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几口茶,慢慢看,慢慢聊
什么叫拿东方的伦理与道和西方玩哪?
就是这么一个公众论坛里白字黑字你都不肯认真的引用,敢于在摘两个字眼当概念强加在别人的头上,然后发表一番自以为慷慨的演说,满足你那狂热的辩论欲望?
其实,在当代世界,如果抛开法制来讲伦理,很多人是会笑话的,西方人恐怕更是不屑,跟书生的辩论,根源就在于此,米国一类西方的世界,依靠的就是他们所依仗和理解的“法”,于是为所欲为了,这里面没有伦理的问题,所以我说如果拿伦理和所谓的道来跟他们说,基本是木有希望的可以取胜的!最后他会笑话你的落后和迂腐!
我的前提并不是要跟你辩论美国问题。因为关于美国的历史,从你列举的五月花开始到今天的权利法案修正,我所知道的也差不多仅仅就是这样一条脉络。给你介绍一本书,是因为我最近突然发现,从个案中得到的亲切体会原来是可以颠覆我的历史观的。所以我现在信奉体验式阅读,把这种方式与你分享。我看到了效果,你读了或者还在读,我也没有看到效果:因为我是希望人们的阅读基于真正的兴趣或者趣味,而不是知识最大化后享受咄咄逼人的广博快感。
你本来甚至可以看个开头,告诉我这本书很烂,你不想看下去。我也会打心眼里认为你是一个不可小觑的优雅的阅读者。
关于阅读,我大约也可以归于兴趣一类的,只是有时候这个兴趣过于的功利化了,比如当前我关心的事件会更加能够勾起我阅读的兴趣。基于此,没有我不喜欢看的东西,只要符合当前的需要!所以我的学习很不系统,我的知识结构大约有纪传体的味道!感谢你推荐这本书,阅读起来有一种亲切感,但是俺喜欢怀疑,毕竟一家之言么,是不是能够颠覆我的很多认知,我不肯定,但是可能我会先把它当了石头,这个要请你原谅,嘿嘿,姑且看着!
好了,重复一遍我跟书生的闲聊。我说的完全是跟你热衷的话题毫不相干的另一个话题:西方的法制精神来源于理性,而中国的礼制精神来源于伦理。我认为理性和伦理实际上都是以“道”为基础的。(这里的道是宇宙秩序的驱动规律)——这就是我所认识的东西方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秩序的全部。这跟你说的神马站在法制制高点上以及我根本没有相匹配的伦理、道跟本不是一种话语方式。我的逻辑本来就很差,但我一看你这种对别人的话语妄自制造逻辑混乱表示极大的震惊和愤慨!
有时候制造逻辑混乱也是一种辩论的方法!
如果你说的对,我补充一句:东西方所认知和遵循的道差别不是一般的大!这就是造成互不认知和敌对冲突的根本原因!于是当它们发生碰撞的时候,这两个不同的东西,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必然有一个会站在更高的制高点上,而另一个就会仰视了,这是必然!这一点上,不存在你打你的原子弹,我打我的手榴弹的问题!只有东风和西风的问题!
我们在继续这个话题,我相信你一定同意西方的理性之中包含着独立精神吧;你说的神马人家站在法制的至高点谁都玩不赢弄得我是莫名其妙,我姑且忽略你的逻辑错误。我说的在维持社会秩序上礼制与法制的差异性问题,文明并没有神马优劣之分,只有历史阶段的适应性之分,每个群种的价值观念都深植于他们的传统习惯之上。当我们还没有法律意识的准备下却引来了宪法,表现在最不适应方面就是人们几乎看不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例子,我们对法律的健全深表怀疑,我们对法律程序深表遗憾,我们对政府及法律都表现出最大的不信任……一点点小事,人们就对法律条例深表忧虑、声嘶力竭、奔走相告,企图要把自己的良心逃出来砸到天安门的广场上去。这都说明了我们根深蒂固的东西对新移来的器官强烈的排异,我们还没有适应它,或者说把它好好培植成自己天然的身体部分。
文明没有优劣之分么?我同意,但是米国人以及它们所代表的西方世界不同意!于是文明会冲突并且这个冲突不以你我的意志为转移!有一本书好像就叫文明的冲突,里面应该是说的很明白!现实的世界是:文明正在很激烈地冲突着!在这个坛子里,同样在继续!
而另一方面,自以为特懂法律的东方人,比如尔等,开始知道了依“法”谴责美国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了;有的人甚至懂得依法暴乱,懂得依法偷税,懂得依法“杀”人……这都说明了什么?说明我们没有理解法制的基础,没有深彻理解西方的理性精神中所包含的平等、独立、自由的思想内蕴。
从大清帝国被蹂躏开始,这个过程就一直没有停止!我估计一下子也还不能够停止的!
同意你所说的平等自由独立等等等,但是那是西方人对自己的,离开了它们的世界,这些都可以抛弃!辩论利比亚,我正是想要说:它们怎么就不要平等、独立、自由的思想内蕴了呢?郁闷啊!
翻翻中国的历史书,也有许多生趣动人的例子。我曾经也以为我们中国没有法制,我曾经也把商鞅的变法当做自己老祖宗的法律启蒙。直到我看了几件宋代的刑事案例,我才有些理解古代以礼入法的精神。所以,我才真切的明白中国并非没有“法”制,中国的法制就是“礼”治。它的基础是伦理。可惜,人们只知道伦理的可憎之处,却并不真正的理解包含在伦理之中的人道精神。
所以,我才说中国的礼,早被撕的面目全非了。——我根本一个字都没有想谈什么“文化”问题。
当代中国人既没有建立起西方那样的法律制度,也痛恨过去自己所传承的那些所谓的礼,这个就是当今混乱的原因,也是你所谓被撕成脆片的根源!历史上中国的鼎鼎大名的法家,灵魂的深处并非法,所谓的法术势,根本就不是法!县以下就无法么!如果你说家法也是法,可能更接近于你的所谓礼!所以几千年下来,中国始终是人治!这个是改变不了的!我们每个人一面呼喊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面面对法律事实时到处找人与法律讨价还价就是例子!这个一下子是改变不了的!
所以,即便你不谈,这个也是文化,是吧?
非这么较劲跟你说我心目中的这点小困惑,是想告诉你,我的兴奋点跟你不一样:我根本不屑于跟谁辩论,我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有点意淫罢了。根本不关注互动的问题,你可以找那些喜欢互动的人辩论交流。
感谢你跟我较劲,嘿嘿,我喜欢这样子谈话,毕竟我的错误和鱼丸只是让你震惊和愤慨,而木有开口来骂街!这个也是我的幸运!
随意地说来,有不当之处,包括违反常识之处,你指出,我还是愿意接受,毕竟我终究是个不怎么喜欢读书的人!
继续喝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