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老师,下午好!
前几时我称老师为“帽子控”的戏谑应该不够准确的,原来您还兼职“官办帽子公司”阿,恭喜恭喜!这也算体制内的公务员了。依灯光老师与人沟通时动辄奉送“井底之蛙”、“夜郎自大”、“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作风,轻率的定性学友们“各种视盲”的铁帽子就不让人奇怪了。“官办帽子公司”嘛,各种奇形怪状的帽子满天飞就是正宗官办公司的企业形象。与你正常沟通的学友,那几个不奉送几顶本公司生产的帽子那就有点儿却之不恭呐,“本公司帽子质优价廉、型号齐全,假如具有特定脑袋的客户嫌弃帽子大小尺寸不合,也可申请定制,本公司立马加班加点地设计、生产,务必及时奉送适应各类客户需求的帽子,保证每一个上访的客户都能高兴而来满载而归,公司的基本原则就是:宁可戴错三千,绝不放空一个”。唉,帽子的黑色恐怖一至如此!我睁开眼来,似乎已能模糊地看到文革十年动乱里不堪承受大帽子重压而倒伏在马路上的死尸,也许我是前赴后继之中地极渺小的一个。
呵呵,一时兴起,反送了灯光老师一顶帽子,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言归正传。我对知识渊博的灯光老师一惯是很敬重的,也顾惜你长年呆在冰冷的神坛上很累很孤单,总想攀援着与老师交个相互切磋的学友,可是这帽子公司的威力太巨大了,那怕仅是程咬金的三板斧呢,我自量也不是铜头铁臂,还是即早通晓历害,望而却步地好吧。三流本就善良,度人之心不死。推己及人地替灯光老师在今后漫长的教龄作想,频摔大帽子的习惯或是爱好,恐怕在实际工作中生活上会处处碰壁,很难结交到一个真心朋友的。请不要发怒,“满招损,谦受益”。我原本不该涉及工作与生活的,可大帽子一日不除就没办法交流阿,也是情非得已的。
上一篇初次有深度的交流,你就扑天罩地给我戴了许多大帽子。这次你说“…让我自省,让我了悟谦卑的“博大精深””。请问,你抛掷许多大帽子就能让你自省,让你了悟谦卑的博大精深吗?谁信丫?恐怕你自已也不信,不过是瞎子补脸盆乱丢词,玩弄词汇游戏罢了,这不是以理服人。这种乱栽人大帽子的恶习完全与“谦谦君子”的境界背道而驰的;尊重学友,尤其要尊重与已观点相左的学友,这是做人包括做学问起码的道义和准则,这是儒家学派和读书人的基本学识和风范。灯光老师,你做到了吗?你常常标榜的学子风度,不会转头就抛掷脑后吧?似如此,又如何能跃过“固步自封”的陷阱呢?我担心你过多选择词汇是自我贴金,请注意一条,别搬起石头砸了自已的脚。
你说你“只喜欢新纪元音乐”,你觉得新世纪音乐是孤立的、从天而降的、能与别的音乐完全割裂开的吗?新世纪音乐与古典音乐、流行音乐、轻音乐、民族音乐(比如恩雅与爱尔兰民族音乐, 久石让或宗次郎与日本民族音乐,林海与中国民族音乐,等等,可以分割吗?)、甚至自然之声(比如丹·吉布森的“自然声音图书馆”)都是密不可分的。那么,宣称什么“只喜欢新纪元音乐”,你觉得你可以做到吗?如果可以做到,那我就可以断言:你一定是新世纪音乐的伪爱好者。你可以最喜欢新世纪音乐,但你如果真的喜爱新世纪音乐,一定会无法避免地也喜爱其它音乐,而不可能“只喜欢新纪元音乐”,“最”和“只”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并非只是玩文字游戏。
我把你这一段直接复制下来了,“俗话说"一瓶子不响,半瓶子咣当”,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比如我现在就处于瓶子里只有一点水的状态,才会在这里“聒噪不休”。”……上一段和这一段的相互映照,实在让人觉着太低端可笑了,我忍不住想起你咋天自以为满是幽默的一句结束语:“三流兄,您身边有——镜子吗?”。不错,这一句调侃虽然恶毒(不,只能说刀法凌厉),却为你的“无知论”大作增色不少,这种调侃修辞方法你的确运用的很到位,你的砖头够狠。三流也不必妄自菲薄,我虽非如夫子一样每日三省吾身,但些许的自知自明还是有的。我反而非常担心我们敬爱的灯光老师你到底有没有“自知自明”呢?有没有抵御、抗击拍打的度量?有吗,好!来了:“灯光老师,您身边有——镜子吗?”
