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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芬J,礼貌性的回你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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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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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礼貌性的回你一帖

另一个 三流老师 傻逼年代的极致产品 流水线上的至尊系列 黄鹤楼里的1916

更可惜的是 很多人替他挡了刀 这也可能是傻逼有傻福吧 我和青铜无耻地这么总结 这比 躲过了一劫

 

我可没有惹你,你这是无端的公然向我挑衅了。

实事求是的说,我并不想回你这帖,原因是我跟你有很深的“代沟”。我不喜欢你这种言语不检点的文字沟通方式(其实你生活中不是这个样子,其码外表谈吐是彬彬有礼的),也不想费那脑筋弄懂你的火星文(其实在路网我身边绝大部分驴友都是8070后,很少见你这种泼辣、随意的语言风格),而且也不习惯你那没有标点符号的长短句。所以,我不想跟你打交道,正如你津津乐道那句:不是一个频率的人交流起来很累,也就‘鸡同鸭讲’的着调。

监于你这次敢于为鸡导拨刀相助,这份担当的勇气和义气起先让我刮目相看。误以为你芬J也还算个铁血男儿,也单冲这一点误会,我因此破例“礼貌性的回你一帖”。

需要说明几点的是:

1、不想跟你文字交流并不是畏惧你的唇枪舌剑,如果你意淫你的威风和才能话我只会无语了。我想你见识不会这低吧,如果你风闻过我的为人和我文字的话也应该知道三流敢作敢当的品质还是充足具备的。我相信你不会傻到那人掩口耻笑的。

2、2点,我从不排斥乐于跟我文字交流的一切网友。但是前提条件是双方都保持基本的尊重,规范使用文明语言,反之,其将不具备对话的资格。野蛮、粗俗的骂战不是真正论坛娱乐的正确方式,那是街头巷尾泼妇骂街的粗俗行为,这有失一位光荣地驴友写手的荣誉。你是路网资深写手,又是开户外店的老板应该比我更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凭粗俗骂战还有什么资格玩心版?那些大失身份的对话有什么乐趣呢?大家都是为了玩嘛,玩要玩出品味,玩出档次,玩出修养,玩出乐趣,玩出文字方面的进步才是有收益的。玩得不开心有么斯好玩的呢?因此,我也不会排斥和你的文字互动,只需要你使用保持资深文化人身份的文明用语,公正、公平的辩论吧

3、谈到“公平”,这是第3点了。公平的原则我个人理解就是单打独斗。文斗嘛,只要有理有据,言辞怎样犀利锋锐甚或尖酸刻薄都不过份。某天,你逮住我的缺漏或失误,只管大刀阔斧的朝我的痛点砍将过来就是。不要轻描淡写的把人归类于‘受帮教者’而草草了事,那样不着痛痒很不过瘾,还会让旁观者不明所以的以为你手下留情。我三流绝不会恼汹成怒、慌不择言的,也绝不存有丝丝怨恨之心保留。只会真心实意地佩服你的知识渊博和文思敏捷,心悦诚服你的论辩功力深厚、一矢中的要害的老辣,甚至要感激你为我‘普及了基本常识’(不要说我装,我平常就是这样子的)。

   单打独斗是一种骑士风范,我信仰这种绅士风度,甚至在论辩中一惯要求和保持这种风度(你信不信由你,我三流的名誉自有大众公认),不光要有理有据,还要有礼有节。我没向鸡导下过辣手吧?他后面不乱做乱说我后面连帖都不会再跟。在他一败涂地之时我可不没落井下石,痛打落水什么什么的。我早就说明了我必须做我该做的说我该说的,也是想留有余地的。

   我不喜欢过于狠辣,更讨厌那些依怅体制内的党派群狼群欧作法!这种群狼群欧作派很无耻,让人作呕!我摆明早就看不惯你们这种以多欺少的无赖行径,也十分瞧不起你们这种依靠团体作战,可怜的懦弱、自卑心态。试问,你们谁敢单打独斗的和灯光对驳论坛?你们谁有这种文采和胆识敢于跟她一较高下?有吗?起码你没有这个胆识。

