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久,各方人士都出来说话,终于看出了名堂.本人把自己看出的东西,写到下面,看有没有人认同: 俱乐部:允许某些领队以俱乐部的名义发召集帖,但是领队费归领队所得,俱乐部不赢利. 领队:我付出了劳动,带大家玩,帮大家节约费用,理应收领队费. 参与队员:商业活动收费是合理的。但是,既然是收费的,你就不要在召集贴中说什么AA,不要AA的名义打着忽悠人 说白了,活宝同学并不是说一概反对商业活动,而是反对打AA的名义实际上确实赢利的商业活动. 活宝能用真实ID发这个帖子,我很钦佩!比那些乱说话的开口就骂人的马甲,要光明一百倍!至少这个帖子,让人学习到很多东西. 我赞同活宝的意见,赚钱要赚在明处,不要遮遮掩掩,至于这个赢利到底是归领队还是归俱乐部,则不是我们驴友考虑的事情,那是你们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 打着AA名义的商业活动是很害人的 对参加者来说,毕竟不是那么多人有鉴别能力,参加后会有上当了的感觉. 对组织者来说,帖子上说AA,也许是为了逃避出事之后的法律责任,但是,假如真的出了事情,这个责任无论如何都逃不掉的!前年南宁的79事件大家一定记得很清楚,那个召集活动的小伙子就是多收了几块钱,被法院判定是赢利行为而被判赔死者十几万. 所以请那些喜欢跟在俱乐部后面跑的所谓AA的领队们,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做这种忽悠人的事情.在这里,我并不是要指责哪个具体的领队,而是一种善意的忠告! [此帖子已被 今夏 在 2008-8-31 15:30:59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