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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泡菜

[讨论] 也来谈“天堂寨”最大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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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8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孤单可否告诉我,究竟有谁赚到钱了?谁真正获利了?谁吃亏了?偶不明:)

所有各方所努力的,包括我所建议的,仅仅是力争做到各方都平衡

这次出行,最好的结果也无非就是做到平衡而已,还有好多方是不平衡的

包括你:)

做一个组织者是太难了,吃力不讨好的情况时有发生

但收益的计算还是要讲点技术

不能把成本也当成收益才好,呵呵:)

小菜一碟,大坛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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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泡菜,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别和他说了,浪费唇舌。而且他说了他以后都不来了,我们乐得高兴。
大灯说得对,还有正经的快乐呢!
去不去梁子湖,我想让罗卜看看你和向日葵呢!
大灯大灯你去不去啊?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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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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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孤单一吻 发表:
孤单,这次的帐如果当真算的是不合理,那就是收少了!他们的付出是你们交的那点钱就可以等价的吗?泡菜算得很清楚了,你是不是没用心看啊?
帐篷每人一个为你们提前准备好一起带去了,临时你不要睡,放在我我就认为...


孤单兄弟,你说的有一定道理,我会退还这笔费用的。请告诉我在哪里同你见面,或者你去店里也可。
兄弟,我喜欢这种交流方式,舒服。从开始我就相信所谓的“记者调查”不可能是你所为。下次不管我们是否同行,都会更规范,更严密。这次的讨论是一次有意义的探讨,它促使了条例的出台。
阿mei ,请帮忙算一下,需要退回费用,我来支付。电话我。
前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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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的,车友会应该有更进一步的章程,而且也欢迎更多爱车、恋车的朋友加入。
想牵你的手走上那条未知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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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什么好呢?有理也说不清.再请车友会的组织成员尽快拟定一个章程,这样明文规定了比较好,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谁欠了谁的?没有!!!!!!!!!!!!!没有规矩到头来还是行不通的,这样出行前大家都认可了,以后就没有什么话说了.
最后:泡菜有理!顶!该收就收!正因为要一直做朋友才更要清清楚楚,讲交情,私下吧.
总得有人守望黎明,
守住那些年轻的梦,
不要让世界上越来越灿烂的青春破败得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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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周末如果不下雨我也要组织活动了,这是我第一次组织活动,具体活动见“结伴同行”,本来只是想两轮族的颇ZN的活动,但广大朋友的支持,特别是向日葵、小雪等有车一族特别的支持,要求开车参加,我们也FB一把,有后援车了
泡菜兄及各位的回贴对我大有启益,我一定小心谨慎的把这次活动办好,有任何疏漏劳烦各位提点,我一定虚心接受,有错必改,(当然在不亏本的前提下)。
这个活动蕴酿了很久,说真的心底有点后悔,我是个极懒惰的人,极想当被组织者而不是组织者,宁愿在旁边懒懒的站着观望。难得懒人也“奉献”一把,朋友的支持让我感激莫名。
各位,走吧,看山看水去,蟹黄菊香,抛下生活的累来吧,暂时抛下你的原则、你的坚持、你的目的,来吧,让我们头脑简单一回,快乐一回吧。
行百里者,看周遭事;行千里者,阅世间情;行万里者,穷天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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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灯,你为什么要姑息他?

