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夕阳残雪

就这样被踢出了汉口风!

[复制链接]

5

主题

467

回帖

2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8333
发表于 2011-9-3 0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尘土.在2011-9-2 23:26:00的发言:
换位思考,理解万岁!一个群呆久了,自己或多或少做过一定贡献,人也较熟,突然被踢,感情上受到一定伤害是完全可想而知的了。管管踢人时先慎重考虑哈为好。楼主性情中人,出个帖子消口怨气,并非一点道理没有,至少它可以提醒那些能够踢人者(包括我)不要随便踢人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2 23:32:05编辑过]

支持尘土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6

主题

1万

回帖

4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464976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1-9-3 1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尘土.在2011-9-2 23:26:00的发言:
换位思考,理解万岁!一个群呆久了,自己或多或少做过一定贡献,人也较熟,突然被踢,感情上受到一定伤害是完全可想而知的了。管管踢人时先慎重考虑哈为好。楼主性情中人,出个帖子消口怨气,并非一点道理没有,至少它可以提醒那些能够踢人者(包括我)不要随便踢人啊!----言之有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2 23:32:05编辑过]

呵呵,同病相怜。汉口风开心管为推陈出新,虽也把我踢了,但我仍会在群外继续关注汉口风 .

 

让更多热爱户外且素质更高的同学加入---此话貌似欠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3 10:11:54编辑过]
一烟一酒,少有烦愁;边玩边走,快乐心头。 http://www.5zls.com/bbs/viewthread.php?tid=1154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571

回帖

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5818
发表于 2011-9-3 1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磨山樵夫在2011-9-3 10:10:00的发言:

呵呵,同病相怜。汉口风开心管为推陈出新,虽也把我踢了,但我仍会在群外继续关注汉口风 .

 

让更多热爱户外且素质更高的同学加入---此话貌似欠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3 10:11:54编辑过]

的确欠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467

回帖

2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8333
发表于 2011-9-3 1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磨山樵夫
  55楼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逍遥版主
等级:中将 帖子:11061 积分:56255 威望:0 精华:2 注册:2008-7-28 9:57: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1-9-3 10:10: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尘土.在2011-9-2 23:26:00的发言:
换位思考,理解万岁!一个群呆久了,自己或多或少做过一定贡献,人也较熟,突然被踢,感情上受到一定伤害是完全可想而知的了。管管踢人时先慎重考虑哈为好。楼主性情中人,出个帖子消口怨气,并非一点道理没有,至少它可以提醒那些能够踢人者(包括我)不要随便踢人啊!----言之有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2 23:32:05编辑过]

呵呵,同病相怜。汉口风开心管为推陈出新,虽也把我踢了,但我仍会在群外继续关注汉口风 .

 

让更多热爱户外且素质更高的同学加入---此话貌似欠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3 10:11:54编辑过]

 

 确实欠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365

回帖

2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2944
发表于 2011-9-3 11: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算啦算啦,开心就好,不开心的事说明了就过去啦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9

主题

8863

回帖

2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215462

论坛元老荣誉会员

发表于 2011-9-3 1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踢就踢呗。当年六角亭踢我,我不明白为什么,问儿子我的六角亭群怎没了,儿子说别人不欢迎你把你踢了呗。我电话群主老舒,你怎么把我踢了。他笑了 不踢不发言 一踢就说话了。 快回来。

   再申请,发现好多六角亭!我问一个人,你也是六角亭的?我是8床。你是几床啊?

   对方回答: 250床。

   其实我们群只有30几个床位。于是我只有回答:250床,您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3 12:15:56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3

主题

1万

回帖

29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296109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1-9-3 1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会积极参加活动。决不当管管。
人在旅途,身不由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3 1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54楼:大家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来化解矛盾,你发的帖子不敢苟同哦,这里我也为残雪同学说几句话了,残雪同学出于对汉口风的感情,在突然被踢的情况下,路网上发帖也未必不妥,因为正如她所说的,这是普遍现象,只是以前没有人在路网上表达出来,所以可以理解,当然生气的状态下说话难免刺人,这在前面大家已经指出而且她本人也解释了,但是54楼的喜笑颜开同学不应该重提,特别是不应该再犯同样的错误,进行人身攻击了,这无异于火上浇油,扯皮打架之流,息事宁人的好,说不定哪天会偶遇的哦呵呵
风景在路上,快乐在心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97

回帖

640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6400
发表于 2011-9-3 14: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TX们,都打住吧,为了快乐为了健康为了友谊天长地久都打住吧,小事儿一桩,别太计较。

 

    快活婆婆被大海的群踢了不止一次,开始的时候觉得莫名其妙的,而后知道是要进群的人太多,我又是大海的大姐,不踢我踢谁?有时候人少了他也不会忘了仍然把我这个快活婆婆请进去,人数多了又请出来,我能理解,自然就不会生气,什么时候大海都是我的好兄弟,他那个“在路上”群里的朋友都是我的好朋友!

