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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篱采菊

[转帖]长篇连载--月光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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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6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3、晚宴

 

  空调广告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大可和同事经常要加班到深夜。

  叽哩骨碌的形象被确定下来,他去了趟上海进行电视广告《史前篇》的前期拍摄。7月中旬,公司派他和江薇一道赴香港总部进行后期的电脑合成及剪辑工作。

  经过一个小时的飞行,波音客机降落在新启用不久的香港赤鱲角机场。这座耗资一千
 
 
五百五十亿港币的工程,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基建项目。若将这数目折成现金堆积起来,很难想象它的体积,一定不小。

  在离开六年后重游此地,只觉光阴似箭。六年前,他高中毕业后曾来此与母亲及她改嫁的丈夫住了一个暑假。那是个炎热无聊的夏天,他每天都泡在冰厅、电玩店和电影院里渡过,在他的脑海里,所有的城市都是一个样的,香港也是,弹丸之地挤了650万人生活,狭窄的空间,密集的高楼,污浊的空气,豪华的汽车,喝不完啤酒,消费不完的物质。

  城市很繁华,很封闭。人很多,很寂寞。大可知道,他是离不开都市的,因为他已经被禁锢在那里,迷醉在午夜的音乐和啤酒花泡沫之中,徘徊在夜的长街和霓虹灯下,一步步地走向没有终点的城市尽头。

  前来机场接他们的,还是辆梅塞德斯·奔驰车。司机不知姓王还是姓黄,反正在广东话里没这个概念,大可半天没闹明白。江薇似乎跟司机挺熟,司机看上去对她也很尊敬。

  “你挺有面子,”大可说,“到哪儿都有大奔接送。”

  于是江薇就老实地告诉他,公司是她两个舅舅合伙开的,二舅刘繁茂管国内,大舅刘繁盛管香港。大可连说难怪。

  到了公司预订的酒店,房间也有区别,江薇住的是套房,大可是标准间。

  “其实一个人住那么大个套间真没必要。”江薇不好意思地说。

  “反正不是你掏钱,有什么不好意思。”

  “这也是。洗个澡一起吃饭,舅舅想请我们。”

  “是请你,顺带把我捎上,换算成邮资也要不了几个钱。”

  “瞧你,长得跟个大包袱似的,回见。”

  洗完冷水澡,裸体在房内来回走动,一丝不挂地站在冷气口下把身体风干,翻出通讯录,给母亲去了个电话。

  “妈,大可,现在香港。”

  “什么时候到的,干吗不通知妈妈一声,好去接你。”电话那头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很陌生。毕竟多年不见,交谈起来有如向航空公司预订机票。

  “晚上来家里吃饭?”母亲问。

  他想了很久才明白家是指哪一个。绝对不去。

  “出公差,可能很忙,晚上没空,过一两天吧,去看您。”他发现自己用了一个尊称,距离感可想而知。母亲说过几天要去东南亚开一个作家会议,希望能尽早见面。大可这才想起母亲是个颇有知名度的作家,生父是个颇有名气的画家,好一对知识分子模样的夫妻,果然两家分得很开。

  他告诉了母亲酒店的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寒暄了几句场面话后小心翼翼地放下电话。脑子里母亲的面容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只约莫记得她出身明末官宦之家,家族兴旺至民国年间。解放后族人纷纷迁居海外,她这一支留在大陆。文革期间因出身不好而上山下乡,与同样黑五类出身的大可父亲相识,成婚,生子,离婚,再婚。至今,时间已过去了二十几个春秋,仅此而已。

  他默想着母亲,光着身子眺望着维多利亚港发呆,没有想法。江薇来电话问他准备好了没有,他翻出纯棉T恤、蓝牛仔裤。旅行袋里只有这些行头,领带、西装是很少着身也基本不爱穿的。

  门铃响了,江薇笑盈盈地站在门口,一身得体的黑色吊带晚装,包裹着她修长的体型,脖子上披了条纱巾,显得高贵大方与自己的装束格格不入。

  “这样吧,”大可搔了搔后脑门,“一前一后,当然是你前我后,我是保镖,戴付墨镜耳机什么的,随时准备为你挡子弹,这样符合咱们的打扮。《保镖》可看过,凯文·科斯纳我喜欢。”

  江薇笑着挎他的手:“这样挺好,Back Stree boy都这样打扮。”

  “不喜欢他们的歌,垃圾。”

  “不跟你谈音乐,走吧。”

  “别挎我,你太香了点,受不了。”

  大奔驰早就在楼下候着,送他们到香港仔。据说晚餐是在海鲜舫吃。

  一辆装饰得古色古香、金碧辉煌却绝对难看的舢船载他们到了位于水上浮船的餐厅,一位年愈五十的高大男士及女士已笑脸相迎。不消说自是舅舅、舅妈,见了江薇热情无比,又是拉手又称赞,此类镜头在电影电视里比比皆是,所有亲人都是那么的善良、和蔼,那么的注重家族感情,令人不免怀疑其中的真假程度。

  晚餐自是极为丰盛又无聊至极。大舅烟酒不沾,舅妈注重保养,在座还有香港总部的同事也都一个个举止得体谈吐高雅。大可如坐针毡。

  “小伙子以前可来过香港?”大舅问。

  “六年前。”

  “出差还是旅游?”

  “探亲。”

  “是……”

  “母亲。”

  “噢,为什么不申请过来和家人一起?”

  “没想过。”

  “父亲也在这里?”

  “早就离婚了。”

  “不好意思。”大舅用热毛巾擦脸,在座诸位脸上不约而同露出与“不好意思”相配套的神情,似乎与大可母亲是多年熟识的老友,为她的不幸感到惋惜。

  “据说离婚后他们反倒活得挺快乐。”大可喝了口橙汁,“是好事儿。”

  此后只有江薇劝他多吃点菜时他说了声谢谢,直到终席未发一言,其间找机会上了三趟厕所抽了六支烟吃了两支虾两碗汤看了78次手表,收了一大叠名片找空当丢入垃圾筒里。8点半饭局结束。

  饭后江薇去舅舅位于半山的住宅话家常,大可推说旅途劳累,一个人先走了。江薇没有挽留,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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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6 14: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4、第二次神秘电话

 

  跻身在陌生的城市人流中,铜锣湾的喧嚣令他倍觉孤单,买了几片国内买不到的吉姆·莫里逊及平克·弗洛伊德的CD、一打啤酒和几包烟,慢慢地踱回酒店。香港电视节目的智商并不比大陆的高出多少,也许全世界都是如此。冗长低能的电视连续剧,哗众取宠的综艺节目,顶顶无聊的电视征婚,吸引了成万上亿的人对着个平板玻璃喜怒哀乐痛哭流涕,这就是人类有史以来技术更新最快的呆头呆脑的20世纪的最好写照。
 
  坐在房间地上,手握着遥控器对着电视乱按一气,傻里傻气的屏幕便随着按键节奏的快慢毫无个性地变幻着画面,这就是许多人每天回家必干的一件事。一般都要按一至三百次不等,最后按下红色电源键,屏幕啪地一声转为黑暗,电视算是看完了。其时并非非看不可,只是一见到遥控器类型的玩意儿,不按一下心里就过意不去。有时他会举着它对着白墙、地板大按一通,屏幕居然也跟着愣头愣脑地变幻着,着实过瘾。

  关了电视,开了罐啤酒,倚着窗台凭眺香港夜色,繁华无比。

  铃铃铃。

  房间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急促得像催命无常。他静静地看着电话,心中默数响铃的次数,1,2,3,……似乎无止无休,到第12声时,他投降了。

  “喂,Who?”来港之后开始狂飚英文,据说在这里是必须会的语言。

  “想起钥匙落哪儿了?”声音低沉浑厚,竟然又是神秘人。

  “没有。”

  “务必找到钥匙,时间不多了。”

  “喂,什么意思?”

  神秘人没等他说完就断线了。冷气正丝丝缕缕地从排气口中逸出,室温比外界低8℃到10℃,他清楚地看见鸡皮疙瘩正如小细沙粒从手臂皮肤上隆出。

  神秘人一定很了解自己,清楚他的一切行踪。国安局、FBI也有可能。

  他是谁?找钥匙干吗?时间无多意味着什么?

  钥匙?钥匙的唯一作用便是开门。而门有阻隔原本连贯、流通的空间的功能。他喝着啤酒,来回在屋内走动,其间小了两次便,刮了次胡子做了2分钟倒立和三十下掌上撑,得出以下结论:

  一、自己在连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弄丢了一把钥匙。形状不详。

  二、该钥匙的丢失并未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任何不便,显然不是开家门、抽屉或办公室门的,故而丝毫未有觉察。

  三、该钥匙对神秘人而言却极为重要。至少对他造成一定的不便。

  四、丢失了钥匙,使某扇不知位于何处的门永远地关上,阻断了空间的流通,致使某人无法自由进去。此人与神秘人关系密切,说不定为同一个人也不一定。

  理出以上头绪,他又呷了口啤酒,思路却在“时间无多”这句话上断线了。时间无多指的是什么限定?他茫然,脑子里一片空白。

  叮咚。

  门铃响了。他本能地冲向房门用力打开,也许神秘人不期而至深夜造访。

  来人一点也不神秘却熟悉无比,是江薇,她唉声叹气地走了进来,脱去细跟凉鞋,一屁股在床上坐下。

  “怎么神色慌张的?”江薇问。

  “最近被通缉,所以小心点好。以后敲门要对暗号。”

  “一长两短行吗?”

  “没问题。以为晚上不回来了,怎么,又特想我?”

  江薇瞄他。

  “德性。”他替江薇说。

  “拉家常拉得我犯困,鞋又别扭,找个理由就开溜了。”

  “人本来就高,再加上高跟鞋,跟踩高跷似的,移动电线杆子。”

  “不能说点别的形容?亭亭玉立什么的?”江薇觑他。

  “很难与你产生联想。”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你嘴里能吐出象牙?”

  “想出去坐坐,一起?”

  “没问题,唯一的条件是你把这身换了。”

  江薇似乎对香港很熟。换了件ESPRIT的T恤,蓝牛仔裤,带大可来到天美公司总部附近的糖厂街一带的一个爵士酒吧。

  这间名为J吧的Pub,估计是取英文单词Jazz的首写为名。装饰极具品味,墙上挂着许多珍贵的已难寻觅的电影海报,原木桌椅和飘荡着美国东海岸迷人的爵士乐,仿佛带人重温四十年代的旧时光。

  “你挺害羞。”坐下来后,江薇要杯马丁尼道。

  “对,一见你就脸红。”

  “不擅长跟陌生人交谈,对吧?”

  “从小自闭,有只猫看我都会不好意思,绕道十里,更别提人了。”

  “防卫性格是因为家庭?”

  “说白了想知道我爹妈为什么离婚的?”

  江薇笑:“你可以不说,但我想听。”

  “不太想说,不值一提的。”

  “给妈妈打了电话?”

  “对他们没感觉,什么爸爸妈妈这个那个的,可有可无。全都讨厌透顶。”

  “但你得靠他们把你生下来。”

  “仅此而已。说不定他们在哪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激情难捺性欲勃发大干了一场,避孕套破了或根本没戴或忘了戴,女方正值排卵期男方又体内射精不小心就把我怀上了。一时间紧张得不行又道貌岸然说是为了人道不许堕胎,于是莫名其妙有了我莫名其妙一夜之间成爸爸妈妈,成了人性中最伟大的角色的化身,多高尚,其时还不是傻姑娘笨小伙,毛毛糙糙地登记领结婚证照张大头相,估计他们当时连自己都迷迷糊糊。”

  “没听人这么说自己父母的。”

  “只是主流社会用些冠冕堂皇的词加以掩饰罢了,无非谎言,性欲是爱情的升华什么的,屁。”大可灌了一大口啤酒,可能口渴。

  “那爱情是什么?”

  “占有欲。一对傻子吸了迷幻剂后晕晕乎乎。你属于我,男傻子说。你也属于我,女傻帽说。于是双方相信了,把自由交托给了对方。直到有一天,迷幻剂的药力过了,突然发现自己迷失了,找不到了,于是找对方把自由要回来,于是吵得不可开交,唯一的办法——离婚。签了协议,突然又感触起来,自由虽然找回来了,笼子又变得有些可爱了恋恋不舍了,于是大哭或大醉一场,很为自己感动。这就是我为恋爱下的定义。”

  江薇托腮望着杯里的酒,燃起支烟,许久后道:“虽不同意你的看法,但也不完全否定,反正在这个议题上我可不想跟你争什么。”

  “几千年的所谓的文明,进化,其实一直在干同一件事情:折腾。”

  “那人是什么?生的意义又是什么?”

  “什么狗屁意义,没意义。活着,发呆,爱干吗干吗——这就是意义。”

  “怪人。”

  “以前替巴黎圣母院敲钟来着,后来下岗了。”

  “对了,”江薇似乎想起什么,拍拍额头道:“说起怪人除你之外前几天还真遇见一个,在厦门。那天刚跟叶锋华闹完别扭(真奇怪,总是在闹别扭),正一个人逛街,记得是在某个大型百货附近。人挺多,抢着买削价商品。经过人群,只觉得自己已游离于这些人之外,本来也不搭界,像个蜉蝣生物似的飘流着,这时,就觉着有道目光一直看我,一回头,就见一个高个子男人站在不远处盯着我,脸始终处在暗处,看不真切,只记得长发披肩。”

  “长发披肩?”

  “嗯。他站在忙碌的人丛中,很特别很忧郁。他好像认识我似的,自己也觉得在哪里见过,却想不起来。我多看了他几眼,他向我点了点头转身开始走。高人一头的长发在人堆中扬了几扬,很快就不见了。本来没什么的,心里却有些异样,总觉着要发生什么事情。”

  “发生了?”

  “没有,只有那感觉挥之不去。至于什么感觉,一点也说不上来。可明白?”

  “一点点。”

  是长发人。大可心里知道就是在酒吧的独饮者。他忽然想起苏文的梦境,梦中的长发人必然是他。难道他在跟踪什么?

  梦,长发人,狼,神秘的电话,钥匙,这之间支离破碎的线索存在什么看不见的联系,一团乱麻。

  “可见过狼?在街上。”他脱口问道。

  “什么狼,街上,指色狼?”江薇问。

  “没什么,你比色狼还凶。”

  “长得安全,不怕。”

  “是挺安全,跟头盔似的。”

  “真这么丑?”

  “距离丑还有那么一步之遥,努力努力就够着了。”

  “说点儿赞美话行吗?你真好看什么的,听着心里也高兴。”江薇道,末了又加句:“真长得那么安全?我。”目光认真得像个孩子。

  大可看了她很久,笑了:“反正不难看就是。安不安全就不太清楚,防盗门保险柜有时也不安全。”

  “说我像保险柜?”江薇拿纸巾扔他,大可闪:“真聪明。”

  “喂,吴大可。”

  “说。”

  “若几十年后见面,不知还能像现在这么开心地聊天吗?”

  “得看你是否又老又丑。若成了个黄脸婆,才懒得理你,大喝一声——老虔婆,滚一边去!一个大跨步,立马将你撂出三丈八了去。”

  “好你个浑球。”

  “才知道。”

  谈笑间,江薇手机响了。

  “喂,……是你呀……我早到了,正和同事聊天……在Pub,……你也在香港,……刚到?……那过来吧……糖厂街,一个叫J吧的,大可,去问问门牌。”大可问侍者,说了号码。

  “他也来了。”江薇关上电话,耸耸肩,“世界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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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6 14: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5、可以看见鬼魂的人

 

  叶锋华就是那天开大奔的眼镜青年。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含着金匙子出世的那类人。中等个,略显瘦削。头发洗得很干净,自自然然地下垂,戴一付考究的细边眼镜,穿一件纯棉的Boss衬衫,范思哲的长裤,款式简洁朴实但绝对的价钱不菲。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淡淡的书卷气,与印象中的台湾商人气质相去甚远。腕上没有扣着金光闪闪真假不知道的Rolex手表,而是一块表面极为干净的浪琴;脖子上也没有要以公斤计算上吊不用裤腰带的项链;名片也没有某某关系集团总经理董事长之类的破烂头衔,除了商号以外,只加了个建筑学博士的字样。

  总的,是个长相看了令人相当舒服的家伙,大可对他的第一印象不错。

  “吴大可。”作自我介绍。

  “常听Tracy说起你,印象很深。”叶锋华燃起支好彩烟,打火机是Zippo而非杜彭或登喜路。

  Tracy是江薇的英文名。

  “她一定说我是个无组织纪律的自大狂,对吗?”大可看了看江薇,“其实她错了,我应该算是个垃圾。”

  “垃圾不坏。”叶锋华笑了,认真地打量大可,镜片后的眼神与鲍勃·迪伦有几分相似。他继续道:“起码垃圾从不道貌岸然。”

  “来一杯?”大可问,“能喝?”