   这个胆识其实是一种积淀的能量和固有的文化风骨。岁寒三友:松竹梅为何被孤傲清高文人所喜爱的真实内在涵义量你也不能透彻,这也就是其不被普通人所理解的根本原因之一。我不具备灯光的文采,但我具有相同的风骨。只因为你们在心版欺行霸市,今天帮助这个,明天调弄那个。无礼、无节的歪楼、拍砖和跟新人定调。这些过分的所作所为新人们早就恨死你们了,只是惧于你们势大而敢怒不敢言罢了。我就是基于对十三郎和鸡导的长期不满以及全心版新人的道义才向鸡导拍砖的。鸡导要找我讨个说法,这就是说法。

   我一直禀承着‘有理、有据、有礼、有节’的原则风范。当我外出活动几天,争论焦点转向灯光的时候,我忍住早就跃跃欲试的玩心一直在《78》中冷眼旁观。我的原则是即使灯光战败我也不会使加援手的,这不是我的风格,也不是灯光的风格。骄傲的风骨阻止我这样做,我也很清楚的明白灯光的风骨不希罕不接受旁人的援手。我不想让灯光失望,也不想受灯光BS。这不是见危不救,这是一个论坛独立玩家应有的范儿,没有这个范就称不上论坛的灯塔也就不是ID叫做灯光的她了。斗起嘴来她首先是个战士,其次才是个女人。她需要援手吗?她不需要;需要援手吗?我也不需要!那怕输得灰头土脸,也不行使群狼群欧的作法,了不得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呗。

这一点,你做得到吗?你做不到就不配作为我的对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2 0:42: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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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00: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鸡导曾有意的将我划到灯光老师那一边,我十分清楚他的良苦用心了。这一招归类法不就是很小儿科的‘移祸江东’之计吗?有什么了不起,我本身与灯光老师在这次风波中就是站在一个方向的(请注意我用词,是一个方向,而不是一个战壕),我在精神上是绝对支持她的,不存在需要懦弱的结党联手。我承认她替我挡了刀,而我却失去了参入游戏的快乐。当然也有我已经组织了户外活动而无暇兼顾这埸文斗高潮的根本原因。当我将活动帖发完后进入心版观赏时,却看不到你们举起过神马样有力有利的锈刀?灯光已完胜收埸,只有你尚在叽哩咕噜,我若再出手也是胜之不武,也并不想跟你个配角相斗。只在一旁捧腹而笑:这样的锈刀砍得死人吗?笑死人了,枉了你们一伙时尔开会讨论天天保持电话联络;这个提醒要‘冷暴力处理’那个要瞅准一个将他拍熄,甚至出动高层锁帖的小把戏以及动员不明真相的马甲搞那东边一枪西边一枪的游击战术。可笑阿笑!理屈词穷,错就错了,败就败了,洒脱点承认就是了。人们还会说这仍就是一条真汉子。风水轮流转,下次捡回这个面子就是了。何必这么手忙脚乱惹得众人耻笑?

    下笔写顺了收不住手,多扯几句吧。我现在要质疑一哈你今天这么跳欢的真实动机了。

    在我率先向鸡导拍砖的时候,也许他愣住了一时旁惶无计。在灯光强力向在鸡导发难的时候,也许他一时应接不暇。可你当时作为旁观者应该很清醒的认清形势,看得出对方的漏点或盲点的(每个人、每个帖都不会滴水不漏的),当时为什么没见你挺身而出或是指点迷津?你作为一个资深论坛玩家不要说你没看出来吧?假若你连这都看不出来,你今天还够格这样跳出来指导三毛、教训三流?(两个三字开头的)当鸡导多面受敌狼狈不堪之时,你也是有责仼的,你把鸡导推到风口浪尖闹到声名俱失,而你却毫发无损!

