匹配。”“在正确的地方学到正确的专业,又赶上世界变化的时机。”他热衷滑雪,有滑雪教练执业执照,每年冬季两个月去阿尔卑斯山教滑雪,然后是滑翔,至今没有停止飞。当访谈者问他的生辰时,他自我调侃:“不错的陈酿”。


四、艾莉森.理查德女爵士。剑桥首届全职女校长。1948年生,原是学人类学的。她的父亲65岁母亲40岁时才有了她,作为家里最小最聪明(她自称是讨厌的小聪明)的孩子,她获得父母的许多支持与鼓励。“给孩子敢想敢干的信心勇气,这很重要。”她认为自己继承了父亲浪迹天涯的基因,而母亲要强能干,虽身为家庭主妇却一辈子都没有停止忙碌与工作。四岁半到十三岁她在一所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严肃女校里学习,教师都是些气宇轩昂的女士,校长在她刚入校时就宣布“你是个很不招人喜欢的小女孩”,但艾莉森还是在女校里获得了宝贵的积累与财富,至今仍与早年女校同学有联系。

  她们学习读、写、算术、拉丁语,毕业后艾莉森进入另一所学校,学习拉丁文英文法文俄文,因为觉得自己并不擅长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这些课程在修完中级后就没有再继续高等课程,大学里她选择了考古学和人类学。她谈到一本书,凯瑟琳贝特森所著《谱写生命Composing a Life》,赞同其中观点:“生命不仅是线形的,对许多女人而言,生活就像一床百纳被,是由许多方方面面组合拼接起来的”,她说自己的生活貌似是在学术生涯上拾级而上,其实是由一系列偶然事件组成,只是围绕着一个兴趣中心,这有关于万事万物。她的爱好是吹巴松管,参加唱诗班,跟丈夫一样,热爱歌剧。喜欢莫扎特、威尔第、蒙特威尔。这位女校长曾经被孩时的女校长否定斥责,后来自己却成为最好学府的女校长,这难道只是个偶然吗?唉。


小结这几位:1、找到自己擅长的事情并坚持下去——与天资相符的;2、适当的运气与时机;3、外界影响。家庭与学校的确是重要的。这其中有正面影响(正面的更好)也有负面影响,有顺境也有逆境,至于会造成什么样的效果与后果,就要看个人,个体差异了。


——————————————————————

好,就到这里吧。预祝新年快乐——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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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别让自己太累。这个时代女人很多时候跟男人也差不多了。
但非小脚女性也本不该以性别为限。总之照料好自己。

忘了谢谢段狼的祝福,谢谢。也祝一切都好,都多保重。

还有前页一位朋友说生日是12月13日,补祝生日快乐。

忽然想起两点:自动恒温比忽冷忽热重要;永远不要人前号啕。
成熟还意味着控制情绪,更强的自我消化能力,对自己负全责,等等。

不知以后还来不来这儿,一年一次吗,不一定。
早就门庭稀落无人管理,没准哪天网站关闭了也不一定,在这的要有这个准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圣诞快乐。新年快乐。平安喜乐。

阅读.jpg
舞蹈.jpg

感谢生命,感谢和平。感谢日月天地,大自然与艺术,世间一切美好。
且生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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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6 1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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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新年好。


有关阅读,我还是来补点:


随笔:《读书的作用》

偶然看到一句话,喜欢。

“读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自己明白世界,看清自己,让自己在无所依靠或者无所事事的时候,有一种严肃的力量推动着你往前走。”

这句话来自于张志《不要等到毕业以后》,看书名就是给在校生的励志鸡汤书,只是摘出这一句。

喜欢这句“有一种严肃的力量推动着你往前走”。这也是我心里的话。真正的阅读当然不是轻浮的,就像真正的爱不是轻浮的,真正的阅读,严肃而有力量。它可以抓住飘荡的灵魂并使它在茫然的浪潮里沉定下来

那么读书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还是觉得,尽量读最好的书,最优秀人类的书籍,这是一种馈赠;如果每天与人类中最优秀者直接对话,学习他们的智慧,十年二十年几十年下来,人的心智及灵魂基质当然有很大不同。

但是也有误区,1、不要成为书呆子;2、女读者不要只傻读小说,每读一本就幻想自己是女猪脚。

既然阅读大多时候是严肃的,就不会全是快乐与轻松。深刻的爱往往与痛相伴而来,但要感谢这种生命的觉醒,不是人人都能得享,正是不断地阅读、经历、体验、思考,逐渐形成了生命的深度与丰沛。

对我而言,读书还有努力变得渊博,以及在尽量博览群书的基础上(这永远是不够的;越求知越感到自己的无知,就像仰望苍穹而愈感到自己的渺小)有选择地精进并磨炼技艺的作用。比如写与译。这是一条漫漫长路,可以终其一生去学习,琢磨,既充实又富有乐趣。

美貌当然是重要的,尤其对女人而言,注意美丽与美貌又是不同的,美貌更多指脸蛋身材,而美丽包涵了形象、气质、品德、修养等;但我更看重的,想要蓄养修炼的,从来,从孩时到现在,都是才华。

我不算早熟早慧,觉得自己已是醒悟够迟,年少时太多时间心思花在谈恋爱和读小说上了,好在,一切也没有白费。

阅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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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年前的一篇小说,小说及人物是虚构的,到结尾时几乎是笔推着我在走,像是其中人物自己选择了方向与结局。
那个24岁的女孩并不令我满意,但还是应该轻轻抱抱她,抱一下,然后放开,继续漫漫前行。有喜悦也会有忧伤,充实而丰富。


美好02.jpg


《薄情城市》

从愚人节开始写这篇小说,就当人生是个笑话吧。
或是一道门槛,这边是荒芜,那边也是。
在我的意念,一切皆是历险的跨越,而我们在月光中负弓迎向飒飒夜风,敏感脆弱又无所畏惧。
在城市喧嚣之中,有时我却觉得太过寂静,我听到一些细碎的声音,它们在清晨金色光线里浮动,如尘埃一样飘散,弥漫在我身边的空间。
有时我很疲倦,疲倦到我就要睡去,但当我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庞大而孤独的城市,在我眼前。
于是总有些文字,自觉地跳跃在笔端。
感谢文字,它们予我灵魂的自由与尘世中不可求得的欢乐。
“小说是虚构的,生活是真实的。”


1.一切都有开始


我叫林翘。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

我有窈窕身段与清秀脸庞,喜欢简单中细节的柔美精致,从头到脚基本符合中国人的大众审美。

我的生活平静、单纯、文雅、相对符合我的喜好。

不是我不能复杂,而是我已有一定的定力与技巧拒绝复杂。这样做的结果是:我的心灵逐渐澄静,却也痛失掉许多“有用”的人脉。

据说“人脉”是很重要的东西,它有关一个人终生成败。那是一张大的蜘蛛网,阡陌纵横四通八达,上面大小蜘蛛横行,他们必须彼此呼应,其实毫无感情。

那些所谓的人脉不属于我,我的智商不低,但情商似乎欠佳,有的游戏,没兴趣也玩不起。或者说我够自私,只想凭空得到,而什么都不愿牺牲。

我用一年的时间使自己明白:人不牺牲点什么是不会得到的。即便你勤奋。这条尤其针对女人。

于是我选择放弃“索取”,一步步禅意修行,读诗拜佛,让自己逐渐退往老陶“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地步;这样,我才可以保持平和的心境与平庸的快乐。

这样一定不是我最想要的。但,怎样是我真正最想要的?无解。

就目前,人生瞬间的这个片段看来,我似乎过得还不错。

我的工作得心应手,采编写都又快又好,令老总颇为满意;我有一个待我不错的未婚夫,是年轻有为的律师;我还有一位成熟温柔的准情人,他看着我成长,并不时为我做出建议性的人生指导。

但我也望得见我的人生是千疮百孔,它其实是一无所有,并可以在瞬间灰飞烟灭。

为了遏止我自小随之的不安与恐惧,我总是为自己打气:死都不怕,还怕什么?人生不过如此。

有时我温婉,但更多时候我明明是具有一种愣头青的大无畏的革命主义精神。

16岁的时候我因少女忧郁症而吞药自杀,这在被救醒之后成为我一往无前的底线标杆。要知道一个已经死了一次的人,是很不把“死”当一回事的。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割撞跳勒等等很夸张的求死之法。

我不屑用那一切不优美的方式。于是我勇敢活着。不管它是否合我心意,我选择倔强地坚持到底。


2、令人厌倦的种种爱情

因为工作,我必须经常写爱情故事。

那些缠绵的、辗转的、反复的、不可能不雷同的爱情与男女经常令我厌倦不堪。

爱、做爱。做爱、爱。

我们变换着文字技巧想把那些爱渲染得更煽情,把那些做爱描述得更迷人。要知道写手最大的成就,就是能令读者“意淫。”

虽然这不是什么好词,但它已是国人的传统习惯。它也有一些正面的联想词性,比如“栩栩如生”、“惟妙惟肖”、“身临其境”等等。
我翻看着那些精致的印花书本与火暴的网络文章,它们在我面前呈现着赤裸裸的情欲与白花花的肉感。技巧,技巧,更多的技巧。
我决非封建卫道士,但真诚悼念那些真正美好的,它们不知遗失在了哪个角落,销声匿迹。
这年头倘若写文字不带“颜色”,你几乎是把自己逼上绝路。麻木的人已经太多,不打点超强兴奋剂,不下点绝料猛料,很难刺醒神经,更难引起共鸣与回应。
我开始怀念那些古老的青葱岁月,少女们梳着乌黑长辫,身上及膝的白裙子随风飞舞,在男孩热切的注目里,女孩羞涩微笑,樱花的花瓣悄悄落了满裙……
啊。那真是美丽。梦一般的遥远与朦胧的美。
一次共进晚餐时,我对何大炜愤愤不平地说起我的想法——何大炜就是那位与我相识多年的准情人,他微笑望着我,耐心倾听,以他一贯的纵容姿态。
当我谈到所谓“真诚的爱”与“真诚的做爱”时他打断我的话。
“男人的想法与女人是不同的。”他说,“你认为有爱的做爱才是真诚的,但我认为,认真的做爱就是真诚。”
“可是——”我想辩解,心里认为这只是男人们不负责任的借口。
“做爱到底以什么为标尺?倘若以高潮的话,那么没有感情基础的做爱一样可以使双方达到高潮,这是人类寻欢作乐的基本需要。二者都得到愉悦,为什么叫不真诚?”何大炜说。
我张口结舌,几乎面红耳赤。
然而瞬间,我转望向他的眼睛,“大炜,你爱我吗?”
他想了想,“爱的。”他温柔地说,“小姑娘。”
从十九岁时与他相遇他就叫我“小姑娘”,直到今日多年过去他还是如此叫我。
他的态度再次令我相信他与那些男人是不同的,而自己也与那些女人不同。这是多么天真又自恋的想法。
但我坚决不与何大炜做爱。这是我们能够维持多年感情的唯一原因。一个男人只有对他没有得到的女人会一直保持最初的耐心,而一个女人只有永远衣饰整齐才能保持她在这个男人面前最初的优美与神秘。一旦他脱去她的保护,占领她的身体,他的好奇就会从此丧失,而她也不能再做以往的她了。
何况,何大炜并不缺一个身体。他或许缺的是真心。他还没有厌倦与我的柏拉图,实在因为他与我一样寂寞。
事实上,当大多数人肉欲汹涌,我们这一小拨却正在逐渐变成性冷淡。
未婚夫陈然也是。我们每天如纯净的婴儿般紧紧拥抱着入睡,有时一个月也不做爱一次。平时没时间没精力,周末又会经常忘记。
但他是宠爱我的。我总是有新款的精致美丽内衣,最多的是红色、黑色与白色,我喜欢诱惑的性感,天使与魔鬼混合的那种性感。
事实上,一个女人只有面对她心爱的男人时,她才会完全绽放出她真正的妩媚与性感来。平时的那些,只是点缀与装饰。
可到现在为止,我不知道我爱的究竟是谁。