  “当然,来杯朗姆酒。”

  “什么时候到的?”江薇问。

  “刚从汉城到厦门,就听说你出差来港了。正好没什么事,就来了,陪你逛逛。怎么,不欢迎?”

  “三个好汉一个帮,大可一块儿去,反正还有六天。”

  大可耸肩,不置可否。二人显然还处于冷战之中,江薇想拉上一个垫背的。气氛有些冷场,大可开始找话。

  “听说读的是耶鲁?名校。”

  “也不乏自以为是趾高气扬的常青藤联盟的公子哥,没多大意思。”

  “学的是建筑改行管理企业一定不太适应吧?”

  “家族企业实在没办法。流水线、车间、原料、进货、生产、效率什么的,一大堆我讨厌的东西又不得不面对他们。还是喜欢像你这样的工作,设计师。面对一张白纸,在灯下构筑梦想,一座建筑,一个城市。有一天你死了,人们会记住这座楼是谁设计的,而不会记住一个剥削工人的资本家的名字。很遗憾,居然真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资本家。说来你不信,在美国还参加过类似工会的组织,专门就是为了对抗企业主,到头来还是背叛了自己。”

  “是因为家庭压力?”

  “不完全。只是所谓的主义、政党什么的令我倒胃口,一旦你发现政治原来是一项职业以后,什么理想都没了。”叶锋华呷了口酒,晃动杯中的冰块,看了眼在一旁插不上嘴的江薇,笑了笑,“我忘了,不要在女人面前谈论政治和哲学。”

  “谈鬼魂怎么样?”叶锋华问江薇,她赶紧皱起眉头。

  叶锋华笑了笑,对大可道:“我看得到鬼魂,你信不信。”

  大可摇头,江薇质疑。叶锋华突然做了个鬼脸,把江薇吓一大跳。随后大家都笑了。

  12点,叶锋华用从朋友处借来的车送他们回酒店,并在江薇房里与她谈事。半个小时后,大可刚围了条浴巾从浴室出来,就听有人敲门,叶锋华一言不发地走了进来,十指交叉地坐在床头冲着地毯发呆。大可看了眼地毯,除了一小块茶渍和也许上亿的微菌外,别无他物。

  “再去喝两杯怎么样?一起消夜?”叶锋华发出邀请。

  “无所谓。”

  在西贡海鲜摊上,大可发现他很能喝,一箱啤酒想来没问题。

  “刚又吵了,不可开交。”

  大可捻死烟头又点起第二支。

  “我想我是爱江薇的。”叶锋华搔了搔眉毛,燃着烟道。

  “爱她什么?”

  “爱她性格的有些方面像男孩,爱她热爱自己的工作,爱她的气质她的长相。很多很多,她是个认真的女人。”

  大可默想江薇,的确工作认真。

  “认真的女人最美丽。”叶锋华道:“有这么首歌名叫《认真的女人最美丽》,音乐有水平与否暂且不论,但这话令我深有感触。”

  “爱上个什么人,这是件很可悲的事情,意识着你将失去你自己。”大可扭头眺望滚滚江水,缓缓地道。

  “人生就找不到一件不可悲的事,包括被生下来。你知道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全是他妈的狗屁!”叶锋华挥了挥手,似在赶开一大堆看不见的蚊子。

  “我同意。”大可与他碰杯。

  “为无意义干杯!”

  “干杯。”

  吃完消夜已是凌晨,在送大可回酒店的路上,叶锋华突然问:“想不想去兰桂坊一带找个女人过夜?”

  “跟不认识的女人干,从物色目标到上床这之间存在的程序太过复杂,改天有兴致再说吧。”

  “我正相反,”叶锋华开了汽车音响,放进片CD道,“兴致高得不行。与心爱的女人吵架本应令人沮丧才对,不该有这么高的兴致。人真是莫名其妙的动物。”

  空气补给者在唱《世界上的每个好女人》,叶锋华一路听,一路回忆曾睡过的姑娘。

  “总的说来有七八十个吧,什么种族都有。读大学那会儿就这样,不是闹示威——什么空气污染、停止核扩、猎杀鲸鱼、操纵小国从事恐怖活动都是我们示威的主题。其实美国政府实在跟我没关系,但就是有凑热闹,扔汽油瓶、鸡蛋和石块,放火什么的,忙得不亦乐乎。示威完就找女孩睡觉,一起抽大麻听摇滚醉得不省人事。”

  “挺丰富的。”大可道。

  “当这些事情都不让你感兴趣时,就只想找个女人结婚了。也知道结婚没意思,但到了那个年龄,还是会不自觉地跳进去。希望你不会如此。”

  “但愿。”

  “但愿。”

  到了酒店,叶锋华摇下车窗,道:“真不去找个姑娘大干一场?”

  大可笑笑摇头,然后问:“真能看见鬼魂?”

  叶锋华神秘地点了点头,“改天告诉你。”说罢,摆摆手,调转车头,车尾灯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跟这家伙聊天的确很轻松,他总能把握谈话的节奏,话题又不致无聊空洞,让人很自然地跟着他的思路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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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6 14: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6、母亲的礼物

 

  接下来,每天与香港同事一起工作,商讨制片效果及剪辑节奏的把握,晚上则夹在叶锋华与江薇之间充当灯泡。三个人又用了一个休息日把香港的几个景点大致逛了一圈,觉得索然无味。哪个城市都一样,世界大同。

  在陪江薇购物时,趁她闲逛之际,大可问叶锋华那晚干了没有。叶锋华说干是干了,但相当无趣。说完叹了口气,望着江薇修长的身影说:“其实并不是真的想干,纯属发泄,
 
 
除此之外的确找不出更好的办法。”又说:“哪一天江薇要是真的肯嫁给我,我们的孩子一定很漂亮。”大可心中默想二人举行仪式的情景,除了叶锋华身高不太够以外,果然是天生一对的漂亮人。

  “连孩子叫什么都想过。”

  “嗯?”

  “王靖文与窦唯的孩子叫窦靖童,我和江薇的孩子就叫叶江童好了。”

  大可说别扭,叶锋华直笑。

  到了第四天,大可借口约了母亲想脱身,却被江薇死缠着说要一睹作家母亲的风采,强烈要求同去,叶锋华只好一个人先回酒店。

  在与母亲约定的餐厅里,江薇却不发一言,大可乐得耳根清静,喝啤酒看香港同胞。

  从大可的母亲脸上,不难想象当年他风流画家老爹娶她的理由。身上不经意散发出来的举止,果然是名门之后,面貌也比同龄人年轻许多。简洁的衣着,依然乌黑的发以及抽烟的姿势都透着干练与自信。她带着大可的妹妹改嫁来港,与第二任出版商丈夫婚后没有生育,因此女儿就占尽了宠爱,不免有些刁钻任性。

  妹妹总是打量江薇的衣着、手袋甚至是腕上的表,希望能找出点瞧不起她的理由,结局是显而易见的失望。她比大可小7岁,2岁时便离开大陆一直在港长大。能讲广东话的时候尽量不说国语,一双眼睛看完江薇就看大可,基本上不认识。

  “小隽,越来越漂亮了。”大可干巴巴地说出这句话后,连自己都觉得无趣,干脆咳嗽说嗓子不好上火直喝冰啤酒。

  “工作还顺利?”母亲问。

  “还行。”

  “可以申请过来和我们一块住,在她爸爸的出版社搞些美术设计什么的也能应付。干吗一个人呆在大陆怪冷清的,怎么说也是妈生的。”

  大可盯着啤酒泡沫有那么一段时间,这才道:“一个人过惯了,在大陆挺好,不必为我操心,您还是照顾妹妹要紧。”

  谈话再度陷入僵局,而妹妹吴隽则一个劲地看表望别处喝饮料上厕所打电话。这回轮到江薇打圆场,不时找些文学方面的话题与大可母亲交谈,总算没让饭局冷场。

  第六天,江薇办完事比大可提前回厦,临行前接到大可母亲的电话约她在酒店大堂见面。

  “看得出大可对你很信任,希望以后能在生活中多帮帮他。他总是不懂得照顾自己,烟酒过量。”

  “你们开始多久了?”大可母亲又问。

  “伯母您,误,误会了,我跟大可只是同事,关系很铁,算,算哥们吧,工作上的搭档来着。”

  “噢,对不起。”眼光中流露出明显的失望表情。她燃上烟,用中、食指挟住,叹口气说:“年纪老了,越回想从前,才越发现失败的婚姻对下一代的影响是始料不及的。大可看我像陌路人,无话可说。自知无法挽回母子间的感情,只拜托你多关心关心他,毕竟是朋友,你说的他多少会听进去。真希望哪一天能遇上个了好女人,令他幸福。”江薇静静地听,想像童年的大可独坐阳台仰头望月的情景。

  大可母亲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精致的礼物递给江薇,说:“你我有缘,一点心意就别推辞了。”言语间透着决断,江薇自知拗不过便收下。接着她又取出一个信封,说:“这里有些钱请帮我转交大可,由我给总觉得会冲淡彼此间仅存的一点感情,拜托了!”

  望着她离去的身影和残留在烟灰缸里的烟蒂,江薇仿佛在看一个外表绝对自强,内心却矛盾不堪的女人的伤感的自传电影。

  亲情的离合就像一缕细细的线,看似无形却永远连结着两端,无法用言语表达万一。一时间,她的泪水止不住地涌了出来。

  她打开大可母亲送的礼物,除了一瓶夏奈尔5号香水外,还有一本她签名的书。书名就叫《伤感电影》,扉页上写着:人生就像一场悲伤的电影,总是令我泪如泉涌,散场后又久久不肯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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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红衣女人

1、陌生的城市

 

  江薇比大可提前两天回厦门,叶锋华与其同行。临去机场前,他到大可房间坐了一会儿,吸了支烟,拍了拍他的肩膀,递给他一盒大卫杜夫牌雪茄。

  “抽雪茄是门艺术,”叶锋华说,“最好在饭后,比如刚品尝了一顿浪漫的法式美肴后——鹅肝酱啦,波尔多红酒啦什么的,然后找个宽大的阳台和舒服的藤椅坐下,一边抽一边感受落日的余辉,但要注意,千万不要吃得太饱,否则急着找厕所就会破坏了这份雅兴,
 
 
可明白?”

  大可笑了笑,把雪茄放在鼻底嗅了嗅,果然香醇。

  “谢了,回大陆后联系,可以去我那儿听好唱片,喝加冰威士忌,还有,说说见鬼魂的事情。”

  “不要有女人在场。”叶锋华用中指搔了搔眉毛,认真地道,“只有音乐、酒、香烟和沉默。”

  “还有鬼魂?”

  叶锋华笑了笑:“我真的见得到,”他用手在空中比了比,“他们都很可怜,孤零零地游荡。”

  “真有这事?”

  “看你怎么想了,再见。”

  带上门离开了。

  两天后,终于完成了剪辑工作,独坐在旅馆房间的地上,背靠着墙,不知干什么好。他再次打量回程机票上打印的时间及日期,只觉清晰的字迹陌生而难以辨认。这是他第七次盯着这张机票,原因不详,总之就是不停地看了就对。

  看完机票他开始环视房间,一张床一张写字台,一盏铜制台灯一盏鎏金落地灯一座红木酒柜,一面镜子及两把会客椅,仅此而已。在这座地球上也许存在着成千上万类似的房间,人们在里头看电视、洗澡、做爱、睡觉、发呆,透过小气可笑的猫眼、窗玻璃,小心翼翼惶惶不安地窥视着外面的世界。

  在淡绿色花纹的床罩上,母亲托江薇给的十万元港币,正像个孤儿似的病殃殃地躺在那儿,粉色的票面颜色,使他不由想起不久前与美君进餐时,她不停搅拌着的冰激凌。一惯对粉红色无太大好感。

  江薇把钱给他时是在楼下的咖啡厅。当时有个菲律宾的三人合唱团正在演唱柏林乐队的《TAKE MY BREATH AWAY》,大厅里的冷气充足得使人皮肤表面的鸡皮疙瘩异常兴奋活跃。不远处坐着位戴黑墨镜,肩上有难看的晒斑没戴乳罩穿背心的白种女人,是否盲人不得而知,她面前放着杯TAQUITLA SUNRISE的鸡尾酒。

  “干吗老看那洋婆子?”

  “看她的酒。”

  “酒好看?”

  “大白天喝TAQUITLA SUNRISE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也许她就希望有人注意她也不一定。”

  “喜欢那酒?”

  “EAGLES乐队有首同名的歌,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三分之一的人认为还行三分之一的人说性感剩下三分之一的人觉得无所谓。我就是最后那种人。”

  “直接回答最后一种就行了。”

  “噢。”

  “我说,给**打个电话,她很关心你。”

  “嗯,听说了。”

  “谁说的?”

  “你刚说的。”

  “打起精神来,是不是我走了特舍不得?”

  “是呀,吃饭又得自己掏钱了。”

  “头发刚洗的?挺好看,还是长了好。”

  江薇说完伸手抚摸并且弄乱他的发。这令他联想起《远大前程》中的皮普。人们总喜欢乱弄别人的头发,理由不清楚,也许根本就没理由。

  “送你个礼物。”江薇从桌下递过个购物袋来。大可拿出,是件CK的套头T恤,纯棉的,手感不错。

  “庙街买的便宜货吧,5块钱一件?”

  “真没良心,我可花了一下午逛时代广场,自己没买什么,倒挑了这件给你,还说这种话。”

  “又想让我干什么?说。”

  “给**打电话,说点好听的,一定。”

  “咦,包里还有什么?”

  大可又从购物袋中取出瓶香水,也是CK的,放在鼻底一闻,味道很清晰。

  “CK for man’s,也送我?”

  江薇托腮笑了笑:“还有个信封,**给的。”

  ××××××

  他从冰箱里取了罐啤酒,倚在窗台边默默地喝默默地注视香江夜景。“陌生的城。”他对自己说。

  陌生的城市里有一样高的楼一样拥挤的人流便秘般的车龙以及熟悉的霓虹相同牌子的酒和世界共有的月亮。月亮此时已悄然升起在空中,例行公事般发着银光。

  “江薇现在在干吗?和叶锋华共进晚餐?相互依偎?还是…….”不清楚,突然很怀念起她来,他看着月亮,一种形单影只之感油然升起。他取出DISCMAN,塞上耳机,流出的甲壳虫乐队的《Yesterday》立刻充斥着整个世界。

  床上的钱依然病恹恹的。

  保罗在唱:

  我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将自己隐藏,噢,昨天,又在刹那间悄然而至……

  胃里的酒精悄然涌上喉头被他咽了回去,有些难受。母亲的相貌突如其来地浮现脑海,前所未有的清晰。红色的电话机,静静地傻头傻脑地呆在床头柜上,此时只须按下几个按键,光缆就会在瞬息之间将讯号传输到母亲那边,他立刻就能听到她的声音。那声音想象过去就如发自昨天。

  他呆呆地注视着电话,红色的机壳在黑暗中如同应招女郎般甚是惹眼,仿如一个静候千年的精灵,等待他去揭开那道封印。但他没有,他什么也没做,只是背靠墙角,让洁白的月光斜斜地照在身上,拖出一条无精打采的长影来。

  就这么过了几个钟头,他缓缓地站起身来,挎好帆布腰包,将唱机、香烟、钱包一并塞了进去。在这最后的香港之夜,他想再好好四处走走。他将十万元现金交存总台保管,坐山顶缆车到了太平山顶的凌霄阁。他要了杯咖啡,凭窗眺望蓝色夜幕下的万家灯火,也许其中的一盏光亮,就是发自母亲的窗口。“辉煌的城。”他心里想,看着直通天际的繁星熣灿的灯光在眼底铺开。每一扇窗后都有一盏灯,每一盏灯下都有一个人和一段故事。此时映入眼帘的究竟有多少盏灯多少个人和他们的故事呢?

