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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倩

[原创]空谷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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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2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都希望自己或对方平静,旁观者却看得出都在努力的使自己平静,克制着.

阿弥佗佛,善哉善哉.

今生轮回,只为相逢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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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优酷视平注册名:吉祥如意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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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22: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有两个小学生在吵架,好奇心驱使我来瞄一眼。原来是两位心地单纯的妹妹。两位的才华和人品修为绝不是小学生,如果是,那么断脚狼还在哺乳期。让我高兴的是两位吵归吵,却不伤和气,希望永远是朋友,毕竟心性相似的人不容易碰到一起,如果因为吵过就有了芥蒂,那就真成了小学生了。

说一句我想说的:我们往往并不了解一个具体的人,对于身边或者论坛的某个人,还真难以断定美丑善恶,因此不能轻易点名评价任何人。但假如断脚狼纠缠了你们两位,请只管骂,那叫活该。我的帖子一直偏激尖锐,那个天鹅与苍蝇的帖子是我整的,怎么没人到我的帖子里掐架呢?倒是关于敢爱敢恨的帖子惹得傻妞对号入座,今天看二位辩论才明白我怎么莫名其妙招惹了傻妞,但我还是不敢说我了解傻妞,我谁也不了解,现在甚至也对你们不敢说了解多少了。

对于暂不了解的人,还是选择尊重吧。

断脚狼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57428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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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23: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断脚狼:

对于暂不了解的人,还是选择尊重吧。

改变能够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可是,上帝,请你告诉我:
哪些是我可以改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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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23: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倩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人,温柔美丽善良腼腆文气才气和善解人意。

 

我爱猪头 胜过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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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23: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认为不说话不会死的。 现在才知道还有一种死法: 看戏笑死。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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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0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辩论中可以看出性别的差异。男性的辩论是只会谈及论题的本身而不会过分看重对方是否一定要站在我这边,不会带过多的感情,争论完了还是朋友照样喝酒聊天;女性恰相反,辩论不是为了辨出真理而更多的是想通过辩论来分清敌我,非敌即友,辩论中感情的成分更多,而且总想让别人立即迎合自己的观点,其实辩论是需要时间来细细品味来沟通的,一个人的观点及人生观是很难立即转变的,即使他可能从内心也认可对方的观点。

     个人觉得灯光已经改变了不少,而且其直率的性格也有其可取之处,希望被她伤害的人能够理解她。也希望论坛里能多些男儿风范的辩论。就事不就人。

        而就灯光来说感觉更感性化些,辩论中带的感情因素更多些,不能容忍自己喜欢欣赏的人批评自己,即使是善意的。其实灯光犯了一个大忌,楼主能淡然面对其他人的嘲笑挖苦,却没想到你会这么不理解她去触她心底的痛,这也是楼主急了的原因。其实楼主对你也好对梅精灵也好都是抱着一种欣赏怜惜的心理,并没想从你们那里得到什么或者让你们认为欠她什么。她的本性如何估计你们交往久了自会了解。可惜你们没有相见过。

           越是追求心理自由的人越应该站在一种平和的态度看待这个世界,宠辱不惊固然难以做到,但从细微中体谅他人并感受到世界正真的美好,或许是我们能够做到的,这也是能够在这个世界坚持自己的原因。众生平等,每个人都有他们的可爱之处,也有值得我们尊重的地方。在路上,有了你们更精彩,也希望你们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另,当时对梅精灵的帖子看的很少,感觉有点太乱,但个人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他美好的一面,也希望梅精灵能重拾信心,不论是否在路上,都能更自信更成熟,相信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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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08: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南郭!了解一个人是需要时间的,慢慢来吧。相信只要我们大家都认真,该是朋友的最终一定还会是朋友。争论、批评、指责甚至伤害不代表就不是朋友。缄默或相互捧和也不代表就是朋友。

其实我喜欢争论时的小倩,觉得更生活化、更真实可爱一些。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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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0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倩:
灯光:

真,应该兼顾善与美。否则很可能会真到可鄙、可怕、可耻地步。

 