3、有时候发呆

性格决定了爱情。正如我听怎样的音乐就决定了写怎样的文字。
我一无所长,却有典型伪文人的通病:感性、孤僻、略带神经质。单这一点大概就注定了此生我难能封官得爵飞黄腾达。
本来或许还可以走“嫁得好”的途径,但我逐渐发现这其中智慧更是深奥,其迂回曲折之道非我等莽撞浅薄之人所能领会,只有作罢。
想起一句俗语叫“大路朝天,各走两边。”倒也豁然开朗。
于是我对自己采取了完全放任自流的纵容态度,用何大炜的话说,就是“消极中的积极——其实还是消极”。而我恶狠狠地回应他,“一个美女要么不堕落,要么堕落起来,其速度与效果都是惊人的。”他立即噤声。
初进杂志社时,我用了三天时间来适应在嘈杂的环境里写作。三天,对我这样一贯伶俐的人来说,已经够长。
没有深夜的寂静、没有空间里弥漫的音乐,没有暗室幽幽一灯橘豆的氛围,我的灵感也来得如同机器忘记了抹油,总是发出吭卡吭卡干涩的声音。
身边是来往的同事、远近的对话、不时亲密的呼唤:“林翘——”
我不得不随时从我正爱得醉生梦死的男女主角中跳出来,一声大喊;“干嘛?”
从此我落下一发呆的毛病。经常写着,我的目光忽然定定地落在对面同事的脸上,她抬起头,立即吓得几乎要跳起来,“你?”
“嘿嘿,没事。”我说。重新埋下头,继续敲击我的煽情文字。
我悲哀地发现,如果真的要说“写”的话,我是在越写越稀烂了。
稀烂。多么精准的一个词啊!我用文雅女青年们不常用的鄙夷语气重重念着这个词语。仿佛看见周遭稀烂的一切在瞬间土崩瓦解,也包括自己。
在这些漂亮衣饰、优美举止、风雅谈吐之后,在所有冠冕堂皇的表象背面,藏着那样多的缺陷与弱点。
我是看得见自己身上的污垢的。我不是那个刚刚呱呱落地的大胖婴儿,干净得不染尘埃。
是人的毛病,我都有。
所以我一直都很佩服那些因为点什么原因就牛逼得不可一世的人,就好比穿的是皇帝的新衣,却以为天下人都是蠢货,看不见他身上丑陋的体毛似的。
人性的首要弱点就是待别人苛刻,对自己宽容。
他人即地狱。一个人的优点或许要很久才能闪光,但缺点却很快就在他人眼中脱颖而出。
还是学着夹着尾巴做人吧。我提醒自己。渐渐地尾巴修炼短了,没了,也就不用夹了。
想起徐悲鸿说过“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没有傲骨”,聊以自慰。摸摸自己的傲骨还在,它就长在我的脊背上,虽单薄但笔直,亦有一个女人的柔美之态。
“你知道你哪里最美吗?”陈然说,“鼻子。鼻骨细挺,有清俊之气。”
一般情况下,陈然措辞文雅,这点颇令我欣慰。我当然坦然尊重女性身体的美,但过分走向丰乳肥臀的肉欲形容还是令我尴尬。
这或许是我未能脱离女性自身心理束缚的表现。但我也不认为,彻底放开,当女人也和男人一样满口黄段子,就能得到男女平等。
我有些怀念古老的淑女与绅士的时代。无论是否伪装,但我仍以为将良好的礼仪养成习惯,决非坏事。
而这也是令人困惑的一点。在日常生活中,接触的人们都是彬彬有礼举止得当,但在种种时下热火的文字作品里,除了强调再强调男人的淫词秽语,女人的**体验,几乎看不到有其他好东西。
或许中国真是压抑的民族。习惯追求隐秘的快感。
但女友桃子的话噎住了我;“你凭什么就觉得哪些是高尚的,哪些是不高尚的?”
我半响才悠回气来,“我就不高尚。我不过是站在不高尚群里偶尔发点牢骚,抒发一下对高尚的真诚向往。”
从每天擦肩而过的声色享乐之间,一切带给人的感觉是:到处充斥着蠢蠢欲动的荷尔蒙发情气息。仿佛除此之外,这个城市别无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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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0: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4、音乐、咖啡与回忆

深夜。一个人在房间。
孤寂随玻璃杯中咖啡的热气一起弥漫。
蜷在高而松软的单人沙发,用厚厚的黑色披肩裹紧自己,仍感到几丝凉意。
听雅尼的《With an Orchid》(兰花近处),悠扬的曲风瞬间将我带往无边冥境。
喜欢这样的寂静。它符合我骨子里一切潜在的东西:譬如孤独、冷漠、淡薄、散乱、虚幻、漫不经心。
这时候我通常会陷入思维虚无的状态。而身体也成为一具空茫的躯壳。
我不了解自己。经常地我无法抵达自己内心深处,那是个无人可去的世界,包括我,也包括陈然与何大炜。
倘若某天“我”真的被彻底打开,一定会在阳光下迷惘地破碎。
偶尔我会陷入回忆。只是很奇怪地,离此刻最近的片段被遗忘,我会凭空想起一些遥远的岁月,比如说童年;它们宛如些浮在水面的倒影,碎彩流动,令我忽觉恍然一梦。
我出生在山清水秀之地,由我的童年记忆里,还能寻到隐约的印迹。
每到春天的时候,周末母亲便会与单位同事们一起去郊游,顺便带上年幼的我。医院里当时聚集了一批有才华的年轻人。有医学院分配下来的大学生,也有文革时转来避世的儒士。隔壁住的姓何的伯伯,就是一副仙风道骨模样,书法绘画无所不长,而他后来又醉心于根雕,几间小小的室内,摆满了姿态各异的老树枯藤。
我一直记得每个周末在山林中穿行的那种乐趣,以及当时场景中的一切细节:从繁茂古树之间透进丝丝缕缕金色阳光,顽皮地跳动在肩头;脚下厚厚落叶踩起来发出沙沙的奇妙声响;游伴们一路轻快的晏晏笑语;高悬飞溅的瀑布后面盛开的小红花;还有周遭随时会出现的,那些姿态曼妙的奇花异草、色彩绚烂的毒蘑菇、从树枝上一闪而过的小松鼠、脚边蜿蜒而去的小青蛇……
世界在一个孩子眼里,总是奇异而新鲜的。
跟随大人们走着走着,我总会听到自己越来越清晰而沉重的呼吸,便撒娇地停步大喊:“走不动了!”
于是我就会被其中某位叔叔背起来,伏在他宽阔背上,勾着他的脖颈,在他走路带来颠簸的节律中昏昏睡去。
这些在幼年得到的过多宠爱在我心上刻下印迹,令我逐渐养成娇纵任性的性情,在长大恋爱时也不能忍受半点委屈。
“你要疼我!”每次生气的时候,我就会对当时的男朋友喊道。
“你为什么不疼我?”我委屈地大声质问,瞬间眼泪磅礴,模样一定如梨花带雨般楚楚可怜。
我一般都能达到目的。 
他们通常会温柔地把我抱在怀里,为我擦去眼泪,眼神里流露出浓浓的爱怜,但爱怜之后,又分明深藏欲望。
那样的欲望不是错误,却令我怀疑而恐惧。
只有陈然不同。只有他是真正的纯净的怜爱。
在和他相识并交往三个月后,他终于领教了我骨子里的神经质。
他看着平日温婉的我,转瞬之间为了他一句话而大发雷霆,桌上的花瓶与书本被我一挥手扫荡在地,发出可怕的声响。
他站着没有动。
我愤怒地盯着他,呼吸急促,眼中燃烧着不可遏止的魔鬼火焰。那一刻我几乎是仇恨的化身,完全失去教养与理性。
停了半响,他开始弯腰去收拾地上的书本,“一会儿你想去哪里吃晚饭?”他淡淡地说。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面前这个温和斯文的男人,或许他正具备控制我的力量。
我拉起他,扑进他的怀里,泪水揉在他的肩头,“陈然,我不好。我从小不听话,我还自杀过,我一定是病了。”
他轻轻抚着我的头发,一下又一下,“你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他沉吟地说。窗外,阳光明媚。


5、岁月改变了什么

认识陈然的时候,我正爱着何大炜。
那年我20岁。
与何大炜交往已经一年,我几乎崩溃。我的年龄与心力都不足以维持这场爱情的平衡。
原本是极其俗套的故事。年轻单纯的女孩与成熟而有魅力的中年男人一见钟情,从此纠缠不清没完没了。
我并无恋父情结,却总是一头栽进成熟男人的陷阱。如果,有什么陷阱存在的话。
他不可能离婚娶我,我也不能承受这样隐秘的爱情,于是只能离开,寻找自己新的幸福。
何大炜是位医生,那时已是一所大医院骨外科的副主任,比我大17岁。17岁,相当于他已经长成一位英俊少年,我才刚刚出生。
我仍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爱上他。虽然这种爱在后来的岁月逐渐变为平淡而模糊、可有可无,那时却真实地灼痛我的心。
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我偶然遇上车祸,这令我一只小腿骨折。于是我住进何大炜所在的医院科室。
大群医生一起查房的时候,我伸出麻木的腿任他们摆布,而目光只落在为首的那个人身上:他身形高大,端正面孔上和谐地混合了刚毅与温柔双重气质,看起来十分沉稳又气宇轩昂。
当他的目光从我的病患处移到我的脸上,很自然地微微一笑。
我也回以微笑,脸却瞬间变得通红。
后来何大炜告诉我,“大人看小孩子的心,就好像看玻璃。”
以他的年龄与职位,他一定有妻子,有孩子。但我从未问过,对那些现实我完全概念模糊,不觉得与自己有什么关系。
我小心翼翼玩弄着自己的聪明,故作矜持却又想尽办法地靠近他。
每个女孩在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自然流露出所有的娇嗔与可爱来。每天我瘸着腿、拄着拐杖在病房乱跳,无论何大炜在做什么,我都可能出现在他的身边,带着清纯的甜甜的笑脸;只要他哪天没来上班,我整日都乖乖躺在床上,心不在焉有气无力。
有哪个男子可抗拒这样天真又纯挚的爱恋?
我从未想过,也还不懂要得到什么,我只是喜欢,喜欢。
直到即将出院的那个夜晚。整间病房里只剩我一个,冷冷清清,没有开灯,我独自蜷在黑暗里,想起明天就要离开,或许再也见不到他,忽然落下泪来。
他就像天神一样忽然出现在我的眼前。
仿佛梦一般,灯亮了,他来了,还为我买了一大堆女孩子爱吃的水果与零食。
我早知道他是喜欢我的,但他仿佛只是习惯的温柔与迟迟不表示,总令我反反复复地灰心。
我忽然委屈地大哭起来。
他很自然地拥住我,紧紧地。而我觉得偎在他宽大的怀抱舒服极了,仿佛小鸟飞累时,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停歇的树枝。伸出手臂环住他的脖颈,我将泪湿的脸埋在他暖暖的颈窝里。
那晚他带我溜出医院,去了远处一家咖啡厅。
在秋千座椅上,我一直偎在他怀里,他不时轻吻我的眉心,或握起我的手放在唇边,脸上带着一种绅士的优雅的沉思的神情;而当他倾听我孩子般喋喋不休诉说时,总是带着宠爱的笑意望着我,适时地问我还需要什么;这一切都令我觉得适意而着迷。
回到医院已是半夜。道别时他紧紧拥抱了我,许久才放开,我看到他温柔的微笑,“快回去睡吧,小姑娘。明天你又可以活蹦乱跳了。”我快乐地向他挥手说再见,心里满怀着甜蜜而真切的幸福,望着他的身影渐渐隐没在深深夜幕。
几年后的一天我对何大炜说:“那时我是真的很爱你。”
而他惆怅地握着我的手,“你没有一直那样爱我。因为你长大了。”