    到目前,总算达到稍微风平浪静的时期:鸡导不作声了,灯光不作声了,而我和三毛从来没有惹你,也是早就摆明不作声了的。因为我们都不是心太狠的人,总是力求与人为善的。你今天怱然连刷了好几次屏,名义上为鸡导助拳,指名道姓的对我和三毛公然挑衅、再起事端,你这不是一坨屎不臭挑起来臭吗?,你想学茬局那用惯了的一招,试问你用意何在?见不得天下太平阿,亏了鸡导把你当蜜友,你现在见不得他松了一口气,又把他抬起来往火炉上一扔继续接受烧烤

    你这实质上不就是对鸡导作那致命的最后一刀吗?这一刀好毒阿,可真要命!

    芬J,你自作聪明,你以为这样的佯装义气实则包藏险恶用心的作法就能够蒙蔽所有人吗?三流感觉你这阴招并不高明哪。鸡导和你多年熟友,应该深知你为人处事的风格。你是那种路见不平拨刀相助或者甘为朋友两胁插刀的人吗?如果鸡导相信,我也许能信,为了这种义气我甘拜下风也再所不惜!可是我的理智让我根本不信:我依据的是以人格骨相观察一个人,以文字及文字作风观察一个人,以往常所作所为的表现观察一个人。我就不信你那不错的面貌是个侠肝义胆之士?就你写出那满篇臭哄哄的文字及文字作风的人会是一个义薄云天的街头义士?以你胡玉芬众多马甲:魍魉魑魅J等不正常的ID会是一个舍身取义的好人?有关魍魉魑魅J是神马好名词你当然是心知肚明的,在这里我就不帮你宣传广告了。

    此篇刚刚草就,已无时间修饰,怕你以为我怯就先发出了。芬J你放马过来吧,我等你端午节活动帖结束后再慢慢的跟帖。正好我也端午节有活动。一条,请记住以上2-3两点条件,否则作废话不予回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2 0:46: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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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等着,明天如果不忙,不礼貌性地回你一贴。

单打独斗就不必了,芬姐这几天忙,我来吧,

你们尽管上,又不是第一次了。

 

叔年轻时也是一头日货,可TMD后来被岁月给抵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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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8: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打算多说什么,

说多了自然漏洞会比较多!

三流:

我只想说说我的期望,希望你不要和那些文氓们跑到一个桌子上一起喝酒就是了,

免得互相交换频道,弄清楚了频率,就没劲了。

倩、傻妞还有灯光导师在这地界玩的之所以还算成功,

就是她们一贯坚持一个原则,坚决不和文氓们一起喝酒、喝茶、泡吧、喝咖啡。

真实归真实,虚拟归虚拟,这一点上,她们非常拎得清!

三流兄:记住啊!多和你们70后、80后玩,是对的!

另外,灯光导师已经替你挡了一阵子了,你还把人家推在前面,个人感觉不够地道吧!

 

2000年前,项羽也是说:刘邦,你个市井的匹夫流氓,有种我俩单挑,谁赢谁坐天下,何必让各自的弟兄们流血呢!?

你知道刘邦咋说的吗!?

刘流氓说:个板,一直以来游戏规则就是这么定的——群殴!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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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0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茬子在2011-6-2 8:17:00的发言:

我不打算多说什么,

说多了自然漏洞会比较多!

三流:

我只想说说我的期望,希望你不要和那些文氓们跑到一个桌子上一起喝酒就是了,

免得互相交换频道,弄清楚了频率,就没劲了。

倩、傻妞还有灯光导师在这地界玩的之所以还算成功,

就是她们一贯坚持一个原则,坚决不和文氓们一起喝酒、喝茶、泡吧、喝咖啡。

真实归真实,虚拟归虚拟,这一点上,她们非常拎得清!

三流兄:记住啊!多和你们70后、80后玩,是对的!

另外,灯光导师已经替你挡了一阵子了,你还把人家推在前面,个人感觉不够地道吧!

 

2000年前,项羽也是说:刘邦,你个市井的匹夫流氓,有种我俩单挑,谁赢谁坐天下,何必让各自的弟兄们流血呢!?

你知道刘邦咋说的吗!?

刘流氓说:个板,一直以来游戏规则就是这么定的——群殴!

