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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木子美是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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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18: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俺听说网络上出了一位木子美小姐,她的大作《遗情书》令其成为网络上的热点人物!
俺想知道她是否真的那么有名,在同学中间做个小小的调查了/;)
知道的同学对她有何看法,请留言!/:d

[此帖子已被 碎晶之璀璨 在 2003-11-14 18:09:0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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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2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刚刚再新浪的读书里面拜读了一下,看不下去,没什么意思~
直到我看见了大海 才知道 那飓风 掀起大海惊涛骇浪
直到我看见了大海 才知道 那太阳 搅乱海水染成兰色的海洋
直到我看见大海 才清楚 那海水 来去拍打海岸呼吸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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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2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3-7-11 受人之托写避孕
木子美


  我的朋友,上海一个写小说的女孩于是(原名于滢),近期出了一本科普读物《避孕》。是女性成长第一书,南海出版公司出的,定价二十元,封面上有一男一女的代表性符号(像《非常男女》电视节目里冒出来圈圈加箭头和圈圈加叉叉),圈里分别涂了绿色和红色,特殊涂料,有磨砂感。就因为这个书名和这样卡通的设计(主要是书名太直接),发行碰到小麻烦,书摊的大妈觉得拿这样一本书难为情(为什么啊),于是于是应书商要求,先在网上做做宣传。


  宣传之一就是找熟人写关于避孕的文章,可以是她的书的读后感,也可以是纯粹个人经验。上周答应她“忙过下周三就写”。几天没睡好觉了,但不好意思失信,就写了一篇。她的书得慢慢看,我看了比较像后记的前言(用于是的话说:出版社把我的“跋”拔到前面来了),决定还是写最驾轻就熟的个人经历。

  好啦。把写好的文章贴上来。大家都注意安全。

  我这个月的月经又来迟了。

  避孕意外事件的前因后果

  第一次买避孕药是在二十一岁那年夏天,初夜过后的早上。

  从那个我爱但永远伤害我的男人家里出来,找最近的药店。因为做完爱,他问还在疼痛中的我:“你上次月经什么时候?”“上个月十一号来的。”他皱了一下眉头:“很危险。你得去买药吃。”“什么药?”“你自己去问。”我感到冷。

  在此之前,避孕药对我是个很抽象的名词。所以,站在药店的柜台前,我只会很小声地说:“我要避孕药。”“什么样的避孕药?”我支吾不清:“就是,就是吃了不会怀孕的。”她懒得多问,扔了盒探亲时服用的避孕药给我(我忘记它的名字了,却非常清晰地记得,说明里有“探亲”两字)。

  我吞了几粒,回到学校,忐忑不安过了两天。越想越觉得可怕,有种强烈的预感:怀孕了。第二天夜里,我去找跟男友同居的师姐,问她怎么办?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体贴地说:“你应该吃一种叫‘毓婷’的事后避孕药。趁着还来得及,我带你去买药吧。”她领我去学校外面的药店,买十二元五角一盒的“毓婷”,“现在先吃一片,过十二小时再吃一片”。说明上写着:房事后七十二小时内有效。

  心情放松了一些,虽然初夜情人在外地度假并准备向他的女友求婚。“不管你做了什么,只有你能对自己负责”是当时最深刻的感受。

  但是,半个月过去了,该来的月经没有来,白带倒是增多了,还感觉有点儿痒。我躲在学生宿舍楼的浴室里发呆,那个乌鸦式的预感又冒出来:怀孕了。焦虑、不安,但无法跟同学说,因为这是个很严重的隐私。我在学校旁边的小书店里,看到一本《女性健康知识》的书,小小翼翼地翻开有关怀孕的章节,盯着“怀孕初期反应”的段落,反复读了几遍,感觉手在发抖。后来,验孕棒的两根红线证实了预感,我在一家私人门诊做了人流。

  第一次买避孕药就买错了,第一次做爱就怀孕了,第一次做爱的男人玩人间蒸发了。这是我人生中最戏剧也最悲剧的一个事件。

  半年后,跟第二个男人做爱。后来,跟很多男人做爱,一夜过后就算。而且对“毓婷”有种偏执,总在非安全期无防护措施的做爱后立即服用,以此对抗第一次服用的失败(我不能相信七十二小时),尽管它让我的月经紊乱。我没吃过常规的避孕药,因为我没有固定的性伙伴,我想过打长效避孕针,但一直没去打。也许,潜意识里有点儿冒险和自虐,好几次怀疑自己怀孕了,甚至试打四年前那个私人门诊的电话,看医生还在不在。临摹一遍当年的对话,做好各种应对措施后,居然没有怀孕,就觉得自己赚了(预算中的手术费可以乱花掉啊)。

