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红月之城 1、上司的秘密 醒来时是早晨7点30分,他大约花了几秒钟时间来思索自己身在何处,睡在身旁的女孩是谁,头壳隐隐作疼。几秒后,终于理清了头绪,仔细打量女孩沉沉的睡容,然后走进浴室,尿了一天中最长的一泡尿,想起近来报章杂志经常报道日本、台湾时兴所谓的尿疗法,就是喝自己晨起后的第一泡尿,颇感莫名奇妙。崔健在唱——“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果真如此。说不定哪一天吃自己的屎也成了一种时尚也难说。
梳洗完毕,匆匆喝了咖啡,在冰箱上留了字条,告诉苏文冰箱里有沙拉、牛奶、罐子里有咖啡粉,并叮咛走后记得锁门,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这才跨上机车直奔公司。 8:25分到公司,没有迟到。 9:05分开创意碰头会。江薇做完空调公司的背景报告后,又简单分析了市场,放了几条该公司原先摄制的电视广告片,随后请大家发言。 众人都很有想法,主意张口就来跟传呼机似的此起彼伏,吴大可则不停地抽烟看表再抽烟再看表。席间手机响了六次,除了一次公事之外,其余的全是苏文打来的,不是问洗发水在哪里就是问空调开关跳闸后怎么办,最后一次问的是大可把她的胸罩扔哪里去了。大可记得昨夜她似乎没戴胸罩睡觉,说不知道或仔细找找看,如此有耐心地一一作答完毕,时间又耗去了7至8分钟不等,抬头发现众人都用看足球联赛时的眼光看他,解释道:“我表妹,快高考了,借我屋子复习功课来着,没什么,我住朋友家。”江薇皱皱眉,低声道:“把电话关了。” 10点45分,会议还没有结束的迹象。大可找机会上了趟厕所,溜下电梯直奔马路对面的小吃店,因为今天是公牛队与爵士队之间进行的98NBA总冠军争夺战的第五场比赛,此前公牛队是四战三胜,若再拿下这场,就稳当当蝉联六次总冠军。 迈克尔·乔丹比大头会有趣多了。 比赛当然精彩,比分呈胶着状态上升,最后还是乔丹率领的公牛赢了,这自不消说,有录像可供事后反复观看。 12点,吴大可吹着口哨踱回办公室,刚推开门,就遇上了江薇那双虎视眈眈的目光。 “这么凶看我干吗?又不欠你钱。” “去哪儿了?” “对面。” “请假了吗?” “没有。” “扣考勤分。” “无所谓。反正今天乔丹赢球。” “他在美国赢球,关你什么事?” “我请客呀,”他说着转向办公室其他职员,“中午我做东,上馆子撮一顿。”众人早就对快餐盒饭厌倦了,齐声说好。 “一起去吧,”他对江薇道,“不就缺一次无聊例会,钱你也扣了,还有什么不满意,走啦。” 他在公司附近的酒楼开了桌席,着实与众人海吃狂饮了一番。席间江薇恶狠狠地盯着他,低低地道:“吴大可,我真想把你剁了,在十字坡开家人肉包子店,还是连锁的。” “这主意不错,怎么想出来的?” “哼。” 天气炎热,一到中午就犯困,再加上酒精作用,他脑子里昏昏沉沉,将自己关在办公室开足空调冲着电脑犯困,一会儿便趴着睡着了。 睁开眼时已是黄昏,抬腕看表是7:15分,心中暗道时间真好过。 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只有隔壁江薇的办公室还亮着灯,心中喑叫麻烦。他揉了揉眼睛整了整衣服,尽量小心翼翼地走向大门。不想再闹出什么无谓的麻烦,在他心里,江薇与TRUBO是同义词。 刚迈出四步半,就听江薇屋里传来吵架的声音。“不想见你。”江薇说。 “不想和你争。”一男人说。 “哼!” “我已经让步了,还想怎么样?” “你走,让我自己呆一会儿。” 沉默约持续了有5秒钟,就听一阵男式皮鞋的急促脚步声传来,大可赶忙退回,有人气冲冲地离开,大门被重重地摔上。 他又在房里耗了一支烟的工夫,感到外头没动静了,这才出来走向公司那遥不可及的门,情形颇似逃离集中营的盟军战俘。经过江薇办公室,门开着,有一条斜长的光影洒了出来,他见她站在窗前独自抽着烟,眺望着外面淅沥的雨,似在抽泣。他从未见过江薇哭,此时看她,却像一个无助的孩子,双肩微微地耸动。 人的背影是不设防的。 屋内只亮着一盏台灯,照得她的身影高挑而孤单,大可不知怎的就这样站住,忘记了离去。这时,他的手机不合时宜地疯响了起来,是岳言问他是否有空一起出来玩,他尴尬地应付几句,然后连连对着江薇讪笑:“手机真讨厌。” “你在这里干吗?” “上来拿把伞。” “方案做完了?”她哽咽地问。 “没。” 江薇低头沉默了几秒,在烟缸里捻碎烟头,道:“你又偷懒了一下午。” “小秘密居然又被发现。” “几点了?” “7点多。” “吃了吗?” “还没。” “一起吧,我请你。” 