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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灯光

我只记得你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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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21: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看来虾子不能狂吃。我因为职业原因,需要保护嗓子,所以禁辣多年了,几乎不吃虾。禁甜、全素估计对女人、非素食主义着来说,不容易做到。到时候看看你的记录是几天,呵呵……

 

 

 

 

 

——————————————————————————

 

 

晚上在书架上随手抽一本书读,正好抽到了张小娴的书。我记得几年前买此书时,我心里住着的那个女孩子,曾令我对书中的插图爱不释手。那几日,我在江苏省度假,每天去街头闲逛时都会带着此书。我还把书摊在草地上,对那些精美的插图一一拍照,真是“少女心爆棚”呢,呵呵……

 

我记得回汉后我曾摘录书中的句子,再加入我自己的点评,并配上这些拍下的插图,专门做了一篇博文。刚才我登陆自己的老博客,把那篇博文找了出来,发觉摘录的爱情感悟,写得不错;并且我自己的点评,也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所以特全文转发于此,与大家分享、切磋、交流。2013年因自己处于非常时期,所以写的博文特别多,而且似乎每篇都特长,这篇博文就长度和自己的投入程度来说,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篇罢了。

 

 

 

《张小娴语录》

 

2013-08-18 12:53:53|  分类: 读书笔记

 

题记:

       这次旅行时,我在武汉机场买了一本张小娴的散文集《谢谢你离开我》,当时主要是被里面精美的插图吸引。而后来,则越来越被她写的文字吸引。她的文字并不华丽,然而她对爱情的感悟已经达到了睿智程度。也许,简单、朴素的文字,反而更给人深邃感。

       以前我对张小娴几乎一无所知,现在才知道她是香港知名作家,是全世界华人的爱情知己,已出版四十多本小说和散文集。这次旅行,我一路上都在品读她的爱情感悟,在很多方面与她有同感,特摘录部分放在博客里,与朋友们分享,并信手把自己的感悟涂鸦一番(蓝色字体)。如下:

 

  1.    《四肢在恋爱》:

       恋爱的时候,我们的四肢也在恋爱。

       ——真是这样。比如手牵手的温暖、踏实感觉,也许是一场恋爱最令人留恋、怀念的幸福感觉。 

 

       2.    《爱情如烟花》:

       是的,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两个人才会甜蜜。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四片嘴唇才可以亲亲。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两个人、两双手和四条腿才可以变化出许多不同的拥抱,可以飞抱、熊抱、腰后抱、亲嘴抱,用尽全身气力的狠狠抱。

 ……

 家庭是两个人或更多人的事,爱情却是一个人的事。不管你爱过几个人,不管你看过几回烟花,爱情终究是自我追寻、自我认识和自我完成的漫漫长路。

 然而,这一个人的事,是要由另一个人去成全,就像烟花需要一片夜空。

 ——读着不乏伤感。一个人的日子,再静好,也有着一种落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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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2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3.    《我和你的地域》:

  爱情与其说是两个个体的交流,倒不如说是两个地域的交流。

  每个个体都有其历史,我们成长的背景、家庭、读过的书、受过的教育、爱过的人、经历过的事、过去的伤痕、不可告人的秘密、成长过程的创伤、爱恶和志趣,形成了一片地域。

  ……爱上这片地域,才是爱上我。

  ……爱一个人的时候,也同时意味着你愿意了解这片地域。

  接受两个人的相同点,当然毫无困难,我们甚至会说,这是我们互相吸引的原因。然而,接受彼此的差异,却是惊涛骇浪,是两个地域的合并。

  ——我在这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是:爱,首先是一种渴望去了解的愿望,然后是一种能够去了解的能力。如果连了解的愿望都没有,那根本就是不爱,或已经爱无能了。如果没有能力去了解、懂得,那么这样的爱,还是放在心里的好,不然只会让被爱的人抓狂,如果她(他)也在乎你的话。

 

 4.    《感性,感动,感觉》:

  我不会选感性的男人,男人感性是好的,百分百感性却令人吃不消。男人,还是应该理性一点,理性的男人比较有安全感。

 我会选择令我感动的男人。

 因为爱我,他做了许多令我感动的事情。

 ……

 感觉转瞬即逝。感觉,是靠不住的,难以永恒。

  ——爱情产生的原因无非是两种:1. 欣赏(甚至崇拜) 2. 感动(甚至感恩)。前者,往往会是主动去爱。后者,属于被爱后因感动而产生的回报性的爱。两者当然也可以结合在一个爱的对象身上,那当然最完美。主动之爱,对女性来说,有点虐心,容易疲倦。毕竟,女人的自尊和感情都太细腻,而男人相对来说粗糙得多,不容易受伤。关于爱情,无论是读小说、看电影,还是反思别人或自己的体验、经历,我经常感叹、唏嘘的是爱情中的不同步。爱,往往不是来得太早,就是来得太晚。当你终于意识到你也在爱着的时候,那个曾经爱你、感动你的人,也许早已离开。爱的感觉,强求不来,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并非所有的感动都会导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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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沉落在暗恋湖底》:

  我们以为自己苦苦暗恋着某人,而其实,我们暗恋着的,只是一个我们在想象中美化了千百遍的人,愈是得不到愈是爱,愈是得不到愈是肝肠寸断。到了后来,那浮不上面的单思,只好沉落在暗恋湖的湖底,化成一片荒芜的青苔。

  ——我对一切非自然的爱情状态,都不赞赏,比如单相思,比如单恋,比如精神恋爱,等等。在我看来,自然的才是美的。爱,可以是一个人的事,爱情,则必须是两个人的事。反正我不会去爱(或不会让自己去爱)一个不爱我的男人。

 

  6.《应付一个女人》:

  他自诩很能应付女人,可是我想,他从没应付一个他深爱着的女人,那可不是容易应付的。

  ——爱情,从来就是一件麻烦事,而非一件轻松事。爱情并非只是风花雪月的浪漫,更可能是撕心裂肺的疼痛。蜻蜓点水的恋爱,看似潇洒,其实无趣、无聊、无味。用情太浅者,虽然游刃有余,收放自如,收获的往往是浮光掠影的“幸福”感。用情至深者,虽然会痛彻心扉,但收获的是刻骨铭心的幸福感。上帝是公平的,你要什么,他就给你什么。一切在于你自己的选择、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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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2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7. 《爱的两条路》:

