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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格桑阿娃

还户外一片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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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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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7 16: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们不知道,只是缘于信任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6-16 11:13:00    Post IP:111.173.202.135[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mrxslong在2013-6-16 11:13:00的发言:
     如题

和你一样也是原于信任啊!

其实我在5月22号早上就回帖对活动组织者提出:请说明本次活动是否纯AA?几小时后活动组织者就回复是"AA活动啊."

我看登录时间,知道召集人是一位2006年进路网的老同学了,非常钦佩,心想老同学出马召集活动真不容易,一定要鼓励,马上回帖表示支持.

 

结果呢...???

 

车走车道,人走人行道,纯AA活动帖发在结伴同行版,商业活动帖发在商业户外活动版,这是众所周知的路网的规则,从老黄饭管时代沿袭至今原则没有变.我2006年9月进路网就是这样的,不是2013年的新发明新发现!

 

版主不是交通警察,只是网规协调和维护者.数年来,路网网规完全是靠大家自觉遵守,才有今天这样受大众欢迎的户外活动平台.

感谢大家的支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6-17 16:32: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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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8: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娃我只想说关于我幕阜山的帖子为什么居委会还没有回应。

而且居委会的版主还把我的帖子锁起来了,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违背了什么。

组织完活动回来就要在居委会发财务贴,为什么要把我的财务贴锁起来。身正不怕影子歪,请就你们给我解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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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8: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兵马俑在2013-6-15 9:46:00的发言:

谴责挂羊头卖狗肉的欺诈行径,还户外一片洁净的天空!

好样的!格桑啊娃 称职的版主!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我的QQ 398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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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8: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帮我解锁,居委会没有人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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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9: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性之争,无非就是利益之争,出去玩就不可消停一会?

 

想赚钱,赚在明处也无可厚非,但坑蒙拐骗就不对罗。

 

在下搞了几次纯AA的活动,比如本次端午,带了10台车30多号人去泰宁,也算是召集人或领队吧。实话说,俺不是学雷锋,你想想啊,如果俺一个人跑几千里地去玩,那多无趣;吃饭时一个人点俩菜没吃好,十个人点十个菜就吃得我摇头摆尾了;真心话,俺这是召些人与俺一起做伴呢。所以呢,纯AA的领队也不是新驴们想得那么伟大滴,至少本人如此。

 

路人众生相,有的不清白的以为纯AA的领队也得为其提供免费服务。曾就有人质问我:“为什么你不安排我上那台越野车,那车坐着舒服”,俺直接回答:“你以为你是谁啊,义务与责任对等,懂不?我没赚你一分钱你还要求这要求那,能带着你玩就算不错了,愿意跟就跟,不愿意跟你立马给我打道回府去,我这不是旅行社,也不是行政组织”——俺说话就是这么直接。每次出行,注定有的同学可以成为朋友,有的只能当擦肩而过的路人。

 

在钱上,千万马虎不得,否则被千夫所指,划不来。出纳与会计公选,如自驾出行,各车再备财务,公用部份,各车财务与车队总财务当场A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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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9: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活宝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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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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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0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愿意召集商业户外活动赚户外活动的钱?赚的钱多或钱少?是召集者个人的自由!

谁愿意选择参与商业户外活动,不计较被赚的钱多钱少也是参与者个人的自由!

无可非议!

 

但是《结伴同行》版是纯AA户外活动版。根据路网网规,凡是召集人在活动中有经济利益收入的无论什么理由名目和形式只看其结果是召集人有个人经济利益收入的无论多少都被视为商业活动。这类的商业活动召集帖应该遵守路网网规发在本论坛《户外课堂 商业户外活动》版。

所以凡是这样的商业活动召集帖无论召集人有意或无意发在了《结伴同行》都被版主移动到了《户外课堂 商业户外活动》版。发错了版,版主有权维护路网网规和正常秩序以正方圆。

 

我一直很想知道:为什么发在结伴同行版的个别纯AA活动召集帖在活动结束后总有参与活动的同学公开jjww表达对活动召集者的不满???

那是因为活动召集人当初发在结伴同行版的召集帖隐瞒了这个活动是商业活动的实质!

活动参与者在活动结束后要求活动召集人公开财务明细帐目,这个要求是路网对每个在《结伴同行》召集纯AA活动的召集人的基本要求:活动结束后请在居委会公布本次活动的财务明细帐目。

请大家认真阅读老树昏鸦几年前发布的路网的网规。

我们不在此讨论路网的规则是否符合个人的想法和理念,我们自愿选择在路网玩户外活动,就要自觉遵守路网网规。

如果有人违规了,必然有人提出质疑了。

这正是jjww的声音所在.

 

mrxslong

 

请端午紫雀界活动组织者公布开支明细!

http://www.5zls.org/dispbbs.asp?boardid=2&Id=24704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6-18 3:51: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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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03: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结伴同行
[这里是徒步、登山、探险、自驾车等各种纯AA自助户外活动计划发布、讨论、同伴征集的地方,任何涉及商业活动收费的帖此版一经发现将无条件删除(“领队免A”和“有租凭行为”的活动视为商业召集!)必须公选财务和事后发表账目]

告知不了解的同学:以上不是2013年的新发明或新发现哦,这条版规已经沿袭数年至今原则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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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0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再学习!从老黄饭管时代沿袭至今不变的原则。

大家一起共同重温老树昏鸦三年前发布的老帖吧:

公选财务及账目透明是领队的基本要素之一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6-4 17:42:00 [只看该作者]