善,要有原则。无原则的善往往会助纣为虐。对丑陋去善,其实就是对美好不善。虽然是在同一个园子玩,但的确有人有兽之分,做人境界也自有云泥之别。所以做人的原则还是不可忘却的。

 

美,是在真与善之间以自己的良知和睿智来努力达到的平衡。

 

当对真善美的追求仅仅停留在口头而不是真正去身体力行时,那只是一种装饰或表演。虽然人生如戏,但看见有些美好东西也拿来当戏演的时候,只让人觉得莫名悲哀。

 

当个讨人喜欢的善人,很容易。当个真正对朋友负责的“恶”人往往很难。可我总在做不讨人喜欢的“恶”人。我拿自己的良知没办法。我没有办法,我认了。

不想再多说什么,扪心自问,我觉得已经对朋友尽心了、问心无愧了。各做各的人吧。我不需要告诉任何人,美好是怎样一种事物;我们要做的是,只要我存在,就是一个美好的证明。但愿。但愿啊! 

那我就以朋友的真诚与坦率来做点批评吧。

灯光,

你的“真”,有时到残忍的地步。不依不饶,不给人以改正或反思的空间与机会;想想你被围攻,跌倒时别人怎么待你的?你没有被人性美感动过吗?你没有被跌倒又被人踏上一脚而悲愤过吗?

你的“善”,我不知道体现在什么地方?或许只对你私下玩得好的人,还是主动走近你对你示好的人?其他的,很少看到你对谁善。帮助过你的人你感激,一旦别人不再支持你,你立即翻脸——因为在你心里,真理似乎永远在你这边。你的脆弱,你的眼泪,从来只为你自己而流,或只为别人“对你好”而流,难道不是吗?

你的“美”,你有看到别人身上的美吗?你总是陶醉于自我的世界,自命为美自以为是,难道你不知道就算是十恶不赦的人也可能有良心的闪光,而残疾人也有美丽的地方吗?

你自我,自私,一切思维和感受只围绕你自己旋转,只知道指责别人缺乏检省自己。有关原则,我想我从未丢失过,只是我不会像你一样咄咄逼人,总是要置人于死地一般;做人境界自有高低不同,但不管如何,你没有任何封杀别人的权利——因为在这里行走的人,都和你一样,有着平等的灵魂与尊严。

[此帖子已被 小倩 在 2009-4-27 15:22:57 编辑过]

入木三分,恰如其分的评价,小倩看人太准,高人

[此帖子已被 一颗流星 在 2009-4-28 9:20:4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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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0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有猥琐者穿了马甲来骂我,我觉得是自己的光荣。谢谢!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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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0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郭:

          从辩论中可以看出性别的差异。男性的辩论是只会谈及论题的本身而不会过分看重对方是否一定要站在我这边,不会带过多的感情,争论完了还是朋友照样喝酒聊天;女性恰相反,辩论不是为了辨出真理而更多的是想通过辩论来分清敌我,非敌即友,辩论中感情的成分更多,而且总想让别人立即迎合自己的观点,其实辩论是需要时间来细细品味来沟通的,一个人的观点及人生观是很难立即转变的,即使他可能从内心也认可对方的观点。

     个人觉得灯光已经改变了不少,而且其直率的性格也有其可取之处,希望被她伤害的人能够理解她。也希望论坛里能多些男儿风范的辩论。就事不就人。

        而就灯光来说感觉更感性化些,辩论中带的感情因素更多些,不能容忍自己喜欢欣赏的人批评自己,即使是善意的。其实灯光犯了一个大忌,楼主能淡然面对其他人的嘲笑挖苦,却没想到你会这么不理解她去触她心底的痛,这也是楼主急了的原因。其实楼主对你也好对梅精灵也好都是抱着一种欣赏怜惜的心理,并没想从你们那里得到什么或者让你们认为欠她什么。她的本性如何估计你们交往久了自会了解。可惜你们没有相见过。