 

    道理其实就摆在眼前,简单不过。找到自己的生活,也就找到自信;找到自信,也就不会害怕他不爱你,也不会想要成天盯着他。

 

     爱一个人,只有两条路:要么给他自由,要么成为很棒的女人,到时候,说不定是他想要成天盯着你呢。

 

    ——再聪明、再自信的女人,一旦爱了,就会傻了、不自信了。这时候需要男人的睿智来帮她找回智商和自信。一个男人如果“私”自己的女人,女人又怎会没自信呢?“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我只爱你那一种”,男人如果用一举一动对女人传达这样的信息,女人就会越来越自信、从容、神采飞扬、美丽。最可怕的是那种“这山望见那山高”的男人,总在盯着、挑剔、夸大女人的瑕疵,用自己女人的缺点去比别的女人的优点,渴望改造她,使她更完美。再自信的女人,一旦遭遇、爱上这样的男人,自信也会被摧毁,然后是艰难的找回自我、自信的过程,唯有不爱之时,方可恢复自信。总之,这种在感情方面愚钝的男人,是女人的毒药。唯一的办法是彻底远离他,哪怕他再“优秀”。


 

  

8. 《世间相对论》:

 

    世间很多事情是相对的:开始与结束、短暂与永恒、复杂与简单、快乐与痛苦、生命与死亡。

 

    然而,我们往往在了解其中一样时,才了解相对的另一样。

 

    ……

 

    人们追求简单的生活和简单的感情,生活简单的人却憧憬一段不平凡的经历。大部分女人都梦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经历过这种爱情的人,反而渴求简单。

 

    ——我渴求简单,因为曾经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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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时间的多情尾巴》:

 

    时间会把悲剧变成喜剧。

 

    ……

 

    时间也会把喜剧变成悲剧。

 

    ……

 

    不是所有爱情,但是,也唯有爱情,始于如此的兴奋与渴望,又终于如此的挫败与荒凉。

 

    幸好,时间也把寻常旧事变成美好的回忆。

 

    ——挫败与荒凉,定义准确,用词到位。


 

  10. 《爱情终究是经营不来的》:

 

    我们唯一可以经营的,只有自己。唯一可以管的,也只有自己。

 

    ……

 

    我是自由放任派,也许不是因为我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洒脱,而是我知道,千辛万苦的经营毫无意义,倒不如等待一个人,他爱你就好像你是他的天命。

 

    ——同感。我太爱自己,不愿意委屈自己为了爱去“削足适履”。少女时期,我曾为自己的一口牙齿而自卑。后来却以自己不齐整的牙齿为自我特色的一部分。即使我既有兔牙,也有虎牙,牙齿很不整齐,总有一个爱我爱到不是兔牙、虎牙反而没感觉的男人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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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22: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11. 《我和你的层次》:

  朋友也好,同事也好,大家层次不同,是很难沟通的。你可以偶尔降低自己的层次去迁就他,但常常要降低层次,那倒不如不要交这个朋友。

  ……找一个层次相同的朋友并不容易,所以大部分人是寂寞的。找一个层次相同的伴侣,那就更困难了。大家层次相同,才可以一起进步,他明白你在做什么,你也明白他在做什么。男人比较可以降低一点自己的层次,女人却往往不愿意。……然而,对女人来说,男人的精神层次,就是她爱他的原因,她怎么愿意屈就?

  大家的层次本来相同,但有一天,你走得比他远,你层次不同了,他还是停留在那个层次,那时最无奈的。

  一个人走远了就不可能回到原来的地方,一些女人很聪明,她会停下来不再前进,她知道再往前走的话会失去身边的男人,在个人的层次和爱情两者之间,她选择了后者。层次是无尽的,爱情却有尽时。

  ——爱情最大的冒险,其实就是爱情永远不是完成时,而是进行时。

 

  12. 《当爱情缺席的时候》:

  我记得我这么写过:无论你有多么好,世上总会有不爱你的人。

  ……

  当爱情缺席的时候,并不代表你不好……

  ——人是需要自我安慰、自我鼓励、自重自尊自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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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要耐得住寂寞》:

  人若能够耐得住寂寞,就能够少受许多痛苦和少出许多洋相。

  许多人的痛苦,都是因为不甘寂寞。

  那个男人不见得有什么好,你不甘寂寞,跟他一起,以为找个人陪陪你,反正你不爱他,不会有什么损失。渐渐地,你却爱上了他,偏偏他已经不爱你,让你吃尽苦头。不要恨他,恨只恨你自己当初不甘寂寞。

  你本来不喜欢那个女人,可是你刚刚失恋,一个人很寂寞,而她对你痴心一片,于是,你接受了她。你从来没有爱过她,却和她生了第一个孩子,然后是第二个,你觉得痛苦,你已经不能丢下她和孩子。这是谁的错?是你不甘寂寞,结果制造了一个家庭出来。

  寂寞会做错事。

  你曾经很风光,风光过了,优优雅雅地低调过日子,人家会怀念你,可是,你耐不住寂寞,硬要再走到台前。时不我与,结果大出洋相。

  你曾经是一个神话,时代过去了,你硬要出来跟人争一日之长短,却不受新人尊敬,你觉得很痛苦,甚至怀疑自己。这都是因为不甘寂寞。

  寂寞,原来也是一种尊严,自爱的其中一个功课,就是要学习在寂寞里自处

  ——写得真好,全文摘录。认真品之,也算一种人生警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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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14.《留下的红丝带》:

       一个女人过着什么生活,就会有什么男人爱上她。

       她过着放浪的生活,那么,爱上她的,也会是喜欢那种生活或是过着那种生活的人。
       她过着多姿多彩的生活,那么,喜欢她的,也是热爱多姿多彩生活的男人。
       她过着没有明天的生活,爱上她的人,也过着没有明天的生活。
       她过着颓废的生活,会把颓废的男人都吸引过来。
       她追求刺激,那么,追求她的男人,也是追求刺激生活的。
       她认真地过活,爱上她的,也会是认真的男人。
       她喜欢有目标的生活,没有人生目标的男人,哪敢追求她?
       我们的生活,已经决定了我们的爱情,就好像一个人一路走来,沿途留下了记号的红丝带,那么,自然会有追逐这些红丝带而来的人。
       有些女人老是抱怨:
      “为什么我喜欢的男人都在别人手里,没让我遇上?”
       有些女人则看到别人的男朋友,心有不甘地想:
      “我有什么比不上她?要是我有机会遇到这个男人,谁说他不会爱上我呢?”
       她们都忘记了,当一个女人选择一种生活的时候,就几乎已经选择了她将来会遇到的男人和将来要谈的爱情。
       在那种生活以外乍然相逢的,都是惊喜。

