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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冬虫

[讨论]请不要披着网络的外衣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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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18: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大家一起共同营造”户外课堂“版面的健康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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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1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月光杀手,俺喜欢你的签名~~~~七十年代生人~~~~
QQ名:四目 四目微博,快乐与你一起分享!http://t.sina.com.cn/heke911 一目观妻,一目观子,二目观尽小家美满! 一目看山,一目看水,二目看在路上的美女! 一目观天,一目观地,二目满是身边事,一心只为他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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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2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仅凭介QQ里的几句话,不足以全面评价一个人。

己之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好,施人慎之!

怒放自然有说话的自由,别人亦有拒绝接受他玩笑的自由。怒放的权利应以不损害别人的权利为限。

幽蓝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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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heke911,我对你完全没意见(咱们以前也一起论坛上晃来晃去从没吵过架的说),但我必须把我的意思表达清楚,这只是我的个人习惯。前边老黄Tutta花满楼等等也被我抓句子来PK,但我心里可没跟他们生气,这毫不影响我对他们的喜欢,我向自己的心保证!)

“就事论事,最好不要转移,否则上升到论坛高度,管理员同志也只好说声,大家都是为论坛好罢了~~”      ——不是由我起始转移的,但我的确是想到哪儿就说哪儿。我说错话了吗?但千万不要就此当我是居心叵测。当善良的态度从小养成习惯,想学坏也不大容易了。

又看了一遍《 一个户外原教旨主义者的声明》http://bbs.5zls.org/ShowPost.asp?id=40347,作者也本是老驴一个,敢于提出“参加户外运动一定能使人心胸开阔、宽容博爱吗?”这样的质疑,我想这话是让老驴共勉,也是给新驴提个醒,别把户外想得太美好!——不知道以往我写过一篇《驴呀驴》你看过没?开篇就气呼呼地说老驴不理新驴,也有什么“户外接近自然,户外者就一定像自然一样胸怀宽广包容万象了吗?”等等,反正也是此篇类似的话吧。结果没啥老驴答腔,新驴那会儿声音也不足够,我见没起到什么效果,又怕激化了矛盾,就叫斑竹帮我删除了。

老驴和新驴需要一个和谐的平台,才能得以交融互通,这需要一个宽容平和的心态,那贴并未指明道姓,小倩前辈第一个回贴就要求将那贴转入七嘴八舌,想必也是为了不引起论坛不必要的争吵和漫骂,这一点大家也都是看到的。按你一贯的准则,这贴是否也该建议转到水区克稀释一下?——别叫我前辈折煞我,我一年轻姑娘也并不喜欢这称呼。从那个帖子里你看出小倩对论坛是深有感情的;而这个帖子你不会怀疑小倩很快就转变为破坏态度了吧,因为小倩不准备再在这里呆了或者和谁斗嘴了就赌气搞破坏来了吧?晕,我可没这么绝情!那个帖子我惟恐引起争论,因为那会扫倒一片可能会加深新老人之间的矛盾,而这个帖子是个人事件,我认为它决不关于什么新老之争。不管你怎么看,我个人是这样判断的。再说,我是说话不算数的无权利平民阶层,转什么帖子也由不得我的建议,那个帖子我希望它赶紧去稀释一下可它还不是一直高挂在居委会的说。

说实话,一直很眷恋的是每次论坛上文字交流之间,那些淡淡流动的亲切信赖与温暖。就算我们从未谋面,就算是一些陌生的ID,也会在这些只言片字之间渐渐变得熟悉默契,有时就算隔着屏幕,也可感觉自己在这里微笑时那边也在会心地微笑。身边流动过太多来来往往的人,而我们坚持在这儿的,应该是希望离开的他(她)们随时都可以回来,希望故人回首看到还有熟悉的名字在这里跳跃,仍能感到一丝不变的亲切。但人与风一样是流动的,每个人都不会永远在某个地方,我本来安静离开了要拿我玩笑,好了,我拒绝忍受回来陈述拍砖,于是可能被怀疑为破坏分子——才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咱们也要由亲切友好转为充满疑心了?

总不能因为贴出的聊天记录中无头无尾的提及了你的大名,而改变你一贯行事的作风吧?还是贴QQ记录惹的祸,本可隐去姓名只对事不对人的,偏偏要象个妇女主任一样到处给各位女士告状,——这点我说得很清楚:我讨厌别人这样拿我开玩笑,前面我已经明确说了好几次。这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令我忍受。我一贯作风比较隐忍吗,那我也有发飑的时候,但我会尽量保持客观实际态度发飑(说实话在路上以来真的磨掉了我从小任性的坏脾气)。妇联主任我没兴趣,对同性的爱心倒有点泛滥多余,本来在由网络开始延伸到现实的圈子里,女孩子如果不注意保护自己就容易吃亏一些。对不起,我说这些只是本能的善意,而且我不觉得这会破坏论坛,讨论清楚现代男人在公众场合如何对待女性比较妥当,这并非低级下流话题,而我们在以上的讨论帖子中都基本保持了文明理性的态度,尽量避免无理漫骂,这样的帖子我认为事实上是有益的,起码我知道自己是有控制的。虽然是以冬虫批评怒放开始,但事实上我们所涉及的范围已不止这些。而我的性格就是一定要把我要陈述的道理说清楚,不沉默,也不回避砖头! 