  月亮孤单地挂在天际,与地面的繁华形成鲜明的对比。不知道上帝为什么要造月亮,初衷也许是为了明照,让黑夜不再漫长。但后来人们拥有了灯光,再也没人会去注意还有一轮明月寂寞地挂在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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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2、一夜激情

 

  离开山顶,漫无目的地在不知名的街道穿梭,跻身在拥挤的地铁车厢内,与陌生人摩肩接踵。站台一个接一个地被抛向身后,车厢里的人或胖或瘦或老或少或站或坐或哈欠连天或正襟危坐。他们姓甚名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有无犯罪记录暴力倾向处男处女阳痿早泄与否?一概不知。只是某时某刻碰巧相遇罢了。他突然想出“人海孤舟”这句词,觉得不错,又连想三次。
 
  他在九龙佐敦站下了车,不远处便是大名鼎鼎的庙街。电影《新不了情》里,刘青云便是在这里结识袁咏仪的。街中央榕树头公园把整条街分为两截,园内的观音庙、天后庙及城隍庙使庙街因此得名。

  入夜后的庙街有如多动症的孩童活跃异常,俗气难看的霓虹、灯箱铺天盖地,一个接一个的摊档灯火通明,各种DNKY、PoLo、Locaste及Calvin Klein的假冒名牌在此大行其市,吸引全球的游客来此大买一气。跻身在不同肤色不同言语的人种之间,他只觉自己充其量只是个游魂,散发在人们身上的购物快乐是自己绝对没有的。

  他独坐人行天桥上,不停地抽烟,天桥顶棚的白惨惨的灯光,照得周围的一切都似乎没了生气。远处隐隐传来许美静的《都是夜归人》——在冰冻的时分,已过零时的夜晚,我们再度流浪这座夜的城市……他双手抱膝,静听这夜的歌声,只是愣愣地坐着,宛如一尊石雕。

  有个单身女子,在附近游荡了好一阵子,终于如抢银行般鼓足勇气走到他身边,用英文问:“Are you alone?”他抬眼望她,一言不发。

  “Oh, my god, don’t look me like this,”女郎退了一步,“I’m scared of you。.”

  “Why?”

  “Because your gaze. like a werewolf.”

  “狼人?”

  女人点点头,问:“中国人?”

  “嗯。”

  “香港人?”女人改用广东话,她的英语、粤语、国语的发音都有些怪异,看情形是外来移民。

  “不,大陆人。”

  “能给我支烟吗?”

  “来旅游?”她又问。

  “出差。”

  “心情不好?看你很久了。”

  “不,只想自己静一静。”

  “我陪你好吗?反正也没地方去。”

  “不了,谢谢。”

  “真的不要?”

  “真的。”

  女郎失望地走了,鞋跟敲击着水泥路面,咯咯咯地渐去渐远。

  当大可感到腹中饥饿,在露天大排档吃炒牛河时,见到女郎也坐在另一张桌后头吃东西。

  “Hi,这么巧。”女郎咧开嘴笑,露出洁白的牙。她皮肤较黑,深目高鼻,有明显东西方混血的五官。一件紧身连衣裙,恰到好处地包裹着娇小的身段,身高也有160公分左右。

  “我是小姐。”女郎在他的桌前坐下,大胆的自报家门,然后取出廉价烟盒用火机点燃呼出一口烟后说。动作不甚熟练,带有明显模仿电影镜头的痕迹。

  “看出来了。”

  “不讨厌?”

  “当然。我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凭什么讨厌这个厌恶那个的。”

  “请我喝杯酒。”

  “可以。”

  大可为她斟了杯啤酒,一饮而尽。

  “你是混血儿?”

  “菲律宾来的。我母亲是中菲混血,爸爸是老外,不知哪个国家,我算三分之一中国人。”

  “听上去挺复杂。”

  “我也这么认为。”说完一笑,样子有些单纯。

  “平时都这样拉生意?主动找陌生人搭话,谈价钱什么的?”

  “以前也有经纪人来着,联系好地点让我去,得了钱三七分。不过前两天他卷走了我的押金,不知去向,只好自己出来瞎逛。刚见你一个人喝酒,打扮也不像流浪汉,猜你也许失恋或遇到不如意的事情。男人通常在这种时候总想找个女人干一干,也许为了发泄吧,这是我的经验。”

  “挺有经验?”

  “不到三个月。”

  “就这么老到会看人了?”

  “也许混血儿比较聪明,也可能因为你不像坏人。”

  “实话说吧,”大可压低嗓音,“我是个连环杀手,刚从大陆逃出来,又强奸又杀人还奸尸,这回你走了眼,已经有12个女孩因此丧命。你信不信。”女郎用警觉的眼光打量他,许久后道:“你,你骗人。”

  “坏人脸上不刺字,甚至有点帅,比如我。”

  这回女郎笑了:“你很帅吗?”

  “一点点。”

  “坏人都长你这样倒也可爱,以后骗人的时候别自己笑。”

  “瞧你吓的,叫什么?”

  “伊莎贝尔。你呢?”

  “大可,you can call me Big Coke.”

  “哈哈哈,”伊莎贝尔道:“you’re funny guy。”然后问,“愿意我陪你吗?只要一千五百块港币。”

  “我看看还有多少钱。”大可掏出钱包点了点,“只有二千港币多一点。”

  伊莎贝尔从他手中点了一千块钱道:“就这样了,今天打折。”她把钱塞入胸罩,问:“有房间吗?”

  “有。”

  “那走吧。开始干活。”

  “等一会儿,不太习惯一上来就那个,你能陪我聊聊天吗?”

  “找个地方吧,我知道荃湾有一家酒吧,都是东南亚人,不如去那里。”

  这是间名叫梭罗河装修朴实的PUB,消费便宜,挤了不少人,大都踩着拖鞋,穿着印尼扎腊布,在那里载歌载舞。

  挑了个位坐下,大可问:“这里东南亚人很多?”

  “嗯,有很多都是5月份从印尼逃难出来的华人,这事可知道?”

  大可点点头:“当时也在印尼?”

  “嗯,原本在一个华人家当女佣,后来主人跑了,我也跟朋友来香港,谁知这里经济也很萧条,工作难找,就干这个,本来想着能挣些钱,结果钱也被人卷跑了,好几天没拉到客了。”

  “想挣多少钱?”

  “够我去美国就行。”

  “喜欢那里?”

  “只想找个人,不说这些,跳舞吧。”

  菲律宾籍歌手正在唱《梭罗河》,伊莎贝尔拉着大可在人群中起舞,她的舞跳得不错,许多人把她围在中间,一边鼓掌一边起哄。她在喝彩声中似乎已经陶醉。

  大可一时兴起,跑到台上找歌手借了吉他,唱了首甲壳虫的《MICHELL》和《黄色潜水艇》,歌手见他琴弹得好,邀他合唱了首Eeagles的《加利福尼亚酒店》。菲籍歌者用熟练的指法弹出那段著名的SOLO,令大可着实羡慕不已。

  回到酒店已是凌晨三点。

  伊莎贝尔把大可推到床上,他用肘支起身体,望着她慢慢褪去连衣裙。薄薄的衣裳滑落地毯,黝黑的肌肤透露出亚热带的风情。她赤裸着身体在屋内走动,乳房小巧坚挺,微翘的臀散发着性感的韵致。窗外的城市夜光映在雪白的墙壁折射到她身上,两股间淡淡的体毛如绿湖里的水草,很显然,她对自己的身体甚为自豪。

  大可眯起双眼,仿佛见到她站在菲律宾热带的椰林海岸向他走来,古铜色的肌肤在微光中像一匹绸缎般闪闪发亮。

  她的热情如烈火般将大可在她体内燃烧,体内深处如火山般炙热,大可只觉进入了一条深不见底的隧道,四周翻腾着红色的熔浆快要将他融化。伊莎贝尔技术娴熟地引导他,一阵激情过后,他大汗淋漓虚脱般地俯在床上。望着窗外明明灭灭的灯火,心里却空荡荡,像个没人住的房间,空徒四壁。伊莎贝尔轻咬他的耳垂,用手指在他背上画圈,问:“在想什么?”

  “没有。”

  他将伊莎贝尔的乳头含在口中用牙轻咬,伊莎贝尔发的娇喘令他再度勃起,他第二次进入她的体内,像野兽般与她交合,脑海中闪过电影《本能》中的对白:“……像水獭般不停地做爱。”当明天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时候,当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只能做爱。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男女犯人在被送进毒气室的前一天,能干的也只是这件事,他们已经不愿思考了。伊莎贝尔的指尖用力撕抓着他的背脊,令他更加疯狂,狼的眼睛总是闪烁眼前。

  那夜他们干了四次。最后他的阳具无力地停留在她体内。伊莎贝尔轻抚他脑后的发,将身俯下,头靠在他的胯间轻轻含住。大可只觉她的舌尖柔软湿润,不禁从喉底发出了声音,这声音此时听来,竟不像自己的,而像由另一种生物体内发出,像是那只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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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3、想说爱你不是件容易的事

 

  二人平躺在这夜的黑暗中,伊莎贝尔问:“你有远方的爱人吗?为她落泪的那种?”大可没有回答,美君的脸模糊不清。

  “你一定很爱她吧?如果我是她?”

  “不清楚。她快和别人结婚了,身体里包容过另一个人的那活儿。”
 
  “她很漂亮?”

  “记得在一个微雨的山坡,夕阳如血,照得雨丝像彩色的果糖,那时她十六岁,有一头乌亮的发,有点意思。”

  “她没选择你并不代表不爱你。”伊莎贝尔支起胳膊托腮看他。

  “别这个那个啰嗦个没完。”

  “你被我说中了心事,陌生人。”

  “没的事。”

  “女人的直觉很准的。”

  “说说你吧,有爱人?”

  “以前。在菲律宾的时候。当时在酒吧打工,那里挤满了美国大兵。有个小伙对我笑,他说他叫赫克,有一头淡黄的头发,漂亮的蓝眼珠和跟你一样的高个子。他带我去跳舞,点唱机里播的是《My way》,至今还记得那旋律,是一生中听过最美的歌。那时我17岁。

  伊莎贝尔翻了个身,轻轻哼唱着那首曲子。“赫克说他住在密苏里州,生长在密西西比河畔。他吻我,觉得幸福得不行,这就是爱情。他带我去旅馆,那是第一次,觉得痛,哭了,他说很快就好。于是咬着牙忍过来,只要在他身边干什么都行。不久后,那艘银灰色的大船去了,也载着他离开,他说会给我写信,接我去美国,但一直没有。也知道他在骗我,自己也许是他无数女人中的一个,但初恋真的很美,无法形容。

  大可燃烟说道,“他叫什么来着?”

  “赫克贝里·芬。”

  “有个从小到大的朋友叫汤姆·索耶?”

  “嗯,你怎么知道?”

  “随便猜的。”他呼出口烟,歪过头,眼睛一直望着窗外。所谓幸福无比的初恋,却连对方的真名都不知道。爱上马克·吐温笔下的人物,是悲哀还是美式的幽默?不得而知。

  伊莎贝尔也燃了烟,继续道:“他走后,我都会坐在码头,期待那艘银灰色的大船再度驰来。后来船来了,又是一大堆的美国大兵,都是不可一世满口酒气粗活的家伙,根本没他的踪影,想来是退役了。”

  “看过电影《红帆》吗?”

  “也是艘船?”

  “梦之船,乘风破浪,驰向不知名的远方。”

  “船上装着爱情?”

  “卫星定位系统、食物、淡水和海图,没你说的那玩意儿。”

  “不,一定有。”她挪了挪身体,把头靠在大可胸口,说:“我没看走眼,你不是坏人。”大可在黑暗中打量她,怀疑自己此时是否在嫖娼。

  “觉得妓女下贱吗?靠肉体赚到足以活命的金钱,买张去美国的船票,找一个没有结局的梦,这样很可笑是吗?”

  沉默。许久后道:“没有谁有权利指责别人,真的,那些道貌岸然的人也许比猪猡还脏。”

  “想回家。”伊莎贝尔说,“想得不行。”

  大可来回抚摸她被冷气吹得冰凉的手臂,她口中轻轻哼唱《My way》。

  窗外遥远的星空,发出蓝色灯箱贴纸一般透明饱和的蓝,宛如莎翁笔下的仲夏夜。

  当东方微微泛出橘红色的光亮时,大可醒了。

  伊莎贝尔正赤裸地坐在窗台上,曙光照得她的身体如琥珀般透明。

  “Hi。”他说。

  “Hi。”她回头浅浅地笑,晶莹的泪在阳光下闪着光亮。“抱抱我。”她张开双臂,身体如婴儿一般。大可将她的头揽在怀里,俯瞰香港的早晨。

  “在家的时候,常坐在防波堤上看太阳升起。幻想海那边的赫克,划着独木舟,文着漂亮的文身,向我划来,为我唱歌。梦终究破灭了,我依然要每晚徘徊在昏暗的街灯下面。路是自己选的,也没什么好伤感。”她拭去泪,又道:“唯有面对日出,才有重生之感。”

  “陌生人。”她又叫他。

  “嗯?”

  “知道为什么跟你说这么多吗?”

  大可看她,没回答。

  “只因为你是陌生人。跟陌生人说自己心里的话就像童话中的理发师对着洞说‘皇帝有个驴耳朵’一样。把秘密一吐为快,又使它永远是个秘密。”

  大可燃上清晨第一支烟,望着雾气在阳光下消散。香港在晨风中再度繁忙起来。霞光中的云朵气象万千,不住翻卷出万千形态。阳光刺得他的眼生疼。他想直面阳光,内心却晦暗不堪。

  香港的最后一夜已成为过去。伊莎贝尔道:“你今天要走?”

  “嗯。”

  “走吧,回到原来的生活,我仍要日复一日地在夜的街头游荡。”她临行前问大可:“陌生人,你会记得我吗?”

  “会的。对于昨夜的激情,有一瞬间我想说我爱你。”

  “再说一遍。”伊莎贝尔认真地道。

  “我—爱—你!”

  伊莎贝尔静静地听,翻转深邃的黑眼睛久久打量着他:“你会对远方的爱人说这些吗?”她顿了顿,“这三个字?”

  没有回答。

  “太轻易出口的话往往没有真实性。”伊莎贝尔拢了拢头发,静静地说,“你是否爱我只有自己知道,我只希望你能记得我。当有一天回忆起我来,只要想想路灯和灯下穿红衣服的女人,那就是我。永远在夜里。”

  当去机场的车经西区海底隧道到达九龙,又经高速公路和三号干线步入青屿干线时。他看见气势恢宏的青马大桥,宽阔的六车道路面笔直地伸向远方。车行其上,只觉远处的天与海融为一体,难以分辨。他塞上耳机,让鲍勃·迪伦的音乐充斥着目力所及的整个世界,心中回忆与伊莎贝尔的对话。

  他知道自己撒谎了。

  很明显,伊莎贝尔也知道。

  “你会对远方爱人说这些吗?这三个字?”

  他不清楚。但他对自己说,从此以后到了死,我也不会遗憾这一生从未说过爱字了。既不对着镜子也不对着白墙,而一个活生生的女人。

  出了青屿干线,便是连接东涌新市镇及新机场的北大屿山高速公路。不久之后,形似一架振翅的飞机,全长1300米的新机场客运大楼便出现眼前。

  当波音飞机穿越云层飞上万米高空时,阳光照耀着一望无边的白云,令人产生身处北极冰原的错觉。错觉中有只狼像是在冰的云层中奔跑,孤单至极。

  云不时地掠过航窗,反射着刺眼的光,港岛在身体下面越变越小。

  他闭上眼睛,开始忘记香港。

  “妈,我走了,飞机就要起飞了。”

  “自己要小心。”

  “知道。”

  “还来吗?”

