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言论自由是什么呢?说白了,它的意思就是不管你说什么,写什么,只要不真干,都无人干涉。真干的话,必须受法律约束,合法的行,非法的不行。因此,基于美国复杂的移民背景,你在这里不仅永远可以听到不同声音,而且,可以听到超出你想象的千奇百怪的无数种不同声音,包括滥用言论自由者发出的不和谐音。
这非举点例子不可。
你比较熟悉的美国运用言论自由的例子,是当年的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他是基督教黑人教堂的一个牧师,他充分利用了宪法中"言论自由"的条款,坚持非暴力,他发动的呼吁人权的走向华盛顿和平大游行,吸引了包括许多白人在内的二十五万人,成功地使六十年代黑人争取人权的运动达到了目的。由于他被一个白人的种族主义分子所暗杀后,毛泽东曾经发过唁电,因此,一般中国人对这个名字都不陌生,虽然在中国对他有深入了解的人并不多。他和这一段历史在美国的公共电视台经常播放,他的生日被定为国定假日,在电视上你可以无数次地看到他的著名演说:"我有一个梦……"。这是很典型的运用言论自由的正面事例。
可想而之,当时的美国政府对日益声势浩大的民众动荡也伤透脑筋,但是,他们却只能对整个运动的领袖听之任之。因为,马丁.路德.金是合法的。枪杀他的詹姆斯.厄尔.雷是一个白人的极端分子,这一行动只是他的个人行为,与美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这个人如果只是象其他所有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一样,仅以言论表达他的意见,那么他在美国也是合法的,可是他走了极端,杀了人,被判定为一级谋杀罪,处以终生监禁。最近,他曾提出假释要求,被否决了。所以,他至今还待在大牢里。
马丁.路德.金是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他认为"手段代表了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在进行之中的目的,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因此,他的演说一直是非常理性的。
与马丁.路德.金同时期的另一位重要黑人运动领袖马康姆.X,他是当时黑人穆斯林教的领导人之一,他和马丁.路德.金一样,也充分利用了美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去唤醒黑人的人权意识,但是他的主张是"为了赢得自由可以用一切必要的手段"。他的经历以及他的观点都远比马丁.路德.金有更大的跌宕起伏和变化。
他曾经相信过"白人都是魔鬼",也曾有过非常极端言论的演讲。他曾经宣传过"以暴力反对暴力"。但是,即使在他的言论最极端的时候,他本人的行为始终还是在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从未使用过任何暴力。因此,他也是合法的。
在肯尼迪总统被暗杀,全美国都处于震惊哀痛的气氛中,唯有他发出了"恶有恶报"的评论,引起舆论大哗。要知道,在六十年代美国的种族问题在立法上面临彻底解决的关头,肯尼迪支持黑人民权运动的态度还是鲜明的。当立法取消种族隔离前后一段时期,一些保守的南方城镇种族矛盾十分激化。如阿肯色州的小岩城有一些白人种族主义分子,试图阻止第一批黑人学生进入原来的白人学校,正是肯尼迪总统下令由联邦国民兵保护黑人学生上学。此类措施确实有助于美国尽可能平稳地度过这个历史转折。尽管马康姆.X对肯尼迪的死发表了异乎寻常的见解,但是,除了他的伊斯兰教组织的教主因此令他禁口九十天之外,也没有任何其他方面对他的言论加以限制,因为他是合法的。他有权说出他的个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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