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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个税起征点应当调至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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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1 1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个税起征点应当调至8000元

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之辩,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第一句话就让记者吓了一跳:“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到8000元最合适!”

毛寿龙长期研究民生问题,但他这个“8000元说”未免离目前热议中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相差太远。毛寿龙解释,这是根据90年代初《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本意推导出来的。《个人所得税法》当初的立法思路就是“劫富济贫”,依靠转移支付来保证社会公平。月薪800元的人在上世纪90年代初绝对是高收入,按照当时的购买力和生活水平,应该与现在的8000元相当。不过,毛寿龙承认,现在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政府的基本税收,“劫福济贫”的色彩逐渐淡化,税收更多的体现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上来。从这个方面说,个税起征点应该放在贫困线上。贫困的人免费享受公共服务,而富人虽然多交税,但从理论上说能够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因为富人不但需要政府提供个人的公共服务,还要靠政府的公共力量保护财产。

综合“劫富济贫”、公共服务和保护劳动积极性三个方面,毛寿龙判断,按照现在中国的生活水平,个人所得税征收应该以家庭为单位,按3口之家每月收入3000元为起征点。毛寿龙特别强调,以家庭收入3000元为起征点,还应该考虑整个家庭的教育、医疗和房屋支出,即使不能完全将这几项排除,也应充分考虑,避免“上学致贫”和“得病致贫”等现象。

无论我在哪里
请相信我离你只有一转身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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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1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挣乐点点死工资,还从800就开始扣税了,甚至连少的可怜的稿费还要征税
简简单单就是真,开开心心过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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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1 15: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起点是应该调高点

偶滴工资税一扣就只有到处蹭吃蹭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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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1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浪迹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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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14: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高兴,老百姓除了纳税的权力,别的什么权力都没有~
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mzj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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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2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的有道理,纳税要有回报,大家才会心甘情愿,否则,谁愿意花钱去养一群除了吃喝玩乐啥都不会的老爷们?
静享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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