           越是追求心理自由的人越应该站在一种平和的态度看待这个世界,宠辱不惊固然难以做到,但从细微中体谅他人并感受到世界正真的美好,或许是我们能够做到的,这也是能够在这个世界坚持自己的原因。众生平等,每个人都有他们的可爱之处,也有值得我们尊重的地方。在路上,有了你们更精彩,也希望你们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另,当时对梅精灵的帖子看的很少,感觉有点太乱,但个人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他美好的一面,也希望梅精灵能重拾信心,不论是否在路上,都能更自信更成熟,相信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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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1: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组织研究发现,恐怖分子为什么去干恐怖?主要是因为寂寞、要寻求刺激、新奇,对抓到的恐怖分子办班洗脑,想让恐怖分子洗手不干,结果发现很难唦,迄今没有成功的。让一个人不指手画脚、不面目狰狞,不东打西攻很难唦,骨子里的,叫一个人就这样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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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3: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灯光,总觉得你提到的真善美是停留在口号阶段的,没有对这些概念认识思索过。

一个愿意扛战旗的人是英勇的,但是如果在扛之前没有认真审视过这面旗帜,那么,中途倘若被调了包,就会出现舞着稻草人当战旗,而且兴高采烈的场面。

mayfairy是个不错的女孩,面对妞这个虚拟的ID,她的语言在网络环境中应当属于正常分寸。如果她认得妞还在坛子里嚷着要“吻死你”就显得过分了点,请明察。

对mayfairy的评价属于个人感觉范畴,不妥之处请予批评。

追随你的背影走在路上 有一天我也将成为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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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3: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讨论mayfairy到底是怎样的人了,给别人一点沉静的空间和沉默的尊严吧!那个妞发那个贴就是增加是非了,真的爱惜哪会那样?想要别人的迷恋来满足自己的虚荣与寂寞,又什么真实都不敢面对,承担或付出!

其实不管他们两人怎样,只要是在私人领域旁人就无权干涉,但不管是出于她个人的自我保护还是出于公众视听,都没必要在这里人前继续“演戏”——毕竟这是属于大家的公共论坛。希望她真正平静了,高兴时就来写写清新健康的文章或者看看逛逛,愿所有人都快乐!

风为裳,水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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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倩:

别讨论mayfairy到底是怎样的人了,给别人一点沉静的空间和沉默的尊严吧!那个妞发那个贴就是增加是非了,真的爱惜哪会那样?想要别人的迷恋来满足自己的虚荣与寂寞,又什么真实都不敢面对,承担或付出!

其实不管他们两人怎样,只要是在私人领域旁人就无权干涉,但不管是出于她个人的自我保护还是出于公众视听,都没必要在这里人前继续“演戏”——毕竟这是属于大家的公共论坛。希望她真正平静了,高兴时就来写写清新健康的文章或者看看逛逛,愿所有人都快乐!

愿MM更快乐~~!

等待等待---在等待QQ:56252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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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5: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用心走过<<空谷幽兰——有一种人这样活过 >>。

难得糊涂,当为则为,求心自在,世态萬事皆是缘。

     心境祥和,知福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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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2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倩:

是因为[挨个数落]那贴吗?心版就这么经不得批评吗?近来最爱琢磨佛道禅的恐怕就是我了,不是头一个被数落吗?难不成只许老

是泡在这儿玩的人一时好一时吵,还不许有时逛过来的人拍拍砖头?!任何一样事物存在,就会有赞同也有反对的声音,容不得这

个,还要不要在世界上活?每个人都有公平发言权!

真没什么好争辩的,清者自清!

另,这篇文章写的真好,拜读了!

有些人喜欢借别人的才气来提升自己的“名气”,可以理解,呵!

这个版,你的文章我是会细细看的,希望能继续分享你的心得!

开心的音乐盒收集贴: http://www.5zls.org/dispbbs.asp?boardid=144&Id=116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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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2: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倩的文章看着很赏心悦目

只是不明白会引得后面的口舌之战,看得我头昏目眩不说,心中升出了一丝烦躁。

修行还不够,真能去掉我执,还得继续精进!

 

坚持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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