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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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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2 1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13 0:17:39编辑过]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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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吧,楼主,你上面的长篇大论我没耐心看完,很抱歉。

我心里没什么魔,也请你不要随便臆断别人,并把你的价值观强加在别人头上。

“我必须告诉这些朋友们:我心灵很纯净,但我不是仙女,我也不想做你们心目中的仙女。”

再次发表一下个人意见:我们更多的人爱的是在路上,是所有兄弟姐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没几个人真关心你到底是怎么样的人。谢谢。

 

 

[此帖子已被 经过 在 2009-4-12 16:28:54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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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2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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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别生气了!

你的文字我们都很认真的看了,相信大家也都有目共睹。

只是微紫一向嘴笨,不会说好听的话,但却真的希望你天天开心,为自己活着,也要每天快乐地活着。。。

并祝早日康复!

[此帖子已被 微紫 在 2009-4-12 12:10:51 编辑过]

改变能够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可是,上帝,请你告诉我:
哪些是我可以改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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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2 1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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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2: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我们”的时候,我觉得非常可笑,你连真面目都不敢露,能代表什么“我们”?”

这句话,当初大家见你不堪骚扰,想要帮助你的时候,恐怕你不会说吧?对事不对人,本无亏欠。

如果我令你不快,那么很抱歉。但我说的都是真心话,因为没谁有必要在这儿假性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和权利,谁也别试图去影响谁,自己活得安心,快乐就好!祝好!

[此帖子已被 经过 在 2009-4-12 12:16:3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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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2: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个贴子,

我无比确定,灯光就是远方的朋友. 哈哈!

这个伤心离去的小女人,又回来了.

路网路网,你魔力真大!

食言是女人的权利.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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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2 12: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13 0:18: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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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2: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来说两句:

微紫一向认为:对信任你的人不必解释,对不信任你的人,解释了也是白解释。

何况,在任何社会,也终究是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

最后对远方(不好意思,习惯了你以前的名字)说:你真会写、能写,让人佩服;你又有时间户外,真让人羡慕!

另外,楼主的文字都欣赏了,但微紫真的是没有时间一一跟贴回复,也借此机会说一声“抱歉”。。。

[此帖子已被 微紫 在 2009-4-12 12:32:39 编辑过]

改变能够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可是,上帝,请你告诉我:
哪些是我可以改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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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2 1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13 0:19: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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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2 12: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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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7: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网应该搞个才女,才男大集会,呵呵,眼见为实,就不知道,是否,人如其文
千年等待,只为百年的回首!为属于我的千年,我珍惜,我放下,我就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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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7: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隐形的翅膀


每一次
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
每一次
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我知道
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飞过绝望
不去想
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
我看见
每天的夕阳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
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给我希望
我终于看到
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
我终于翱翔
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
就飞多远吧
不去想
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
我看见
每天的夕阳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
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给我希望
我终于看到
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
歌声多嘹亮
我终于翱翔
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
就飞多远吧
隐形的翅膀
让梦恒久比天长
留一个愿望让自己想象

朝圣路漫漫,心在路上,借一双翅膀,向着更远的远方飞翔!

[move][/m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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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7: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后再来

却看到个渴望翅膀的远方

喜欢文字的小孩不会变坏

老纳一直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

不管争论,冒犯,冲突,愤怒也罢

其实对于陌路相逢的远方朋友是彼此欣赏的

执着不是错误

也许只是对自己这么多年的坚持而已

性相近 习相远

有人就算装作流氓嘴脸来掩饰些什么

就像在黑暗里行走必须戴上面具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不可说的究竟是什么呢?

 

 

青莲染红泥 谛听白象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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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既然又被点名,就正式回一次吧

我的新签名首先是在向海子的诗致敬(虽然有调侃的味道)

其次是表达一种不合作精神(没有办法,老愤青了)

高雅低俗本身就是个价值判断,而且,低俗是每个人的权利,谁能高雅得不食人间烟火呢

虽然也算是出生于书香世家,不过我的生存经验完全来自于市井江湖,而且从中受益良多

所以我一直说我跟你和妞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上次出手,也只是践行了一次路网同学总是

挂在嘴边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而已

关于你讨厌的也是我拍砖最多的那几个人,虽然他们的很多观念我不认可,但是我混论坛的原则是

“只拍观点不拍人”,大家相逢一笑:酒照喝,砖照拍。有什么不好呢

说到骂骂咧咧,也许像妞那样写成“TNND”或者把“老子”写成“劳资”你就不会失望了,呵呵

还是那句话,对你而言,我目前只是一个ID而已,不要把网络想得那么美好,(呵呵,十年前的经验)

即使真的有苍蝇,既然造物主创造了他们,就必然有他们存在的理由和生存的权利

淡定平和宽容,与你共勉,祝好

 

冯唐易老,野夫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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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3 1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13 0:19: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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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3 2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子已被 灯光 在 2009-4-20 22:03:0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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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2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说:如果根据李银河的标准,在路上以及心情随笔版块,离低俗还差得很远啊!起码是十万八千里以上!就更谈不上“恶俗”了。如果经常被说成是“龌龊之地”,就有被污蔑的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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