6、幸福的方向

也许我爱过许多人。
最初我爱过小学时的同桌,一个姓周的小男孩,只因他有张清秀脸庞,还有一双晶亮亮乌黑眼睛。
在很长一段时间我爱的男人都是《红楼梦》里的宝玉。我爱他,因他使我感到亲切与安心,而并未令我觉得“男性”二字有什么不同意义。
少年时我总会迷恋那样的男生,他们清秀、文静、聪敏、温柔,对女孩子细致体贴,带着天生的诗人般忧郁而脱俗的气质。
他们具有一种我熟悉的气息,仿佛可以清晰感觉,彼此呼吸与心跳的声音。
当我读着他们的文字,或者望向那明亮的眼睛,就可触及他们内心,那里的灵魂与我是相似的。
在一些熟悉的名字里面,他们有顾城、徐志摩、沈从文。我也因此爱屋及乌而喜欢《人间四月天》里扮演志摩的黄磊。
因为喜爱那样稀有的天分,我对他们的缺陷视而不见。
陈然也属于这个类型。虽然从事严谨的律师职业,他的骨子里却有着天生的诗人气质。每当他沉默,他幽黑眼睛就会泛起忧郁的迷离的光泽,那是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连我也不被允许去打扰。
世上没有任何一对情侣,可百分百占据对方心灵。有很大一块领地,我们各自留给了自己。
这是我和未婚夫的感情生活。
我们彼此试探又小心翼翼保护自己,直到终于放弃,一如既往地保持相敬如宾。
在名人之中这样婚恋似乎皆是才子佳人,他们幸福的要素在于志同道合。如林徽因与梁思成、冰心与吴文澡,钱钟书与杨绛。他们有着坎坷的时代人生,却也拥有着令人羡慕的家庭温暖与和谐。
我还喜欢一类人,沧桑而智慧的成熟男子,这成为我心底一道暗穴。
他们是《简.爱》中的罗彻斯特先生,是《天龙八部》里的大侠萧峰,是西楚霸王项羽,是周恩来,是屏幕上的陈道明,是一些因为“喜欢”,就被我混杂一处的名字。
他们最致命的是人格魅力。
因为经历,于是丰富;因为经历,于是宽容。他们的世界广阔,心胸豁达,侠骨柔肠,那是令人满怀仰慕梦寐以求的男子。
或许现实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人。似乎所有男人在走近以后,只会叫人失望。
在爱情里面,男人大多不如女人勇敢、投入、坚忍、有担当。当人性的自私、懦弱、庸俗互相呈现出来,光彩立即消失,爱情也转瞬逃亡。
很多时候,女人只有对一个男人怀着尊敬、欣赏及敬佩,最好有崇拜的感情时,才会真正爱他、忠实跟随他。同时,她会熟悉并怜惜他内心的天真与脆弱,如母亲一样保护他,视他如同自己的孩子。
只有这样,她才有足够的爱去包容这个男人,用两个人的幸福去化解漫长日常生活中烦恼及尴尬的一切。
这样的婚恋例子很多,譬如鲁迅与许广平,徐悲鸿与廖静文,巴金与萧珊,梁实秋与韩菁清;譬如今日的陈凯歌与陈红,以及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的杨振宁与翁帆——无论别人怎么议论,他只管在人群里幸福地牵着她的手,而她年轻清秀甜蜜,正如梦溪所说:“在爱情面前,是杨振宁先生大,还是翁帆大?我看差不多,最多一个五六岁,一个七八岁。诸位放心,他们在一起会玩得很好!”
他尊为大师也好,她美如天使也罢;其实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对凡俗的普通的情人。
而我,我与许多人一样,走在路上,却找不到幸福的方向。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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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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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蓝色骨头

“如今金钱美女都需要好的身体,谁能告诉我爱情到底要我使出多大的力气……因为我的骨头,也是蓝的!”语言突然结束,低频洪流带着悠扬的小号,音乐忽然走入浪漫主义的空旷。
听着崔健2005年的《给你一点颜色》,忽然有点感动。一般说来,人在年轻、一无所有、性生活没保障的情况下比较容易酝酿满腔热血;在功成名就、舒服安逸、走到哪儿都被叫老师的情况下还能保持这种激奋的热血,实在是件难得的事儿。
那些曾经为现实而呐喊的愤青如今都变成了中庸圆滑的中年人。另辟蹊径的新一代以骄傲姿态鄙视整个世界,用最新的性体验以及尖锐的青春伤痛吸引世人视线。而趋近中年的人们蜷缩在理想与现实的痛苦边缘,用酒、咖啡、奋起、沉沦、迷惘、劳作与做爱书写自己的人生。
最近我经常做梦。
梦里在大雾中奔跑。一种带着锐痛的恐惧贯穿我的全身,它们令我在黑夜里醒来,冷汗津津。
独自来到酒吧。
这是江边的一家“宝贝”。单这个名字,已令人想入非非。
“宝贝”,情人们于爱恋与床第间的呢称,温暖而暧昧,善变而残酷。每天每天,它辗转在那些熟悉或陌生的温热的唇齿之间,最后却往往不知所终。
招手要酒,冰冰的,喝起来很痛快。心底一些模糊的钝痛,随着渐渐浓烈的酒精缓缓浮上来,令我泪光闪动。
这个时候,谁挥挥手,我就会跟他走吧。知道自己的昏乱与脆弱,赶紧给朋友打电话。
何大炜的手机关机,他是顾家好男人,一定已经睡了。这是我一直不肯认真爱他的原因——如果爱他,只会令我流泪;
桃子半响才接电话,说话含混不清,唉,估计还在为上次失恋喝酒买醉,我没说什么,轻轻挂掉电话;
陈然手头有件重案,今晚在单位加班,我犹豫了一下,不想告诉他。
那么,我没有更亲近的朋友了。
头越来越晕眩,仿佛力气全被抽走,只要稍不小心我就会跌倒,而泪水也将磅礴而下。
为什么我会哭?为什么我想哭?
在酒吧喧嚣的音乐、沸动的人群之中,我有些狼狈地掩饰自己的伤感。这里没有怀抱可依靠,不适合伤心,不适合流泪。
迷惘地把玩着手机,翻开旋转的蓝屏,呆呆看着从电话薄里一个个跳过熟悉的名字。
罗刚。1300********。
我的目光在一个已经遥远的名字上停留下来。
那还是去年,旅途中的一场邂逅。在途中相遇,很自然地开始聊天,就如同相识已久的熟人一样。
我们共度一个白天,一起游玩一同进餐,很快乐。他给我的印象,是幽默、风趣、爱开玩笑却不失礼貌。
还记得离别时候的恋恋不舍。他握着我的手,久久不放开,似乎想说什么,却终于没有。
倘若我是多情的女子,他是勇敢的男人,或许,会发生些什么。但所有故事皆可预料,想穿了不过如此,便令人热情泯灭。何况,我并不多情,他也不勇敢。
甚至,我记不清他的模样,只记得他笑起来的时候,一双尤其明亮有神的眼睛。
现在,对着他的名字我足足发了两分钟的呆。
我知道他就住在这个城市,而且就离我不远。他33岁,一直没有结婚,一个人住。
一个人住?那或许只是他的谎话。这年头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睡觉的伴儿。
我犹豫着,伏在吧台上,迷惘地啃着自己的手指甲。一下又一下,直到鲜红的指甲油被我咬得班驳不堪。
我的思维在酒精控制下艰难地缓缓转动:这天我破例穿了一件黑色低胸露脐小上衣,低腰牛仔裤,脖子上丁零咣铛挂了大串银饰,装扮招摇;再加满面醉意与孤身一人的姿态,都已令我颇引人注意,最重要的,我一迈脚就有可能跌倒,走不到出租车位置就被人骗走也不奇怪;我得找个保镖。
我拨通罗刚的电话。
他的声音听来一点都不惊讶,“是你,林翘。”
“你为什么不惊讶?”他不惊讶,我惊讶,“你还记得我?”
“当然记得。你不也记得我吗?”电话那端他笑起来。
“那好吧。”我的声音开始模糊不清,“快到江边的宝贝来,我在这里。”
我挂掉电话,无力地将脸埋在臂弯里。
仿佛很久,感觉有人轻轻拍我的肩。抬起头,是罗刚。
一件黑色棉恤,蓝色牛仔裤,高高个子,短短头发,清爽而帅气。
“咦,你跟我穿情侣装。”我睁大眼睛瞪着他,完全昏头昏脑。
他望向台上的空酒瓶,拉起我的胳膊,“厉害,淑女也能灌酒。”
“我才不是。”我被他架在肩上,一边脚步歪歪斜斜地跟他往外走,一边记得用手使劲把自己露出肚皮的小短装向下扯。
我还捋起自己的袖子,把大截光光的胳膊伸出来给他看,“瞧,你瞧我的骨头是蓝色的!”我很大声地,有些生气地宣布说。
坐上出租车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


8、捉不住阳光里的尘埃

我被罗刚扛到他的家里。
说是家,就是里外两间老房子。典型的单身男人居所,屋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台电脑,四壁空空,什么都没有。
唯一好处是屋外还有一个小院子。在我看来,很可以种些漂亮的花花草草,再养两只五彩鹦哥什么的。但显然,在他手中,完全不懂空间利用,什么美感都没有。
这些都是我第二天清晨醒来的发现。
在刺目阳光里睁开眼睛,我昏沉沉抬起身,张望着这个陌生的地方。
昨晚的回忆慢慢回到脑海,我想起最后出现的人是罗刚。反射性看看自己,身上衣服是好好的,只是被睡得乱七八糟。
我的模样一定丑极了。
忍着酒醒后的眩晕跳起身来,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我终于在墙边找到一面小镜子,努力用手捋顺乱蓬蓬的头发,想让自己看起来齐整一些。
“你醒了?”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是罗刚。
我吓了一跳,慌乱丢下镜子,转过头,“恩,醒了。真是谢谢你。”
“昨晚你醉得厉害,我问你住在哪儿,怎么都摇不醒。”他说。
我有些不好意思,“平时我睡觉也是这样的,被人卖了也不知道。”
“那你不怕我把你卖了?”他笑眯眯地看着我。
“卖了很不划算的!”我开始恢复自然,顽皮起来,“卖到村里有人出个五千算高价了!”
“我看凭你绝对能卖个高价,”他带笑地沉吟,“现在我开始后悔了。”
“那好,随你吧!”我在床沿上坐下来,漫不经心踢荡长长双腿。
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当然只是喜欢。如果不相信他,怎会给他打电话?我对人的直觉与判断向来灵敏。
他微笑望着我。
金色的阳光从窗口透进来,在我眼前形成一道透明的圆柱形光体,神奇地、缓缓地旋转着。
一些细碎尘埃在其中轻轻漂浮,我看见那些闪光的小绒毛活泼地互相追逐,犹如小精灵一般。我好奇而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捉,手指在空气里荡起一层层波浪形的旋涡,它们全都灵巧地闪开,在我放下手臂之后,那些旋涡一点点恢复平静,它们才又欢快地重新聚拢