  “不清楚。”

  “……”“……”

  “到了家给妈妈电话,报个平安。”

  “嗯。”

  “……”

  “就这样吧,我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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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失踪

1、夏日黄昏中的回忆

 

  二房一厅的屋子里什么都没变,空洞与冷漠是这里永恒的主题。紧闭的门窗积聚了一个星期的沉默令屋内散发出一种怪异的气味,沙发无精打采地占据了客厅大部分的空间;淡绿色的碎花窗帘,垂头丧气地分立两侧;呆头呆脑的电视,笨手笨脚地站在电视柜上,宛如文革期间被公开批斗的五类分子。

  他静静地站立门口,环视这属于自己的空间,屋内静谧得如同墓穴,只有壁钟指针的
 
 
滴答声响个不停,代表分分秒秒正在流逝的光阴。他静望钟面,时光又流走了六百秒,然后回过神来,按下传真录音。里面除了岳言来电告知去泰国游玩与人妖兄弟把酒言欢晒普济岛的太阳及苏文的“真无聊”外,只有江薇要他回来后尽快与公司联系的口讯了,此外一片空白。

  他默算了一遍自己在这城市里的朋友,数来数去总超不出1,2,3,4,5,的确,这种算法实在不费脑汁。

  给香港去了个电话报完平安,“还行,总算活着回来了。”洗了个冷水澡,打开冰箱,里面除了除味剂一盒、火腿肉半罐,鸡蛋、洋葱头、啤酒易拉罐各一外,别无他物。看来做饭是没心情了,换件衣服到馆子里吃。

  他把母亲给的厚厚的一沓钞票揣前裤兜里,摸了摸,果真分量十足。十万元港币是个什么概念?没有想法,先存银行再说。

  进了装修得毫无生气的银行,只有三两个人,此外肃穆得如同国葬。出纳小姐问他需要什么服务,他说:“来一个汉堡两包薯条一杯可乐两对辣翅,谢谢。”小姐白了他一眼:“想捣乱的话,有保安人员可以奉陪。”随后继续低头算帐,仿佛每天都有300个人对她说同样的话已产生免疫似的。眼角余光中,就见膀大腰圆的银行守卫如同笼中狮子般百无聊赖地来回走动,不时张张嘴耸耸肩,看样子已好几天没吃人肉了。他在想像自己成为对方的盘菜之余,只好老老实实地掏出港币说:“存钱。”

  “活的死的?”小姐脑袋的螺丝可能锈住,抬也不抬。

  “死的能说话吗?”

  “指钱,存活存死?”

  “那就死吧。”

  “要死的话填表格,死多久记得写上。”

  于是填了表签了名把钱塞过去换来本薄薄的存折,与十万元的体积相去甚远。实在没什么特别需要花钱的时候——没女朋友,不需供楼付按揭,不需应酬请客巴结客户,自己的月收入足以支付日常的开支,暂时用不着这笔钱。

  出了银行,热气如无聊闲人般无处不在,下午5点,城市进入了下班高峰。他钻进就近的炸鸡店,重复了一遍对银行出纳小姐公布过的菜谱,言语毫无犹豫宛如照本宣科。

  这回总算没人说他捣蛋倒换来张毫无笑意可言极度商品化的笑脸。

  端着毫无营养可言高卡路里的西式快餐,坐在落地窗前一边吃一边吹凉气一边看过往的行人,晚饭也就这么对付过去。

  上大学时,他常和岳言靠这种方式打发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的无聊时光。一杯可乐或奶茶基本能喝3至4个钟头,主要节目是对过往的女性评头论足。

  “这个屁股太小,30分。”

  “这个性欲亢进,勉强及格。”

  “这个不错,大奶大屁股我很满意。”

  四年的大学生活就在这种评头论足、高谈阔论的天马行空式的意淫中悄然逝去,他们仍是童子之身。直到国贸系的毕业舞会后,岳言与一位平日极少交谈的同班女生,在酒后感怀日后各奔前程都不约而同的体会到一阵伤感之余,莫名其妙地在湖边草丛中草草结束了童男生涯。而大可则在工作后,于某天深夜在某家低等发廊的某间亮着红灯的陋室里,与某名不知长相如何的夜间按摩女郎,在吱吱作响的行军床上完成了自己的成人仪式。

  至于王胖子王志明,在形容自己时是这么说的——“关于我是如何走上‘淫荡之路’的,你们两个(指大可与岳言)似乎非常感兴趣。对于你们的这种低级趣味,我个人是可以理解的——交友不慎嘛。总而言之,我会有今天,都是‘吴妈’(某高干子弟)害的。硬说发廊好,丰富市民特别是无聊青年的夜生活,于是天天去。当我们扫荡了全市从事特别服务的发廊后,夜总会卡拉OK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我也顺理成章的成为其中的一颗新星:天天泡小姐泡模特泡歌手泡妈妈生,送花篮派小费不计后果。必须说明一点,那时本人已靠走私成品油及汽车配件什么的发了笔小财——用王朔的话就是生活质量基本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中下水平。

  “一时间各路女子,如洪水猛兽般涌来,口口声声王大哥、王老大、王老板、王帅哥,令我自己都觉得奇洛李维斯也无法与我比魅力。直至某日在某酒店的盥洗室里,我于正午十四点醒来,望着镜中的自己——一张和蔼可亲的无性格无智商以及毫无吸引力可言的胖脸之后,我恍然大悟。终于知道自己长得原来像一张钞票,但,我估计不会是美金。”末了,王志明又加了句:“奇怪,我就是喜欢这种生活,莫名其妙地上足了瘾。”

  想起这一对此时正在泰国不知又会搞出什么名堂来的活宝,大可极想喷饭。同样的青春,与约瑟夫·康拉德笔下却是截然不同。“青春。”他咀嚼着鸡翅的同时,也在咀嚼着这两个字。

  夏日黄昏的阳光依然明亮,人群中有位年轻女人很是吸引他的注意。一头乌黑的长发,一件露肩的连衣长裙。微风过处,女人的发与裙摆在风中飘扬起来。她急切地望着某个方向,从不时低头看表的动作表明她正在等什么人。大可静静地隔着玻璃看她,宛如隔着一道透明的时空屏障。在对方未曾意识到的情况下以第三者的身份看一个自己曾经相当熟悉又完全陌生的女人,是种非常奇妙的体验。犹如隔着水箱观看自在悠游的水母。水母是水母,你是你,各自呆在不同介质组成的空间之中,两个世界里。他的心无端地抽搐了一下,似被水母触手的毒刺螫中。

  美君依然是美丽的,一如16岁时的她。与他在不同的时空介质里,以残留的影像磁场的方式不期而遇。

  “你会对远方的爱人说这些吗?这三个字?”伊莎贝尔在空气中发问。

  “不清楚。”他回答。

  一辆本田里程悄然驶入他的眼帘,车上下来一位精瘦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似在对年轻女人解释着什么。兴许是“对不起,来晚了,因为堵车”之类的话。年轻女人似乎接受了他的解释,二人相拥着进了那辆铁甲虫里翩然离去。原先还存有二人影像的地方此时只有一小片斑驳的光影如舞台照明灯般寂然不动。一如散了场的舞台空空然平添几丝虚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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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2、初恋

  小时候,大可总喜欢久久地坐在空荡荡的剧院里品味那种感觉。

  散场是一场悲伤的情绪。

  望着那一小片色如淡彩的光影,大可的记忆忽然清晰地回忆起一些片断,11岁时美君扎着马尾辫的形象翩然而至。
 
  “你是新来的吧?”

  “嗯,刚转学来,我叫美君。”

  “听说家就在前面?”

  “一拐弯就到了,门前有棵大榕树,有空来玩。你叫什么?”

  “吴大可。我家也离这儿不远,算邻居。”

  美君的形象如此清晰地浮现,在这数月以来还是头一次。他清楚地记得那是个阳光充足的下午,他们并肩走在青石板路上,然后他倒退着对她说再见。这小姑娘的身影,便如档案般存储在他的脑海里,不曾删去。那年他们上小学5年级。

  一年后,他们毕业了,在考完升学考试后的那天下午,大可跃上秋千,对美君说:“真巴不得快点长大。”

  “长大后想干什么?”

  “可以离开家,到远远的地方去。”

  “不喜欢家吗?”

  “喜欢,但不是现在的家。”

  “爸爸妈妈不要你了?还是……”

  “说说你吧,想干吗?长大以后。”

  “当个电影明星,穿漂亮衣服。”

  那是个宁静的夏日午后。他们坐在大榕树下,浓郁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闪着跳动的亮点,铺着沙砾的操场寂无声息,唯有知了在不知何处鼓噪不已。

  那年夏天,有淡薄的云,遥远的海和澄澈透明的天空及海港的汽笛。童年的记忆,在这些特定的氛围中如夏日暴雨般悄然而至。

  他呆呆地望着窗外,回忆与现实在两个不同的时空中平行地交错着,一古脑地纷至沓来。

  初中一年级,他们又被分在同班。美君正巧坐在他前排。他们占尽天时地利在桌下传纸条,说悄悄话,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在心头潜滋暗长。

  那是初二的一次春游后,气温依然相当的低,他第一次意识到离开某个特定的人物之后心灵深处的怅惘之感。美君的身影无处不在,令他在灯下无法安心地复习功课。“此时能有一张她的照片该多好呀。”他无法遏制这种念头,在深夜来至美君的家门口。她在灯下复习功课,从窗帘下的投影他可以清楚地想像出她的音容。

  他就这样久久地站在她窗前,直到那盏灯灭了才疯跑回家,挨骂是自不消说,但那一切都是值得的。他开始潜意识地知道这就是所谓的初恋,如迷幻剂般美得不行。

  “昨天夜里一直在你的窗前站着。”

  “干吗?你骗人。”

  “窗帘是拉上的,11点半关灯不是吗?”

  美君沉默了几秒后说:“晚上怪吓人的,别到处乱跑,你,可以打电话给我。”

  悄悄推过来一张纸,上面是几个阿拉伯数字。同样的思绪,不约而同地在两个人身上产生作用,16岁是个奇怪的年龄。

  一对要好的女孩男孩是很容易被班上同学发现的,由于起哄的原因,他们之间这种不正常的状态被负责任的班主任及时发现并纠正过来。大可被调班,美君则被叫去谈话,然后大可和起哄最厉害的一位男同学打了一架,原因不详,结局是他被处分。这般懵懂的初恋也随着升学考试的压力掩盖了,渐渐冷却。

  三年后,高三分文理科,在命运的安排下,他们又被分到一起,又坐前后排。历史如拿破仑、希特勒攻打莫斯科般惊人地重复,他们还未全熄的恋情再度重燃。

  美君从桌下传来一张书签,上面有句诗他至今记得:“我愿意默默地被你注视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愿意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他这辈子第一次被诗所感动,心跳不已。

  临近高考,大可的父母终于无可挽回地离了婚,他却为自己突如其来地不受约束而庆幸不已。父亲远赴北美,母亲改嫁香港,他第一次拥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美君自然成为家中常客。

  有一回,美君在他家中复习功课,不知不觉已至深夜。由于父母分别因为不同原因出差而家中无人,美君自然而然地推说怕黑怕一个人呆着之类的话留了下来。深夜12点,大可刚刚躺下,房门被美君推开,说是害怕,想大可陪她聊天。他们和衣躺在同一张床上,美君的眼眸如星般明亮。

  “大可。”美君叫他的名字。

  “很晚了。”他说,“早点睡吧。”

  他轻轻替她拢上眼帘,居然连她的手都没碰一下便沉沉睡去直至天亮。此时想来,近乎不可思议,可事实的确如此。

  多年后,他才听美君说起那夜她根本没合眼,只听得他的鼾声如雷贯耳。

  “睡得倒挺香。”这是美君的原话,是否含有责备之意不得而知。

  高考成绩公布下来,二人双双落榜。大可去香港与母亲住了一个暑假,回来后才听说美君已去了澳洲。

  那年夏天他基本没出门,除了苦练绘画外便是听音乐喝啤酒,只有在每天黄昏时才一个人下海游3至4千米的泳,一个人独对海那边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文辏冀艘帐跹г骸?/p>

  就这样过了5年,时间如鼻涕鱼般从指间滑过不知所踪。直到1997年,也是个夏天,他们再度不期而遇。

  那是个黄昏,大可下班回旧屋拿什么东西。走在童年的青石板路,不远处苍老的大榕树下,站着位年轻女人。起先并未在意,眼角余光却令他觉得眼熟,随后他就站住了,看到了美君夕阳下冲着他笑。

  余晖中,他发现了美君的眼角有了丝淡淡鱼尾纹,虽不明显,但岁月的痕迹却是不留情面的。曾经的少女已经成了少妇,25岁的女人已不算年轻了。

  “5年了。”大可说。

  “是啊,一晃就过去了。真不敢相信居然过了5年。”

  他们在咖啡厅里面对面坐着,时而无话,时而又说点什么。他静静地听美君讲述在外的求学经历,基本平淡如水。

  “曾经在那块大岛上爱上个男人,以为就这么安定下来了,谁知还是分手。”美君燃起支沙龙,突如其来地说了一句。

  “哦。”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矛盾,只是有一天他突然回来搬行李,说是想安静一下,就这么走了。”美君似在说别人的事情般冷静,大可低头看着污水河般的咖啡涟漪,突然有些认不出她的声音来。

  “那,”他斟酌了许久,问,“这次回来是散心还是探亲?”

  “公务,做生意吧。大陆缺的货就从那边进,那边缺的商品就从大陆进。反正两头折腾,赚取差价。”说起贸易,美君似乎轻车熟路,指挥若定。大可透过烟雾看她,无话可说。此后他们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偶尔美君会来他这里过夜。与童年心中的公主没滋没味地做爱是以前从未想过的事。他第一次感到了梦想与现实的差距,二人之间也越发无话可谈。

  开始美君还国内外两头跑,后来就长期呆在厦门。又一天,她说和个朋友合伙搞了个贸易公司,那朋友据说门路很广,自是那个瘦弱的中年人,据说叫于志安什么的。

  渐渐地,她也不怎么上大可家了。

  直到不久前对他说快要结婚的事。

  他默默地喝完最后一滴可乐,低头缓缓地离开。看来记忆并未完全丧失,只是有时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难以续接起来。如同便秘患者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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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3、大可失踪了

 

  便秘般的记忆。他对自己这样说。在这段突如其来的思绪中,他似乎觉得自己也许在幼年的某个时候遗失过一把钥匙。他这个那个地想了很久,思路再度在此卡壳。

  “也许美君知道。”

  他为自己找到了个与她联系的理由,脚步似乎也轻快许多。
 
  “是关于钥匙的事。”回到家后他给她去了电话,“有个人问我是否遗失了一把钥匙,自己却无论如何想不起来,想,请你帮着推敲一下,没别的什么了。”

  “哦,是这样呀,那后天约个时间见面吧。”美君欣然答应,随后电话就挂断了。他举着听筒看了有那么几秒钟,一时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想知道什么劳什子钥匙。

  那天下午,江薇最后一次见到吴大可是下午6点。碰头会上他似乎精神很好,讲解起创意方案和构思来也滔滔不绝,挥洒自如。广告片拍得很成功,深得客户的赞赏。媒体投放计划也安排得有急有缓,布局合理。江薇静静地看着他在幻灯前讲解,忽然有种似曾相识之感。自己以前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这种感觉莫名其妙地强烈起来,令她心中隐隐感到不安。

  讲解会后是公司安排的与客户之间的饭局,大可却推说有事不参加了。目送他跨上机车,飞一般远去,江薇仍沉浸在那奇怪的思绪中,难以逃脱。

  的确在什么时候见过大可的。思维记号残破缺失得厉害,无法成形。

  也许过于忙碌,她感到有些头疼,吃完饭便早早地回家睡觉。床头柜的灯光柔和恬静,电话机如静卧的小狗般默不作声。她犹豫了一下,按下了几按键。大可的手机关机,家里电话转录音。半个小时后再打一次,依然如此,所有的现象表明,吴大可此时正试图切断与外界的联系。

  从那天起,吴大可便神秘地失踪了。

  天美广告公司仍旧像往日般繁忙,江薇正在接电话,听筒那是来自一家化妆公司的质问:“你们的设计方案出来没有?都拖三天了,再这样下,我们只好解约!”