  

——写得好,全文摘录。俗话说,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物以类聚,鸟以群分。你所得的,你该得的。你所受的,你该受的。那就坦然享受吧。那就默默忍受吧。



 

 15. 《那时候,你还不懂得》:

      时间是个有趣的过程,你永远不知道它会怎样改变你。

      比方说,曾经不喜欢的食物,不喜欢的酒,不喜欢的书和不喜欢的人,后来有一天,却喜欢上了。

      我的一位朋友,死也不肯吃苦瓜,因为大家都说,苦瓜又名“半生瓜”,意思是,人在小时总嫌苦瓜很苦,当你活到某个年纪,你却会爱上它的苦和甘。

      她不想认老,所以总是说:“我还是受不了苦瓜的苦啊!”

      我却早就爱上了我儿时不吃的苦瓜。

      谁能抗拒白肉苦瓜的滋味呢?还有苦瓜鸡汤,每次到台湾,我都要喝这个汤。

      我曾在博客里提到最近爱上了葡萄牙的波特酒,一位读者留言说,她很久以前喝过这个酒,当时觉得不好喝。不过,她同意,也许现在再喝,会有不同的感觉。

      曾经觉得不好喝的酒,或许是当时没有喝到好的年份,或许是那时候还不懂得它的好。它就像你买了回来,随手翻了几页,觉得不好看,搁在一边的一本书。

      若干年后,你无意中再拿起来看,却惊为天人,恨自己当天错过了这么好的一本书。

      而其实,你并没有错过。那就像两个人的相遇,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于茫茫的天地间,于无涯的时光里,就是这一刻。

      只是,相遇和相爱之前,我们都要经历一个过程。

      时间也是觉醒。曾经解不开的奥秘,曾经想不通的事情,曾经不懂的心,后来有一天,也终于明白了。

      比方说,年纪小的时候,我们向往的浪漫是拥有,拥有一个很爱我的人,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后来,我们渴望拥有更多,除了承诺和约定,还有一起追逐的梦想。后来的后来,我们希望所有美好的东西都能够永远拥有。

      然后有一天,我们幡然醒悟,浪漫是能够舍弃。

      只有能够舍弃的人,才是最浪漫的。

      为什么从前没有这种智慧?为什么从前不了解浪漫?

      别恨自己,因为,那时候,你还不懂得。

 

      ——全文摘录。我儿时不吃苦瓜和香椿。爱吃肉的我,连苦瓜炒肉里的肉也拒绝吃。爱吃鸡蛋的我,坚决拒绝吃香椿炒蛋里的鸡蛋。后来,一直到现在,这两样菜,成为我最爱吃的菜之一。时间,是魔术师。所以,什么都不要匆匆下定论,包括爱与不爱。我最喜欢的英语是:Who knows?


 

 16.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常常有人问我,怎样可以忘记一段感情。

      方法永远只有一个:时间和新欢。

      要是时间和新欢也不能让你忘记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个: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我曾经写过这句话:“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你可以跟恋人一起而浑然忘记时间的存在,只觉得相聚的时光飞快,分离的日子却漫长。

      然而,时光荏苒,季节变换,有一天,你却忘了你曾经多么爱这个人,你曾经多么珍重他给你的爱。

      时间是魔鬼,它消逝了一切,包括爱情和青春。

      时间却也是上帝,它曾为每一段爱情停驻,留下了磨灭不掉的回忆。

      我也写过这几句:“天堂不在我头顶,而在我心中。我所享用过的爱,是我横渡时间的小舟,送我到那天堂之岸。”

      我不要忘记一段刻骨的爱情。纵使分离,此后各有怀抱,但他终究曾是那个陪我横渡时间之河的人。他在我心中翻起过的波澜,永不会流逝。

 

      ——写得真好,泪奔。全文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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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2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17. 《当你爱上一个人》:
      曾经有一个失恋的男人很气恼地说:“我读过那么多书,为什么会失恋?不公平啊!”
      失恋,跟你的学历有什么关系?
      前几天,又有一个人跟我提起一个我们都认识的女孩子。他怜惜地说:“她人那么可爱,情路为什么会那样崎岖?”
      那跟可爱有什么关系?
      可爱就不会失恋吗?
      一个女人长得可爱,长得漂亮,顶多确保会有多一些人爱她,却不保证她不会失恋。
      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也一样会痴心,会暗恋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为他做尽傻事,旁人的劝告,全都听不进去。
      不管好人还是坏人,也会受情伤。
      王侯将相,美丽的公主与王子,也有不爱他们的人。
      爱情纵有多么不公平,也还是公平的。你为一个人流泪的时候,却也有另一个人为你流泪。你为一个人卑微的一刻,有没有想过也曾有另一个人为你卑微吗?我们探问无常的时候,早该知晓.当你爱上一个人,也就有失去的可能,也就有伤心的一天。


    ——全文摘录。简单朴素的真理。


 
  18. 《学着做一个高贵的人吧》:
      你爱一个人,他不爱你。你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他微笑说抱歉。那么,还要纠缠下去吗?还要死皮赖脸不肯走吗?这叫爱吗?还是叫强人所难?
      你可以爱一个人,与人无尤。你就是爱他,这是你一个人的事。那请你静静的,不要喧哗,不要告诉对方你的单恋、你的痛楚、你的伟大。这没什么了不起的。天长日久,默默把这份爱藏在心底,这才是高贵的爱。
      张张扬扬地表白你的爱,对方都已经说了不要,你还是不走,拚命想法子说服对方接受你、给你机会,要他知道你的爱就是这么激烈、这么感人,他不爱你是他的损失。这不等于别人已经说了不要你的礼物,你偏偏要塞到别人手里吗?
      因爱之名,所做的行为却已经构成骚扰。这样的爱不是爱,只是自私的占有。多少悲剧由此而生?女人遇上这样的男人或是男人遇上这样的女人,真的是八辈子倒霉。他们如影随形,如同鬼魅,终有一天,这份一厢情愿的痴会逐渐变成恨,恨那个人不知道他的好,恨他害她受苦。
      对不起,我都说了不要,我对你再也没有任何责任了。若是爱,请你把这份爱埋在心里,学着做一个高贵的人吧。那我会由衷地尊敬你、感谢你对我的好和你对我的情意。没能爱上你,是我的遗憾。