我出神了。“阳光落在我的眼中,于是我的眼睛变成琥珀。
不知过了多久,蓦然从怔忪中醒来,匆匆跳起身,“我要回家了。”
已经在外呆了一个黑夜,手机又没电熄火,陈然在家找不到我,一定着急坏了。
“先和我一起过早吧。”他说,“你回去也是得吃的。”
“不了。”我一边整理自己遍布褶皱的衣裳,一边脚步匆匆往外走,“我得赶紧回去。”
迈出大门,在小巷里走了几步,我转回身,看见罗刚站在门口望着我,依然是那样明亮的微笑。
这个男人应该很普通,但他的身上似乎又有种特别的东西,颇为吸引。
我的脑中缓缓地,升起这样的念头。但转瞬又想:管他呢。反正他与我无关。
白日总会按时到来,以它逼人的明亮消释了黑夜的叛逆、迷乱与狂热。我带一点跳跃的步子走在狭长又清净的小巷里,忽然心情轻松、神清气爽。
活着,多么好!
我真是一个淡漠、健忘、漫不经心的人吧。
别说昨晚没发生什么,就算发生什么,或许我也忘了。
可是如果我不健忘,我的心,怎么承受那些成长中缓缓的伤痛,那些黑夜里悄然而来的深深的悲伤?
没有余地的,我选择遗忘、还有薄情的快乐。


9、城堡与麻雀

春天,连着下了半个月的雨,整个人也感觉是潮湿的。
难得雨过天晴,下班前接到何大炜的电话,说他来接我。
有段时间没有见面了。坐上他的车,看见他,还是觉得亲切而开心。
这是我熟悉的亲密的人,在他面前,我可以放松而任性,甚至随意地提些无理小要求。
我扑过去在他的脸上亲了几下。
他笑呵呵的,就像一位老好人。
那一刻我发现:他老了。
17岁的年龄差距既体验在他对我的纵容,也体现在他的眼角不经意滋生的纹路。
忽然有些难过。
虽然正值盛年的他看起来还是那样俊朗伟岸,我却清晰感觉到时光在他身上一点点刻下印痕。
对他而言人生正走在最丰盛也是超负荷的阶段:繁重的工作与职位晋升;复杂人际关系网的经营;上要夫妻双方年迈的父母;下有儿子正读中学,学习与生活无一不让人操心。
他的生活就像一座庄严城堡,外看引人注目,实则厚重繁琐而无法逃循。
与他相较,我一直是如此轻松自在、无忧无虑、毫无责任心。
我开始对以往自己一些非黑即白的是非判断产生怀疑。如果真的那么绝对,那么,我也决非好人。
茫然望向车窗外面,此时正值黄昏,整座城市都被披上一层薄薄暮色,到处是烟蒙蒙的;十字路口,黑压压地汇集了大批下班的人群,个个带着倦容,焦急地等待着红绿灯;天边一片晚霞犹自燃烧,火焰猎猎,那样灿烂却遥不可及;这是一个辛苦的无边的茫茫人间
车子在街市人流中缓缓滑行,远处,几只小麻雀在坠着雨滴的电线上跳跃,可爱地四处张望
“看,小麻雀!”我伸出手指向窗外,快乐了一些。
“车里已经有一只最热闹的小麻雀了。”何大炜笑笑说。
我侧过脸看看他,温柔地握起他一只宽大手掌,将它轻轻贴在我的颊上。
他一手开着车,笑道,“怎么了,今天这么乖的样子?”
“没什么,”我吸吸鼻子,把在眼中旋转了一圈的眼泪拼命忍了回去。
想起自己曾经的任性,在最初爱上他的时候自私地强取豪夺,痛哭着大声质问他为什么不可以离婚?
比起人间的深重苦难,我的心却狭隘到以为所有痛苦都在我一个人的肩上。
他总是沉默。
我痛哭一个夜晚,他便守着我一个夜晚,让我枕着他的臂膀,直到他也疲惫得沉沉睡去。
其实我的争取是那样幼稚与盲目,那只是一个20岁女孩的一时兴起。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要承担的又是什么,我会如何伤害他人,又将引起怎样复杂严重的后果。
年轻时爱上一个人,满心满目,整个世界都只有自己与他的存在,其他所有都统统消失,完全不在考虑的范围。
所幸,他比我成熟;而且,他是善良的。
这也是他没有掠取我的原因。在很多时候,他是可以得到我的。混乱之间为了抓住他,我甚至试过任性的献身。可尽管痛苦,他还是拒绝了我。
为此我赌气地疏远他,开始和陈然恋爱。
很快我真正被这位个性独特的青年男子吸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几乎忘记了何大炜。直到仿佛尘埃落定,一切都平稳下来,我们才又恢复联系与交往。
但自此之后,我与何大炜之间不再是以往的感觉了。我看到他的懦弱、退缩与无能为力,他清楚我的任性、冷漠与自私;我们再难彼此热烈地爱着对方。一种近似亲人的感情在我们之间悄然生长,它安全、平淡而值得信赖。
或许这样更好。很多时候,人就是被自己的贪婪与情欲拖入痛不欲生的境地。
我无法让何大炜脱胎换骨变成一只自由的飞鸟,他也无法让我甘心做城堡跟前一棵沉默的小树,那么就这样吧。
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彼此关注又保持距离。
虽然,每个人的骨子里都一样存在着邪恶的因子与欲望的火花,这不时窜出的欲火总在诱惑人放纵地奔向陨石相撞的激烈,但毕竟我们是善良的,而且,渴望美好。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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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0: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10、让我们来一次出走

最近总在听几首优美的老曲子:
Secrets of Life、Peace of Mind、Flowing With The Tea、This love,很喜欢唱片封面对《This Love》的解释:“涌自心灵的歌咏:一段迷离消融之爱,环绕璀璨唯美的感动。”音乐果然是灵魂的翅膀。
周末下午和桃子逛街聊天,两人对面坐在江边茶座,一个长长直发,一个短短卷发,一样是细挑身段干净面孔、T恤牛仔,酷酷的表情。
四月的阳光撒在身上,已经有些酷热的感觉。
我们说起彼此的工作。都是那样机器般的日复一日,忙碌、麻木而无望。谁能够清晰预见未来,谁又胸怀伟大美好理想?
被现实吞没的,一定不只我们。
于是沉默。清凉的柠檬茶捧在手里,轻抿一口,清热解火。
“该出去一趟了。”旅行的念头,犹如上帝拯救的双手,成为我们追寻自由与逃避现实的出口。
越来越厌倦烦琐仔细地描述你一言我一句的人物对话,不知何时起我只记录简明扼要的意思,这点在做工作采访时也充分表现出来。
某次写一位老总的专访,自认为已经声情并茂,主编还是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林翘,这个人物形象还需丰满一些。”
“嗯。”我麻木不仁地答应。
“你没有用感情。”主编徐徐善诱,和蔼可亲地说,“现在你闭上眼睛,再想想他的模样。
我脱口而出,“矮个子,酒糟鼻,每句话前头都带一句——啊,是这样的。”
“所以我没什么好写的,”我说,“ 因为我满脑海都是一句:啊!是这样的。”
“但你总不能这样节约能源,因为人家说话乏味,就削减发言权吧。”主编挥挥手,“好了,快去修改一下。”
就是这样,厌倦令我逐渐养成吝啬的习惯。
譬如此时我与桃子的对话,我们说起时下流行的网络文学:
桃子说:“每次看到那些小说,我都怀疑是我处的是真正的社会,还是他们所处的是真正的社会?如果我身处的是真实,那么为什么他们所有人描述的都是一样?同样是麻木、伤痛、迷乱、堕落、性,充满着无法拯救的绝望?那些描述常常令我陷入混乱之中,我开始怀疑自己身边还不是那么混乱的生活难道是一种特殊的环境?”
我点头,“一样的。每次我看多了那样作品都要思维错乱一段时间。即便是小孩子的东西也能令我的世界观产生更多怀疑论。你不能低估他们的才华和能量,而且惟恐落伍我还不能不看。于是我也在想是不是要写个什么《某某某的风流艳史》、《恋上你的乳房或臀部(说实话这已经是很文雅的称呼)》、《一个、或又一个、以及最后一个处女的夭亡》等等。”
桃子又说,“我现在已经回头去看王蒙、铁凝、方方的老作品了。那其中还有深沉的底蕴,让人感觉到正是因为经历过苦难,而更相信生活还是值得热爱的。”
我叹息说:“那么坚持你的理想吧。不要看令自己混乱的东西。实在不行,我们还可以出去旅行。”
于是,我们收拾行囊出去旅行。
不要束缚。不要思想。不要生活。
此时只管面朝前方,丢弃背后的世界,追寻洒脱的自由与梦想。
火车在平原上奔驰。
从车窗望出去,是一望无垠的田野。土地上鲜嫩的绿色与黄色版块奇妙地交织在一起,偶尔点缀着小小村庄或金色茅舍,远远地有蓝色炊烟升起,那样悠闲又自在的姿态。
这辽旷景象令人瞬间心胸开阔,如果不是会被狂风吹走,我一定想要爬到火车顶上,就像《天下无贼》里的老刘那样!
我们说起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洒脱,说起苏轼“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的豪迈,说起王维“花落家童未扫,莺啼山客犹眠”的悠然自得,想起他们那时既无飞机也无火车,全凭马匹与步行游历全国,真是佩服又羡慕!
我对桃子说起读书时上《唐宋诗词》课,那位男老师最爱在课上念诗,而且念得投入而陶醉。比如岑参那首标题n长的《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君不见走马川,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那是多么奇特而壮阔的景象啊!
我没注意到自己念起来的时候,也是眉飞色舞;而桃子一双漂亮杏眼,已经透出了无限憧憬的光彩。