 还有,你不会以为我和冬虫是蓄谋联盟吧?若是真有此疑心,那么说开来,我和冬虫虽是老相识,但没人习惯私下联盟的,我在他此贴发出后才亲眼看到怒放是如何说我的,顿觉心口添堵气从心底生,而他却撒手闪得不见影踪,所以我们决不是合作性拍砖,抱疑心的也就别含沙射影了。

另外要说一句,我从没以新或者老来划分在路上的人群,由此来分优劣疏近,事实上我性格很独,也没泡过哪个QQ群,君子之交淡如水,距离产生美,没有任何私利,这令人可以真诚纯净的没有偏见的喜爱在路上所有人,并依据自己的客观分析与内心声音来判断事物。

 

 

 

[此帖子已被 小倩 在 2005-11-7 2:37:52 编辑过]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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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2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不想再说了!

 

 

[此帖子已被 小倩 在 2005-11-7 2:53:3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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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21: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to:豆你玩

其实你的很多观点我都赞同,我觉得我们的分歧应该是在处理事情的方式上,这也是我不支持冬虫的原因,如果此帖能隐去姓名,我会为他鼓掌叫好的。拿你宿舍丢垃圾的事来说,换做我,我会照他屁股踢两脚,为什么,因为我和寝室的人都熟,如果来了新同学不能踢了,那么好,我还是那个多管闲事的傻子,但是我没有站出来制止他,而是到学校的广播室拿个大喇叭告诉全校同学我们寝室的某某某同学乱扔垃圾了,你觉得这种做法妥当吗?除非是对他早有成见找个岔整他,否则这种事我是做不出来的。难道就不能用一种比大喇叭更宽容的方式来处理此事吗?

我不知此帖何以有新人老人之争一说,我不相信这是蓄谋已久的,我昨天提到老驴是在你对过去美好时光怀念之后,我希望更多老驴能出来带动在路上,而不是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味中进而对新的环境的加以排斥,论坛要发展,新人不断进入势必带来变化这是正常的,有一天我也会成为老人,面对不再熟悉的ID不再熟悉的环境,其实很多东西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我们的心态,过去的温馨难道不也是从陌生开始的吗?新的环境中同样有朋友同样有美好的事物,没时间投入不要紧,只要保持这种心态,感受属于他们的快乐一如当年属于我们的快乐……

至于你所说的专门来这泡妞的人我想一定会有,但是这个话题我建议换个地方讨论,在你不了解怒放前放在此帖中谈我认为不妥,你觉得呢?

 

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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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2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热闹啊,估计是近期人气最高的帖子了。

看样子是男TX和女TX在网络语言使用的分寸上有所争议,而且很多发言真的是很精彩啊,

呵呵,有点辩论的感觉。

作为旁观者,个人看法,自此后希望男TX们网络上调侃需注意分寸,特别在有女TX在场的情况

下,毕竟个人认为男女看问题的角度确实不一样,不要糊里糊涂惹恼了别人自己还不知道。

女TX们在发表自己意见的时候呢,也不要一下就上升到人品的高度,毕竟不是非常熟悉,可能别人

也是无心之失呢,可以略加提醒,适度的宽宏会让女人更显智慧之美。

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这点分歧可以得到化解。

不知道会不会两边挨骂,呵呵,如是,当我胡说八道了,各位继续。

静享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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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23: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认真很认真地把以上内容都看了一遍,心里就只有一种感觉,

向花满楼同学致敬!因为该同学还在公正公平公开地客观客气客已地勤恳勤奋勤劳地阐述着自已的观点。其他“四有”新人我就不一一点名表杨了。

同时鉴于各位公认的或自认的老驴子已不再就此话题发表进一步的言论,建议本次讨论到此为止。

 

前方是绝路 希望真的在转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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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23: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么多回帖, 好象分成二派,

一派支持楼主, 一派支持怒放!

楼主我不了解, 但看了他的一些帖, 相信不是坏人.

但几乎所有认识怒放的人, 也不会认为怒放是象楼主所说的那样的人!

包括他常开玩笑的一些女士!

上星期我与怒放一起露营聊天时,

他还问我: 小倩是不是生气了? 一直没见她发帖!

