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网友们,我想告诉你们一个在现在看来很好笑的事情,这是发生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管理公司的事,这家公司还是一家上市公司,在全国拥有多家五星级的酒店,可是他们却几乎是法肓,我真的很怀疑这家公司是如何上市的????
偶是武汉凯旋门大酒店的一名员工,到此工作已有8个月之久,但是从2005年的6月23日起,武汉凯旋门大酒店正式交由湖南华天大酒店全权托管,正式更名为武汉凯旋门华天大酒店,这必然就涉及到了这们必须重新与武汉凯旋门华天大酒店劳动关系合同的问题,当然也就涉及到了关于工资、各项福利待遇等一列的问题,可是好笑的问题就出来了。 各位网友,请大家一定要听我讲下去,我觉得是真的很好笑的,因为在现在法制如此健全的制度之下,在一家五星级的酒店管理公司内,竟然会发生这样子的事情,而作为酒店的管理方还认为他们是合情合理的,我想只要是个有可能都会觉得有点不可思意。 武汉凯旋门华天大酒店跟我们员工说:我们现在试用期间的薪金标准是每个月三百元钱,包吃住,当我们与他们交涉说武汉市的最低薪资标准是四百六十元的情况下,他们竟然感到很诧异,说他们长沙的最低标准是两百六十元,三百元钱包吃住在长沙抢着是人做(我想问一下各位的湖南网友,你们那现在是这种情况吗?如果是的,我想你们还是到我们湖北来打工算了,我们湖北人民是欢迎你们的,因为你们的劳动在你们那里没有体现出太多的价值)后来在我们的据理力争之下,他们同意将我们的工资涨到每个月包吃住六百元;其次是关于三金的问题,他们说我们必须做满两年才会给我们买三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因为这是他们华天的规定,而且他们一直对华天员工都是这么做的,可是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的三金是在员工正式录用后开始买的,而且还要补交之前试用期未缴的部分,然后在这方面,还是在我们的据理力争之下,他们又答应从我们正式签定用工合同之后就开始缴纳,请大家看清楚,是又是在我们“据理力争”之下答应的。 对于我们争取到的上述权益,因为他们全都是口头承诺,所以我们要求酒店的管理方能给我们一个成文的书面材料,因为我们现在还不是正式员工,加之这些所涉及的问题是应该在员工手册中体现出来的,而现在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员工手册暂还没有发到我们的手上。所以我们只要求他们能给我们一个临时的协议,现在的问题就出来了,酒店的管理方他们就是不愿意拿出这份用工协议,还说我们不信任他们,说这种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我想问一问这里有没有懂法的人,他们这样说是对的?)我就纳闷了,你既然已经答应了这些条件了,只要你按你所承诺的执行,那份协议也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又何必那么在意呢?除非你不想遵守你的承诺,那做为一家上市公司,你连这最起码的承诺也不愿意遵守的话,你如何让你的股民相信你? 我在这里只是想告诉各位网友,现在是一个法制社会,而我们做为这个社会的一分子,都应该遵纪守法。还有,我们是打工的,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更应该学会用法律来捍为自己的正当权益,让我们国家的法律起到它的作用,而不应该是被架空起来的,让法律真真的溶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