他错了,你还给钱他?你自己的钱也不行,因为他错了。
无论有无章程,先有个理字吧?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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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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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大灯不适合做丈夫了,老这么讲义气讲交情自己倒贴,总是要把家败光的。你们几个都一个德行啊,做朋友够豪爽,做老婆跟着你们肯定没好日子过。
还是希望一切更加正规起来,亲兄弟明算帐,也就不用事后再纠纷了。这也是一个成长完善的过程吧。
大家快乐就好。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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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5: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带微笑看大家的帖子,呵呵。
好啊,只要能促进规范的发展,我们的努力就没有白费。
其实我回来后,一直想写一篇散记,题目都想好了,就叫《怀着感恩的心情对你说》。我真的感谢大家。没有一个团队的支持,没有出行全体人员努力,这样的成功是不可能的。谁想一场讨论打乱了我的计划。
我向来主张只对事不对人,坦诚的说,孤单回来后的努力大家都看到了。如果当初我们有完整的条例,也许这场讨论就不会发生。如果朋友们真的能够达成共识,也不枉我们同行一场。
不管将来是否还有同行的机会,我愿意看到大家因在一起而开心。如果这个愿望需要努力的话,我愿意。
前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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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狂顶泡同学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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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6: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不希望全世界的人都来误会我哟
在下就是江湖上久未露面的:玉面无敌小飞龙,冷酷杀手大老虎!风靡万千少女,迷死无数情痴。改善社会风气,带动电影事业,推动经济成长,搞活市场经济,拉动内需,带起外需,建设祖国,努力四化!遇佛佛晕,碰鬼鬼倒,黑风寨上一枝花,盘丝洞前万人迷,传说中的虹口道场新精武门之玉树临风淫不动,一朵梨花压海棠的——青蛙——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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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6: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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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子已被 孤单一吻 在 2003-9-21 10:41:54 编辑过]
在下就是江湖上久未露面的:玉面无敌小飞龙,冷酷杀手大老虎!风靡万千少女,迷死无数情痴。改善社会风气,带动电影事业,推动经济成长,搞活市场经济,拉动内需,带起外需,建设祖国,努力四化!遇佛佛晕,碰鬼鬼倒,黑风寨上一枝花,盘丝洞前万人迷,传说中的虹口道场新精武门之玉树临风淫不动,一朵梨花压海棠的——青蛙——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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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8: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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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ce_hff 发表:
小小,我支持你!



我开始练习着从容地前行,优雅地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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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8: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详见<思考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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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9: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要搞死谁啊~~~````谁又能搞死谁~~~~~
我支持小爱的说法,现在的首要是定章程.如果人人都先不声明定了装备有临时不要,大灯(我们没见过,请不要介意这样称呼你)你能赔多少??
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
惊起回头,有恨无人省。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红笺小字,说尽平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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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2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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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孤单一吻 发表:
我昨天到过聚吧,阿MEI找我有事,我还专门买了一个头灯,准备如果有机会再和大家出游,没想到,这里的人真是藏龙卧虎呀,似乎不把我孤单一吻搞死不会松手的,加上,我先已声明,我出去的费用报社全部报销,只是说...

孤单,你知道你为什么得不到很多人的理解吗,你说以上这些话已经不把大家当朋友,又怎么能让大家当你是朋友呢“ 我出去的费用报社全部报销 你就是再加上组织费1000元如何”,你说这样的话,让大家怎么想,哦,你孤单有本事,出去玩有得公款报,那你去玩那样的去啊,何必跟我们这些自费出来玩的一起玩呢。正所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孤单你想大家当你是朋友,就要在心里先当大家是朋友,你们这次的出行我没参加,但看贴上你字里行间里带着这样的情绪不少,何必呢。如果当大家是朋友,就不要这样,如果不喜欢在路上的,尽可离开。
孤单,我只是就事论事,有什么意见,欢迎拍砖。
喜欢在路上的感觉!QQ:65437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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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2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参加活动的次数不多,但我觉得在路上的几个领导都很不错,这个不错当然是指各方面的。

关于费用的问题,孤单同学,我认为作为男人不应该提这种小心眼的话,就算是在某方面领导们疏忽了,但你是否也可以反过来想一想,假如是你你会去赚这个钱吗?

这次出行的费用之低是我没有料到的,我甚至有点不好意思拿回那80元钱,因为我会想,假如是我来做组织者的话,我肯定首先考虑的不是赚多少了,而是要赔多少的问题。因为我作为一个做业务的人,我知道成本有两个部分:一个是硬成本,一个是软成本。硬成本好算,但软成本往往就容易被人们所忽略。硬成本我都没觉得“在路上”赚了钱,那软成本我就更认为他们亏很了!

很多的人都认为当老板或者当领导很轻松舒服,其实不然,真正一个指挥者是很“心苦”的,等什么时候你真正当了领导的时候,相信你会有感受的。

在这里,我很同意泡菜同学的观点,有机会我还会希望跟你们一起出去玩,而且,希望把该收的费用都收,因为我这个人是宁可天下人负我,而我终不愿负天下人的人,我觉得这样我会玩得心安理得一些。

最后,我只想对孤单同学说一句:有些事也不能完全怪你,因为你还很年轻!

[此帖子已被 月下悠扬 在 2003-9-18 20:58:36 编辑过]

深静院,独爱月华如水,吾谁与共,听取风中遥远的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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