喝酒归喝酒,文字归文字。喝酒也可以拼唦,貌似跟淡茶喝得最痛快,超然、十三、流星喝酒也爽快。

真实归真实,虚拟归虚拟,我管他神马成功不成功。要FB就FB,想说就说想做就做。怕这怕那还玩个么户外?不如宅在屋里安全些。

这户外还像社会上那样拉帮结派还有什么劲?另外,事实胜于雄辩,你后一句就不回了,茬局明知故问了。

刘流氓说:个板,一直以来游戏规则就是这么定的——群殴!

我就不服气!我来,就是要捅破这窗户纸的 。

 

借茬局窗口传一句:3楼除了恫吓之外空无一物,不值回评。拿点真东西出来卖弄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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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流匠心在2011-6-2 9:06:00的发言:

喝酒归喝酒,文字归文字。喝酒也可以拼唦,貌似跟淡茶喝得最痛快,超然、十三、流星喝酒也爽快。

 

刘流氓说:个板,一直以来游戏规则就是这么定的——群殴!

 

我就不服气!我来,就是要捅破这窗户纸的 。 

三流兄:

     你怎么啥都喜欢拼啊!现在和谐社会,很多锋芒都被和谐了!

     建议你不要和文氓们一起喝酒,不是因为别的,是怕文氓们的气场影响你!

     文氓们温文尔雅起来,怕你恶心得喝不下去,吃的东西搞不好会吐出来的。

     文氓们他们普遍还是很注重真实世界的人格魅力的。

     偶有例外,比如那13.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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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流匠心在2011-6-2 0:32:00的发言:

   我一直禀承着‘有理、有据、有礼、有节’的原则风范。当我外出活动几天,争论焦点转向灯光的时候,我忍住早就跃跃欲试的玩心一直在《78》中冷眼旁观。我的原则是即使灯光战败我也不会使加援手的,这不是我的风格,也不是灯光的风格。骄傲的风骨阻止我这样做,我也很清楚的明白灯光的风骨不希罕不接受旁人的援手。我不想让灯光失望,也不想受灯光BS。这不是见危不救,这是一个论坛独立玩家应有的范儿,没有这个范就称不上论坛的灯塔也就不是ID叫做灯光的她了。斗起嘴来她首先是个战士,其次才是个女人。她需要援手吗?她不需要;需要援手吗?我也不需要!那怕输得灰头土脸,也不行使群狼群欧的作法,了不得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呗。

呵呵,灯光看见妞的出头和回帖是感动,是泪水。三流这段话好象有点以自我为中心,代替了灯光的感受啊!
别人都在假正经,那我就只有不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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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茬子在2011-6-2 9:36:00的发言:

三流兄:

     你怎么啥都喜欢拼啊!现在和谐社会,很多锋芒都被和谐了!

     建议你不要和文氓们一起喝酒,不是因为别的,是怕文氓们的气场影响你!

     文氓们温上文尔雅起来,怕你恶心得喝不下去,吃的东西搞不好会吐出来的。

     文氓们他们普遍还是很注重真实世界的人格魅力的。

     偶有例外,比如那13.

不平才会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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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1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蓝色海风在2011-6-2 9:55:00的发言:
呵呵,灯光看见妞的出头和回帖是感动,是泪水。三流这段话好象有点以自我为中心,代替了灯光的感受啊!

蓝色海风,恭贺你回归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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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1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茬子在2011-6-2 9:36:00的发言:

三流兄:     你怎么啥都喜欢拼啊!现在和谐社会,很多锋芒都被和谐了!

     建议你不要和文氓们一起喝酒,不是因为别的,是怕文氓们的气场影响你!

     文氓们温文尔雅起来,怕你恶心得喝不下去,吃的东西搞不好会吐出来的。

     文氓们他们普遍还是很注重真实世界的人格魅力的。

     偶有例外,比如那13.