11、一个人跳舞

没来得及去风吼石走的大西北。
和桃子在莺飞草长的江南小镇小住两天,心满意足,打道回府。出门旅行就是心旷神怡,身体舒展四肢矫健,连皮肤也不觉水嫩许多。
如此大好河山良辰美景,再加每每邂逅帅哥一二结伴同游,更是平添几分诙谐生趣。
可惜这样时候实在难得。一为银子,二为时间,哪能想走就走。
想起幼时看神话《聚宝盆》,说是勤劳诚实的孩子就能得到它;迄今为止,我的浅薄思维仍直白地把它理解为一个不断冒宝冒钱的大盆子,那可真是个令人想起来就垂涎欲滴的好东西!
陈然经常无可奈何说我的智商长期长年停留在三岁,实在是因为他不理解我的脑中随时会冒出多少奇妙想象。
这天晚上反复放一首《goodnight Moon》,自己在房间随之轻轻摇摆。三人组Shivaree的音乐有点慵懒流畅的folk风格,又带点pop的流行轻松,加之公路片风情的节奏感,听来分外迷人而有感染力。在《杀死比尔2》里,从女主角乌玛·瑟曼的复仇宣言开始,昆汀·塔伦蒂诺已经为我们引荐了如此性感的音乐。
你看,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我就像一位极其负责的DJ、营养师兼并幼稚园保姆,力图把自己照顾得粉粉嘟嘟,高高兴兴。
所以在深夜接到一个突然的电话时,我仍然陶醉在自己返老还童的天真小世界里。
“喂,你是谁?”举着电话大声质问对方,就像一个粗鲁的孩子。
对方说了句“是我”,那特殊的低沉声波撞上我的耳膜再传进大脑,迅速反馈出准确答案。
我笑着叫起来,“王昆!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呢,好奇怪!”
本来成年男女之间应该有种眉来眼去沉默是金的默契,偏偏我往往愚木疙瘩般不能领会,朗朗坤坤地大声说出来,就令对方尴尬了。
回想起还是一次宴会中,台上名人还在讲话,我只管坐在餐桌前专注于吃食,叼了一圈没发现爱的,无聊之中把一只乌黑老鳖周围埋伏的鹌鹑蛋连衔几个;不知为什么,这时我感觉不远处一位中年男人在看着我,虽然,他在不断与人微笑寒暄,目光并没有落在我的身上。
我认真地将自己打量了一遍。衣着雅致,应该没问题;虽然专注于吃,但吃相也算秀气,不至于恐怖。
那么,就算是因为我漂亮吧。我自得其乐地这么想定,安心吃菜。
之后我们相识,他就是王昆。第一眼见他我觉得他像领导,后来我知道他不是领导,但我又觉得他更像政治家;事实上他是位专业的地道的文人。
可我感觉他骨子里已经满是官场气息。
譬如他说的话我总是弄不清是什么意思,而我对他说话却瞬间变得孩子般天真透明。
他不时问起我一些问题。他随口问,我随口答,然后他总是认真地点点头说,“恩,你是这么看的。”
“恩,你是这么看的。”这是他对我最常说的一句话。这句话充分了表现了尊重与鼓励,但那是一种对小孩子的尊重与鼓励。
这是怎么回事?为了挽回失败的感觉,我决定不再跟他说话。
 “你很漂亮。以前也有很多人想你吧?”他忽然对我说。眼睛却笔直正视前方,全然不看我。
我那显然不够成熟的脑子飞速旋转了几个圈,“想”,是什么意思?放在这里,应该是“喜欢”吧?粗俗点,就是阿Q对鲁妈说的,“我想和你困觉?”
我忽然想笑。
原来男人的智慧再高,也抵不过本能。难怪时下美女经济火暴,因为无论怎样的男人,都愿做最简单的女色消费者。
究竟是女人折服于男人的智慧,还是男人屈服于女人的美貌?这个战争打起来或许有点意思。
但我却无心无力与老江湖斗智斗勇,没准还赔上自己的终生幸福。
现在,电话里他约我明天一起吃晚餐。我说不,我要加班。他想了想,隐隐叹了口气,“这么好的青春……”他说。似乎惋惜我的韶华青春就这样空白流逝,然后道了再见。
静静挂掉电话,忽然想起其实我是喜欢过他的,那喜欢里有欣赏,他身上某部分为我所敬慕;但他身体的另一部分,另一半已经完全被社会与流年所侵蚀的部分,却令我觉得失望而陌生。
既无意周旋,倒不如放手。
就这样让擦肩而过的一切,逝水飘流吧。
这个世界,还是我一个人跳舞。


12、路边美丽的毒蘑菇

很久没有娱乐了。
一贯不喜欢喧闹,但沉寂久了,总会萌发疯狂的冲动。
我知道自己骨子里有着深藏的狂野,它们不时在我脆弱血管里不安地汹涌,这是我矛盾性情的根本。叛逆与规则总是在做着反复的斗争。
我完全可以在一个钟头内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而且,一样发自内心。
痛苦源于激烈的矛盾,安乐来自单一的选择。于是我只能用不断的 “修养”克制自己随时会迸发的欲望,以使心得以平静,生活得以简单。
可是生活总不会如此简单。仿佛童年时在山林里游玩,幽深径旁总会有一些盛开的毒蘑菇跃入眼帘,它们是那样妖娆美丽,绚烂的色彩与可爱的花纹似乎也弥漫着香气,带着致命诱惑吸引我走近。
那时总会有身旁的大人阻拦住我,“不要动它,那是有毒的。”然后拉着怅惘不舍的我走开。
可是直到今日我依然会犯这样的错误。虽然我的眼睛明亮,心思灵敏,我仍然会辨别不清哪只蘑菇是有毒的;更准确地说,即便知道含有剧毒,我也会固执地伸手去触,用唇去吻,甚至小心翼翼把它藏在怀中。直到那毒汁缓缓渗入我的身体,流进我的心里,然后慢慢化作眼泪,从我的眼中悄悄滴落。
当人到少年,自以为长大,开始拒绝父母的保护;我好奇地睁大眼睛,要走自己想走的路,独自经历自己人生中的一切。
从此我不断跌跤、爬起、哭泣、软弱、退缩、茫然,也不断在孤独中鼓励自己,要自己微笑、勇敢、快乐。
可是为何直到今日,我还会时常脆弱。
这成为我隐藏的致命弱穴,它总是令我失去抵抗力,迷惑于任何一种毒花的香气,并甘愿此时此刻沉迷其中,享受瞬间短暂的逃避与欢乐。
我总是要走在路上。我逃不过每一朵毒花的诱惑。避开这次,还有下次。于是终有一次我会受伤。
而且,或许中毒一次、死而后生之后并不代表我就具备了终生免疫力,或许我还是会好奇而兴奋地去不断尝试,不断涉险、不断受伤、不断醒悟。
还记得小时候每犯一次错误,母亲就会让我写一份保证书,最后一句总是写着“我保证再不重犯。”
看着保证书一天天越积越厚,母亲终于生气地质问我:“为什么每次你都做了保证,还是在不停犯错?”
我想了想,认真回答说,“那是因为我每次犯的错误都不一样啊!”
天下的事情这么多,我不曾每件都去错过一次,已算领悟力不错。1/3用来尝试,1/3看别人,1/3自己揣摩。我想我很可能站在生命尽头时,忽然觉得自己犯了一个最大错误,那就是原来我根本不该做人。
我应该做一只鸟,那样飞得高;或者做海里一尾鱼,那样活得久。
我的这些想法经常令家人觉得鄙所思夷。于是我很干脆地拒绝与他们沟通,直到我一意孤行地患上少女忧郁症。
一直以来,无论我身处怎样的环境,我总是在艰难时候反而具有一种“一意孤行”的姿态,那种将人生与死亡都视如游戏的状态总令身边的人感到恐慌,然后引起我痛快的笑声。
所以,像我这样不时神经质的人,骨子里一定埋藏着疯狂。
现在我站在这里,回头看到一个平凡的女子是怎么在走她人生的路,而前方,依然大雾茫茫。我丝毫不知前面有什么在等待着我,是平淡日子,是幸运降临,亦或一场噩梦?
下班后与两位同事一起去KTV。在城市里,同事的关系是这样的:我们熟悉而陌生、随意而谨慎、众志成城又各自为营、工作中亲密无间却在下班道别后就变成陌生人。我们没有深切的牵连,随时随地会分开、会离去。大多时候我们互不探究,偶尔时候会兔死狐悲。在来来去去之间,我们以恋恋不舍的神情互相叮嘱对方说要保持联系,事实上,那个电话就从此被遗忘并且消失。
我与同事们相处不错。或许这是因为很奇怪的,我真的在越发淡泊名利、无意取宠、忽略平时一些小的利益,这令我温和淡然、与世无争;我们在一起,只是积极而愉快地专注于“事情”。倘若每天我移动一百个脑细胞去考虑这些人际问题,我的人生烦恼起码比现在多出三倍。于是我放弃,继续做我憨傻自在的“闲散人。”
我安静地望着这个世界,安静地守着自己的心,它孤独、忧伤、漂泊,不知道要走往哪里去。
未到深夜,黄金KTV却已没有包房,于是我们留在大厅。头顶蓝色的镭射灯光轻轻旋转,在幽暗空间里荡起波浪般的迷离气氛。我看见黑压压的人头,摸索着找到位置坐下,要了酒水,看着对面女同事精致的妆容恍然模糊在幽暗里。
音乐很响,在好听的旋律中,一个高高的男人走到中央台上开始唱歌:
“就在一场风雨中,让凌乱的脚步引着你我各奔西东,
那滋味,像凌厉的刀锋
我独自在风雨中,让纷乱的心绪伴我走向茫茫前程,
那滋味,我怆然独饮
别再说千百个理由,别再说爱不会改变,我己无法承受
再次的戏弄……”
是黄舒骏曾经风靡一时的老歌,《我独自在风雨中》。
台上的男人唱得很投入,身旁的人都沉默下来,转过身去专注倾听;那辽旷而磁性的嗓音也吸引我定睛望去,在闪烁的灯光下,我看见一张熟悉的轮廓清晰的脸庞,还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他是罗刚。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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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13、巫女的预言

四周一片静寂,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他立在灯光之中,我远远望着他,不觉沉浸在他的歌声里,心底默默涌起感动。
直到周围响起如潮的掌声。
有人在大声喊:“唱得真好!再来一个!”他却只是笑着摇摇头,跳下台去。
身旁同事晓晨在推我,“林翘,原来他不是专门唱歌的呀,唱得真好!”
我恍惚地答应,低头去喝自己的果汁,“恩,唱得是挺好的。”
“哎,他朝你走过来了!”晓晨话音未落,我已听到罗刚的声音:“林翘,又看到你了。”
我慌乱地抬起头——心里奇怪又生气自己竟会如此慌乱,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小丫头一样!
他拖了把椅子过来,笑眯眯地在我身边坐下,丝毫不顾我两个同事诧异的眼光。
忽然明白了他身上独特的吸引力。无论是面对喧嚣人群,还是站在舞台中央,他总是带着一种洒脱而随意的姿态,仿佛既对面前一切表示了尊重,又分明独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我尴尬地笑笑,“这是我的一位老朋友,罗刚;这是我的同事,晓晨、李美。”
“罗刚,你的歌唱得很好嘛!人也挺帅!”李美热情地打招呼,她是那种非常时尚的活泼美女,很讨人喜欢。
“是吗?”罗刚很有礼貌地微笑,“谢谢。”那客气里有疏离,看得出李美有点扫兴,于是对他转为矜持地点点头,偏过头和晓晨说笑去了。
剩下他对着我,并不说话,他只是笑眯眯地看着我。
“你干嘛!”被他看得紧张又狼狈,想起上次酒醉后的失态,我的脸就腾地一下滚烫起来。
“看你很有趣。”他大笑起来,“去跳舞吧?”
台上又有人在唱歌,是蔡琴《你的眼神》。听到优美迷人的旋律,我来了点感觉。从小,我就喜欢跳舞的。
“好吧。”牵着他的手滑下小小舞池,他轻轻拥着我,感觉得到他就在耳畔回旋的呼吸,还有自己砰砰的心跳。
暧昧、柔情、危险……我的脑中跳动着这些词语,不知是该说话还是该沉默,也不知是该顺应自己的感觉还是该抗拒。
于是,我默然无语。
他在我耳边轻轻说话了,“这段时间你还好吗?”
“还好。”我静静地说,心头没来由地,忽然忧伤起来。
“你好吗?”最怕这样温柔而关切的问候。回答永远只会有一句“还好。”但是,我真的好吗?
“那你好吗?”我问。
“也好。”他一样地回答。
身边流传过一首首浪漫情歌,幽幽灯光如湖水的涟漪在温柔荡漾,我就在他手心,随风翩翩旋转、旋转。
如梦一样呵!
忘了周遭的人群、忘了凡俗的世界、忘了同事探究眼光、忘了该不该、对不对、一切又会怎样。
“听我唱首歌,”他忽然握紧我的肩,然后匆匆放开我,跳到台上拿起话筒,面朝着我大声喊,“林翘,这首歌送给你!”
满场好奇的目光立即投向我,我有些无措地逃回到座位上,想把自己隐藏到黑暗之中。
“我发现失去一个很重要的东西,那一年我想要认识你的一种勇气
它让我亳不畏惧的告诉你我的感情,如今害怕的思念著每一个过去
我试著勇敢一点,你却不在我身边,我的坚强和自信
是因为相爱才上演……”
是赵传的《勇敢一点》。他唱得真好听。那样寂寞而深情,如同真心流露。我的泪水在迷茫中悄悄泛上来。
心底却有另外一个无趣的声音大声响起:林翘,没搞错吧!几首情歌也能把你感动!你的智商情商一下子统统降低为零了?!
我使劲晃晃脑袋,力图把此刻自己支离破碎一塌糊涂的脆弱情绪收拾起来。的确,我怎能如此不堪一击?
这种时尚人士早就淘汰的老土的泡妞方式,居然能把我这么机灵伶俐的姑娘感动?我让自己尽量露出一丝不屑一顾的冷笑来。
记得《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娇蕊有句话说得好,“年纪轻,长得好的时候,大约无论到社会上做什么事,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的确,年轻时候这世上磕头碰脑到处都横着男人,倘若每次邂逅都能把人感动,每场“艳遇”都令我傻瓜一样投入,那还要不要过日子了?
再说,感动就能有什么好结果吗?显然没有。
除非我像武侠言情剧中的女主角一样,总能恰逢其时地牺牲死去或悄然离开,于是在男方心中留下永远的凄美的回忆——若他有点艺术天才,还能满腹深情地写篇文或作首曲,比如苏轼祭妻写出“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情深似海千古吟唱;若他不能,那算是白死了,他照样有新的妻儿欢声笑语,我却连个悼念记录品也没有,还要一无所得地默默祝福他然后等着升天堂;显然我决不会轻易为些什么献出宝贵生命(让我打自己一下我都会很心疼),而且万一真的爱上他我一样会犯下广大女性们爱纠缠、爱哭诉、爱折磨人、而且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黄河不死心咬定青山不放松死不撒手的臭毛病;所以数个月后我多半只是这个男人心里得意洋洋的一段过往艳遇,或者将成为他提起来就心惊肉跳避之不及的噩梦一般的一个名字。
想到此处,我登时泄气。
直到罗刚站到我的面前,我还没有从我的可怕预测中回转过来。
对于一个巫婆一样的小女人来说,可怕的不只在于她的小小邪恶,而在于脑波转动频率太快导致了反复无常——总在不合适宜的时候。
于是,他很明显地感觉到方才我眼中的柔情、迷醉与妩媚已经消失,而幽暗灯光、迷离情歌、温柔鼻息、氤氲体香、以及所谓基因代码造成的神秘气场……的蛊惑作用也在瞬间烟消云散。
我又变为了清冷、淡漠而漫不经心。