 路网有很多不和谐的帖子,基本上都发在居委会栏目,仔细分析,大都与钱有关。

的确,有些打着AA旗号捞外快的人也有。其实,不要自以为聪明,有得2次带队出行,

就被别人认破了,只是有人不想提及而已,并不是别人不知道。

我认为,为避免误会,也的确证明没有经济问题,必须做到2点,基本就没问题了,

也就很和谐了:

1.公选财务,召集人及领队不得兼任财务。(如果在召集后要下定金的,召集

人可预收,但是在集合出行的第一时间,召集人必须当面和公选出来的财务办理定金移交或者账目移交)

2.回来后,在帖子里或者居委会栏目专帖公布出行收支详细账目(原来路网此栏目的功能之一就是给大家出行回来公布账目的)

只要做到以上2点,通俗说法就是财务透明,就不会产生误会,不愿公布账目,不愿公选财务,那只能说明有意....

另,有人会说,以上2点做了,可在诸如包车问题上,召集人或者领队和司机有潜规

则,我想,这个很明显,一般人都知道一个大概额度,潜规则也到不了哪儿去,次数多了,也就失去信用。

又及,有人觉得为几元钱不值得计较,实在是错误,计较的不是几元钱,而是公理和

信用。只要财务透明,我想钱多钱少就不会计较了。

当然,几个朋友相约出行不在此列。[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4 17:45:30编辑过]


http://www.5zls.org/dispbbs.asp?boardid=124&Id=13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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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0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纯AA活动召集帖发在《结伴同行》版;

商业活动召集帖发在《户外课堂 商业户外活动》版。

一个很明确简单很容易遵守的规则,如果看不懂或者明知故犯?又如何?版主不是交通警察,但是在维护协调路网正常秩序。

以后仍然一如既往要求:

发在《结伴同行》版的商业活动召集帖将被移动到《户外课堂 商业户外活动》版。

发在《结伴同行》版的活动召集帖请在主帖写明本次活动是纯AA活动,并请在活动结束后在居委会公布本次活动的财务明细帐目。

如果召集人发在《结伴同行》版的活动召集帖写明本次活动是纯AA活动,但是隐瞒了其实质是商业活动,属于违反路网网规行为,一经活动参与者质疑被证实是事实,将由网管处理。

感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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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7: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跟老黄自驾出去的一次是六一,一百多台车去露营,饭管和我经常在一起自己做饭喝酒,桌上经常坐得都是潜水,划艇,登山的班子,斑竹没提名字我也不提了,但这些人都爱以前的路网,这个不在讨论范围内吗?只谈规矩的话没必要字多字大,把不喜欢看不顺眼的都删了用户锁定就可以了,一个贴又一个贴的占宝贵的结伴首页讨论钱是交警该不该管的?在我们看来这里还出现精华给钻的也是笑了半天的。
Easy Life,Happy Day http://weibo.com/lefilm QQ:14941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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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10: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眼,就感觉背后血液沸腾。熟悉的感觉。熟悉的人。
现在工作太忙,抽空上来瞄一眼。挺想大家的。关注不停。
游览天下美景, 戏看人间百态。 天上神仙不做, 地上唯我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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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1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改变观念,有商业才能搞活,国家都改革开放了,我们还守着30年前的观念?每个人都有脑子,都有行为能力,不是襁褓中的婴儿,怕什么?有商业贴就不纯净了?我看至少有一个好处,保持大家脑子不生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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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1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天乐在2013-6-18 7:01:00的发言:
最近跟老黄自驾出去的一次是六一,一百多台车去露营,饭管和我经常在一起自己做饭喝酒,桌上经常坐得都是潜水,划艇,登山的班子,斑竹没提名字我也不提了,但这些人都爱以前的路网,这个不在讨论范围内吗?只谈规矩的话没必要字多字大,把不喜欢看不顺眼的都删了用户锁定就可以了,一个贴又一个贴的占宝贵的结伴首页讨论钱是交警该不该管的?在我们看来这里还出现精华给钻的也是笑了半天的。

哈哈我要笑四乐!--晕啊

我从进路网不久就是用这个号的字,不是专门发这个帖用的!非常抱歉让你看了很不舒服!因为曾经有朋友说4号字太小了所我用了5号字。

 

我非常相信不同的论坛有不同的风格,一个人以自己的喜好选择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论坛玩不同的地方。。。

户外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各行其道,自得其乐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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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1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看见什么不舒服啊,我现在也是笑着回帖啊,因为我把这当个乐事。路网一直不温不火,增加点话题也是为路网做贡献纱!

不同的论坛是应该有不同的风格,但如果发现论坛失去了原有的风格,现在的路网和前几年比怎么了?管事的是不是要想想办法了?

有人要我安静的离开,我不知道上面的文字是不是也代表我应该选择换地方玩,事实是我确实是这两天无聊,我很怀恋以前的路网,我会一直在路上。

Easy Life,Happy Day http://weibo.com/lefilm QQ:14941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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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1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乐,我们都热爱路网.从你以前和现在发的帖,你是认真的,明白你一贯的想法和理念.我们看到的是一波新人来了走了...又一波新人来了又...如此一波又一波...现在大部分都是新面孔了.你上来一次和过年差不多吧?哈哈

也许这就是某种我们谁也无法掌控的规律,但是--总之很高兴的是无论新同学还是少数老同学大家在这里玩得乐此不疲。。。还有何所求呢?

路网的老同学,有什么境外自助游的好线路请推荐哈哦

天乐天乐 天天乐

特别用了你看得顺眼的4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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