大可怀疑太阳是否从西边出来,摸了摸鼻子道:“不必破费堵我的嘴,我不会跟人说你哭过的。” “去还是不去?” “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 “那就去吧。” 在餐厅里,二人无话。大可闷头吃,江薇一个劲抽烟。 “都听到了?” “什么?” “我的事。”江薇吐口烟道。 “你什么事?对你不太感兴趣,真的,牛排不错,试试。” 江薇瞪他,他感觉自己跟小牛肉没多大区别,随道:“嗯,听到了,不就是吵架嘛。”江薇又燃起支烟,喝了口红葡萄酒,然后又是沉默。 “没劲。”10秒后她说,“真没劲,鸡肋爱情。” 大可假装没听见,埋头猛切肉块。 “真馋猫。你。”江薇加重语气。 “是,连这都看得出来,不易。” “问你个问题?” “说。” “什么时候才会有个正经?”江薇顿了顿,“不掩饰自己?吴大可。” 大可放下刀叉,交错十指,道:“任何时候。我不想介入别人的任何事,包括今天,我无意卷入你的情感纠葛,也不想知道太多。” “现知道了有何感想?” “没感想。” “我认识他三年了,”江薇第一次叉起一块肉放嘴里咀嚼很久,然后大口大口地喝面前的水,并把冰块含嘴里咬得咔吱咔吱响,“三年的交往该有一千多天了。” “等等,”大可打断她的话,“我算算…….对,有一千零八十五天。我听这些合适吗?” “怎么不合适,你听还是不听?” “听,没见正掏耳朵吗?” “真讨厌,从来不说好话。”江薇白他一眼,又喝三口水道:“他叫叶锋华,家里是开面纸工厂的。” “哦。” “……在台湾也算有点名气,跟我哥在耶鲁大学是同学兼好友……我在美国读书时见过几次……有些印象,应该算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的男生。” “嗯。” “他回大陆办厂,受哥哥委托看望我和我妈,就这么认识了,经常见面。从一开始就觉得彼此差异太大,说不可能,但他硬是送了一个月的花,”笑笑,“挺矫情的,不是吗?” “是有点。” “后来觉得他人还不错,就答应先交往一段试试看。” “哦。”大可做若有所思状。 “你觉得我很可笑是不是?”江薇突然停住刀叉,直视着大可,“你在嘲笑我。” “本来有点这意思,不过经你这么一说就没了。”大可抬眼道,“只是不想让气氛太凝重,社会需要小丑,比如我。有小丑在的地方人们往往很轻松,起码表面看来是这样。” 江薇笑。 “继续你的故事。”大可说,“真心想听,说出来会好受些。” “你有时也不讨厌。” “那是。” 江薇用叉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杵着一根通心粉,继续说道:“叶锋华是那种极度自信的人,他的人生观是没有来生的。他霸气,讲求所谓的原则——其实都是建立在自我之上的。每次单独约会,我们都是在沉默中度过,就像是在陪老板吃饭一样。”江薇顿了顿说,“我不喜欢陪老板吃饭。” “也许老板喜欢陪你吃饭。” “就这么过了两年,也习惯了,直到前一段,他爹得了脑血栓快死了,要他回去操持家族企业,一去一个月,前天才回来,就这么吵了。不知道为什么吵,也许是我不对,犯了每个女人都会犯的占有情绪——其实他不在身边我反而感到轻松,可莫名其妙地又计较了起来。我们从来都客客气气地保持着一种上下级的微妙关系的,一直如此。”江薇吐了口烟,“挺老套的故事,不是吗?” “不过很真实。起码他不会轻功,你不是魔教圣女,平凡的故事每天都要在世界上演几百万起,仅此而已。 “也许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恋情都是这样,基于习惯罢了。” 大可回味这番话,开始点烟。 “为什么想对你说这些?是有点儿反常,”江薇玩弄手中的不锈钢叉子自问自答,“也许在潜意识里我们是同类。” “同类间很容易产生归属感,然后发生恋情。” “少臭美,小男生。” “我大你三岁。” “就算是,可感觉上我像你姐,成天提醒——吴大可别睡懒觉,别迟到,早点交稿什么的。” “因为你罗嗦。” “其实你不讨厌我,是吧?”江薇道。 “承认。你也是?”大可道。 “不,我讨厌你,”江薇喝水,“想心平气和地跟你谈点儿事吧,老玩世不恭,跟谁都家国仇民族恨似的。” “还是你讨厌。女人就该柔情似水,你倒好——母夜叉活化石,最烦有人管我了,以后别管我。” “管你又怎样?就管你。” “你敢?” “你看你又来了,刚说不吵的。” “是你先挑起事端。” “好像是你吧。” “你们美国人为什么总盛气凌人,跟麦克阿瑟一样傲慢无礼,我讨厌美国。” “你就不能让我一点。” “为什么?” “我也是女人嘛。” “知道自己是女人以后就温柔点,听到没?” “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