  “对不起,这几天我们的创意负责人生病,案子一直是由他经手,若换别人怕风格难以统一,所以……”

  “我不管,把他从床上拖起来。打庆大先锋霉素灌阿司匹林止咳药水红青霉素,再不然来几针吗啡兴奋剂,吃粒伟哥也行。总而言之不能因此拖垮我们公司今年的宣传计划,你们要负全责!”

  电话随即挂断,仿佛说完这些后刚巧停电或对方倏然失音一般,听筒里是嘟嘟的忙音,江薇心里一片茫然。

  “江小姐。”一位女职员推门进来,“报社打电话来催要空调第二期的版面设计稿,请务必回电。”她挥挥手表示明白,刚想去电话,另一名职员进来:“江小姐,印刷社催要海报稿,要我们尽快提交。”

  “知道了。”她无精打采地拍了拍额头,把笔杆子尾端咬了又咬,这时,刘总又让她过去。

  “Tracy,怎么回事?大可呢?”一进门,刘总问的就是这个,仿佛满世界都在找吴大可,希望与他的站点发生链接,可他却断线了,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

  “失踪了,三天没回家,好多案子都瘫痪下来。”

  “赶快让创意部的Paul顶上。下午你们策划、创意两个部门开一次工作会,重新编派任务。他平日迟到也就罢了,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人,还把我刘繁茂放在眼里吗?”吴大可的神秘消失,在心灵层面上污辱了刘总,让他觉得没面子,起码他是这么认为的。

  “我想大可一定出了什么事,否则不会这样……”

  “不要再解释了,你还为他说话?”刘总已到了无可容忍的地步,秃脑门上的青筋一闪一闪地跳动,清晰得如同地球仪上的经纬线。

  “许多创意只是草图,除了大可以外没人看得懂。”

  “看不懂也得懂,否则就推翻掉重新来过!”刘总声色俱厉,“Tracy你一定要把事情办好!”

  精神领袖的一声令下意味着许多人将没日没夜地加班加点,忙完当日的工作量,离开时已是夜里9点。

  江薇没叫计程车,只是毫无目的地慢慢走着,头脑里一片混乱。

  吴大可去哪里了?

  一辆街车呼啸而过,她心里猛地闪过吴大可被车撞了的念头,随即阻止自己再往深想下去。他的失踪,令江薇产生出前所未有的焦虑,虽然在同事面前不曾表露,但下班后,她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胡思乱想。

  大可出了车祸,流了一地鲜血的情景浮现脑际,那血却不是红色而是蓝的。

  蓝血,吴大可体内流着的是蓝血?

  不不不,停止吧。

  她每天总会习惯性地经过设计部,有意无意地去翻资料或者瞥上一眼。但大可桌后是空洞洞的窗,白惨的光无力地照进来,就像她的心一样没了生气。她多希望过一会儿,吴大可又会叼着烟,像往日那样流里流气地走进她的办公室说:“嘿,妞儿,昨晚睡得好吗?又梦见我了吧。”她很清楚自己会做什么举动。扬手给他一巴掌。

  一阵微雨过后,路人有些纷乱。雾气笼罩着街市,流光溢彩的万家灯火,仿佛用水彩笔在打湿的画纸上点出无数的彩点来,被水浸透,洇出焦躁不安的毛边。繁华中的现实,在雨幕中虚幻起来。

  路两旁的街树上缀满了五色彩灯,一路绵延下去,熠熠烁烁,映得纷飞的雨,也如下着漫天七彩的玻璃丝般,恍如雨中圣诞。

  她撑开伞,从包里摸出烟点上,环视着虚幻的街景,心也如这雨季般湿漉漉,如同穿着湿袜子般难受。大可的失踪造成了她如此凝重的失落感,她很清楚自己陷入了一个网。淡淡的惆怅,如嘴边呼出的烟雾在心中袅袅升起,弥漫了整个心房。

  她本能地掏出电话,拨了个熟悉的号码,电话那端仍然是无表情的女声:“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已关机或不在服务区,请稍候再拨。”并且还重复了一遍英文。她愤愤地合上电话,低低地骂了一句,不知是骂吴大可还是电信局。总之雨潇潇地下着,心乱如麻。

  她也曾给岳言及王志明去过电话,二人的手机也同样无法接通。与吴大可有联系的人,似乎约定好了似的,在这瞬间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木木地低头前行,拐进一家大型购物中心,只为了压制内心的焦虑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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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4、江薇看见了长发怪人和狼

 

 

  占地面积庞大的商店内,客人较白天稀少,但也十分热闹,多是来避雨的。浏览了化妆品专柜,什么也没买,上到二楼,同样眼花缭乱仍然兴味索然。在休息区喝了杯柠檬茶,静静地抽烟,打量与自己无关的人群,他们中任何一个的失踪甚至死亡,想来自己都会面无表情,充其量说一句:“是吗,昨天还活着嘛,怎么就这么没了?”

  9点35分,商场快打烊了,她准备离开。乘着自动扶梯混在人群降到一楼时,她看到大
 
 
厅来往的人群中,坐着一只奇怪的动物,一只兽。

  兽后腿蜷曲,前腿直立地坐在地上,通体披着雪白的皮毛,一双晶莹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她,似乎早已熟识。

  江薇几乎要当场尖叫出来——“狼,一只狼!”但只是张了张嘴,没喊出声。因为往来的人流,似无一人意识到这狼的存在,就如透明的一般。

  有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不知何故这么晚了还不回家,面容安详地从狼身边以蜗牛速度走过,手中不时数着念珠;一对情侣,则牵手立在它身旁,对着四周指指点点,论讨该在哪个专柜把血汗钱花掉否则心里着实难受;柜台后的营业员们,全都面带经过训练的热情无比的笑容,对着每一位顾客,抑或没有顾客,也兀自地对着空气笑个没完,仿佛对微尘也颇有好感。而市场警卫,则穿着可笑的制服,精神病患般地来回走动,警惕注视着身边可能出的任何异常,却独独没见到这只坐在商场中央水晶灯下可能引发骚乱的狼。

  这一切是不太正常的。

  在公众场合出现一只具有攻击性的凶猛的肉食动物,是不可能令在场的人保持如此的安详镇定。江薇只觉背上升起一股凉意,只觉身处史蒂文·金的小说之中。

  唯一的解释就是出现幻觉。理性主义者用这一套解释所有他们无法理解的现象。江薇摇了摇头,闭上眼睛,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是幻觉,一定看错了。”但当她再度睁眼时,狼依然存在,并离自己仅几步之遥,原来扶梯已到头了。也打了个趔趄,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突出的尖嘴,三角形的耳朵及耷拉着的尾巴和白得如雪的高贵的毛。

  狼看见她,便站了起来。像狗见到了熟人,更像是在此守候。它缓步向她走来,在水晶灯光下,投下一条长长的影。江薇几乎疯了一般尖叫着跑出商店,冲入雨中,伸手去拦计程车。没一辆空车,雨天是的哥们的最爱。

  狼紧随其后奔出商店,在她不远处的雨中停住,绿莹莹的眼睛在暗处发着幽光。

  “真见鬼。”江薇一边快步前行加以躲避,一边为自己的撞邪喃喃自语,狼仍然与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在雨中踽踽独行。就在这时,她看到前方不远处的树下,站着一位身材高挑的长发男子在微雨中吸着纸烟,姿势令她觉得熟悉又无从想起。她一时愣在那里,3秒之内呆若石雕。长发怪人,又是他,难道认识我?

  长发人并无上前的举动,只是静静地站在雨中,远远地站在暗处,隔着珠帘般的雨幕望着她。白狼不知何时已窜至长发人身旁,睁着绿眼睛。与这一人一兽僵持了那么几秒,江薇不知从哪里涌出一股勇气,高声道:“你是谁?想干什么?”

  长发人并未作答,只是将纸烟扔进水洼里,转身向雨幕深处走去。逆光中,他与狼的影子长长的拖在湿得发亮的水泥路面上,显得极为孤单。

  望着他们的背影渐渐地被雨幕吞没,江薇只觉自己心深处的某个链接被击活了,一些数据以光速在脑海中涌出,这个那个地纷纷扰扰令她眼前一阵阵地发昏。

  在回家的路上,她躲在后车座里,呆滞地望着雨水瀑布般在车窗上流淌,窗外是一个被雨打得面目全非的现实。潮湿的马路亮得如镜,倒映出另一座相反的城市,另一个颠倒的世界,令人难分真伪。

  回到家,她摸黑坐在床上,抱着布绒娃娃,燃上烟,什么也不想,只是听雨脚敲窗,听潇潇的夜雨。在这漆黑的雨夜,有一个长发男子和一只狼,正孤独地前行,走向没有未来的黑暗中。

  “他是谁?似有话想说,为何身边跟着只狼?毕竟是只狼呀。”思索中,猛地记起大可曾问过她关于狼的问题,如此说来,他可能也有这样的遭遇了。她可以断定大可说的一定是这只孤傲的白狼,可为何只有他们才看得见,而周围的人却熟视无睹呢?也许只有问过大可后方才知晓,但大可又在哪里?

  整个世界似乎都已离她远去,黑暗如墙一般无法穿透,唯有雨淅淅沥沥地将她打湿,将她遗弃在毕达哥拉斯的黑暗轮回之中。

  “吴大可,你到底在哪里?”她问夜雨,雨不曾回答,唯有一声狼吼,似从黑暗的核心中破空而来。

  “呜——”

  这夜江薇做了个梦,她随着狼的牵引来到一座倾倒的城,城中到处是断壁残垣,未熄的硝烟在空中如幽灵般飘荡。她在无人的城中穿行,似乎在找大可,却怎么也找不到,然后,她看到了长发人,正独坐在一堆石砾上,忧伤地望着远方。

  她走了过去,想问他是否知道大可的踪迹。

  “你在找一个人吧?”长发人并未回头,却猜中她的心事。

  “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他把心丢了,被关在另一个世界里,出不来了,除非找到钥匙。”

  “钥匙?”

  “是的,钥匙。”

  “你是谁?”

  长发人转过脸来,却没有五官:“空心人。”

  江薇吓了一跳,便醒了,耳中听到的仍是不停的雨。

  “空心人?”她仍被梦所困扰,一时无法调整思绪。不,长发人一定是有面孔,并且是自己所熟悉的,之所以将脸隐去,只是为了让人去发现他的本来面目。

  他本来的面孔又是谁呢?

  突然,尖锐的电话铃声在黑夜里响了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你也看到那只狼了?对吗?”声音如发自一间没有窗的昏暗的空间,低沉得如同低音炮。

  “你是谁?”

  “听说过一把失落的钥匙吗?”

  “钥匙?”

  “务必找到钥匙,请尽快。”

  “为什么?”

  “梦会告诉你答案,时间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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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靠窗的墙角

1、装铁窗的屋子

  “第九天,明天第十天,还有六天呀!”大可坐在窗边的墙角,静静的数算着日子。蚊子像轰炸机般在身边呼啸着掠过,同时点四盘蚊香也不足以将他们赶走,大可开始考虑是否该发射“战斧”导弹将他们一一击落。

  他全身的肌肉隐隐酸痛,是那种忽左忽右讲不出明确部位的酸胀,如同游击战争中的散兵游勇一般。略微活动一下筋骨,背部、肋部及其他九千八百个部位的伤就同时发作起来
 
 
,针刺一般痛彻心肺。也不知有多少只脚在他背上踹过,迷糊中他就像波尔多葡萄节中盛在大木桶中的绿葡萄,被载歌载舞的人们任意践踏,人们的快感达到了极限,葡萄的面目也在这极度的践踏中烂成了汁。

  他望着身边名副其实的铁窗,每根铁条都有两根手指粗细,锈迹斑斑地在窗台上剥落了许多如死去的老化角质般的铁锈,惨不忍睹地散落着,尸体一般。蚊香的灰烬如同风化的骨灰堆得到处都是,整个窗台就像一处古战场。蚂蚁们不辞辛苦地在这些残骸中穿梭,运送着比自己体积大5倍的饭粒或肢解后的蟑螂大腿,似乎忙得不行。他百无聊赖地注视着窗台和上面所发生的一切,打发每一个无所事事的漫漫长夜。

  怪不得笼子中的老虎总是走来走去,他不再怪他们无聊至极了。

  铁窗外是一条终年散发着食物酸味及潮湿霉味的走廊。走廊里彻夜点着几盏四十至一千瓦的日光灯,照得一切如正午一般。年久失修肮脏不堪的墙面上用吓人的红漆写着“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八个大字,大可怀疑他们是用人血写上去的。

  当他刚关进来时,被叫到三楼去照相,他当时以为是和关在牢里的犯人及看守一字排开站成三层,在温暖的阳光下对着镜头齐喊一声“茄子”,然后闪光灯一闪,留下纪念,并在底片上写着:×年×月×日×拘留所全体人员留念,然后一人发一张镶镜框里挂墙上什么的,以显示改造政策的亲和力。结果并非如此,却像某部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电影场景。能重拍凯奇的类似镜头,于他而言是种莫大的荣幸。迄今为止,《远离赌城》他看了不下31遍,但此时的场景却是在《空中监狱》里的。

  他举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名字、出生年月等显示身份的标识,背靠白墙,上面有标示身高的米尺,然后正面来一张,侧面也来一张。并要求必须面无表情。当时他问拍照的:“请问要说‘茄子’吗?”

  “什么茄子、袜子?”那人没听懂,估计耳背也有可能。

  “从小家长教育,一见到镜头立刻就得说茄子,否则拍出来不好看,几乎成了条件反射。你要开始前通知一声,我就说。”

  那人明白了,从镜头后探出一半秃脑门,还有那么四五缕如经纬度线般掠过南北半球歪在一边,形象相当喜剧。

  那人歪头盯了他一会儿,正色道:“知道自己什么身份吗?——犯罪分子!好好反省反省是怎么走上犯罪道路的。国家培养你们多不容易呀!”

  “我可是纳税人,没我们国家吃什么?”

  “不许啰里啰嗦,不然让你连茄子都吃不上!”

  “收到。”

  后来听说半秃脑门叫濠哥,是拘留所里负责杂物的,人相当老实,连犯人们都欺负他。每天他一到铁门前,走廊里就热闹起来。总有人趴在窗口说:“濠哥,经过改造,我重新做人了,准备当你老爸。”

  “濠哥,我很后悔那天把那家伙打得那么惨,他直趴在地上叫我爷爷,我良心发现。特别在见到你之后。”

  “为什么?”濠哥为人相当单纯,还八字脚。

  “因为你长得跟他一模一样。”

  于是哄堂大笑。

  大可所在的牢房叫劳动房。20平方的水泥屋子分上下二层,外带一个臭气熏天的茅坑和一条2米长30公分宽的小便槽,据说是拘留所里条件最好的。屋里关了十来号人,每天上午下午各有3个小时的活动时间,无非锄锄草、搬搬石头、扫扫厕所什么的,对犯人们而言是莫大的荣幸。而与他们同一层的另外三间号房,在同样的空间里挤了二三十号人,并且在拘留期间一步也不能踏出铁门半步。

  9天前的凌晨5点,他被两名一脸庄严却体形肥胖的警察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被送出进来,拘留条上写着“拘禁15天”的字样。警察把他交给拘留所看守后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对胖警察说了声谢谢。警察没理他就跨上价值不菲的大马力机车走了,据估计,以他们的薪水是买不起这样的摩托的。

  值班看守是名三十出头的女警,正哈欠连天地坐在简陋的门房里翻看一本类畅销隐私文学,神情相当的无聊至极,她抬抬眼皮瞅了瞅大可,有气无力地问:“犯什么事?”