  当然,几年来,我都会随身带两片避孕套,给愿意用的男人用的。家里也一定会放一盒避孕套,超薄的,颗粒的,螺旋纹的,有色的,无色的……都买过。站在药店柜台前说“我要一盒持久型杰士邦”时,丝毫想不起第一次买避孕药的尴尬。


————————————————————————————————————---------
也在网上看了她的《遗情书》,本来不敢苟同,但看到她的这篇,就什么都不能说了。
也许女孩在成长中如果不幸遭受到痛苦,走出来就可以明朗,没走出来就成了偏激。
圣女和荡妇也许就是一步之遥,一次经历,一种偶然。
她有她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她能承受。



[此帖子已被 小倩 在 2003-11-15 20:35:09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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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黄色懒骨头
木子美

  下午,听RADIOHEAD的《OK COMPUTER》,第四首,《EXIT MUSIC (FOR A FILM)》。

  下午,黄色懒骨头又不知在上海哪条形状怪异的街上闲逛。


  他越无所作为就越像我应该喜欢的男人。

  2002年12月23日晚上,我说:“我喜欢你。”他说:“因为我没有伤害过你。”

  今天翻开大学时的手写本,里面有篇2000年夏天采访黄色懒骨头的文章。

  开头写道:

  我要找一个“飘”的人,朋友脱口而出:风子。既是风,无可厚非地飘。

  但风子不以为然,根据细节,他不裸睡,不玩“人间蒸发”,他戴手表,而且只死去活来爱过一次。他说,风子取“飘忽不定”和“crazy”双层含义,只为做错事能顺理成章得到宽容,是种便利。

  结尾写道:

  风子,1米78,高高瘦瘦,一张脸不算漂亮,但很有闲散味道,如同诸多女性小说里的男主角。我在三小时的采访里问了他将近一百个问题,他说我是发条橙子,接着他又说他是另一只发条橙子。

  他敲了敲笔记本电脑,上面有句话:“我常常在夜里担心迷失自己,可我实际又是一个喜欢四处游荡的人。”这就对了。

  2002年12月末,他离开广州。想到我和他之间如此干净,眼泪掉了下来。

  2003年6月,因为他在博客,我也上了博客。他是黄色懒骨头,我叫木子美。


  

2003年8月2~3日 又一次非常非常接近爱情
木子美


  一个每天看木子美日志的男孩叫我:“小木。”

  小木是一个背影像女中学生,撒起来娇来眼睛像兔子咪咪的角色。

  我不知道小木是怎么从木子美的身体里分离出来的。


  以至本来喜欢木子美的他喜欢上了小木。

  喜欢小木之后,他无法再和木子美在一起。

  “我再也不跟你做爱了,不做爱时你是小木,很少人能见到的小木,但做爱时你就是木子美。”

  木子美是大家的,只有小木是他的。当有一天他不再叫:“小木。”小木就不存在了。



——————————————————————————————————————
觉得她有的文字不错,作为性专栏写手,也许做爱畸形的成为她现在的生活方式和业余爱好,但一切因为远离背离她的内心而令她蔑视。除了偶尔令她感动的,真的,乍现的那一微许。
她说:一天中每五小时她就要想到自杀,否则就要忘记活着的幸福。
其实她不但是孤独的,也是悲哀的吧。
据说越了解男人越会绝望,我看她是太熟悉了解男人了,呵呵。
所以女人保持纯真不是为了讨男人欢喜,实在是为了让自己轻松快乐保持美好梦想。
嘻,猜的啊!



[此帖子已被 小倩 在 2003-11-15 20:36:2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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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22: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很大意思

不过有句话让我想了很久: 因为你爱上我了,所以你出局了。
Sharing happiness with you 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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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7 09: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女中学生很崇拜木子美小姐,以至于很多母亲知道后并阅读《遗情书》后,非常气愤,现在的社会还真是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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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7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宽容,是我们常用的词汇之一。但在某些时候对某些事物的过度宽容,可能意味着对公众利益的伤害。

  这两天,网络和传统媒体上,木子美迅速走红。走红的原因是木子美敢于“用身体写
作”。“用身体写作”是美女作家前两年玩剩下的把戏。不过,木子美已经实现了超越。如果说美女作家们是用身体玩文学的话,木子美则用身体记录生活。她记录的是自己的性爱日记。把公众最乐于窥探的隐私暴露出来,无疑具有很大的挑逗性。况且木子美描写之直白,细节之骇世惊俗都可谓前无古人。比如她自称经常为了能冲个舒服的热水澡,就在一个男人家过夜。一夜情对于她是寻常之事。

