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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楚

今年你献血了吗?捐钱献血,各尽所能(附献血者健康情况征询表,关于用血的疑问在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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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3: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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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4 1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whqw007:
zhange_135:

哎,俺不合格!

捐米吧!尽微薄之力!

回去坚决减肥,哎

我也不合格,要增肥。

下次喝鸡汤的时候,135的一碗给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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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甘油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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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4: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办法,上个月A型血库告急的时候就去献了,再次献起码要等半年后,所以只好多呼吁下大家去献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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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5: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等下就去,我是A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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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5: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想献血的同学在网上预约登记:http://www.whblood.org.cn/wuxueye/r.asp
提倡“安全、环保、健康、快乐、持续”的徒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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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5: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爱心值得敬佩,我输血不合格,我还是捐款,捐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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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4 16: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去了王府井,今天的限额已经排完,岔了个队,可是还是被告之只采A型和O型血。工作人员很理解地说:“我是B型血,也没献成!”

呵呵,大概咱AB血型的人比较乖,用血量少所以库存比较充足。

工作人员告诉我,血库情况请关注本地报纸或新闻,如果需要B型或AB型,会有公告的。

回来的时候坐801路公交车,经过胜利街的车站路站,正巧看见武汉红十字会的大门,赶紧下车顺路捐了点米,也算不虚此行。捐款的人排队都快出大门了

嫌到银行捐款手续麻烦的TX,可以直接到汉口胜利街,车站路站,武汉红十字会,现金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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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4 17: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对献血、用血的有偿无偿有一些质疑,

转贴一篇文章,看看无妨——————

[原创]说说献血!

会员  xhfwj  发帖于  生活客栈  2008-01-20  

前几天我发了一篇文章《386例医学生无偿献血知识与行为研究》 http://bbs.tiexue.net/post_2538452_1.html


那是我在大学的时候参加卫生部的课题--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机制研究时候,做为课题研究项目中的一个分支调查报告;比较汗颜。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但是,看了大家的回帖,让我最关心的,最为担心的就是战友ID:老山魂的回帖“首先我问下楼主,你的贴子是转贴的吗还是你自己做的?我献过5次血,都是义务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打算今后不在义务献血了!不是我的觉悟变低,是因为我感到困惑!请问我们无偿献的血,你们医院是怎么处理的!我们是免费献的血,哪么你们医院给病人输血时是免费的吗?好像不是吧!而且收的费用还不低呢!这让我们无偿献血的人感到心寒!我们的爱心变成你们生财的工具!如果医院能把我们无偿献的血也无偿的输给病人,那我会给你一个承若,我每年都会无偿的去献一次血!楼主给个回复!你也别总说不献血的人觉悟低!”

真是我在论文中所说的,我们的宣传还是不 够很好,不到位,现在我来和大家说说献血的相关,既回答“老山魂”,也在这里尽到一个卫生行业人的宣传义务吧!!!


1、过去的事情,不可以忘却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河南的“爱滋病村”做这个课题的时候我去过,什么悲惨状况,大家是难以想象的,看着那群面黄肌瘦的人,呆滞的、茫然的看着我们,在那等待死亡的降临---他们有多少人,全村20%~30%的人口都感染了爱滋病,全村有六~七百人在那默默的等待,命运完全不在自己的手里;其实大家还不知道在此之前的一个大问题,因为像“爱滋病村”这样子的群体存在,曾经导致某血液制品所所生产的血液制品全部销毁,那是多少吨血啊,可以救多少人啊,更糟糕的是,这些血液制品还 感染了100多(具体数据我记得不是很清楚的)人,这才有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紧急出台,它是我们国家少有的从上报到立法到讨论通过并颁布实施的比较快的 法律之一。原因就是;血液全部来自有偿献血,就是因为没有法律保障,没有爱心,全是为了利益,出现的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去献血了;为了钱,人们已经忘记了人民的健康,因为那时侯我们的社会公德心还没有表现在社会健康。为了节约成本,采血的就把针头从这个卖血者拔出来在插进下一个卖血者的血管,所有的检测已经没有了;这个就是“爱滋病村”形成的原因,整个村的那些人都在“卖血”。


2、现在,法律的保障,人民健康保全。

而我们现在,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保障,所有的血液都是来自自愿的无偿献血了,有计划的也是当地的血液管理办公室的组织的群体和单位集体献血,有些人所获得的一些物品和经济补偿,那是单位集体自己给予的,和血液管理办公室没有关系,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血站和血液中心,所有血液检测包括:街头采血时的血型、乙肝、血站检验科的血液系统检测:⑴、血红蛋白含量测定;⑵、血型正反定型及稀有血型(Rho)血型鉴定;⑶、乙肝表面抗原;⑷、转氨酶(ALT);⑸、丙肝抗体;⑹、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⑺、艾滋病抗体检测;⑻、总胆红素测定。血站质量控制科血液质量监测有:⑴、血标签;⑵、血液外观;⑶、血容量;⑷、血细胞比容;⑸、PH值;⑹、血液钠、钾离子浓度;⑺、血型(ABO正反定型,稀有血型);⑻、乙肝表抗原;⑼、丙肝抗体;⑽、艾滋病抗体;⑾、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⑿、转氨酶(ALT);⒀、无菌试验 。{1}这些都在保障我们的临床用血安全,使得人民的健康在血液方面得到保障。尽管在2000年的时候,还可以看到新闻报道打击了多少“血霸”,但是这几年,大家看到有什么此类的新闻了吗???最让我们感到可笑的是,还是河南的某个城市(我忘记在那了,在郑州南)一个产妇生产,大出血,但是是Rh的血,当地血液中心调集血液,没有,在全省调,也没有,当地驻军知道后,出动了一个师的战士来献血,才将产妇保住,但是该医院却成为被告,控告人是河南省血液中心,院长是 很自豪的上法庭接受判决的;医院采血,违法了。法律是没有人性化,但是他在保障全体公民的血液安全。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3、费用