心版真实世界的现状是:有话不敢说,有帖不敢发,这还叫个么斯《心情随笔版块》?为啥这么多的写手不愿发呢?为啥那么多的新手不敢进呢?这里鬼魅横行才是现状死气沉沉的根本原因。具我观帖了解原本心版的高明写手是多得很的,以前发的帖令人拍案叫绝的多的是。目前在心版阴之下也只能去跟风拍砖、歪楼、看热闹去了,非不为实不利于为也。我也曾介绍过十几名80后、70后的写帖高手参入心版,玩不了两天就把人家拍熄火了,被歪楼歪怕了;人家新人站不住脚,最后只能拍拍屁股走人了。这都是我从做起感同新人身受的。

青黄不接,发帖稀少。你说这有么好玩的,人多才好玩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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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茬子还是受得起表扬的,明白人一个,只是三流没理解透,我试着诠释一下(当然是白话):文争就狠一点,立场分明一点,别给对手留余地;你留他不留,不输才怪;帖子上打赢了,再桌子上安抚,下次还能接着打~娱乐片,就要时刻考虑拍续集的题材~
胜则大喜;败则惶馁。胸无点墨而面如沙湖者,不可不拜上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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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2: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三流匠心在2011-6-2 10:58:00的发言:

蓝色海风,恭贺你回归心版

我还!是你在青铜那个帖子点我名字要我回来的撒,咱胆子小,你一叫咱咱就报道了。

 

另外,其实论坛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复杂,也没有你说的什么依怅体制内的党派群狼群欧作法那样恐怖。论坛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灯光没有你想象的那样高大威猛,别的TX也没有你认为的那样卑鄙恶挫。灯光不是任何语言都是正确的,单打独斗的和灯光对驳论坛这样的帖子很多,有时间其实你该多了解情况再如此定位。很多时候别人不说也许是嫌麻烦,也许是因为彼此不熟悉。

 

灯光的风格是怎么样的我不是很熟悉,但是起码现在的灯光比原来的灯光柔和。你有傲骨很正常,同样的别人也可以有傲骨。

 

这算是和你交流观点,本来在群里更适合的,担心你又误会大家在商量群殴,这个大帽子不压人,可是也不是很透气啊!

别人都在假正经,那我就只有不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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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14: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星期八在2011-6-2 12:33:00的发言:
茬子还是受得起表扬的,明白人一个,只是三流没理解透,我试着诠释一下(当然是白话):文争就狠一点,立场分明一点,别给对手留余地;你留他不留,不输才怪;帖子上打赢了,再桌子上安抚,下次还能接着打~娱乐片,就要时刻考虑拍续集的题材~

茬子还是好玩些,只是他喝9也装就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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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14: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蓝色海风在2011-6-2 12:39:00的发言:

我还!是你在青铜那个帖子点我名字要我回来的撒,咱胆子小,你一叫咱咱就报道了。

 

另外,其实论坛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复杂,也没有你说的什么依怅体制内的党派群狼群欧作法那样恐怖。论坛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灯光没有你想象的那样高大威猛,别的TX也没有你认为的那样卑鄙恶挫。灯光不是任何语言都是正确的,单打独斗的和灯光对驳论坛这样的帖子很多,有时间其实你该多了解情况再如此定位。很多时候别人不说也许是嫌麻烦,也许是因为彼此不熟悉。

 

灯光的风格是怎么样的我不是很熟悉,但是起码现在的灯光比原来的灯光柔和。你有傲骨很正常,同样的别人也可以有傲骨。

 

这算是和你交流观点,本来在群里更适合的,担心你又误会大家在商量群殴,这个大帽子不压人,可是也不是很透气啊!

个群猪一正经起来就不像牛马了

端午节后组织FB阿,不然冲到你屋里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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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4: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2 15:56: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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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7: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蓝色海风在2011-6-2 9:55:00的发言:
呵呵,灯光看见妞的出头和回帖是感动,是泪水。三流这段话好象有点以自我为中心,代替了灯光的感受啊!