14、爱情没有那么美

曾经很喜欢林忆莲的一首老歌《铿锵玫瑰》。
“那女孩早熟像一朵玫瑰她从不依赖谁,一早就体会爱的刁诡和尖锐
她承认后悔绝口不提伤悲
像旷野的玫瑰用骄傲的花蕊,想摆脱那四季的支配
所以温暖却暧昧所以似是而非,让那直觉自己发挥
她一直给每一次给有即兴意味心碎也无所谓
你真心给却落得意冷心灰……”
我熟悉这样女孩的气息,独自行走在人间,宛如一枝火艳盛开的野玫瑰,美丽妖娆,燃烧得倔强又绝望。
正如歌中感受,所谓爱情告诉我的经验是:对方若为你付出真心,你就能令他受伤;而你若付出真心,对方就一定会令你受伤。
本着善良与美好的愿望,没有人不渴望真爱,也没有人希望伤害自己或他人。
可是,投入的爱,就像一把无情双刃剑,必定将它带来的伤与爱一起深深刻入人的灵魂。
就如人生仿佛找不到真正的出路一样,爱情,我也想不出更完美的方式了。走来走去,经历过最初的美妙,最后总是相同的结果等着我们。
圣经中说“迷途漫漫,终有一归”。而谁能够舍弃这漫漫迷途中的短暂欢乐?纵然昙花一现,也是真实体验。
现在,在这幽亮灯光里,周遭一切都消失,我望着罗刚的深邃眼睛,心中缓缓盘旋着这些念头。它令我略微带着沉思的神态,我知道那是在给自己时间。理智控制着我不要接受一个男人瞬间的热情,那也许只会长久地灼痛我,并且为我留下永久的伤痕。
 但我的心,却急切地想要奔向它想去的方向。那里有爱、有激情、有热量、有光芒。
晓晨的话蓦地将我惊醒,“林翘,我们回去吧!”
“好啊。”我站起身来。当自己无法选择,不如凭外力做决定。
“要不我们先走,你再留下玩会儿?”李美拿起自己的手提袋,对我冷冷地说。不过一个晚上,她连看我的眼神也变得冷冷的。
女人对同性总有些好胜的比较心,我不介意。但我认为自己似乎不该留下。
“我跟你们一起走吧。”我急急地说,怕稍一犹豫,自己就会改口。
罗刚默默看着我。
我望着他的眼睛,感受到他的心中在想什么。在这一刻,他被此时——对,只是此时喜欢的姑娘拒绝了,并且,她匆匆地逃开,犹如她很厌恶他一样。
我忽然难过极了。
他一定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并非不喜欢他,只是我不能。恐惧令我犹疑,良心令我退怯,缩回就要迈出的步子。
我不敢认真,是因为我一旦爱起来就会认真。而有的爱,明明是不能认真的。
我掩饰了仓促中就要涌出的泪水,夺步走向门口。晓晨和和李美无语地跟上来。“你怎么了?”晓晨低声问我。她是个善良温柔的女孩,也是同事中与我最要好的,一贯善解人意。
我摇摇头。“我先回家了。”我匆匆地说,伸手拦车。
一辆蓝色的出租车缓缓滑行,在我身边停下来。
刚要去拉车门,罗刚的高高身影蓦地挡在面前,“不要走。”低沉而坚持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令我头脑更加昏乱。他向我伸出有力双臂,不觉中我已落在他的怀里。
“放开我!”我想推开他,手臂却一点力气也没有。天性中的柔弱与无能为力令我想哭。
或许酒喝多了,我的挣扎只是引发了他强烈的征服欲,他把我抱得更紧。他的胆大妄为毫不尊重真正激怒了我。
“混蛋,你放开我!”眼泪已经完全蒸发,我大声尖叫起来。我的叫喊引来路边行人纷纷回头观望,前坐的司机也诧异地瞪着我们。
晓晨和李美追上前来,“快放开她!”晓晨生气地说,用力拉开他的手。
他终于放开我,望着我的目光糅合了复杂与混乱。而我愤怒地站在他的面前,神情已由方才的伤感、软弱、与妥协变成了坚定的反感与厌恶。
“我不是不会和人上床,只是,决不以这种方式!”我一字一句,清晰有力地,以最为冷漠而鄙夷的语气说。
我知道怎样最快地刺痛他的心。谁伤我分毫,我必还他以狠狠的匕首。


15、改造自己是永远的斗争

我就这样与罗刚结束了第三次的相遇。
一连几天,我都陷入在郁郁寡欢之中。本来,我们可以是很好的朋友。在长沙游玩时他哄我开心,在酒醉时他曾给我保护,而并未趁虚而入侵犯我;这些都告诉我,他是个值得信赖与交往的人,我似乎不该如此对待他。
但我无法容忍别人对我的不尊重,更忍受不了自己心中“不快”的感觉。从小我就是这样,不习惯于忍受,一旦令我难受,我就会愤怒地反对与抗争。
在这点上,即便是父母,也无法令我低头。记得10岁那年,因为与母亲的争吵我离家出走,一个只带了几角钱的孩子,在午夜的火车站口来回徘徊。
那时我已懂得思考。
我想到是这样冒险地一无所有的一去不回,从此孤苦流浪餐风露宿,幼弱年纪受尽苦楚;还是乖乖回家,在舒适环境里生活,让自己长成一位温雅得体的少女;在他们给予我足够教育之后,再平安地走上社会?显然我选择了后者。理智的脚步拖着我回到家中。但从此我变成一个更加沉默的孩子。
而我这些骨子里不符年龄的冷酷与冷静,以及有时狂热而不顾一切的叛逆令父母感到陌生与恐惧。他们对我既溺爱,又保持距离。那距离,是我用冷漠姿态生生拉开,我拒绝任何人的亲近,了解我的心灵。
这些古怪与生硬在走入少女时代后稍微得到改变。自幼喜欢读书的习惯令我从书本中熟悉了形形色色的女子。她们或婉转娇柔,或勇敢刚烈,在散发着墨香的文字之间形容举止一颦一笑都栩栩如生。从她们身上我得知,怎样的女子才是可爱的。
没有冀望于外界的教育,我开始了改造自己的漫长斗争。
通常女性在少女时代都会爱上《飘》与《红楼梦》。许多女孩喜欢《飘》中的郝思嘉,我也喜欢。单凭她的美貌与伶俐已令人欢喜,何况她还坦率、勇敢、坚强、具有无论如何也不认输的韧劲。我也喜欢其中的媚兰,说勇敢她比思嘉更杰出,而她的宽容更是为别人所难具备;这也是她总是获得爱与尊重的原因,她是危难时候周围人们获得力量的源泉。虽然她那样娇小柔弱到不堪一击。
由她身上我看到,善良,永远是最令人感动的力量。
在《红楼梦》里,经过了喜欢林、薛、史的阶段,晴雯与妙玉成为我的最爱。晴雯是泼烈得可爱,一片心赤诚无染,如朗朗晴天;我亦喜欢她无敌的娇俏,虽然那只为她招来妒羡。喜欢妙玉正因她的孤绝与纤巧,别人说她做作,我看她一切却是自然发自本心;既有“槛外人”的寂寞清冷,又有一丝女儿家渴望俗世温暖的凡心。
有段时间我迷恋俄国小说,尤其是屠格涅夫。其中最喜欢的是他的《阿霞》。
我以为很少有人与我一样钟情于这部默默无闻的中篇小说,但某天我惊喜地读到一首诗歌:
“我中学时代初恋的女子
是屠格涅夫笔下的阿霞
在喝黑啤酒的莱茵河畔
在大学生们高谈阔论的小镇酒店
在那个静得出奇的房间里
我能听见阿霞的心跳
和我自己的心跳”
原来,那个可爱而古怪、为爱情执着而痴狂的少女,不只停驻在我的心间。
我还喜欢的一本书是屠格涅夫的《初恋》。我痴迷于那些美妙的文字与场景,它们成为我想要触及的世界。
“离我约有几步路远的草地上,在那翠绿的木莓丛中站着一个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高个儿少女,她穿着一件带条子的粉红色衣服,头上包着一块白头巾;有四个年轻人紧紧地围住了她,她拿了一些灰色的小花朵轮流地打他们的前额……这个少女的动作是那么迷人,带着命令的意味,含有亲切、嘲弄,但又十分可爱的成分……”
我带着一丝讶异读着这些奇妙的文字,仿佛闻得到阳光下青草干燥而甜蜜的味道,心里荡漾着暖暖的幸福。当合上书本,我开始想象自己要怎样变成这样优雅、矜持、温柔、顽皮又迷人的少女?
这一切成为我的梦想。
我必须想办法,让自己尽快从一个懵懂的孩子变成一位精巧的美人,就像一位真正的淑女一样,任何时候都举止得体文雅飘逸;任何时候,都经得起别人视线的考验。
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目标啊!我的脑海里聚集了那么多美人的名字,遍及古今中外,她们无一不在向我炫耀生来的美貌与骄傲,令我跃跃欲试。
但我的瓜子脸、凤眼、1.65的苗条身段与秀气五官似乎注定了我更适合 清丽清秀,而很难达到T台名模般浓墨重彩的惊艳效果。
那么,我只能尽量聪敏,尽量“腹有诗书气自华”。我喜欢书籍,虽然范围依然局限,但我尽量地去阅读它们,从中我可以获取生活中难得的宁静与快乐,也使我的思想与谈吐逐渐与众不同。
很快,我看到效果。我渐渐长成我曾希望的模样,少女时代我得到许多娇宠及追求。在自己所有经历之中,很少有不喜爱我的男子。这令我由封闭孤僻转为开朗自信的同时,又将我推向一个性情的误区:我任性骄蛮,目中无人,不知谦虚。
于是,我已不觉变成了另一种庸俗可厌的人:本事不大,脾气不小。
在虚荣体面之后,我千疮百孔,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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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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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风中的燕子