     
——全文摘录。高贵,其实与自恋、自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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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曾经深深爱着的那个人》:
       常常有读者问我记不记得所有我写过的故事。怎么说呢?就像往事,也像故人,有些我记得,有些我没记得那么鲜活了。
       人老了,记忆也会随之老去,蓦然回首,你也许会惆怅又迷糊地问自己:“我是那样爱过一个人吗?”,然后你知道,那样痴心的爱,再也不复还了。
       感情有时是依靠着回忆来滋养的。记得当初那么幸福甜蜜,爱得那样死去活来,所以才会拖延着一段已经不再幸福的关系,骗自己说:“会变好的。”只是,回忆也有耗尽的一天。就像我的小说《再见野鼬鼠》故事里的邱欢儿,爱着青梅竹马的区晓觉,不愿意承认他已经变了,已经不再爱她了。
       爱着一个不爱你的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含笑饮毒酒,也得为一个值得的人。他值得的话,那壶酒虽然很烈很苦,喝下去却也是甜的。他不值得,那壶酒便是劣酒,只有笨蛋才会含笑灌下去。
       但是,一个人要卑微到什么程度才终于看到自己的卑微?又要耗尽多少回忆才会发现手上已经没剩多少回忆可以用了?到底要卑微到什么境地才肯清醒?又要耗掉多少回忆才肯放手?
       曾经深深爱着的那个人,俨然是熟土旧地,宛若故乡的一片山河,浩瀚尘世,普天之下,你只晓得这个地方,全然看不到它早已经成了荒芜。直到一天,终于死心了,幽幽地转过身去,才发现背后一直也有另一片山河。于是,所有的卑微都终结了,即使那壶酒是甜的,以后也不见得会为任何人含笑饮毒酒。我们从来就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深情。


        ——全文摘录。最后一句话很冷,但也很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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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22: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 《我爱过,所以我活过》:

     有人说,人没有爱也能活着。

     那当然了。

     没有爱,没有鲜花,没有书,没有音乐,没有电影,没有嗜好,没有朋友,没有宠物,没有香水,没有酒,没有咖啡,没有梦想,没有愿望,没有一两件想得到的东西,没有坏习惯,没有思念和喜欢的人,没有遗憾,甚至没有希望,人还是可以活着的。

     然而,是这些微小的东西构成了我们的幸福和感伤,是有一些东西,大于生命。

     要活着,只需要温饱。

     可是,有爱的活着,终究是幸福许多的。

     我们想得到的,我们追逐的,我们爱上和喜欢的东西,不全是好的。

     我们流的眼泪,不一定都是值得的。

     我们都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聪明。

     我爱和爱我的人,还有我自己,也都不是那么好。

     然而,有可以浪掷的东西,也有很想珍惜的人,有追寻,也有坠落,醉过一场,也清醒地看过人间色相,人生才不是空中鸟迹,飞过不留痕。

     到了离去的那一天,我可以微笑说“我爱过,所以我活过”,而不是“我生存过”。

 

    ——全文摘录。我以前写过近似的文章。来了,爱了,走了,才是人生的完满。



 21. 《留一片夜色》:

     每个人青春年少的时候,也许都有过一个阶段,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了解自己。

     我们憧憬着将来会遇到一个人,他爱我,他也很了解我。然而,后来的后来,我们不了解一个人,还是会爱他。正如我们不了解自己,也还是会恨自己。有一天,我们没那么年少了,我们终于发现,无论是生活的伴侣,还是灵魂的伴侣,也不可能完全了解彼此。人在内心最隐密之处,到底埋藏了多少秘密,是即使最亲密的人也不知道的?

     为什么要渴望被人了解呢?这种想法多傻啊?根本我们都不是那么了解自己。

     这一生,我们总是用很多方法去了解自己:星座,占卜算命,紫微斗数,生命密码,生日花,塔罗牌,九型人格,心理学,以至宗教和爱情。

     到头来,我们又了解自己多少?

     要了解一个人,才可以爱他。这种想法是不是应该留给青春年少的日子?

     当你再老一些,你甚至不希望任何人了解你,好像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我们为何要深入去探究自身最亲近也最遥远的一片内陆?

     我们又为何坚持去探究自己爱着的那个人所有的一切?

     原来,当你了解自己多一些,你就会愿意不去了解你爱的那个人多一些。这是你青春年少的时候没法想像的。那些日子,我们总以为,爱情就是把两个人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当你爱我,你就要了解我。

     这样的结果却是:当你了解我,你就不爱我了。

     当我们不再青春,不再年少,我们才终于愿意丢开那个了解的包袱。你可以爱一个人,而不必完全了解他,你只需要是最了解他的那个人。

     你可以不完全了解一个人,却还是爱他爱得一塌糊涂。

     把你没能了解的那一部分,悄悄留给他,那就是你用爱留给他的一片夜色。那也是你对人生和对自己的了解。


       ——全文摘录。越来越觉得,人和人之间的了解,也许是一种永远的不可能,而且也不必要。那么我的关于懂得和了解的爱情理论,也许本就建立在海市唇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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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后悔有什么不好》:

 有些人爱说:“我做事从来不会后悔。”

 听起来很豪气。他们真的是从不后悔吗?