 

    理解就好,大家都是为了快活,建群者也都是为了朋友们开心快乐而付出辛苦的,理解万岁!

 

    在这里我也很感激大海介绍我进入了一个快乐的团队----解放公园群,认识了那里的好多朋友,我很喜欢他们,也很感谢海女以及管管们没有因为我参加活动少而请我出去,而是给予我很多的关心和爱护,真的,就是有一天因为我占据了名额而“踢”了我,我仍然会爱那里的,毕竟群里的朋友们给我了家一样的感觉,给过我家人般的关怀,想想看,有谁会不爱自己的家和家人呢?

 

快乐相随、笑看人间

友情长存、祝福相牵

清风拂面、淡如云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5

主题

1万

回帖

2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积分
284155

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1-9-3 14: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看来快活婆婆也很喜欢我了,我好开心啊

 

一丝不挂,在路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4

回帖

161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614
发表于 2011-9-3 14: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楼主这样写,还是觉得被T是委屈的; 一个群应当珍惜朋友们对它的关注 , 不应当随意T人; 因为你们当时加人的时候应当也不是随便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3 14:27:3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249

回帖

1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4701
发表于 2011-9-3 15: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好,我也被t过,所以理解你的感受,为了不被t,支持你自己开个群
脚在路上,用路验证脚的坚毅
路在脚下,用脚丈量路的宽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845

回帖

4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8717
发表于 2011-9-3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段时间不能参加活动,也可以提前向群领导们请假,这也是群员享有的权利。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版有版规,群有群规,作为群一员在享有权利之前更要首先遵守群规。我把在汉口风群空间里常年置顶在第一的群管理制度前3条截图发出——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汉口风群空间截图.jpg

汉口风群群规前3条.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55

回帖

452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526
发表于 2011-9-3 15: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哈!凡事要互相理解!如果长时间不参加活动理应说明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3

主题

386

回帖

3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8789
发表于 2011-9-3 16: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被踢出了 □□□” 可能将成为今年的流行语!
群号:173378477(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全体解散。自新一年的1月4日开始,再重新欢迎所有认同理事会的宗旨和理念同学,以及在三镇徒步活动中愿意充担志愿者的同学加入。)。 我徒步 我健康 我快乐 我坚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

主题

3330

回帖

18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81196
发表于 2011-9-3 17: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青山徒步理事会在2011-9-3 16:29:00的发言:
 “就这样被踢出了 □□□” 可能将成为今年的流行语!

 

看来得赶紧到手上各群去说话活动告假克!

 

今年的另一流行语即将诞生:“□□□莫T我啊!”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人无数~名师指路~自己去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365

回帖

2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2944
发表于 2011-9-3 1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ao123在2011-9-3 12:15:00的发言:

    踢就踢呗。当年六角亭踢我,我不明白为什么,问儿子我的六角亭群怎没了,儿子说别人不欢迎你把你踢了呗。我电话群主老舒,你怎么把我踢了。他笑了 不踢不发言 一踢就说话了。 快回来。

   再申请,发现好多六角亭!我问一个人,你也是六角亭的?我是8床。你是几床啊?

   对方回答: 250床。

   其实我们群只有30几个床位。于是我只有回答:250床,您高!

  

  

 

    还是 六角亭的 元老 高啊!   ——开心一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370

回帖

2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0493
发表于 2011-9-3 17: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ㄗpy猫在2011-9-2 17:53:00的发言:
    加不进去也没有关系,,当外挂,挂到那都可以玩,,,不要群,免得吵人。。。。

 

    

好山好水好地方,都想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www.5zls.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武汉在路上俱乐部 ( 鄂ICP备11000556号 )

GMT+8, 2025-8-30 16:45 , Processed in 0.06895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