我说: 应该不会吧?

他说: 小倩是真有才气!

我说: 要不你发个帖问一声: 小倩你在哪里?

当然, 怒放喜欢开玩笑, 也正象其它跟帖所说的, 他只与朋友开玩笑,

得罪了小倩, 是怒放不对, 因为, 小倩不喜欢怒放的玩笑方式.

但玩笑仅是玩笑, 我们不能仅凭玩笑来评判一个人!

怒放去珠海了, 也许他根本不知有这一帖.

但也正因为他不在, 而有这么多跟帖为他辨护, 可见现实中怒放的为人!

最后说一句: 怒放有不对的地方, 需要改正, 但他今天是我的朋友, 今后一样是朋友!

 

我喜欢, 在山顶吹风,在林间看竹,在溪边听歌,在壁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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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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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j914 发表于 2005-11-6 23:57:39 :

看了这么多回帖, 好象分成二派,

一派支持楼主, 一派支持怒放!

楼主我不了解, 但看了他的一些帖, 相信不是坏人.

但几乎所有认识怒放的人, 也不会认为怒放是象楼主所说的那样的人!

 


个人理解,都是在路上的,有么分头呢?如果真要分两派,(仅限于此贴内)一派不支持楼主贴QQ记录说事儿的方式,一派不喜欢怒放开玩笑的方式,仅此而以,但绝不应该人身攻击。补充CJ的,并非不支持你的观点哈~~~~~昨天的二锅头喝得爽哇?下次见你俺要准备棒棒了哈~~~~~~哈哈~~~~
QQ名:四目 四目微博,快乐与你一起分享!http://t.sina.com.cn/heke911 一目观妻,一目观子,二目观尽小家美满! 一目看山,一目看水,二目看在路上的美女! 一目观天,一目观地,二目满是身边事,一心只为他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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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和我是一个意思, 只是你说得更清楚更详细,

一派不支持楼主贴QQ记录说事儿的方式,一派不喜欢怒放开玩笑的方式,仅此而以,但绝不应该人身攻击。

但坐下来大家一样可以喝酒, 出去登山大家一样会互助, 哈哈!

 

 

 

 

[此帖子已被 cj914 在 2005-11-7 11:23:03 编辑过]

我喜欢, 在山顶吹风,在林间看竹,在溪边听歌,在壁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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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7: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我也没明白你们都在干哈,有必要吗,你们所有的我都不认识。可你们很多人的文字我到是经常看到。其实我还是蛮喜欢你们的文字的。让我感觉到清新。可是,大家都在争什么呢,不明白。有激昂发贴的,愤怒回贴的,还有不关己事,不停拍砖的。世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觉的花满楼说的对。(我深深的不愿意看到在路上论坛以及相关QQ群成为泡妞、喝酒、赌博等低级趣味的平台,而愿旅游、书籍、音乐、运动等生命中一切美好的事物在这里交流,引导我们向上。我想,这不仅代表我一个人的心声和想法,最初,我们很多人都是被这里健康、纯洁的氛围所吸引,进而把这里当作慰藉心灵的家园。

来这里泡妞的,请走开;来这里显摆的,请走开,来这里追名逐利的,制造网络垃圾的,统统请走开。)给大家一片净土。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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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你 ║★ ∏ ∏ ║ 我 ║★∵.
.* ╰══╯I LOVE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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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7: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姐,那些话都不是我说滴。

看来你的确没看明白。

[此帖子已被 花满楼 在 2005-11-7 18:04:14 编辑过]

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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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2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水仗打得差不多了,大家先喝喝茶吧!其实问题已经很清楚了,再说又要口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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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22: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斗米做个粑,……

怒放,为你感到庆幸,幸亏不是在文革时期,

否则:叫你挂牌游街,判你个七八年的你还没地喊冤。

william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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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2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怎么还在继续啊?

明显的帮亲不帮理,大家多是从熟悉与习惯的角度出发,结果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两派对立了。最后是一群人吵来吵去的,和始作者开始的感觉、思绪差距甚远,更不用提是否讨论的是同一目标的事物了。

哎,真象蚂蚁王说的,无聊啊!

三班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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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2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的东西还多,但好象不象楼上说的那样~~~~这贴都转到水区来了,还说一些话就没必要了吧,别为难管理员同志了

QQ名:四目 四目微博,快乐与你一起分享!http://t.sina.com.cn/heke911 一目观妻,一目观子,二目观尽小家美满! 一目看山,一目看水,二目看在路上的美女! 一目观天,一目观地,二目满是身边事,一心只为他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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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2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自已的价值观,何苦抠句抠字!

俺灌!灌!灌!

引用一个网友的话:“我是小人物,恕不接招!哈哈~”。

http://floe.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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