 我们去超级市场买错了没用的东西回家也会后悔,何况更大的事情?那些说自己从不后悔的人只是知道后悔是没用的。

 已经做了决定,何必还去想另一个决定会不会更好?反正已不能回头。

 我们老觉得后悔是弱者的表现,所以很多人要逞强,说自己永不后悔。人为什么不可以后悔呢?后悔并不是弱者所为。

 懂得后悔,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那么,下一次也许会做得更好。与其强迫自己不后悔,不如从后悔中学习。

 后悔、悔恨、悔疚,统统不是问题,但是后悔的时间必须要短。无止境地后悔和悔恨,那的确是弱者所为。为一件事情后悔十年,不如用一个月时间后悔,然后用剩下的九年零十一个月的时间改变。

 我后悔爱过这个人,所以我以后不会这么笨。

 我后悔做了这些傻事,我以后不会这样。

 我后悔说了这些话,我以后会想清楚才说。

 后悔有什么不好呢?强迫自己不去后悔,也许只会一直错下去,直到泥足深陷。那时你会后悔自己当初不肯后悔。

 ——说得有道理,全文摘录。我经常就是那个逞强说不后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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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2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23. 《只是我们刚巧相爱》:

     爱过一个男人,他柔情蜜意地跟我说:

     “其实,我给了你很多自由。”

     那一刻,我只好微笑的提醒他:

     “我的自由是我的,用不着你来给我。”

     在爱中,人们常常渴望他人为了你的自由而甘心情愿奉上自己的自由。对自由的放弃,意味着对爱情的忠贞。

     我们因为爱上一个不自由的人而伤心遗憾。可是,当我们爱上一个自由的人时,却渴望他放弃自由之身。

     爱情是多么的独裁?我们想拥有的是对方的自由。他的版图,惟我独尊。

     爱得天崩地裂的时候,我们甘愿成为情人手上被饲养的小鸟或是被驯服的豹,也希望对方如此。然后有一天,我们开始怀念在天空中飞翔和在林间跳跃的日子。

     我们甘愿征服自己的自由,也只能维持一段很短暂的时光。地久天长的爱,不是用誓言来为对方戴上手铐,而是用信任把他释放。

     你和我都知道,爱情里没有绝对的自由。行动自由,心理牵挂着所爱的人,默默信守彼此的承诺。天涯海角,总是思念着他,被他占据着,这岂是全然的自由?

     何谓自由?

     年少的时候,自由带点任性。后来,我们用自由来兑换爱情。你是我的,你的自由也是我的。

     然后,有一天,我们猛然醒觉,自由是内心的安静。我可以心安理得去做想做的事。我是自由的,没有背弃你,也没有背弃我自己。我是天上的鸟,你是林中的豹,各有自己的一张版图,只是我们刚巧相爱。

 

    ——全文摘录。“自由是内心的安静。我可以心安理得去做想做的事。我是自由的,没有背弃你,也没有背弃我自己。”,“自由是内心的安静“,“没有背弃我自己”,写得真好!



 

 24. 《太老了》:

     一个男人向我摇头叹息:“唉,她还以为自己是万人迷,向我施展浑身解数,要我入股她那家公司。她的确是万人迷,不过,那是二十年前的事。”

     “那你怎么做?”

     “敷衍一下她啊!你到了她那个年纪,可不要那么没有自知之明。”他笑说。

     女人的悲哀,是到了应该把自己收起来的时候,依然要站到台前。即使是大美人,顶多也只有二十年风光。岁月不饶人,好好珍惜那二十年,不妨有风驶尽帆,凭美貌拿好处,二十年过去之后,便要退下来,再不肯退下来,会成为笑柄。

     我见过一个六十多岁的过气美人向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撒娇,当然没成功。要是她还选择去迷惑一个比她年纪大的男人,倒还算是聪明,可是,许多女人,到了一把年纪,还企图去迷惑比她年轻的男人。

     每个女人都会老,一个女人看到另一个女人被人取笑老,不免有“他朝君体也相同”的感慨,笑不出来。

     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说:“三十岁太老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说:“五十岁太老了。”女人到了什么时候才算太老啊?应该这样说——每当她企图去迷惑一个比她年轻很多的男人,她便太老了。

 

    ——全文摘录。算是一个警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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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它的烂漫,或是它的凋零》:

     我从来不相信“心境青春人就青春”这一套。一个老人的内心再怎么青春,终究还是个老人。一个年轻人的内心再怎么早熟怎么苍老,他始终年轻。

     说“心境青春人就青春”,只是用来骗自己。一个不再年轻的人可以打扮青春,甚至得天独厚,外貌比真实年龄看上去年轻得多,但是,他的岁数毕竟并不年轻。一个少女,也许打扮老成,喜欢用大人的口吻说话。但她心底还是个少女,改变不了。

     为什么老是要证明自己青春或者拚命抓住青春的尾巴?青春没那么好啊。要是青春真的有那么好,那时你为什么总是容易忧郁?为什么你会比现在愚蠢?为什么你总是有很多不满?总是觉得没人懂你?总是觉得没有自由?总是觉得别人看扁你?那时候,你喜欢的人,总是爱着另一个你不怎么看得起的人。那时候,你总是死死地爱着一个现在看来毫不值得的人。

     要是青春真的有那么可爱,你那时候为什么没有聪明到好好珍惜它?

     人就是这么赖皮,要等到手上已经没有青春了,肉体也不青春了,才说青春是一种心境。那些年轻的人才不会认同你。

     我从来就没觉得青春很好,也没有觉得老了有什么好。花开花谢,它的烂漫,或者是它的凋零,只是一个过程。

 

     ——全文摘录。是呀,青春期我的烦恼比现在大。

 

 

 26.《想做而还没有做的事》:

     有些心事,就是无法说与人听,宁愿让它埋在心里渐渐变成酒,自己干一杯。

 

     ——喜欢这个结尾的句子,很诗意,也很理性、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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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2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27. 《心事的房子》:

 可以说心事的对象,却也会随着年月改变。十七岁的时候,是这几个。二十岁的时候,换了另外两个人。二十四岁的时候,也许只剩下一个。一个人的心事总是愈来愈多,能够倾诉的对象却只会愈来愈少,直到一天,人把心事统统都藏在心里,那是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禁得起友情的考验,也熬得过爱情的多变。然后,我们突然了悟:“心事为什么要告诉别人呢?”

 心事原来也可以沉淀。如许心事,渐渐会化为傻气的泪水,化为酒后脸上的微红,甚至化作一种深度。试问又有哪一个有点智慧的人是没有心事的?心事是一个人那幢虽然残破却舍不得放弃的房子。

 ——喜欢最后那句话的诗意。

 

 

 28. 《人有几张脸》:

 我们常常会听到一句话:

 “他对甲是一张脸,对乙又是另一张脸!”