  “跟人民警察过招来着,没啥特别。”

  “活该。”她爱理不理地丢下这句话,懒懒地起身从破墙上摘下串钥匙,道:“还愣着干吗,走呀。”

  大可默默地跟在她身后,走向那鸽笼般的牢房。

  “头回来吧?”女警问。

  “嗯,从没想过会来这里。”

  “就算是个教训,以后做事情别太冲动。15天不算太久,忍忍就过去了。”

  “谢谢。”

  “里头不比外边,少说话多沉默,吃点亏就忍着,听到没。”随后就开了这间据说要有关系才能进的牢房。

  当铁门重重地关上之后,大可发现黑屋里有一组卡通片镜头——漆黑的背景中有十来双眼睛正兴致勃勃地望着你。当适应了黑暗才知道是十几颗脑袋从水泥砌成的上铺露出来,如儿童节的小朋友站在猴山外往里瞧般好奇。

  “犯什么事?”一个瘦高青年问。

  “跟警察闹情绪。”

  “条儿给我看看。”

  递上写有罪名的条,众人轮看一圈后又回到他手里。

  “带钱来了吗?”

  “被没收了。”

  “号房里的规矩是人人都是交伙食费。明天叫人送钱进来,今天先吃别人的份,你负责洗碗、扫地、冲厕所。”说完,十几颗脑袋立刻缩回,消失不见,迅捷无比。

  开始以为他们想榨财,随口编了个谎话,马脸女警并未收走他的钱包,只让他解下皮带,把手机、传呼什么的装进一个档案袋里,写上姓名交由狱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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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2、拘留所

  刚进来那会儿,他蜷缩在下铺墙角处,毫无睡意,脑子里不停数算着又捱过了多少时间。同睡下铺的共有四人,数牢房里的下层阶级。躺大可身边的是个乡下人,叫阿成,是个开杂货铺的,因为点小事跟街坊吵起来,情急中抡起扁担让人见了血,关这儿已十天了。睡阿成旁边的据说是个村干部,因对政府有看法为民请命进城打官司,在法庭上比较没水平地冲着法官嚷嚷,被法院以藐视法庭为由先关十天再说。大可看着他干瘪的身子和一脸先天下之忧的睡容,没有感觉。
 
  据阿成介绍,方才问他话的人叫阿清,是这里的号头,因聚赌,一伙五人都被送了进来,占牢房的领导地位,除了每天爱发几句牢骚使唤几下人以外,也没什么不地道的。领导要有领导的待遇,所以睡上铺。

  下铺村干部旁还有个终日愁眉苦脸的五十来岁的家伙,是个古玩商,是在与野鸡苟且之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捉住,听说老婆在外面吵着要离婚,也不送钱进来,他成天得吃别人的伙食,之所以眉头呈倒三角据他说是天生如此。

  除了劳动房外,其余三间牢里,有两间关的是吸毒者,最后一间是关盗窃、斗殴之人,照常理,大可该上那儿去。

  清晨6点半,炊事员提了个大铁皮桶进来,里面盛着稀饭。牢里管饭的阿成就把大伙儿吃饭的“碗”——带把的红色塑料水瓢从铁门底下一个30公分长15公分宽的小口中伸出去,整齐摆好,炊事员就把稀饭倒瓢里,再配上一点咸菜、萝卜干什么的,整个程序跟喂猪实无差别。众人七手八脚地将饭碗拿回,就着从拘留所小卖部里买回来的罐头食品,三口两口把饭吃得底朝天。也不是因为伙食可口,绝对没人认为那东西地道,可胃口就是好得不行,莫名其妙。

  饭后阿成习惯性地又去洗碗,却被阿清止住,朝大可努努嘴:“新来的,你洗。”大可便一声不吭地把碗洗了把地扫了,退回墙角里继续发愣。

  “在外头干什么的?”阿清一边剔牙一边问。

  大可假装没听见。

  “喂,问你话呢?”有人高声道。

  “我?”

  “嗯。”

  “无业游民。”

  “跟警察闹情绪,很转嘛。”

  “有一点。”

  “以前没怎么吃过亏吧,就跟条子‘屌’,专政都能专死你!”

  “现在知道了。”

  “让你洗碗没意见吧?”

  “没意见。”

  “在这儿老实点,日子过着就舒坦,换成其他牢房,先一人揍你一顿再说。听过收审怎么打人了?”

  “没有。”

  “有个家伙对收审牢房每人揍一拳踹两脚的‘欢迎礼’不太满意,就很有正义感地偷偷写信给干部。干部看完一转手就交给号头,结果那傻逼,一米八几的大块头,被扒光了衣服,按在尿槽里喝尿、洗头,还被人用刷马桶的刷子刷龟头,三天三夜不许挨床,站着睡。最后是磕头下跪才算了事。还有许多细节我就懒得说了,反正一句话,老老实实,就没你什么事。”

  沉默。

  阿清说完,一群人蜂拥地挤回上铺,用不知哪里弄来的扑克大打起来,不知又在赌些什么。

  大可静静望着不知瞧过多少遍的走廊和改过自新的字样,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开始想身边的朋友。岳言与王志明此时一定躺在普济岛洁白的沙滩边吹着海风喝着冰啤酒,看着身穿二段式泳衣的女郎浮想联翩;苏文呢?一定还在呼呼大睡,躺在松软的床上,不到中午13点不起来;江薇也许又在开会或与客户谈着合约;美君,她会在干么?思维到这里就断了,记忆系统再度出现故障,美君的面貌再度模糊不清甚至空白一片,失忆症再度复发。

  上午9点左右,他猜的(牢里没钟)。干部开门放他们出去干活。阿成让大可跟在身边,他干什么大可干什么。先打扫牢房前的走廊,大可就帮他冲水,这令他有机会看到其他三间牢房的情况。

  关隐君子的两间房里,密密麻麻地共挤了四五十号人,清一色全是17至25岁的青年人,偶尔夹杂着几支老烟枪,也不过三十来岁。这些人在压期间除了不许离房,还没水洗澡,牢里终日散发出一股猪圈的味道,奇臭难闻。

  他们一见到人就要烟抽,大可没理,继续刷地板。由于天气炎热,他们都光着膀子,一律的瘦骨嶙峋,神情呆滞,俨然清末的兵勇,一个接一个地哈欠连天。

  他呆呆地站在铁窗边默默注视着他们,就有人朝他扔拖鞋扔被单并高声喝骂:“操**,看什么!”

  洗完地板,阿成每天的工作就是清理牢房后面堵塞的排粪管道。他是个干惯重体力活的人,跟着他倒也轻松,不必锄草挑砖,只须用一柄长木匙,将溢过排粪管水平线的不知积了多少年的大便舀去便可。

  毒辣辣的太阳当头照下来,灼得大可的后颈与背脊火炙一般,刺鼻的粪尿味直冲鼻孔,令人难以忍受。蚊子、苍蝇“嗡嗡”地把他身体当成航空母舰,忙碌地起飞、降落,豆大的汗珠顺着眉毛、眼皮、鼻尖一颗颗地坠落,汇入粪坑的汪洋之中。

  腰酸了,他停下来。不远处山坡上开满了不知名的小花,有一株浓绿的相思树斜长着将枝干伸出围住他的那一圈高墙。天空中有自由的雀鸟和恬静闲适的白云,高墙外的灰色住宅楼里有人在生疏地弹奏《小步舞曲》。他静听了一会,继续顶着不怀好意的烈日,一下一下机械地舀着大粪。

  他唯一能干的只有这些。

  “第九天了。”他收回思绪,环抱足踝,下巴支在膝上,注视着窗台上的蚂蚁。走廊终年不灭的灯光斜照进铁窗,在他面前的水泥地上投下一条光影,他把脚放进光中,开始打量十个脚趾。

  “几点了?”他问自己。

  “不知道。”他回答。

  “咣当。”牢房外的大铁门被打开,两名身材高大的狱警押着两名瘦小的青年走了进来。他们干瘪病态衣冠不整的形象,与警察形成鲜明的对比。

  情景有些搞笑。

  狱警押解完犯人经过他窗前:“怎么还不睡觉?”

  “睡不着。”

  “睡不着好好检讨,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

  “是。”

  狱警走了,大可开始检讨。

  ××× “叫什么名字?”做笔录的胖警察问,声音充满了职业性,就像公共汽车里的报站广播录音,与真人之间有一定的距离。

  “吴大可。”

  “什么学历?”

  “大专。”

  胖警察抬了抬眼皮,继续问道:“职业?”

  “广告设计师。”

  “你踢警察了没有?”

  “是你们先打我的。”

  “我问你,”胖警察提高音量,“你踢警察了没有?”

  “是你们先打我,所以还手。”

  “很好!”胖警察停笔,拭了拭汗,瞪了他几秒,起身走出门外,不一会儿,又进来两个光膀子穿警裤的人,不由分说,揪住他的头发拖到地上,一阵拳脚,他只觉眼前一阵阵地发黑……

  “我问你,踢警察了没有?”

  “踢了。”

  “你踢警察就代表你跟法律过不去!”

  “是警察先踢我的。”大可抹了抹鼻血说道,手腕被手铐卡得生疼。

  胖警察有些不耐烦,不耐烦的看了他有十几秒,道:“还想挨揍吗?”

  他摇摇头。

  “踢警察了吗?”

  “踢了,但是你们先打我的。”

  “我没问你这么多,在这儿画押!”

  胖警察把印泥推到他面前:“我指哪里你按哪里。”随后语重心长地加了句,“如果不想再挨揍的话。”

  于是他在笔录上按了10几个手印,然后发现警察的字相当难看。

  “关你15天没意见吧?”

  沉默。

  “大可,我浑身酸,帮我揉揉好吗?”说话的是今天刚从隔壁牢房转过来的阿辉,他因为吸毒被判拘留20天。

  “哪里酸?”

  “全身。”

  大可帮他按摩,着手处一片皮包骨头。

  “说来你不信,我已经7天没睡过觉了。”

  “因为毒瘾?”

  “还因为我女儿。”

  “她多大了?”

  “2岁。她一定会问,爸爸,爸爸在哪里了?爸爸在这里,像狗一样地被关在这里,被隔壁那帮狗娘养的像打狗一样地打,真的,真的很失败……”

  “少碰白粉不就得了。”

  “当时我腿上长了个疱,流脓,很疼,朋友说白粉能止疼,就这样吸了,上瘾了。那天去朋友那边买货,没料到条子已经埋伏好了,一开门,枪就顶在脑门上,那是真枪,当时就吓得尿了裤子。不骗你,已经是做爸爸的人了,还跟我女儿一样尿裤子,太可笑太失败,哈哈哈!”

  “安静点,大家都睡了。”

  “哈哈哈”阿辉继续笑,突然发疯似的用头撞墙,大可拉住他,一脚绊倒,按在地上。他们的举动惊醒了上铺许多人,喝道:“操**白粉崽吵什么!欠扁是不是。”

  大可卡住他脖子低声道:“你安静点,不然连我都帮不了你,安静,想想你女儿。”

  阿辉别过头去,泪水在黑夜里闪动。

  “陪我说说话,大可,我睡不着,真的很难受。”

  大可静静地望着他在毛毯里挣扎,道:“我不知道你怎么难受,也不管你多对不起女儿。但你今晚一定能睡着觉。”他顿了顿又道,“如果有上帝的话。”

  那夜,阿辉不知何时竟睡着了,脸上还留着未曾干涸的泪痕,看着他的睡容,大可有些愕然——难道神真的存在?

  这时,他听到了一声发自黑夜深处的长啸,是狼吼。他一动不动地背靠着墙,闭目倾听,那吼声甚是凄凉,带着呜咽,像在哭泣。

  “它在为谁哭泣?为我,还是这个世界?”他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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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3、流浪的骑士

  江薇处理完手边的几份文件,感到太阳穴隐隐作疼。她捏了捏眉心,燃起支烟,夹在手里,闭目沉思。大可已经失踪十天了,依然杳无音讯,她惊愕于自己这份超乎常情的焦虑,又做不出任何解释。那晚的奇遇与梦境总是萦绕心头,似乎与大可关系密切又无任何明确的链接点。狼与长发人从哪里来?无人的城和神秘电话及钥匙代表着什么?在纷乱的思绪中,手边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请问江小姐在吗?”电话那头是个女声。

  “是的,请问哪位?”

  “我叫美君,有些事想跟你聊聊,与大可有关。”

  江薇腾地跳了起来;“他……怎么了?”

  “11点在枫丹白露酒店咖啡厅见,到时详谈。”

  “一定准时。”

  江薇应约前来,一位独坐窗边的女人向她招呼:“是江小姐?”

  “你就是美君?幸会。”

  “来点果汁什么?”

  “开水。”江薇停了停,解释道:“不太喜欢果汁、冰激凌这类的甜食。”

  “是吗?”美君若有所思。

  “听大可说过你来着,说是好朋友。江小姐是哪里人?”

  “北京。”

  “北京去过一次,风沙挺大,一到夜里就很冷清,荒得很。”

  江薇很难再让自己耐下性子聊什么北京真大北京荒得很之类的话题。实在没心情。

  “大可怎么了?出什么事?”

  “是出了点事。”美君依然不紧不慢,似乎欣赏画展般地气定神闲。

  “他……怎,怎么了?”

  “拘留,他被拘留了。”

  “意思是被关起来了?”

  美君点头,依然慢条斯理地往红茶中加糖,用小匙细细搅拌,然后轻轻放在碟上,举起细白瓷杯放至嘴边品了一口。江薇不停地玩弄手中的烟壳,取一支,燃上,只希望手中有台遥控器,对着慢三拍的美君按一下快进键。

  “我和他曾是恋人,青梅竹马,15年了,分分合合了三次,这事可知道?”

  摇头:“他从未提起。”

  “他不会说的。”美君端详了一下左手修得很整齐的指甲,道,“我仍然喜欢他,喜欢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他的个性,但已不是爱了。我可能很久以前就已经不爱他了,相信他也是如此,我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两种人,中间相距有一万光年,他曾说——人一生最好的状态就是在飘泊中。你能理解他的意思吗?”

  江薇沉思,喝水,缄默。

  “我讨厌飘泊。”美君放下茶杯,取了一支江薇的烟,用细打火机点上,低下头,似在思索接下去的措辞。江薇打量她长长的睫毛和高挺的鼻,等她再度开口说话。

  “我20岁就去澳洲读书,5年的飘泊令我厌倦透了,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找个男人生活。那男人不要很有钱,但也不能没钱,高级灰的中产阶级是我理想的选择,但最重要的是,那人的世界里只有我。我讨厌有才华的男人,因为他们永远都不为人所控制。他们的世界太大了,大得让人觉得自己微不足道。他们爱书,爱朋友爱啤酒爱绘画爱电影爱沉思就是不爱和女人说说话……”美君又开始搅拌红茶,想着也许是天边的事情。

  “江小姐,你认为我很自私吗?”

  江薇摇头:“你说的都是真话,男人的世界远在天边,女人的世界近在眼前,触手可及,很真实。”

  “但也很小,很琐碎。”美君接过话道,“实话说吧,我最爱的就是我自己,从小就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这样的我令自己都为之着迷,但我需要一个男人组成家庭,繁衍下一代,然后关在自己筑成的城堡里织自己的梦,很显然,大可不是我的城堡,他只适合骑着心爱的马,到处去流浪——他喜欢流浪。

  江薇想象流浪这个词,脑海中闪现的是黑暗年代的骑士,骑着马背着剑,身边还跟着一只动物,是狼。

  狼也在流浪。

  “那天,大可约我出来,说是想问一件关于钥匙的事情,他问我是否知道他曾遗失过一把钥匙。”

  “钥匙?”江薇失口叫出声来。

  “他也问过你?”美君打量江薇,江薇摇头。

  美君继续道:“他说有人让他找把钥匙,已丢失很久了,我说我不记得了,他说其实无所谓,然后又说了一大堆客套话,什么生意如何过得好吗什么的。这不是他平时的风格,一定有什么事,于是我说——大可,想说什么?只要我能帮上就一定帮你。他笑了笑说,这事也许只有你才能帮上忙。这时,我未婚夫打电话找我,我就说和大可在一块儿,他说想过来,我就答应了。”

  “我和大可的事儿于志安都知道,”美君笑了笑解释,“我未婚夫的名字。”

  江薇又燃了支烟,问:“然后?”