 

呵呵,流星同学,三流君说的其实没错,我与任何人争论时其实都不希望他人援手,我喜欢一对一,不喜欢群殴,也不喜欢与任何人结盟。对我来说,无论是在论坛还是实际生活中,都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对手。我以是非定好恶,而不以好恶定是非。

 

与任何人较真的时候我还真不怕单打独斗。不是我没有恐惧,而是我的良知总可以驾驭我的恐惧,逼迫我勇敢。因为,这个世界上,我最害怕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我的良知。如果我路见不平,不敢拔刀相助,我的良知会责备自己、蔑视自己。自尊对我来说,比别人的尊重更重要。

 

其实,对论坛的争辩,我的脑海中压根没有什么输赢观念。我没那个虚荣心。我不懂有些人怎么那么在乎争辩的输赢?以至于鸭子死了嘴巴硬,不能从善如流,知错即改?其实,不同观念的冲撞,根本不存在什么输赢。不过,在冲撞过程中所展现的人格或人性之形形色色,还是很令人或震惊、或无语、或感动,可以让参与者看清很多人与事,可以让人懂得自己,可以帮助看客们看清一些人与事,对人生多一点领悟,可以让人成长、成熟。也许这才是冲撞的意义所在。

 

其实超然的话是对的:不在同路无需PK,不在同路无法PK。说人语的与说鸟语的,其实永远无法真正沟通,无法相互懂得。一切交流的努力,只是在做无用功罢了。不过,人们经常会做一些徒劳的事,或因无聊,或因责任意识导致的“好为人师”,或为情绪失控,等等,不一而足。

 

偶尔看不过眼了,拍案而起地斗一下也无妨。但如果抱着改变别人的目的,则属于天真幼稚(比如俺就经常这么傻气),必然会失望、失落。论坛属于相对自由之地,谁也不可能真正把任何异己分子赶走,所以就只能善恶美丑共存了。去与留,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清高者可以躲开,眼不见为净。勇敢者可以留下,享受搏击风浪之快感。总之: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 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刑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

 

关于妞兄每次回“家”时我的流泪或我表现出的脆弱,其实与论坛的争斗无关,只与我对他那份云淡风轻的怀念和牵挂有关,只与我在他出现时才感觉自己只是一个小女人而非“斗士”有关。我不会在任何争斗中脆弱,但我的确会在一个精神亲人面前恢复我本来的女人面目。如此而已。还是那句话,我很欢喜这个论坛还有一个可以让我心灵柔软、为他流泪的男人。有人说他一旦被人识破真面目、发觉他属于其貌不扬者时,喜欢他的女同学们“情何以堪”。唉,人总是在自己的理解能力范围内去理解他人他事的,所以这个世界上经常有“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荒谬。其实,欣赏、认同一个人的心灵,与他的外在有何关系?他哪怕已是花甲甚至古稀之年,哪怕是武大郎的外形,哪怕是居住在贫民窟、口袋里只剩三毛钱,难道这些会影响我对他的敬重、信赖与亲近吗?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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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7: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流君:

 

理性交流的对象应该属于知错即改、从善如流者,不然鸡同鸭讲,意义不大。当然,如果只是一种表明态度的“愤怒”,倒无所谓,只要不是被宵小之徒牵着鼻子走,就好。

 

该干嘛就干嘛去,何必在意几只苍蝇的哼哼?有人喜欢跳梁,有闲情逸致时就观赏一下,不耐烦时就出门去晒晒太阳或写点美好的文字。有些人,根本不配享受人与人之间的认真交流,甚至连咬人的狗都算不上,不配被棒打。视其为空气,才是最大的蔑视,也才是理性和睿智的表现。

 

与您共勉吧。

灯光,又名:远方的朋友,蓦然回首,偶尔一瞥,等等 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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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21: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灯光在2011-6-1 20:47:00的发言:

 

妞兄:

那咱们干脆就坐一边,品着茶,听着音乐,悠闲地观赏其跳梁表演好了,对其再说一个字都属多余。

 

另:你这次发的帖子,有不少很触动我,很睿智、深刻,我会细品。

 

别不多说,请多珍重!……
 

灯导:

      当时看到你说这话的时候,打死我都不信你会再不开“枪”的!

      你和三流,哪里是那种憋的住的人唦!!!

 

       不必向我开“枪”(重庆话),我是故意考验你们的憋气能力的!

我最难跨越的不是路途的遥远,而是某些个女人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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