  相对于木子美的骇世惊俗,某些人表现的宽容则更显得有点过。李银河博士称“我劝大家不必过于激动,如果自己不愿意投入其中,就静观其变:观察在如此短暂的历史时期之内,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行为模式所发生的如此剧烈的变迁,应当说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某些媒体应是同意李银河博士“有趣”说的,否则也不会给予木子美身体写作的空间,更不会趋之若鹜地追捧。

  对木子美应当有足够的宽容。这种宽容表现在,我们不会干预她的私生活,更不会像谈性变色的年代那样,以乱搞男女关系为名将其绳之于法。这样的宽容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表现。但超越了这个尺度,对该现象吹捧,乃至用暧昧的语言给予认可,都会造成社会价值观的混乱,进而伤害公众利益。

  为什么我们不能对木子美过度宽容?其一,木子美并非是在追求女性解放,而是试图扫荡一切规范、伦理、道德。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压抑人性,女性受到的毒害尤其深重。追求解放,是女性的正当诉求,应当给予肯定。然而木子美试图颠覆一切规范、道德,似乎不是健康社会的价值标准。这样的价值存在于一小部分人当中尚可,若蔓延成为多数人的选择,势必带来社会的混乱。即使在性观念开放的西方社会,像木子美那样崇尚淫乱、放荡也是不为主流价值所认可的。其二,木子美的读者并非都像李银河博士那样受过良好教育,可以做到“坐怀不乱”。中国现在还有很多低教育人群,更有缺乏理性判断的未成年人。在性知识普及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为他们展示如此夸张的描写难免会误导他们的行为。一个网友以“一个母亲”的名义在网上呼吁:“各位先生,各位女士,我们是人,我们不是动物!是人,就要遵守社会道德。我女儿正在读高中,她说同学中有不少女生每天都看木子美,有的女生甚至很崇拜她。这不能不使我担忧。”

  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一个崇尚自由选择的社会并不意味着是没有对错是非的社会。我们不能因为标榜宽容而失去了价值判断的勇气。

  社会转型时期,最容易出现的就是迷惘。迷惘是一个颇具诗人气质和浪漫意味的词,但迷惘对于现实社会却是有杀伤力的。我们是在过日子,不是构筑文学。面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迷惘,有良知的学者以及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即使不能为消除迷惘做些事情,也不该用暧昧的话语加剧这种混乱。

  李银河博士、某些媒体,请不要再追逐这些“有趣”了。


随心所欲的生活,我思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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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7 2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她只有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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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8 1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来来~~看看这个:

木子美简介:
广州某报编辑,原名李丽,网络作家,以下半身写作而成名于一夜,成名大作《遗情书》,成名之前
曾游走于酒吧茶肆,木子美在读其间便倾情另类,毕业后更是游戏人间,纵情风月,并以出卖贱男为乐.
于2003年6月19日成名至今,已迅速形成“木子美现象”,为当世不容;各方讨伐,甚啸尘上。

至理名言:
谁说我没有爱情,我天天写遗书。

网站被封,她的自述:
多么不平静的几天,自从我也进不去自己的主页。
二三十万只手按着鼠标,点击《遗情书》,二三十万个点把可怜的它埋了。
呵,谁也别想进来了。我面对着“我的控制面板”,像在地下咕咕地呼吸。
反倒好了,出奇地清静。清静如我刚刚开始写博客的日子。
那个在新浪被全国人民咒骂的著名女人,此刻与我没有关系。
虽然此刻之前,我狂躁地打了几通电话。
我跟T说:
我宁愿不出书了,我不签合同了!
我跟L说:
你让新浪都撤下来,我不爽!我觉得我在被用,被卖!
然后我又跟最盟友的A诉苦,
我问他我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无数人不了解事实,不了解我就在谩骂、就在评论……
A说媒体就是这么变态,它们觉得你是一块大肥肉……
是的,他们从试图采访我,到不需要对我负任何责任地乱写,他们已经得意地控制了话语权。
那么,都给他们算了。
我在自己的日记里悄悄活着。
村上春树曾说“男生”三大条件,最后一条是:“不事事申辩。”
村上也常常认为自己不能完全做到这一条。人毕竟不是完全孤绝的。
当某天,我被太多眼睛盯着,我被太多口水淹着,我就开始了某些申辩,
这种申辩让我的日记失去了原始的无邪与可爱。
今天,看了看最初的日记,才知道自己走远了。自己没有对自己“隐私”是不对。
我不需要为某种形象、某种意义坚持,本来我就不是为什么“颠覆道德”存在的。
继续自由地呼吸吧。我不能丢了我的小女孩。
我是怎么生活的,我就怎么记录,哪怕被干扰、被破坏,哪怕男人们谈“木”色变。
假如这场见证中国人劣性的风波导致没有一个男人敢跟我上床。
只能说明他们顽固不化。
呵呵,如此,似乎应该告大众传媒侵犯了我的“性生活”。
但是,小木,你一定要相信自己是对的,做爱时是对,不做爱时也是对的。