每次,当我做着这样自我批评的时候,就会感到深深的忏悔,而那些盲目的骄傲也悄悄离我而去。
我想起自己对待罗刚的冷酷与刻薄,那也许会伤着他的心,倘若他是真诚的话——而正因他是真诚的,我才更不愿伤他。
我总不忍把别人想得太坏,那也许因为自己残余的善良与柔软。亏欠,比被亏欠更叫我难以承受。
罗刚再没有联系我。
事实上,如果我是男人,只要我有尊严,我也决不会再去联系如此粗暴拒绝自己的女孩。
终于我忍不住电话给他,可回答是已经停机。他就仿佛从世间消失了,只余下一个空洞的号码。我呆呆握着话筒,在春日的阳光里,忽然觉得一阵晕眩。
我把他丢了。可是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他的消失而平静下来。
相反地,我时时想起他。想起旅行中一起共度的美好时光,他明亮而富有感染力的笑容,总是那样轻松地,替我拿起沉重的背包;在他的房间他那样温柔地微笑看着我,金色阳光在身边盘旋,我们的眼睛都变成晶莹的琥珀;还有那晚最后,他狼狈又伤痛的眼神。
车子载我离去的时候,没有回头,但我知道他站在那里,孤独忧伤身影。我抱紧自己的膝,轻声抽泣。
“去哪里?”司机在问我。或许见到我的哭泣,他的声音格外小心翼翼。我擦掉泪水,“江边。”
夜色中的长江宽阔而沉静,幽暗里隐隐看见水光粼粼,远处,长江大桥上的灯光如闪烁霓虹,在深沉夜幕上划出一道弧形的光影。
这是一个生活多年的城市,在每次飞机降落的时候,我在天空上俯望到满城灯火的瞬间,心中开始涌动着亲切的欣喜。而此刻我伸开自己的手指,它修长白皙,从眼中泪雾与指间缝隙望出去,城市变成一道幻景,与我如此陌生。
由我的脚下开始,这江水向西逶迤至重庆,往东滔滔奔向上海;阡陌纵横,红尘漠漠;我看到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萧红病榻上吟唱的呼兰河,张承志梦里的黑骏马,阿来尘埃落定之间的苍茫高原,余光中票根里的思念……往事如波涛汹涌而来,伴着人世千古离愁,我的胸膛被压迫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我使劲地向前走,深夜的江风猎猎,吹起我颈上长长丝巾,撕开我的衣角,将我整个人裹挟着向后拖。
而我的长发被吹乱,迷住我的眼睛;我的面颊被温热的泪水濡湿了。
我看到自己就是那个曾经梦中的女郎,她穿着薄薄轻纱衣裳,袅袅婷婷,容颜俊俏,迎风立在水边,宛如一棵忧伤的水仙。
我听到身后好心的司机在叫我;“姑娘,不要往前走了!我送你回家吧!”原来他一直没有离开。
我软弱地蹲下身来,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忽然大哭起来。
就犹如最脆弱无助的孩子那样,我病倒了。仿佛心底的力量被抽走,一连几天我陷入在高热的谵妄里。
有时我睁开眼睛,但一语不发,那模样只令亲人们着急。
仿佛一个引子,多年封闭的泪匣忽然被一点忧伤的诱因打开,我在昏乱与恍惚里依然有泪水滑落。
每次虚弱的时候,都会以为自己快要死掉了。但我总会重新好起来,我想到这单薄身躯里,一定有自己都未知的力量,它们强大、坚韧而永不屈服。
我听到父母和陈然在叫我的名字。我想到这个世界上或许还有惦记我的人。我为自己的不负责任而伤心。
我开始吃东西,逐渐好了起来。
一个阳光灿烂的春日,我悄悄逃出病房,就像19岁时和何大炜那次逃出病房一样;我按照自己的记忆,去寻找那个叫“平安里”的地方,那是罗刚的家所处的位置。
对于一个日常生活一贯心不在焉,对地理位置毫无概念的人来说,我很费了些力气去找到这个地方。
我只记得那天暖暖的阳光,穿过长长的小巷,弄堂口的牌匾上写着“平安里”三个大字。
我换了几辆出租车,丝毫没想到自己在做怎样疯狂的举动;终于一个老司机把我带到目的地,“哎,我家就在那里!”他热情地说。
我想问他认识罗刚吗?但我没有开口。我沉默地下了车,顺着巷子慢慢往深处走,感觉到自己脸色苍白,而身子发着冷。
从过去到现在,我对罗刚几乎一无所知。我只记得他的笑容,而这笑容使得我在茫茫人海里寻找,寻找。
我看到那扇似乎熟悉的门。在它跟前徘徊了几分钟。
自尊与骄傲每每令我踌躇地缩回手来;但一种心底窜动的茫然的热情令我冲动混乱,我终于叩响了它。
然后,我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


17、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夜晚

我在他的怀里颤抖着。
病中的虚弱令我浑身无力,强烈的喜悦与羞耻感在此刻同时向我脆弱的小小心脏压来,我紧紧攥着他的手指,泪光盈盈,却吐不出一个字。
罗刚把我抱到床上,用所有被子裹紧我,用温热胸膛暖着我,可我依然在剧烈地发着抖。
我看见他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体内会窜出这样狂热的火焰要见到他,在生命的任何一个时候都没有如此过;即便是为何大炜、为陈然。
我并不确定我是否爱上这样一位自己并不够了解的男子,但在心里我已视他为唯一的知己;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他,可我非要见到他不可。
可是,我怎么能够如此疯狂地举动呢?丝毫不像个淑女,我弃一切于不顾,就这样拖着病弱的身体,在拒绝别人之后又苦苦寻觅,就像一位主动送上门的荡妇一样。
我提醒自己是否应该矜持一些;就像我一直尽量做的那样——可当我蜷缩在他的怀里,我的所有力气都被他拿走了;他卸掉我的武装,去除我的盔甲,我只要此时偎在他的身边,感受他有力的臂膀拥着我,听到他的心跳砰砰的,是那样沉缓而坚强。
我为自己的爱感到羞耻,为他的毫不知情感到委屈,于是我哭泣起来。
他紧紧拥抱着我,开始吻去我的眼泪;他的温暖的嘴唇轻轻地从我的发丝、耳边、眉间滑过,我看到他的双眼潮湿。
他的肯定的姿态给了我力量。我心头的彷徨悄悄消失了。我们的泪流在一起。
咸咸的,却又充满甜蜜。
那夜我们完全属于彼此。我交付自己就像那是理所当然一样。我没有犹疑,毫无愧欠,不觉羞耻。仿佛只是那身体与灵魂找到了它要去的归宿,就如河流奔向海洋,一路吟着属于它的欢歌。忧伤,又幸福。
我在后来的岁月偶尔会想起那个夜晚,每次都令我泪流满面。
我们在黎明的时候分开。
我经常宁可自己身处在一个战乱年代,那样,烽火与乱世将把我们永远离散,而那晚将变成永恒的完美。因为无法预测归期,每次的相遇都是那样珍贵,昙花一现;他将待我总是如此温存,充满怜惜与爱恋,而我在他心间,也永如那天一样,穿着柔软的棉布长裙,弱不禁风,忧伤却深情,穿过一道道的街,长长的巷子,只为再见他一面。
我的所有美好与气力都在那个夜晚燃烧殆尽。当音乐最美而灿烂的华章已逝,又拿什么去收拾那萧瑟的尾声?
我在清晨的时候悄悄离开。他还在睡梦里。
窗口进来的阳光静静洒在他的脸上,他在睡梦里轻蹙着眉头,就像一个忧郁无助的孩子。
我轻轻吻吻他的眉间,静悄悄离开,轻轻掩好房门。
小巷安静悠长,我一个人走着,走着,迎面而来的晨风吹起我的裙子,我听到自己寂寥而落寞的足音。

 
18、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回到家中,心渐渐平静下来。
仿佛突然间,罗刚的面孔在我的脑海里一下子模糊了。我只记得一些细微的、真切的感受,那炽热的唇的辗转缠绵,那手指抚过我滑腻肌肤带过温柔的风,那些真切的快乐与痛苦;而他的人,究竟是谁呢?
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也同一些天生的浪子一样,在每次寻欢作乐之后又彻底遗忘;但那时那刻,我的心真的跳得那样急,我的泪发自内心,我的爱来得又是那样纯真又热切,一如孩童般不染尘埃。
我趴在窗前,看着窗外的梧桐树叶静静吐着嫩芽,那样青翠;我的脑中缓缓浮现出罗刚的面容,于是我的短暂失忆症消失了,我记起他来,仿佛彼此已经骨血相融,被无形的细细的绳索牵系着,一种暖暖的亲切的幸福包围了我的心。
我忘记了昨晚带着绝望的凄美,今晨准备要各自天涯的决心,一种深深的,眷恋的惯性令我不舍,我在瞬间就推翻了自己曾经立下的所有的决定。
我只想凭自己的心。
“滴答”一声,手机来了短信,我翻开阅读栏,“仙女悄悄逃走了。”是罗刚发来的。
我的唇边带着笑,手指轻捷地回了过去,“在傻瓜做梦的时候。”
故事并没像我预想的那样,虽然那是通常的情况——男人怕女人因身体关系起了依赖心,惟恐被纠缠,于是在欢爱一夜后匆匆关机,或者故意不接电话。就像许多世俗的所谓成熟男人都会做的那样。
在爱与不爱之间,通常是这一点多余的依赖心每每令女人的感觉受伤害。直到她们也变为男人一样独立而冷酷,将身体与心灵分开来的去享受纯粹的快感。
罗刚比我预想中纯真一些。这令我不再那么防备而警惕。心中有了信赖,消散了猜疑,快乐才会显得塌实。
但是,当我享受这小小的爱的喜悦,我的心里就生出更大的愧疚心。
我是否需要保持对谁的忠诚呢?我似乎应该忠于我的未婚夫,可是,另一个声音在说:我只忠诚于自己的心,我的身体以及灵魂完全属于自己,而不隶属于任何人。
没有任何纪律或规范可以完全约束我,但我遵从本质的善良与内心的指引。我会愧疚,会难过,但并不认为我做错了。良心会让我去赎罪,却并不意味我会改变当初的选择。
就像我给予了自己自由一样,我的未婚夫,当然他也是自由的。只是我不敢保证,我的心灵能否承受。一个人同时对两个人甚至几个人怀着真实的爱意并不奇怪,我开始对“爱情”的要求不那么完美那么苛刻,由自己与他人身上,我看到爱情是种流动的情感,它来去随心不由把握,不受任何规则的绝对束缚;它有炽热的阶段,自然也会冷却。通常我们用婚姻去固守它的形式,强调它的责任,可是倘若没来得及把它送进婚姻呢,它必然会以各种形式走完最后的散场。
我和陈然终将也会如此。
所以当一个黄昏,陈然对我说起他对另外一个女孩有了感情时,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虽然,我拿汤匙的手轻轻颤抖起来。
我望着他的眼睛。他是善良、温柔而多情的男子,没有邪恶到会去玩弄别人。那么,他一定是真的了。
他本来只是帮她打一场普通的官司,可到后来,女孩把自己的爱情连同信任与依赖一并交付于他。躲不过,逃不掉。
我见到那个女孩。跟我相似的清丽淡雅模样,细长的眼,矜持的神情。
“陈然,你喜欢的总是一个类型呢!”我叹息,“这或许是宿命。”
我希望她是真的爱他。善待他、心疼他、照顾他,比我做得要好。
而我,我的归宿在哪里呢?
这些年来仿佛一直站错了地方,现在把自己“错”的位置让出来给“对”的人,可是,我的“对”的人,又在哪里?
我不敢想象,那是否是罗刚。
此刻在春天的夜里,独自站在寂静阳台上,望着头顶弯弯的月亮,忽然记起,小时候总傻傻地想:长大后,我会嫁给谁?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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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旧日小说,我忽然就不想贴结局了。原本里写男女主在一起了。搁这儿看着玩吧。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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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贴一篇近年的小说,极简派,前几节。