现在的血站采集血液基本上是以街头的无偿自愿献血为主,也有计划献学,那是当地血液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单位集体献血,有些效益好的单位也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经济补偿,全不在是有偿的献血了;现在每袋血液的采集成本是174元一袋,这些仅仅是刚才上面那些检测费用的成本,还不包括保存的成本,保存是要在零下135度条件下,可以达到有效期25天,25天后,没用的就要销毁了,一般在20天到22天的时候,血站就会将血液送到省血液中心,由他们在送到血液制品所,变成血液制品的。

现在在医院用的血的价格不是不底,而是大约在400元左右(每个地方不同)而且有的地方曾经计划将用血的费用计划提高到1000元,目的就是号召大家去献血。同时你忘记了你献血后的权益-----当你献血达到一定量后,你和你的直系亲属都获得了无偿用血的权益。


刚才是血液的成本,现在再来说费用的管理。

现在的血站是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医院收到的血液费用,他们也不能留,要按照医院用血量全额收费打到城市的某个专有帐号,医院只有使用的权利,”利益“或者”血液收入“和他们全没有关系,而且这个帐户的钱不是血站说我想怎么怎么用就可以用,必须由当地的血液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才可以开支,但是就是这些开支也是仅仅用于上面说地项目和献血纪念品的采购;血站的工资和经费就想消防一样,又财政全额拨款的。

现在我想大家对血液的安全、管理和费用等方面有了一些了解,希望大家不要因为个人的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忘记了做为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忘记了我们是国家的栋梁,如果我们不去为大家做点贡献,那将有多少人因为没有血液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请大家伸出你的爱心之手,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忘记告诉大家,也请大家记住了“爱滋病村”----河南省上蔡县文楼村

[此帖子已被 东楚 在 2008-5-16 12:45:3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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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4 17: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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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2003年10月1日,是献血管理办法实施5周年的日子。有了法制的途径,献血管理是否井然有序?

  2003年8月,在北京西城区某医院的病房里,50岁的张先生手拿四张《公民无偿献血证》,生气地说:“我不会让儿子也去献血!”

  事情是这样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张先生与同在一个单位的妻子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地义务献血,一共献了四次,拿到四张《公民无偿献血证》。上星期,妻子病了,需要用血。他们早就听说有献血证可以免去一半费用,每袋血只要300元,挺高兴自己当年的贡献有了回报。所以,张先生在家里翻箱倒柜找出《公民无偿献血证》,医院看过后却告知他们的《公民无偿献血证》已经过期,不能享受半价。过了两天,医院又通知张先生到血库交纳了“用血互助金”,算下来,一袋血就合1000多元人民币。张先生不服气:“我们当初献血一分钱没有,现在老了,却要出高价买血,不公平!钱到哪里去了?恐怕又是医院赚走了!”

  医院:献血者可以报销

  记者采访了一位在医院血库工作已经十余年的陈医生,他说张先生对医院有误解。

  “其实《献血证》在使用时和医院没有关系。献血者需用血时,在医院该怎么交钱就怎么交钱,该交多少钱交多少钱。他们只需要把收据和证明收好,持《公民无偿献血证》和本人身份证,回献血地的血液办公室报销。”

  “公民临床用血应支付什么费用?”

  “公民临床用血只支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对于献过血的公民,这些费用免交;对于没有献过血的公民,不但要支付这些费用,还要支付用血保证金,也就是用血互助金。如果公民没有献过血,用血时交了用血互助金,那么在规定的时间内他献血了或他的直系亲属献血了,他可拿着交纳用血互助金的发票回血液办公室报销,医院不管这事。”

  “《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可是医院是在把血卖给病人。那么如何理解《献血法》规定的‘买卖’?”

