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乐队:
既然风雨阳光有兴趣,咱略略再说几句,主要是咬文嚼字: 1,人“身”攻击,而非“人生攻击”。显然,拿ID说事只是一种语言技巧,别乱扣帽子。 2,逃票的对错与风险是两个问题,我说的是不讨论逃票好不好(对错),而后面才谈风险大小。拜托你读懂再回应。 3,别以为真把你们当领袖了,只是牵头人组织者的另类说法。 4,注意是“客观存在帮派”,也许你主观没有故意,量刑时法官会酌情减刑。 ……
1. 拿ID说事是种语言技巧,呵呵,你的语言技巧是先“拍下人”再说别的事,呵呵,是吗?我可没拿你的ID说事, 我可没人“生”(身)攻击,而是您比较喜欢开口的时候不摆事实不讲证据,乱说一通别的话或者比喻等等! 2. 您帖子的主题是 “丢下人,丢人....”,我想说的就是,逃票,不能带小孩逃票,撇下带小孩的让他们走正门,规避风险,丢下人不是丢人的事情,是规避风险让孩子们和妇孺门走正门,不是丢人的事情,这就是我讨论的主题,拜托您也读懂再说; 3. 既然不是领袖,既然是偶遇贴,那就别说领袖这个词,这个词很压人; 4. 客观存在什么帮派????哪几个人是帮派???帮助发贴人去包车的人是“帮派”??,除了我熟悉 发贴人一些,其他几个人也是在路上认识的除了知道网名什么都不知道,个别男的帮着去谈包车,也成了你的称谓 成“客观帮派”的成员了??? 5. 也许你主观没有故意,量刑时法官会酌情减刑,请问您的心里要给我们上什么刑?减了刑之后再是什么刑?我们“犯罪”了?在您的心里想的是主观没有故意犯罪也要判点小刑????? [此帖子已被 风雨阳光 在 2009-4-11 19:06:05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风雨阳光 在 2009-4-11 19:08:50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风雨阳光 在 2009-4-11 19:55:40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