我们在生命中行走,看不同的风景,遭遇不同的陌生人,爱浮噪人间一切擦肩而过的缘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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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8 13: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狂担心她成为一个性病的超级大传染源
Sharing happiness with you 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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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0 17: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这种人危险!

应该弄到日本去!!!
为什么偶叫这个名字呢!
因为偶为大众服务,最大的特点是谁想上都可以上!

偶的口号是:包你满意!


欢迎到偶这里交流户外趣事!
http://www.zhexp.net/bbs/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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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0 2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尔听到"木子美"的名字,就接二连三的听闻.
"遗情书"没看过,但直觉是悲哀和凄凉的,遗情书,既是情书,更是遗书.
请给我一块面包、一杯酒、一首诗,原野就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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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0 2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还是前天的武汉晚报上才介绍了她的!
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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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0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信仰缺失、道德摇摆、立场左右的时代

   这个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普遍没有什么坚持

   面对形形色色、林林总总、光怪陆离的新生事物,固步自封是没有意义的,浅尝辄止是滑稽的,深陷其中是愚蠢的

   了解,是一个基本的态度

   没有了解,没有发言权

   了解了,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了,就可以有评论的资格。这是最起码的态度

   了解了,你可以相见恨晚、可以暗暗欣赏、可以嗤之以鼻、可以拂袖而去、可以厌恶至极、可以痛打落水狗-----

   这,是你的权利

   对此,你思想了,你行为了,你就有了立场

   立场很关键

   立场一贯很难得。不人云亦云、左右摇摆、骑墙,不被诱惑,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品质

   所以,有所坚持的人,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摊晒后,散发阳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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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0 2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同意向日葵的观点,木子美现象反映出一个问题:中国人的灵魂安于何处?我们信仰什么?

很久以前,人们信佛信道,解放后,神鬼全被打倒,又改为全民信仰共产主义,可现在却是很少有人再提这四个字。信仰缺失以后,人们就急功近利、追求物欲、骄奢淫佚、贪得无厌、信仰邪教、、、、、。

不过我对木子美现象倒是挺宽容的,她毕竟不同于街上的暴露狂,暴露狂跑街上来,路人想不看都不行,而木子美最多算在家脱衣服,却故意把窗户打开,真要不愿意窥视的人尽可以关上自己家的窗户。法律没有禁止她“一夜情”,也没有禁止她将一夜情写出来(《遗情书》算不上黄色小说,没有具体情节的描写,希望大家看完原作再发表意见,不要人云亦云),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最多是受到道德的审判,可一千个人就会有一千个道德观,对纯私人化的事情谁也无法占领道德的制高点。

木子美比那些骨子里男盗女娼,满嘴仁义道德的人强。

[此帖子已被 翩翩云游 在 2003-11-20 23:11:15 编辑过]
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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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0 2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木子美热是在某些媒体评论以后出现的,木子美热是媒体制造出来的,整个事件只能算是媒体抓住了一个“怪胎”吸引眼球,算是一个娱乐新闻吧。对木子美,对《遗情书》没必要大惊小怪,厌恶她的话尽管不看,倒是应该反省我们的信仰,反省媒体的立场。

[此帖子已被 翩翩云游 在 2003-11-20 22:03:32 编辑过]
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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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1 1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我们是人,我们不是动物!是人,就要遵守社会道德。我女儿正在读高中,她说同学中有不少女生每天都看木子美,有的女生甚至很崇拜她。这不能不使我担忧。”

要为下一代着想!!!!!

凉风有讯,秋月无边。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虽然我不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但我有广阔的胸襟加强劲的臂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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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1 13: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她个人,我同情她,或者她根本同情的是我们.
每个人都有选择其生活方式的权利.
无所谓对,更无所谓错.
记者也要吃饭,他们写的如何是他们自己的看法.
现在已经不是媒体带领观众的时代了,而是观众选择媒体的时代了.
我们觉得木子美其人如何就ok了.
[marquee]亲近我们的双脚[/marqu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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