《白露森林》

1、在山中

沈树第一次见到白露的时候,有点意外。
回头想想,他似乎连她长什么样子都记不清了。

白露是自然物质,也是一个节气。他说。
白露很认真地看了看他,说:我就是这节气生的呀。

一边说着,一边从地上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她是在山道上被沈树给撞倒了。

谁知道怎么回事!沈树到流云山庄来休假,才向守山庄的老稳借了辆自行车,本以为这么个僻静的地方,自然是四下无人,哪料一个山路拐弯处,忽然闪出一道身影来,虽是急刹车,车把还是挂到了来人衣裳,将其带倒在地。

你没事吧?沈树赶紧将自行车横放在地上,掉头询问。
那人抬起头来。是位年轻女子。穿淡青色长裙,从领口露出细细锁骨,发丝纷披。脸上红白二色,白的是面颊,红的是嘴唇。两道长眉轻拧着,眼睛噙着泪。

你就不能小心点吗?她说。低头看自己的双腿。我的膝盖磕破了。
对不起对不起,沈树一迭声地说着,真心道歉。山下有诊所,我带你去?

不用。女子干脆地说。打开斜挎的小背包,从里面拿出两片创可贴,仔细贴在伤口上。
我知道你是谁。她将额前发丝拨到一旁,仰起脸。堂哥告诉我了,你叫沈树。

你堂哥是?
白志。

原来如此。流云山庄本是白志的产业,建好之后差不多就是空着,云雾山不是名胜,也没什么奇绝的风景,游人很少。唯一的好处,就是有森林吧。树多,空气好。

白志,以前学工程的,后投身商海,时起时落,在沈树看来,不出众,也不是什么传奇人物。但他很拿沈树当朋友,这次便是他力邀沈树来此,又把三号楼给沈树居住使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朋友嘛。

多么空旷!一个人可以独占一栋小楼。满山只有老稳一个人,每天慢悠悠地踱来踱去。有时老稳的老妻也上山来,给他送些好吃的,或帮他洗洗涮涮一番。

按白志的说法:流云山庄本不是用来做生意的,是留给自己度假的。山庄规模不大,五栋小楼而已。

我住一号楼。白露拿手指指山庄那边。你来几天,没有见到我。
我叫白露。就是露水的露。白露告诉他。

白露-流云山庄……沈树暗中思付。
我常年住在这儿。我需要这里的树木与新鲜空气。白露说着,径自离去。

美好01.jpg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7-1-27 22:48: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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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01: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好003.jpg

白露森林2——杜芫的到来

森林的清晨有多美?被一阵婉转的鸟鸣惊醒,沈树起身推开窗,大片湿润的雾气扑面而来。
像是仙境中的云朵争先恐后地涌进房间,带着特有的森林的气息,云雾与山峦的气息,松柏、青草、溪涧、露水……的气息。
整座山庄都湮没在白色的雾霭里。隐约地,可听见树枝上的露珠轻轻滑落。鸟声更清澈了
 
沈树望向一号楼的方向。看不见,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雾。五栋小楼都是白色,已然与云雾融为一体。
他想了想,走向洗浴间。决定一会下楼去看望白露。或许可以约她在附近走走,也好熟悉一下环境。

忽然一个清脆又响亮的女声划破这静谧的清晨。“沈树,沈树——”
沈树愕然地将头探向窗外,还是什么都看不见。仿佛过了许久,一个修长的身影在薄雾中显现出来。
 
“沈树——是你吗?你在这里吗?”杜芫站在楼前,仰脸朝上望着,挥舞着手中的蓝色长丝巾。
她的视力可真好!沈树暗自感概。心力也一样。分开不到一个月,又从千里之外追踪而至。

“杜芫,是我。”他叫她的名字,给她回应。从初见的那天起,二十年过去了。他多次想要逃遁,却终不能够。
杜芫,有的是力气与热情。她是永不服输的女战神,在他的世界里屹立不倒,无可替代。
 
很快,杜芫奔上楼来,气喘吁吁地停立在沈树面前。手里握着一把三号楼的钥匙。大概是问老稳要的吧!她总是能说服别人,况且,白志她也见过。
“我只是来看看你就走”,她放下背包,米色绢衫扎在牛仔长裤里,随意地打一个结。与二十年前差别不大。

何必呢。把自己弄得这么辛苦。沈树想说。却还是把话咽了回去。杜芫是他的朋友、爱人、伴侣,离婚却未离家的妻子。他不想多惹麻烦。
 
这里好美。杜芫说,简直像个童话王国。那么大的雾,总要把人弄丢似的。
沈树笑。杜芫的逻辑一贯太过清晰,可是偶尔的偶尔,也会有诗意的时候。

“在这里吃什么?”杜芫开始从背包里向外拿东西。吃的,用的,还有书,她认为需要给沈树带来的。
“可以下山买几天的食物自己做,也可以叫山下的菜农直接送上来。”沈树说。“老稳也会不时开车下山采购”。

到得这里,都是大半与尘世脱离的人。只有老稳是与这个人世联系的真实纽带。然而杜芫不放心,要亲来一见。
她的确只看到了老稳。连老稳的妻子这天也没来。
 
沈树和杜芫在房里热了面包与牛奶,简单吃过早点,沈树说带杜芫出去走走,好好感受一下天然氧吧的空气。
杜芫站起身来,环拥住他的肩。然后抱住他的头,抚弄孩子似的,让他的脸庞伏在自己胸口。

沈树变得软弱。他不喜欢自己这样的软弱,却又无可奈何。几乎是杜芫牵着他的手到了床边,忽然间她变得风情万种,仿佛有千言万语说不出来的那种渴求;沈树不由自主地覆在她的身上,像一阵渐起的风暴掩埋一片颤抖的落叶。
 
也不知过了多久,两人起身来到楼下。清晨的雾霭渐渐散去了。山庄的轮廓显现出来。
杜芫看到其他几栋一模样的白色小楼。还有正在消散的雾气中,不远处走过的一位女子。她侧脸看了看两人,长发垂落,似乎在想什么,而后没说话,便走开了。

想不到。杜芫说,这里还会有这样漂亮的女孩子。
她漂亮吗?沈树想也没想地说。我没觉得。他有点诧异为何自己一同白露分开就记不清她的样子,仿佛被一片白色雾霭遮蔽了似的,然而看到她,又觉得再熟悉不过。就是那样的
 
杜芫没听出沈树的话外音。她以为那不过是山庄里的游客。
我以为许多男人都会喜欢那样子的。杜芫说。娇媚,又带点漫不经心的样子。

漫不经心吗?沈树想。也许有点。他仅见过白露一次,却有不知她的心飘荡何处之感。当然,他是不该知道的。毕竟还那么陌生。
我是不是也该对你漫不经心些呢?杜芫忽然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说。


白露森林3——清晨

第二天,杜芫一早便离开了。老稳开车送她下山,直奔机场。杜芫很忙的,她是位名律师。
沈树自嘲地一笑,倘若他彻底解甲去任,他相信会有人愿意立即迎娶杜芫。她那位曾经的老校友,把妻儿送到国外而后花重金换得自由身的朋友,叫任伟的不就是么。多年下来杜芫没少得他的扶携帮助,而她居然有智慧把春波荡漾的一碗水端得清清白白。

杜芫不准他退位。不准不准就是不准。要知道一个在外的女强人撒起娇来也是很要命的。沈树只有举手投降。当然,我还没告诉你沈树是做什么的,可是这个在这里一点也不重要。在白露森林,他只需作为沈树而存在,而不需要作为其他的什么身份或什么人。起码,在白露这里是这样的。

沈树在山庄门口送走仿佛依依不舍的杜芫,转身往回走,想了想,转向一号楼的方向。一楼的白色镌花纹木门,其上镶两块长方形彩色格子玻璃,有一点教堂的感觉。沈树正要按响门铃,门开了,白露出现在门口。
大概刚起身,她身披白色晨褛,长发些微凌乱。睁圆了眼睛,不发一语地望着沈树。

“我只是,”沈树想想说,“来看看你。”
“进来吧。”白露侧身请他进屋,平静又自然。即便是第二次见面,即便她还身着睡衣。

沈树也并不感到有任何不适之处。他随白露上了楼。白露带他走进书房。卧室的门虚掩着,看得见一张大床上被单散落,一盏梳妆台,双人沙发。窗前有植物。书房不大,布置也简单极了。一张宽阔书桌,一把摇椅,一壁书柜。简洁长沙发。差不多是小楼的统一设置。

白露靠立在窗前,晨光隐隐约约地穿过白色纱幔透进来。才七点钟,天还早。雾气尚未完全散去。

沈树站在门内,四面看了看,两人似乎没什么话好说,可也没有特意要找话来说。
也不知过了多久,白露忽然嗤地一笑。“你这样傻傻的,很好玩。”她说。
“我傻吗?”沈树也笑起来,“啊,很少有人这么说我。也许是真的。”在这里,他仿佛不是自己了,却又似乎更像自己。

白露又笑笑。她没问他杜芫的事,没有问她是谁,跟他什么关系。不知道她是不屑还是不在意。
但他主动说了。好像应该主动说一声似的。“昨天,我的前妻来。她叫杜芫。”
她仍然笑笑。“应当有许多人赞美她——我就不再赞美了。以后我们不说她。”
沈树沉默一下,然后说:“好。我不会再在你面前说她。”

白露,原是这样果断又霸道的。他好像才知道,当然,这只是第二次见面,他理当才知道。
她与他的世界,不要有其他人。可是如果只剩下两个人,又该做什么好呢?如果这是一个圆,它能够避免内在的空虚,以及外界的打扰与进入吗?

沈树思绪游离。望向白露,发现她也正默默陷入沉思之中。真是奇怪呵,这种感觉。那么近,又那么远。近到他随时可以把她拥入怀里,远到全然不可触及。
他走近几步,伸出手就可以握住她的手,抚摸她柔软的发丝,然而当他知道他可以做到的时候,这就不再成为他的愿望。他也不想冒犯她

白露抬起头来,对他嫣然一笑。“我们可以去探索另一个世界。”
沈树还没来得及问她什么样的世界,从天而降一般,白志回来了。......

(独家版权所有,不贴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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