……你一定以为我是鹦鹉学舌,心版看客们也大必如此。不用好笑,别忘了世上还有“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一门功夫。你这一段文字是你自己写的,不是我强加于你或断章取意吧?还需要我学学鸡叔与人补课的普教吗,拜托:
1、新纪元音乐就是新世纪音乐,这是1即2,2即1的关系。一顶帽子,俩个名称;2、新纪元音乐是个概念,而不是一个单另的学派。别把这两个名词的概念弄混淆了,也千万别望文生义;3、新世纪音乐本就与古典音乐、流行音乐、轻音乐、民族音乐不能分割的。这些各类学派中追求完美主义的先驱者们创造、丰富了新世纪音乐的概念,他们是与各类音乐是一体的,也是与新世纪音乐一体的。他们把创作近乎优美地自然地音乐提升为新世纪音乐,而不是将他们单独的孤立起来。仅凭望文生义将他们孤立起来的作法很愚蠢的,不懂装懂的;4、你在书本上抄录地音乐名人,如恩雅、久石让、宗次郎、林海、丹·吉布森无一不是当代新世纪音乐的领军人物。你要拉他们帮我来作佐证吗,我谢谢你了,但大可不必!这不让人啼笑皆非嘛,呵呵!读书人应当秉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人非圣贤,不知的事物很多,没人会笑话你的。假如你强把不知的事物当已知的东东,这是你自已的事情,也没啥。但是,拿出来卖弄,其结果会很难为情的。
新纪元音乐来源于其它音乐,是其它音乐的尖子们创造、丰富了新世纪音乐,也既是说新世纪音乐超越了其它音乐。我不是音乐的创造者,我只是个虔诚的音乐欣赏者,“我只喜欢新纪元音乐”这很正常,我的这个“只”里面就包括那个“最”了;基于此,一个欣赏者就可以坦然地认为:“最”和“只”是一个相同的概念,就是:他就是我,我就是他的关系,并不是孤立和分开的。
你不能理解这种关系,只是你对音乐的理解不够,对音乐欣赏的能力不够。音乐和美术一样属于较重于悟性的领域,需要自已去多实践多领悟,硬塞式的抽象说教一点用也没有。就比如你认为:“对花树的审美,也是很个人化的审美,所以对于你最后一句话,我持不同看法。我早春时经常独自去马鞍山森林公园的梅园赏梅,我喜欢的恰恰是她们的挺拔、枝干向上、万花盛开的热烈和灿烂,而非什么“曲”和“瘦”。”你对艺术方面的理解层次就只这么高,却又极端的为我独尊,排除异已和异见,就只剩这点品味和品调了,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还你一句:鸡同鸭讲,无法沟通阿!
以上我苦口婆心的解释你应该能理解吧?万一你犟头埒颈地干争我只能表示无语了。
你倒数第三小段的文字,我理解为你对我沟通地善意表达的不忿,我可以理解你狂怒的心理和歇斯底里的叫嚣。你肝火很旺阿,这样对身体很不好。“哈哈镜”还是留给自已用吧,必竟“哈哈镜”还是有娱人娱已功效的。
我又“信口雌黄”了这么多,还请灯光老师再次“耻笑、喝止”吧,也算是一种赐教。 另,不必勘误,不必设防至如此。不才也未必卑劣到拣人不错的地步,非不能,实不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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