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菜:
但是还是希望通过这件事让中国的慈善机构尽量完善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 我十分理解大虾同学的想法,和我一样是性情中人,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但这次募捐款武汉市红十字会的桂秘书长和办公室王主任包括区会的主任明确表态会全额上缴到红十字总会。对这点有任何疑义你可以直接象市红十字会进行咨询。作为捐款人这是你的权利。 作为组织义工我觉得我的解释和了解的情况已经足够充分了,至于一些技术细节已经超出了我能够解答的范围,对于中国慈善机构的制度完善也不在我的能力范围所及,如果你有兴趣进一步探讨希望你能把调查结果在这里公告大家。谢谢! PS:通常的理解公章的权威要大于财务章,武昌区红十字会目前不是独立法人,是否因为这个原因没有独立的财务章,你可以去了解下。 [此帖子已被 泡菜 在 2008-5-21 18:36:05 编辑过]
呵呵,我会的,但不是现在,现在只能提出疑问。也许,等这事告一段落后,我会在其他论坛发贴,希望这个问题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再次申明,我对组织者和参与者充满敬意,相信他们也是无私奉献爱心的。 这个问题也许在中国的慈善机构很常见,但不能说存在就是合理或者合法的。 我同意胡玉芬的一个观点,有些东西需要靠民众的追问才会暴露在阳光下。我仅同意她这个观点,其他的完全不赞同。 另外说一句:财务章和公章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是哪个的权威性大,而是财务章只能由主管会计负责任的。要不别人为什么非要强调财务章呢?作为单位来说,财务章的管理一般比公章更严格。只要有帐户的单位就有财务章,你要从这个帐户取钱转帐,银行支票只认财务章的。 再次申明,感谢组织者和所有参与的义工朋友 我们的心和四川的人民永远在一起 下面是我在省博做义工回来后发的帖子。http://www.5zls.org/ShowPost.asp?ThreadID=79772 [此帖子已被 武汉大虾 在 2008-5-21 22:13:17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