 这句话不免有点贬义。

 但是,人有几张脸不是自然不过的事吗?

 难道我们会把对父母摆的那张臭脸拿去对着热恋的情人吗?

 我们又会不会拿着对情人的那张风情万种的脸去对一个刚相识的朋友?

 对上司的脸也不会用来对下属。

 对老师的脸不会用来对同学。

 对仇人的脸也不会用来对喜欢的人。

 即使是面对朋友,也许还是会依据友情的深浅而换上不一样的脸。有些朋友,你可以对他说出真心话,知道他会明白你是为了他好,也知道他不会因此生气。但是有些朋友,你明知道他好强,你说话时会比较懂得迁就他。

 人对上司和对下属有两张脸,因为一个是他付薪水给你,另一个是你付薪水给他,总得有个界线。

 对情人和朋友也当然是两张脸,否则你的朋友们恐怕都会吃不消,说你太甜腻太温柔,认不出你来。

 问问你自己,你有几张脸?

 一个人不止一张脸,也许是两张,三张,十三张……只要每一张脸都是真的,都可爱,不虚假,不造作,那就无所谓了。不虚假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那么,只好尽人事了。但是,至少要有一张脸,是你自己也觉得可爱的吧?

 ——全文摘录。人的多面性,反而正常。如果人只有一面,那不是把别人烦死,就是把别人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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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06: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光老师:早安!
我决定要做的事,肯定能坚持。一周后看身体的状况再说要不要素下去。我不是素食者,美食于我是生活的意义。

张小娴:

百转千回,每个人想要的,不过就是珍惜;然而,只有当你珍惜自己,你才会遇到珍惜你的人。 

在乎一个人,在乎到诚惶诚恐,那多累啊。一天,当你遇到那个真的愛你的人,你再也不会诚惶诚恐,你只需要舒舒服服做你自己。 

学校裡那个品学兼优的女生为什么偏偏爱上同桌那个小流氓呢?身为学霸的男生,又为什么惟独钟情那个成天被老师骂的学渣女生呢?这些电影故事却也常常在现实人生中上演,是的,现实太枯燥,我们都在寻找一个比自己有趣的人。人生太沉重,有趣太重要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7-5-31 6:28: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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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5: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班诺老师:下午好!
 
特喜欢你说的“我决定要做的事,肯定能坚持。”!我也不是素食者,甚至特喜欢肉食,比如粉蒸排骨就是我最爱吃的菜之一。我也喜欢美食,虽然我基本上不挑食。
 
你摘录的张小娴,更让我喜欢她。一个人情练达的睿智女人,其文字既冷静理性又有温度,难得!前两条关于珍惜自己、舒舒服服做自己,我觉得对自己的珍惜、自己的舒服,只要没伤害到他人即可。最后一条,好女爱上坏男、或好男爱上坏女,也许是源于寻找一个比自己有趣的人,也许不是,而压根就是源于宿命。我越来越觉得爱与不爱,都不由个人决定,而由命运决定。在命运面前,人类是渺小的。爱,其实,是世界上最没有逻辑性的东西,最不受理性驾驭的东西。数年前,有一次我对一个美国好友说:I don't think I can fall in love with anybody quickly and blindly.  I think I can only love a man who can be wise enough to be adored by me. Staying with him, I’ll never feel impatient or upset and can always open my heart to talk to him.   我这个朋友毫不客气地回道:I don’t think we can decide when and with whom to fall in love.  Thrill is always unexpected.  当时我还不服气,后来当自己与自己进行“一个人的战争”时,则心服口服了。关于爱情产生的不合理性,或曰荒谬性,我一直很感兴趣,甚至我当初的硕士论文就是研究茨威格笔下的非理性激情。

 

2010年,我曾在路网发过一篇涂鸦“《伤心咖啡馆之歌》——爱与孤寂”,2011年1月4日略为润饰后收在博文中,并加写了两篇题记(因私密性太强,在此略去)。我马上把那篇润饰过的博文找到,并转发于此,反正这是一个专门谈爱情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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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5: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心咖啡馆之歌》——爱与孤寂

       去年三月的一天,我偶尔对YG提起多年前我读过的一篇小说《伤心咖啡馆之歌》,那是美国当代著名女作家卡森-麦卡勒斯的一篇中篇小说。他在网上一搜,居然有单印本,于是下定。我收到书的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揣着书与家人一起回老家为父亲迁坟。然后这本书又陪我去上海。这本书是个合集,里面还有麦卡勒斯的另外6篇短篇小说。其中《席林斯基夫人和芬兰国王》让我反复读了好几遍,品着她的“梦想性”的习惯谎言,感受着人生的荒谬与悲哀。因为每一篇我都读得特别认真,反复品味,所以在回汉的飞机上我才把此书读完。当时我合上书,看着窗外的茫茫夜空,百感交集,倍感孤寂,但却非常宁静地审视、玩味着自己的孤寂,简直有种因为孤寂而高贵的享受感。

 

       我最早读到《伤心咖啡馆之歌》是在大本时。那时我每周都会从学校图书馆抱回大量的文学书(往往会借用好友的借书证,因为自己的一次只可以借6本),以外国文学书为主。有时我可以废寝忘食地连着十几个小时地读这些书,一直读到脸色卡白、人发晕才罢休。 

 

       我记得当时是在《当代美国短篇小说集》上读到《伤心咖啡馆之歌》的。虽然当时我的恋爱经历并不丰富,这篇小说却让我非常震撼。后来我读研时写的一篇文章中就引用了里面的一段话: 

 

        “爱情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共同的经验——不过,说它是共同的经验并不意味着它在有关的两个人身上所引起的反响是同等的。世界上有爱者,也有被爱者,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往往,被爱者仅仅是爱者心底平静地蕴藏积累了好久的那种爱情的触发剂。每一个恋爱的人都多少知道这一点……被爱者,可以是任何一种类型的人。最最粗野的人也可以成为爱情的触发剂。一个颤巍巍的老爷子可能仍然钟情于二十年前某日下午他在奇霍街头所见到的陌生姑娘。牧师也许会爱上一个堕落的女人。被爱的人可能人品很坏,油头滑脑,染有不良恶习。是的,恋爱者也能像别人一样对一切认识得清清楚楚——可是这丝毫也不影响他的感情的发展。一个顶顶平庸的人也可以成为一次沼泽毒罂粟般热烈、狂放、美丽的恋爱的对象。一个好人也能成为一次放荡、堕落的恋爱的触发剂,一个絮絮叨叨的疯子没准能使某人头脑里出现一曲温柔、淳美的牧歌。因此,任何一次恋爱的价值与质量纯粹取决于恋爱者本身。”  