  “从表面上看,医院是把血‘卖’给病人,其实不是‘卖’,这是一个循环。血站从献血者那里采血卖给医院,医院把血卖给病人,病人可以拿着《献血证》到血站报销,钱还是回到病人手里的。对于没有献过血的公民,血站收取互助金,扣除血站采血、检验的成本后会上缴国库,血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血液中心:《办法》出台前无效

  对于5年有效期的说法,《法律与生活》半月刊记者拨通了北京市血液中心的咨询电话。

  “无偿献血是很好的健康储蓄,无偿献血并不是只付出而没有任何回报。无偿献血者在就医用血中享受免费使用一定量血液的待遇,还可以惠及家人。当然,各个地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北京为例,1998年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医疗用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参加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5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第四条规定:参加本市无偿献血公民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自公民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管理办法》没有实施之前,无偿献血者能不能也享有这一权利?例如20世纪80年代的献血者。”

  “那当然是不享有了。在《管理办法》实施之前,我国的无偿献血其实是有偿的,献血者献血之后,国家就发给他一定的报酬,与现在的无偿献血是不一样的,《献血证》也与现在的不同。所以20世纪80年代的献血者现在就医用血时,是要交用血互助金的,除非他的直系亲属有人在《管理办法》出台后献过血。”

  “什么是用血互助金?”

  “收取用血互助金是一项过渡性措施,旨在促使公民在享用临床输血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无偿献血义务。互助金说白了就是,人家给你血,你没献过血,你就应该交钱,因为献血是一种互助行为。除已参加过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外,年龄不在18周岁至55周岁范围之内,或是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可以免交此项基金。在病情危急的情况下需要立即用血的急救病人,可以先用血,但仍需在用血后一周内向医院交纳一定比例的用血互助金。已交纳用血互助金并用血的患者,其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本省无偿献血的,可在交纳之日起一年内,凭《无偿献血证》及有关证明领回用血互助金。”

  “交多少用血互助金?”

  “凡不具备免交用血互助金的公民临床需要用血时,交纳相当于用血量血费3倍的用血互助金。”

  献血者不知自己的权利

  记者首先在“北京献血网”上看到一组数字:“2003年1月自愿无偿献血统计:东城区-王府井841人,东城区-北京站75人,东城区-三友商场11人,东城区-地坛公园855人;西城区-万通商场615人,西城区-西单文化广场2336人,西城区-西单金象药房237人;宣武区-前门肯德基965人,宣武区-SOGO25人,宣武区-马连道茶叶街31人;崇文区-新世界商场371人,崇文区-天桥商场125人,崇文区-前门燕京商场782人,崇文区-龙潭公园10人;朝阳区-华堂商场22人,朝阳区-国展家乐福595人,朝阳区-蓝岛大厦29人;海淀区-城乡贸易中心458人,海淀区-海龙大厦354人,海淀区-翠微大厦92人;丰台区-街头无偿献血151人;通州区-新华大街185人;平谷区-街头25人;顺义区-街头56人;大兴区-街头96人;密云县-街头1人;武警北京总队967人;中国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室87人;血液中心无偿献血室44人;通州血站无偿献血室12人;阜外医院无偿献血室1人;密云血站无偿献血室12人;延庆血站无偿献血室1人。合计:血液中心街头采血总量7697人;通州血站街头采血总量2332人;其他血站街头采血总量445人。”

  以上数据表明,在北京,无偿献血的人很多。有关人士也曾在公开场合承认,目前我国医疗用血主要来源是无偿献血。但有多少献血者了解自己的权利,而不会产生张先生那样的误解呢?

  黄辉是一名军人,他告诉记者献血是军人应该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7条中提到鼓励现役军人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没想过会因为献血给自己带来什么。

  学校是血液中心经常光顾的地方,因为这里血源干净。赵小姐在毕业前献了血,她说一是有纪念意义,自己要走向社会了,该担负点责任;二是她了解到如果以后自己或亲属用血可以免费。对于五年过期的说法,她认为“不可能吧”,很吃惊的样子。

  小田是北京名牌高校的大学生,他告诉记者,他被选去献血是因为他身体好。同学们也争着要去,可大多数是为了评奖学金时,能加分。至于《献血证》,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黄小姐非典过后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献血活动。黄小姐说她本不想参加,但她所在的科室属她最小,她不得不去,单位是有名额限制的。“你知道《公民无偿献血证》是哪儿发给你的吗?”“我没看,发给我,我就放家了,又没用。”黄小姐笑得有点儿尴尬。“你知道北京对献血者有什么优惠政策吗?”黄小姐的回答是:“不知道。”黄小姐只是提到她献血后,单位让她休息了一个月,还给她发了3000元钱。

  在采血车上见到的程先生,态度更是干脆,他说他献血只是为了测试自己的勇气,对于《献血法》和《献血证》他根本不知道,也不在乎,甚至走出采血车时,根本没有要他的《献血证》。

  也许就是因为在履行义务时的疏忽,使很多人对献血者的权利失去了了解的机会。但在采访中,也有人提出,这些权利应该是采血方主动告知,而且这也有助于献血工作的开展。

  但实际上,大部分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得到如此“礼遇”。刘女士已经献血三次,但从来没有一次被告诉她可以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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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 我选择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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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9: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明天开始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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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2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O型血,经期能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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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了胜利街的武汉红十字会,那里捐款的人潮踊跃,令人感动!

海鸥飞在蓝蓝海上 不怕狂风巨浪 挥着翅膀看着前方 不会迷失方向 飞的越高看的越远 它在找寻理想 我愿像海鸥一样 那么勇敢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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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21: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血不合格!选择了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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