  “然后大可问,婚期定了吗?我说快了,还在挑日子,过一两天准备拍婚纱照,大可也没再说什么,接着志安就来了,气氛显得有些僵,于是我就对大可说不然我和未婚夫先走,还想再买些东西。大可喝了口酒,突然叫我们坐下,对我说,美君,如果现在我要求你嫁给我,你愿意吗?我说你是在开玩笑吗?你疯了,想让我永远嫁不出去?他却很认真地说:‘不,我是说真的,不信,连戒指都买好了。’他拿出枚白金镶黄金的戒指递过来,这时于志安突然拍了一下桌子对大可道:‘你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这是我和美君间的事!’大可道。我赶紧劝志安说:‘不然你去外面等我一会,好吗?’于志安就出去了,我对大可道:‘你能不能放过我,让我好好结一次婚,我再也不无法忍受你的忽冷忽热了!’他说:‘你爱于志安吗?你说实话?’我说:‘是的,我爱!你满足了没有?’他突然大笑起来,有酒店的服务生过来劝我们小声点,大可突然抓起面前的酒杯用力往地上砸,一个不够,两个,这时,于志安突然过来对大可道:‘你安静下来,我和你谈5分钟,男人与男人之间,怎么样?’于志安又叫了啤酒,把我支开,不知对大可说了什么,大可似乎安静了,还跟于志安握了手,我松了口气,却见三名巡警拿了警棍突然从门口冲了进来,抓住大可的衣领就要查他的身份证,我认得这两个人……”

  美君抓起江薇面前的啤酒咕嘟咕嘟地灌了下去,沉默起来。

  “他们是你未婚夫叫来的,是他的朋友,对吧?”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很失望,这是他不对,但我不怪他,因为他真的对我很好,大可不能给我的,他都能,我知道选择于志安是对的,也许他并不大度,但他在乎我。”

  “他对大可说了什么?”

  “我不知道。”美君拢了拢头发,又道:“大可当时就跟警察吵了起来,警察推他,他退两步,我赶忙上前去拦巡警,却被他们推开,一个趔趄坐在地上,大可一见急了,大叫道:‘你们为什么打女人!’抡起张凳子就往巡警身上砸,被另两个拦住,他就踢,最后被反剪双手拉上警车。就这样,说是扰乱公共秩序,关15天。我去看了他两次,门房都不让进,又没有内部关系,就找大可的朋友,都找不到,这才想起你来,又怕公司怪他,就偷偷约你出来。”

  “他,他会挨打吗?在巡警手里?”江薇小心翼翼地问。

  美君苦笑一下,没有回答。

  “他被关在哪里?”

  美君说了地址,江薇拿起手袋就往外冲,美君拉住她道:“替我对他说声对不起。”

  江薇看了美君一眼,点点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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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4、探望


  江薇买了一大袋汉堡、辣翅、水果以及三条烟和利乐包装的牛奶赶到拘留所,但门房老头不让进,说不许送东西,犯人只能吃拘留所里的食物,外面带来的不卫生,万一吃坏肚子,他们要负责任。江薇道:“那打人呢?警察不就是会打人吗?为什么不负责任?”

  “这位小姐,讲话可是要有根据,扰乱社会治安就是该打。”看门老头似乎颇有正义感,估计年轻时经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你的意思就是讲法律啰?”江薇问。

  “没错,我们拘留所从来就注重人权。”

  “注重人权见上一面总可以吧?”

  老头说没这个规矩。江薇便道:“死刑犯还让见面呢,拘留怎么就不可以了?”

  “这不太清楚。反正不行就是不行。得经过干部的批准。”

  “那你叫个干部来。”

  “现在是午休时间,下午三点以后再说吧。”老头说完又去调半导体听歌仔戏。

  “喜欢高甲戏是吗?”江薇道,“你让我见人,我送你一麻袋歌仔戏磁带,CD、VCD都行。”

  “你想贿赂我?里头关的你什么人?”

  “朋友。”

  “男的女的?”

  “男的。”

  老头看了他一眼,道:“你也长得不错,为什么非要找个惹是生非的家伙不可,好男孩难道少吗?”

  江薇盯着老头看了有3秒,道:“我就喜欢这种惹是生非的家伙,我愿意,行吗?”老头不再说话,静静地听收音机,江薇燃起支烟,自顾抽了起来,低头不语。

  两支烟后,老头拍了拍她,道:“你出来,我跟你说。”

  老头道:“从北边走大约100米向右拐,有条小路上去,能绕到拘留所的后山,那里有一堵残墙,看到一株伸出墙外的相思树便是了。那墙后便是关犯人的地方,在那儿喊人多半能听见,东西可以从后山上扔下去,许多家属都是这么干的。”老人随后道:“拘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许见人这点我也纳闷。”

  江薇对他笑了一下,道:“谢谢你。”

  “千万别说是我告诉你的,我可不想惹麻烦!”老头在她身后道。

  她问:“还想要歌仔戏磁带吗?”老人道:“有《薛平贵征西》就尽管拿过来。”

  “收到!”江薇笑,招了招手。

  她不费力就找到那堵残墙,从墙上望下去,一排鸽子笼般的囚室一字排开,囚室背后有一小块平地,地上有杂乱的草和一个揭开盖的化粪池。有个光膀子的高个青年正低着头一勺勺地舀着大粪,汗津津的背脊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她静静地看了他很久,他此时的神情与他在办公桌前画设计稿时一样认真,也许是长时间暴晒的缘故,这些日子他黑了许多,皮肤泛着古铜色,汗珠在背脊上一颗颗的滑落。江薇就这样看着他,看了许久,眼里的泪止不住地涌了出来,她拿纸巾擦,鼻尖也是酸酸的。

  “大可。”她轻轻地叫,声音在嗓子里卡住,哽咽,像堵了个梨。

  “大可。”她又叫,用只有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说,“大可,是我。”

  那人似乎听见了,停住了动作,并未抬头。“大可,这里。”她的声音已沙哑了,轻轻地挥了挥手。这回,那人缓缓地将头抬起,愣愣地站在日光下,呆呆地望着她。他的脸像刚洗过似的,在阳光下湿漉漉地泛着光,黝黑极了。

  他认出她来,咧开嘴傻笑。江薇也笑,却止不住眼里的泪滚滚地淌下来。“傻瓜。”她说,他没听见,开始孩子气地招手。

  “还好吗?”江薇说。

  大可听见了,一个劲点头,头发上的汗水四溅。江薇就这样远远地望着他,与他四目相交,不知自己是哭还是笑。多少天的担心,却发现他居然在这高墙之中安安静静地舀大粪,居然还笑得出来。

  她拭了拭眼角,将装了东西的塑料袋口子扎紧了,抛了进去,大可飞快地跑过来捡,然后站住,仰面看她,赤裸的胸膛随着急促的呼吸不停地起伏。

  “大可——”她又喊,他听到了,点头,伸出五指,一根根的数,意思说还剩五天,很快就可以出去了。她尽量让自己的嘴角划出笑的弧线,低低地说:“自己小心,别让人欺侮你。”大可又点头,挥手示意她离开。江薇也挥手,转身就走,但没走几步,就坐在树下啜泣了起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哭,可泪水就是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我不是爱哭的女孩。”她对自己说,却发现自己已无可救药地坠入了一个自己连想也不蚁氲墓秩χ小?/p>

  大可把江薇给的东西分给号房里的人,又递给每人一包烟,算是改善关系。夜里,他依然缩在墙角,借着走廊的光,看江薇夹在烟里的字条:

  大可:你不在,我清静了许多,真难得。公司里都在议论你失踪的事,有人说你出家去了,也有人说你死了。不过我虽然清静了,却有些不习惯,还是希望你早点出来,吵点儿就吵点儿吧,我让着你就是了。

  叶锋华回台湾去了,临行前向你问好。奇怪你们俩像有什么契约似的,才见几次面就这么投缘。我和他的关系,在拖了这么久的时间后名正言顺地划上了句号。好聚好散,依然还是朋友。几天前又见到长发人了,还有只狼,一身雪白。奇怪别人都见不到它,只有我可以,还有个莫名其妙的电话,要我找把失落的钥匙。这些事似乎都和你有关,只有等你出来后再细细详谈。出来?多可笑的字眼,像是躲着不敢见人似的,你就喜欢干这种傻事。

  你的事美君都告诉我了,为什么就不愿跟我说心里话呢?

  人生不顺心的事十有八九,皆是围城,别往心里去。附上欧文·肖的《幼狮》,书里的诺亚虽然几次被打倒,全身都是伤,依然几次爬起来,与挑战他的命运对抗。我欣赏这样的男性,希望你不致令我失望。

  出去后再去喝酒,都是心无牵挂之人,不是吗?我请客,就此搁笔。

  江薇

  PS:你真的替我找了一大堆麻烦,公司里一团糟,你知道吗?真想揍你两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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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夜之色

1、接风洗尘

  江薇买了一大袋汉堡、辣翅、水果以及三条烟和利乐包装的牛奶赶到拘留所,但门房老头不让进,说不许送东西,犯人只能吃拘留所里的食物,外面带来的不卫生,万一吃坏肚子,他们要负责任。江薇道:“那打人呢?警察不就是会打人吗?为什么不负责任?”

  “这位小姐,讲话可是要有根据,扰乱社会治安就是该打。”看门老头似乎颇有正义感,估计年轻时经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你的意思就是讲法律啰?”江薇问。

  “没错,我们拘留所从来就注重人权。”

  “注重人权见上一面总可以吧?”

  老头说没这个规矩。江薇便道:“死刑犯还让见面呢,拘留怎么就不可以了?”

  “这不太清楚。反正不行就是不行。得经过干部的批准。”

  “那你叫个干部来。”

  “现在是午休时间,下午三点以后再说吧。”老头说完又去调半导体听歌仔戏。

  “喜欢高甲戏是吗?”江薇道,“你让我见人,我送你一麻袋歌仔戏磁带,CD、VCD都行。”

  “你想贿赂我?里头关的你什么人?”

  “朋友。”

  “男的女的?”

  “男的。”

  老头看了他一眼,道:“你也长得不错,为什么非要找个惹是生非的家伙不可,好男孩难道少吗?”

  江薇盯着老头看了有3秒,道:“我就喜欢这种惹是生非的家伙,我愿意,行吗?”老头不再说话,静静地听收音机,江薇燃起支烟,自顾抽了起来,低头不语。

  两支烟后,老头拍了拍她,道:“你出来,我跟你说。”

  老头道:“从北边走大约100米向右拐,有条小路上去,能绕到拘留所的后山,那里有一堵残墙,看到一株伸出墙外的相思树便是了。那墙后便是关犯人的地方,在那儿喊人多半能听见,东西可以从后山上扔下去,许多家属都是这么干的。”老人随后道:“拘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许见人这点我也纳闷。”

  江薇对他笑了一下,道:“谢谢你。”

  “千万别说是我告诉你的,我可不想惹麻烦!”老头在她身后道。

  她问:“还想要歌仔戏磁带吗?”老人道:“有《薛平贵征西》就尽管拿过来。”

  “收到!”江薇笑,招了招手。

  她不费力就找到那堵残墙,从墙上望下去,一排鸽子笼般的囚室一字排开,囚室背后有一小块平地,地上有杂乱的草和一个揭开盖的化粪池。有个光膀子的高个青年正低着头一勺勺地舀着大粪,汗津津的背脊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她静静地看了他很久,他此时的神情与他在办公桌前画设计稿时一样认真,也许是长时间暴晒的缘故,这些日子他黑了许多,皮肤泛着古铜色,汗珠在背脊上一颗颗的滑落。江薇就这样看着他,看了许久,眼里的泪止不住地涌了出来,她拿纸巾擦,鼻尖也是酸酸的。

  “大可。”她轻轻地叫,声音在嗓子里卡住,哽咽,像堵了个梨。

  “大可。”她又叫,用只有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说,“大可,是我。”

  那人似乎听见了,停住了动作,并未抬头。“大可,这里。”她的声音已沙哑了,轻轻地挥了挥手。这回,那人缓缓地将头抬起,愣愣地站在日光下,呆呆地望着她。他的脸像刚洗过似的,在阳光下湿漉漉地泛着光,黝黑极了。

  他认出她来,咧开嘴傻笑。江薇也笑,却止不住眼里的泪滚滚地淌下来。“傻瓜。”她说,他没听见,开始孩子气地招手。

  “还好吗?”江薇说。

  大可听见了,一个劲点头,头发上的汗水四溅。江薇就这样远远地望着他,与他四目相交,不知自己是哭还是笑。多少天的担心,却发现他居然在这高墙之中安安静静地舀大粪,居然还笑得出来。

  她拭了拭眼角,将装了东西的塑料袋口子扎紧了,抛了进去,大可飞快地跑过来捡,然后站住,仰面看她,赤裸的胸膛随着急促的呼吸不停地起伏。

  “大可——”她又喊,他听到了,点头,伸出五指,一根根的数,意思说还剩五天,很快就可以出去了。她尽量让自己的嘴角划出笑的弧线,低低地说:“自己小心,别让人欺侮你。”大可又点头,挥手示意她离开。江薇也挥手,转身就走,但没走几步,就坐在树下啜泣了起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哭,可泪水就是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我不是爱哭的女孩。”她对自己说,却发现自己已无可救药地坠入了一个自己连想也不蚁氲墓秩χ小?/p>

  大可把江薇给的东西分给号房里的人,又递给每人一包烟,算是改善关系。夜里,他依然缩在墙角,借着走廊的光,看江薇夹在烟里的字条:

  大可:你不在,我清静了许多,真难得。公司里都在议论你失踪的事,有人说你出家去了,也有人说你死了。不过我虽然清静了,却有些不习惯,还是希望你早点出来,吵点儿就吵点儿吧,我让着你就是了。

  叶锋华回台湾去了,临行前向你问好。奇怪你们俩像有什么契约似的,才见几次面就这么投缘。我和他的关系,在拖了这么久的时间后名正言顺地划上了句号。好聚好散,依然还是朋友。几天前又见到长发人了,还有只狼,一身雪白。奇怪别人都见不到它,只有我可以,还有个莫名其妙的电话,要我找把失落的钥匙。这些事似乎都和你有关,只有等你出来后再细细详谈。出来?多可笑的字眼,像是躲着不敢见人似的,你就喜欢干这种傻事。

  你的事美君都告诉我了,为什么就不愿跟我说心里话呢?

  人生不顺心的事十有八九,皆是围城,别往心里去。附上欧文·肖的《幼狮》,书里的诺亚虽然几次被打倒,全身都是伤,依然几次爬起来,与挑战他的命运对抗。我欣赏这样的男性,希望你不致令我失望。

  出去后再去喝酒,都是心无牵挂之人,不是吗?我请客,就此搁笔。

  江薇

  PS:你真的替我找了一大堆麻烦,公司里一团糟,你知道吗?真想揍你两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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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2、没有五官的空心人

  他倚在人行栏杆上抽了支烟,看着发亮的街景出神,脑海里能想起的唯有一个人。用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江薇的声音宛如清晨的空气般令人呼吸顺畅。

  “吃完了?”

  “一肚子酒,没动筷子。不过听了你的话没骑车。”
 
  江薇在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问:“在干吗呢?”

  “打电话。”

  又沉默了几秒,问:“找我有事吗?”

  “不是在字条里说有好多话要跟我说?该我问你。”

  江薇笑:“当时是这么写的,现在也忘了。你还记着?”

  “那条儿我看了几百遍,都会背了。”

  “背那干吗?”

  “没事。”大可也沉默了一会儿,道:“出来吗?找个地方坐坐?”