 

        美国作家门肯曾说“爱是幻想打败了心智” (Love is the triumph of your imagination over your intelligence)。再冰雪聪明的人往往也是:爱了,就傻了。一个纯真的人也许会爱上一个花花公子,比如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人公就是这样。在一般人看来她很傻,她爱得很不值。其实爱情的价值并不由被爱者决定,而由爱者自己决定。哪怕你遇见的人就是一花花公子,就是一恶棍,只要你自己是认真而投入的,你的爱情就一样是有价值的,因为你已经在爱中看见了天堂,已经在爱中升华了你自己的心灵。费尔巴哈曾说过爱就是成为一个人。爱情是对一个人的品位的最好的检测。在爱情当中能否无私、伟大往往也取决与个人的心灵是否高尚。 

 

        爱往往是荒谬的,因为它往往是一个人的事。“往往,被爱者仅仅是爱者心底平静地蕴藏积累了好久的那种爱情的触发剂”。曾经读到有篇书评说: 

 

        “其实,爱情不是一种感情,它是渴望、兴奋、痛苦、怜惜、快乐、绝望、沮丧……所有感情——能够达到的最大值。确切地说,它是一种能力,把感情推向峰值的能力。这种能力与生俱来(算是潜质吧),但是需要一个魔咒来激活它。所有超级能力都得靠魔咒来激活,正如你所知道的:唤醒睡美人的吻,花仙子对着花儿照镜子,连哈里·波特施法时也得举起魔杖念上几句咒语。很幸运,跟这些魔咒比起来,爱情魔咒简单易得,只要他,出现就可以了。魔咒本身通常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菠萝和菠萝蜜都不是造时空穿梭机的好材料,芝麻得种多少才值得上那一洞财宝?同理,他在爱情中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在你爱了以后,他就脱离自己,成为一个符号。他是谁、是什么样的人不重要。他可能正跟别人恋爱,可能吃饭巴嗒嘴,甚至可能一起走出饭店时不会为你挡一下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就是那个魔咒,他启动了你的全部能量。这有点像条件反射,巴甫洛夫的狗可以对着没有肉的空盘子流口水,我们为什么不能对着一个没有本体的他爱得死去活来?与这个符号有关的一切都是魔咒的一部分,他喜欢的歌、他用过的牌子、他与你一起走过的路……只要与之有联系,一旦进入意识,就是一个晴天霹雳。你头昏脑涨、手脚冰凉、浑身颤抖。放心吧,你没得高血压、心脏病和癫痫,只不过爱得倾尽全力,有些撑不住而已。可是,为什么要是他,而不是那个痴情又体贴的人呢?是啊,为什么是菠萝菠萝蜜而不是花生花生糕?为什么是芝麻开门而不是西瓜开门?没办法,就是菠萝菠萝蜜而不是花生花生糕;就是芝麻开门而不是西瓜开门;就是他而不是那个怅怨的小男生。根本没道理可讲。现在明白了吧?爱,属于自己;他,与爱无关。” 

 

        爱,源于孤寂,然后又加深孤寂。“情到深处人孤独”。爱与孤寂相辅相成,而且两者都是人生的动力。我很喜欢这段书评: 

 

        “《伤心咖啡馆之歌》是爱情的孤独。……我们纵身扑向爱情……对于灵魂深处总有着巨大的孤独的人来说,爱情永远是一个人的事情而不是两个人的,它是一个人逃脱孤独的出口,所以爱一个人,远比被人爱要重要得多,马文爱上爱米莉亚小姐,爱米莉亚小姐爱上那个叫雷蒙的罗锅,而罗锅又爱上了马文,三个各不相同的人,三个同样被孤独诅咒的灵魂,三场注定没有好下场的爱情,他们的爱情都与被爱者无关,形成的是一场怪异的轮回。虽然爱米莉亚小姐令人同情,但我却不能因此憎恨马文和罗锅,因为在巨大的孤独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上帝,没有救赎,只有孤独,伤心咖啡馆,它是孤独旅人的最后一站,马文和雷蒙走的时候,将爱米莉亚小姐的一切都捣毁了,烧毁了。你若真要在她的小说里寻找出路,这就是麦卡勒斯最后的出路,你爱的人和爱过你的人,他们都于你无关,爱,只是让人更孤独,更加互相憎恨的东西。 

 

        ‘到第四年,爱米莉亚小姐从奇霍请来木匠,让他把门窗都钉上了板,从那时起,她就一直呆在紧闭的房间里。’在我所遇到的作家中,还没有人能像麦卡勒斯一样把孤独描写的这样迷人的呢,我并不为她的作品而伤感,在我看来,麦卡勒斯自己对读者也丝毫没有此意。和小儿女们的孤独不同,麦卡勒斯的孤独是巨大的,正因为这孤独太巨大,有时候反倒让人更加坦然,仿佛是再渺小的灵魂,一旦拥有了这样巨大的孤独,也会变得强大起来,这强大,就像孤独本身一样是无法超越,不可战胜的。如果你还因为孤独而感到忐忑不安,忧伤不已的话,那么,这之能说明你还不够孤独。这才是麦卡勒斯式孤独的真正魅力之所在。 

 

        谁能画出孤独的样子?这是阅读麦卡勒斯之后,久久在我心里徘徊的一个问题,孤独原来总是有着不同种的颜色,梵高的孤独是流光四溢的灿烂星空,马尔克斯的孤独担负着的是一个民族。海明威的孤独总带着硬硬的壳,而麦卡勒斯的孤独却是木质的,仿佛我心中的孤独,早已随着我的年华老去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它笔直的冲向天空,向着那虚无生长,什么也无法将它阻挡,直到有一天,我们和死亡相逢,它使你强大,但它和任何人无关。它深深的扎根在你的生命中,永远不会退场。” 

 

        爱情往往是非理性的,由此注定人生的本质是孤寂。孤寂其实是每个人的宿命,你接受不接受,它都是现实。对于我们无法改变的现实,我们只能改变自己的态度。“在寂寞中热闹,在热闹中寂寞”是很可怕的循环。寂寞与人生如影随形,逃避寂寞不如学着去享受寂寞,因为寂寞根本逃避不了,还不如面对它、接受它、把它转化为生命的动力。这样才是对待寂寞的睿智态度。而且,虽然爱情属于可遇不可求的奢侈品,但广义的爱(大爱)却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拥有的,只要你还有人的心灵,还有真正的精神空间。

 

        我曾经对学生写道: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艰难地跋涉在这个广袤世界的孤独者,任何时候我们都注定了要与自己的孤独相守,而且正是因为我们正视和咀嚼自己的孤独感,我们才去做很多有积极意义的事情,比如热爱大自然、热爱艺术、探索知识、依恋亲情、享受爱情的销魂、享受友谊的温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能够咀嚼自己的孤独,其实没什么不好。那些从不愿意咀嚼自己的孤独的人会选择用喧闹做逃避孤独的避风港,但他们的人生往往就流于低俗和平庸无聊。”

 

        爱与孤寂,其实都是上帝的赐福,是上帝给我们的人生动力。越来越多的人爱无能,越来越多的人以热闹、粗俗逃避孤寂,其实都是在暴殄天物。好在每个时代,总还是不少耐得寂寞的人,他们在滚滚红尘中孤寂顽强地跋涉、守望、热爱。他们有时也会象折断翅膀的天使,甚至象飞得比鸡还低的鹰,可是,这些都没什么大不了的——由于爱和孤寂给予他们的动力,他们最终会站起来,继续向前向上。

 


伤心咖啡馆之歌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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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5: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孤寂,再次分享里尔克的一首诗。



《我在这世上太孤独》


——里尔克(Rainer Maria Rilke, 1875-1926,奥地利)


我在这世上太孤独,但孤独得尚不足够
使每个时辰真正变得神圣。
我在这世上太渺小,但渺小得尚不足够
在你面前恰如事物,
深沉而机敏。
我渴望意志,渴望它伴随
通向行动的道路;
我渴望在寂静而犹疑的时刻,
当某物来临时,
在智者们中间
或是独处。
 
我愿永远映照你完整的形象,
且愿永不盲目或过于老朽
以致难以保留你沉重而颤抖的图像。
我愿敞开自我。
我不愿在任何地方卑躬屈膝,
因我在哪里屈膝,就在哪里变为谎言。
我愿我的感官
在你的面前真实。我将描绘自己
如一幅画,我观看它,
长久而贴近,
如我理解的词,
如日用的水罐,
如我母亲的脸,
如一只船,
载我
穿越最致命的风暴


(1899年9月22日,柏林—施马尔根多夫) 
译注:此诗为里尔克诗集《定时祈祷文》中《关于僧侣的生活》第8首。



孤寂.jpg





我在这世上太孤独,但孤独得尚不足够
使每个时辰真正变得神圣。

我在这世上太渺小,但渺小得尚不足够
在你面前恰如事物,
深沉而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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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16: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国萨里大学的艾德里安-班克斯教授通过调查,研究者发现,那些总爱和女同事说俏皮话的男员工,实际上对工作满意度较低,这种轻率的举动显示出了他们内心世界的无聊;同时,这也说明他们情商较低,无法真正理解他人的真实感觉,对自己情绪的控制力也差。
呵呵,“无趣的男人”——原来还有人专门做这样的研究,我们生活中这样的人很多。
 
我喜欢看苏葵的书,最早一本《咖啡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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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8: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班诺,说到无趣,其实,我觉得自己在很多方面就属于无趣的人,经常过于认真到迂腐、认死理、不变通地步,有着浓厚的学究味儿,以及自视甚高的骄狂劲儿。这也是为什么我特容易被诙谐、幽默、以及豁达、随和、内在静好的人吸引的原因。诙谐幽默的人,往往人情练达,但骨子里秉持一份认真,所以他们的诙谐不会流于油滑、玩世不恭,特容易让我在开怀大笑中,把大事化小。豁达随和内在静好的人,会令我如沐春风,容易让我内在的狂烈瞬间即平息下来。
 
苏葵的书没读过,以后找来读一读。与你分享几张今天的随拍PP。 
 
 
 

001 金丝桃.jpg
 

002  合欢.jpg
 

003  合欢.jpg
 

004  凌霄.jpg
 

005  凌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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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1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和多数时候一样,没有特别的不同,不同的只是自己的心。万物皆由心生。 ???
六一,儿童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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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14: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班诺,今天六一儿童节,我虽然无课,却不得不忙一些特俗的事儿。我一整个上午奔波在学校的科发院和财务处(还去银行填表申办了公务卡),为了搞一个横向项目。现在我们每个教师在一个聘期内,除了在重点期刊发文章外,还必须完成一个横向项目,而且根据职称的不同,项目的金额也有不同的要求。唉,我们大家抗议无效后,都只能无语地违心服从、克制厌烦地去操办。现在学术界的浮躁,已经是罄竹难书了……前不久武大新闻系主任夏琼教授的辞职信在网上轰动一时,她同时在朋友圈配发了一段言论:“至于辞职理由嘛,实话实说:累了,倦了,也绝望了……长期与这种不懂教育,不尊重教学,践踏教师尊严,侮辱学生智商的高校行政管理体制进行着自不量力的抗争,突然发现毫无意义与价值!辞职感言:高校已放不下三尺讲台,如今想做一个认真的教书先生真的很困难。”这些话令我们大家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六一儿童节快乐!把刚拍的矮牵牛、相思梅和水晶草的PP与你分享。如今我最享受午后时光,在阳台或书房上上网,听听音乐,读读闲书,吃吃水果(刚吃完了一整个甜瓜,有发撑的感觉,呵呵)、喝喝茶,看看花草、发发呆、想想下周的旅行(我下周去新疆旅行),又有瞬间即永恒的静好感。活着,有不少烦心事,然而也有很多美好,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其实,挺好的。

 


 

六一随拍1.jpg
 

六一随拍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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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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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7-6-2 09: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你们学校才开始要你们做这些吗,我们早开始了。

不过对于教师还是要分类管理,你教英语的老师去搞什么横向课题,确实是勉为其难,特别是没有基础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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