  江薇想了想说,她家附近有间“蓝仙子”红茶店,不如在那儿碰头。

  那是间颇有怀旧风格的小茶馆,灯光柔和,用久已不见的火车座隔着,每张桌上都放了盏蜡烛台,播放着不会过时的蓝调布鲁斯音乐,墙上有用漂亮镜框镶着的写实风格的水彩画,整个场景就像梅尔·吉布森主演的《Forever Yong》里的镜头。没有讨厌的迪斯科舞曲,没有大麻烟和摇头丸,只有冷冷清清的几桌寥落的客人和浓浓的缱绻不去的往日情怀。

  大可要了份扬州炒饭,火腿煎蛋和罗宋汤,正吃着,就闻到一股淡香袭来。他闭目,想了想道:“是Calvin Klein的气味,适合中性打扮。”说完睁眼,江薇果然是一件阿迪达斯T恤配一条水磨蓝牛仔裤,衬得身形越发修长。

  “狗鼻子。”她说。

  “不好意思,饿得不行了,要什么自己点。”继续狼吞虎咽。

  江薇要了杯泡沫红茶,静静看着他吃,笑道:“慢点,又没人跟你抢。”

  大可风卷残云地将食物扫荡一空,拍拍肚皮:“几千块钱一顿饭,还没三十块钱来得实在。这就是穷富之分。”然后扯开嗓子喊:“小姐,拜托把盘撤了,上啤酒。那个什么沫红茶也不要了,咱们又不是什么高尚人士,不品茶,啤酒挺好。”

  “此茶非彼茶。”

  “非什么非?!”他凶她,“是茶就不行,上啤酒!”

  “还没喝够?”

  “刚才那叫应付,现在才是畅饮。与知心好友、红颜知己灯下对酌,听老歌慢曲,谈人生之不得意,实乃快事。说吧。”

  “说什么?”

  “信里不是特想对我——倾诉,还非我不可。”

  “忘了,真忘了。”江薇道。“原来消遣于我。”

  “肯定的。”

  “那今晚你买单。”

  “买单就买单,谁怕谁。不过没带钱包,故意的。”

  “那我也不买了。”大可道。

  啤酒上来了,江薇敬他,二人干了。大可放下杯,望着烛火,道:“是美君告诉你我的事吧?”

  江薇点点头,道:“还让你别往心里去。”

  “这样结束反而更好,一辈子没有遗憾。”大可又呷了口酒,道。

  “也许你不对,也许她不对,其实谁都没错,命运让你遇上这事也许另有安排。”

  “比如说?”

  “令你成熟,让你懂一些以前从未想过的事。你爱她吗?可曾想过这问题?是否因为一件曾经属于你的东西突然有一天飞走了,不再为你所拥有了,于是产生了一种占有感,想再把她拿回来,放在眼前看着心里都舒坦?”

  大可抬头看了她很久,约莫有一个世纪,然后道:“还是占有欲在作怪。”

  江薇点点头,也呷了口酒:“但没了占有欲,人又剩下什么?你不是爱看《远离赌城》吗?剧中的莎拉是个妓女,班是个酒鬼,莎拉出去接客,班心里不好受,但他不说,因为他想死,他知道自己没权力占有她。可莎拉还想活着,想跟班在一起,所以她劝他去看医生,她找不到理由,只能说——就算为了我。”江薇说到这里声音越来越低,燃起支烟停住了。

  大可道:“可班说——莎拉,你永远都不要劝我戒酒。他不会为任何人而改变的,因为他是他,莎拉是莎拉。就像短暂的流星刹那地交错发生了火花,轨迹永不改变。”

  “不!”江薇道,“不,也许有颗流星在那瞬间的撞击中从此化为了灰烬!”她顿了顿又道,“只是另一颗流星不知道罢了。”

  大可停了有45秒,木木地问:“想说明什么?”

  “什么都没想说明,真的!”江薇喝干了杯中酒,示意大可再满上。

  气氛突然僵了,二人都望着面前的烛光不语,大可捏了捏眉心,低低地问:“是因为和叶锋华分手?”

  江薇拢了拢头发,摇头。

  “那因为什么不高兴?”

  “没不高兴。”

  “叶锋华伤你心了?”大可不依不饶,“我这就打电话给他!”

  “吴大可!”江薇板起了面孔,“和他没关系,真的和他没关系。”

  “告诉我为什么?”大可也抬高音量。

  江薇又燃了支烟,支颐望着烛火,许久后说:“说件其他的,我看到只狼。”

  “狼?”大可抽搐了一下,差点撒了杯中酒。

  “你也见过?对吗?一只白色的狼和一个长发人。”

  “然后?”

  “然后有个神秘的电话想要我找到把钥匙,然后我又做了个梦,梦里的长发人认识你,但他没有面孔,他说你丢了钥匙,被关在一道门后出不来了。可明白他的意思?”

  大可摇头,将脸靠在肘上,似在沉思。

  “也许这是个秘密,被封在一道不知位于什么地方的门后,钥匙丢了,门打不开,秘密无法揭晓。我是这么认为的。”

  “可钥匙在哪里我不清楚,是否曾经拥有过都觉得莫名其妙,整件事荒唐透了。”

  “好好想想。”

  “想不出来。”

  “长发人是谁?”

  “不认识。”

  “可他认识你。”

  “但这样不能说明什么。我认识约翰·列侬,但他绝对不认识我,仅此而已。”大可抽出支烟叼嘴里,低头用牙签拨动烛泪。江薇静静地看着,那种很久前就认识他的感觉再度袭上心头。

  二人同时缄默。有首歌从空气中舒缓地飘来,如泣如诉的女中音宛如夜之精灵。

  “《夜之色》。”江薇说,“劳伦·克里斯蒂的《夜之色》,每次听到都想流泪。”

  你我在黑暗中前行,身躯如此靠近,心却远隔万里……

  二人都陷在伤感的歌声中,没有说话。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是那桩怪事,江薇不再多问,大可也不解释,只是心照不宣地沉默,似乎约好了不去捅破这层纸。

  一曲终了,江薇轻轻地叫他的名字。

  “大可。”

  “嗯?”

  “我有个好朋友,在美国认识的,过几天会来国内,是个心理医生,也许能帮你记起一些关于钥匙的事。”

  “不想见什么心理医生,我没病。”

  “只是听听她的解释,关于狼关于钥匙,好吗?”

  “考虑考虑。”

  江薇轻轻握住他放在桌上的手,认真地看着他,黑漆漆的眸子像一潭深不见底的雪山湖水。

  “不管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不管那秘密多么可怕,我都会跟你站在一起的。”

  谜团像网一般张开,他身陷其中,觉得连江薇的身上都笼着一层神秘的面纱,离他无比遥远又伸手可及。她一定知道什么。

  “你对这事知道的比我多,是吧?”他问。

  江薇默默不语。

  离开茶馆互道晚安后,他被江薇叫住:“大可。”

  “嗯?”

  “没事,早点回去睡吧。”

  “再见。”

  “晚安。”

  他呆立着望着她在路灯下修长的身影,中间隔着一条有如银河系般宽阔的马路,脑子里就像被彗星撞击后产生大爆炸的月球表面,千千万万的记忆碎片无序地横飞,撞击着他的太阳穴阵阵疼痛。

  他大概站了有一个世纪之久,直到江薇的身影消失在门洞里。

  难道江薇也是神秘事件中的一个环节?

  他在无人的街上独行,仰头对缺了半边的月亮唱吉姆·莫里森的歌:“告诉我去下个威士忌吧的路,告诉我去下个威士忌吧的路,别问我为什么,别问我为什么,我就要死了,我就要死了……”

  在经过一排黑乎乎的橱窗时,无意中瞥了眼自己的身影,走了三步,又退回来站住打量。镜中的他空有一张验,却没了五官,只剩空荡荡的孤寂。

  “我是一个空心人。”他摇摇晃晃地喃喃自语,白狼又出现在他不远的地方,清冷的长街之中。

  呜——

  他僵直地靠在电线杆子上听狼在啸月,夜风带着几片木叶拂过身边,手提电话在口袋里响了起来,液晶屏幕显示来电是一串零。

  “喂。”

  “酒吧是通道,连接秘密与现实,时间开始倒数,请尽快找到钥匙。”低沉的男声在没有窗的房间里说道,片刻后挂断,传来急促的嘟嘟声。

  关上电话,放眼自己置身其中的空荡荡的都市长街,宛如基里科画中无人的广场。

  世界无比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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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17: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3、解雇

   天美广告公司。

  离开十几天,却好像离开了半个世纪。

  当他踏进大门,同事都用奇怪的眼神看他,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低头查看牛仔裤裢是否忘了拉,鞋是否一样一只。挺好,注重穿着是一向的好习惯,无甚不妥,干吗看我?
 
  推开自己的办公室的门,发现有几个工人正在更改原来的摆设,专用的办公桌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列靠墙的电脑桌。问怎么回事,说是老板的吩咐。问同事,都说不清楚。他要找刘总,秘书说正在会见重要客户,没空。找江薇,说是去办事,上午还未进公司大门。他只好在会议室里干坐着喝茶抽烟看报纸,像与这家公司毫无瓜葛的陌生人。报纸上铺天盖地全是洪水肆虐的报导,98年夏季是个多灾的季节。

  十点半江薇回来,一见大可的办公室改头换面就问怎么回事,随后走进会议室问大可,他耸耸肩摊开双手。

  “我找刘总去。”江薇急匆匆地夺门而出。

  半个小时后她回来,关上会议室的门,与大可并排坐着,对着墙上的策划分析发呆。

  “给我支烟。”

  大可替她点上火,自己也叼了支。

  缄默。5分钟后,江薇把烟掐了,道:“刘总让你去——谈点儿事。”

  “我被解雇了?”

  江薇点头,拢了拢头发,握住他的手道:“答应我,别发脾气。”

  “答应你。”

  “你是公司的老职员,为天美出了不少力,在设计方面也有独到之处,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但这次无故旷工15天,无论如何说不过去。Tracy极力为你开脱,说你家里有事,但据我了解并非如此。我们不会要一个有犯罪纪录的职员,事已至此我也无话可说。这里是一个半月的薪水,我很抱歉。”大可打开他递过来的信封,幅度很大地略带夸张地点了点,七千正好。把钱揣入口袋,站起身来,道:“创意部的工作交给Paul去做,他很有天分,至于这钱我看就不必说谢谢了。”他走到门边,转动把手,又说了句:“我该得的。”

  江薇仍坐在会议室里,低头不语。大可冲她笑,她扭过头去:“对不起,我不知道会弄成这样。他昨天还说没事。”

  “不关你的事,都怪我不好,惹了这么多麻烦。再说干了这么几年,也该放自己一个长假了。”

  “以后怎么打算?”

  “没想好。先睡几天好觉,吃几顿好饭。等有想法了再告诉你。”

  “……还会见面吗?”

  “当然。咱们是哥们。”

  江薇沉默。大可又递给她一支烟,二人就这样并排对着策划分析吐着烟雾。时间一秒秒地流逝。

  “我说……”江薇欲言又止。

  “嗯?”

  “要是咱们一开始就不吵架该多好,起码能够多做几天好朋友。”

  “傻丫头,别搞得我就此别过,离开人世似的。”

  “但总觉着少了点什么。……指工作。”

  “Paul不错,挺机灵。”

  “是吗?也许。”江薇撇了撇嘴角,对墙狠狠吸烟。

  “我该走了。”大可缓缓起身。

  “中午一块儿吃饭?”

  “改天吧。”他走到门口,停住,看了眼江薇的背影,想把她记住。又闻了闻带有她香水的空气,果然还是清晨香瓜田的味道。

  “我……走了。”他轻轻地说。

  江薇用手捂脸,许久后说:“走吧。”

  他点了点头,脚终于迈出了这道门槛。在等电梯时,他又望了眼工作了四年的公司,这时手机响了,打电话的人依然沉默。

  “说话呀,江薇。”

  “……”

  “……”

  “……还会给我电话吗?”

  “当然。”

  “保证?”

  “拉钩。”

  “发誓?”

  “嗯。”

  “……你走吧。”

  “再见。”

  出了写字楼,阳光明晃晃地刺人眼球生疼,他戴上墨镜,把自己与世界隔离。路人行色匆匆,车流穿梭不止,公共汽车像活动的沙丁鱼罐头,运送着一车又一车各怀梦想又被相互挤得扁扁迎面不识的城市旅人,往返奔走。随处可见的房地产广告招牌,用极尽华美的言辞,吸引辛苦了一辈子只为谋一处容身所在的城市人,掏空钱袋前来购买。什么“抢占东南亚财经圈,狂掀抢钱浪潮”;“首付2万立刻拥抱欧罗巴”;“来做新都市梦想家”;明明离海还有数公里之遥,却硬生生冠以“头枕波涛入梦来——看得见海景的房间”之类极尽虚华之辞,铺天盖地,全都是他们这类所谓的广告人殚精竭虑设计出来的金钱陷阱。设计!

  放眼望去,一座接一座的摩天大楼——完工的未完工的即将完工的刚刚封顶的只圈地未动工的,林林总总,鳞次栉比。整个城市就像一座大工地,永不止歇的永动器。高涨的消费欲望,便是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来源。

  一切为了挣钱,挣钱只为消费。

  周而复始,永无穷尽。

  十字路口处,价格昂贵的广告招牌点,天美公司制做的30米乘8米的巨幅空调喷绘中,木偶原始人“叽里咕噜”正神气活现地披着兽皮拿着木棍向城市人宣扬空调可“改变现状,创造气候!”。这与秃子叫繁茂一样,本身就具喜剧意义。就连当时大可随手写在兽皮的“CNMB”四个英文字母此时也被放得极大,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众面前,与木偶形像一同被商标法保护起来。可除了他以外,也许谁也不知道它是——“操**屄”的拼音缩写。

  他钻进炸鸡店,再次凭窗而坐,吹着冷气,望着繁忙的人流,想起班房窗台上的蚂蚁。为了生存,人与动物都在忙碌,只有他,如此悠闲。

  在方才路过的一家精品店里,他买了只“Forever Friend”熊宝宝玩具,委托售货小姐包好,送到天美公司江薇的手里。她的友谊是一盏夜海孤灯,照亮他心的暗夜。

  江薇似乎比他更接近事件的真相,或许出于女性的直感,或许纯属错觉。

  他不想知道真相,不想知道钥匙的下落,什么都不想知道,什么都忘记。空心人只是活着,失去了灵魂。

  他为自己下了结论。

  在体育用品店买了顶泳帽,防水眼罩和Speedo泳裤,跨上机车直奔海边。

  正午的沙滩戏水者不多。波光粼粼的海面风平浪静,黄绿色的海水像一块通透的翡翠,在阳光下的点点波光像镶在翡翠上的万千美钻。

  他一猛子扎入水中,一口气泳了几十米远。八月正午的太阳还未将海水完全晒热,深水区的水温在腰部以下便完全的冰凉一片。他仰躺水上,随波逐流。天空干净得像星级酒店的地板,有几朵疲倦的白云,慵懒地浮在空中午睡,被风吹得微起变化的外形,是他们有节奏的呼吸。翻身潜入水中,张眼仰望浮在水面的阳光,斑斑驳驳如水银般焦躁不安。

  他从水底探出头来,发觉自己已离岸很远了。四周一片静寂,只有微微起伏的浪和偶尔从水中快速跃起的一行行不知名的小鱼,发出扑索索的声响。他以自由式游向东南方的一座无人的悬崖下,那崖是海中孤岛的一部分。

  他爬上礁石歇息,打量环抱他的一片死寂,然后仰躺下来。阳光透过眼皮,他看到眼前一片红色的世界,像血。长发人在被血泊浸透的荒城中行走,没有面孔。

  无人的海边,孤独的浪和发白的午后。

  回到家睡了一觉,醒来时窗外的天空在未经他许可的情况下便暗了下来。对面住宅楼里都亮着灯,家家户户都在共进晚餐共享天伦,饭桌上必不可少亲切的爸爸可亲的妈妈和幸福的儿女们,跟橱窗里的摆设应无太大分别,至多加个标签——我爱我家玩具,每款售价200元,仅此而已。

  他在黑暗中尽力睁大双眼,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上的一片弧形反光,不知从何而来。

  总之那是一条微弱的形状古怪的白光,变形虫般攀附在那里,令他想起青春期时一觉醒来留在内裤上发硬的已凝固的液体来。

  “原来天花板也遗精。”他这么说着,找到了答案。

  起床后兴致不错,用微波炉烤了一份猪排,拌了份黄瓜火腿沙律,煮了盘意大利通心粉淋上酱汁,边看照本宣科报喜不报忧的无聊新闻边进餐喝啤酒,食欲不差心情良好,全拜失业所赐果真可治抑郁症功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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